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FCR(2009-10)15 |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由2009年6月1日起,就2009-10年度預算作出以下修訂-
(a) | 在總目55項下開立分目700 「一般非經常開支」;
| (b) | 在總目55項下開立為數3億元的新承擔額,稱為「創意智優計劃」;
| (c) | 由總目155及總目180轉撥非經常承擔額至總目55;以及
| (d) | 在總目55分目000「運作開支」項下追加撥款37,789,000元,以及在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項下追加撥款85,65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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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請各委員備悉,上述(b)項的承擔額如獲委員批准,在創意智優計劃下,凡超過1,000萬元的個別項目,都會另行提交財務委員會審批。
|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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