2009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
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利益關係聲明: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第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09-10)38*總目39-渠務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加強清潔地下排水渠及污水渠」

總目49-食物環境衞生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為對抗人類豬型流感而採取改善環境衞生的特別措施」

總目63-民政事務總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環境衞生改善和社區參與計劃」

總目95-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在康樂及文化場地加強清潔和消毒服務及宣傳人類豬型流感的預防措施」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加強福利服務單位的清潔服務」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下述建議(涉及承擔額合共為2億8,980萬元),用以推行措施進一步改善環境衞生,以對抗人類豬型流感-

「渠務署」(總目39分目700)

(a)開立為數1,55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加強清潔位於經常淤塞地方的地下排水渠及污水渠,以及醫院、政府診所和公眾街市下游的管道;

「食物環境衞生署」(總目49分目700)

(b)開立為數9,90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加強公眾街市、公廁、後巷和私人樓宇的清潔和消毒服務,並提供相關的宣傳和教育資料;

「民政事務總署」(總目63分目700)

(c)開立為數4,12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推行環境衞生改善措施和相關的社區參與計劃;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目95分目700)

(d)開立為數3,91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在康樂及文化場地加強清潔和消毒服務,並加強改善環境衞生和相關的預防措施和公眾教育;以及

「社會福利署」(總目170分目700)

(e)開立為數9,50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加強福利服務單位的整體清潔服務和改善環境衞生。)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食物)/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渠務署總工程師(九龍及新界南)/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行動)/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署長(財務)/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青年及感化服務)/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郊野公園主任(西北)/海事處總經理(海事服務))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09年6月22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 2009年7月10日會議未能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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