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舉行的第十七次會議

議 程

I.通過2009年2月20日舉行的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947/08-09號文件)

II.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III.將於2009年3月4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質詢
(立法會CB(3)387/08-09號文件)

IV.將於2009年3月11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385/08-09號文件)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迄今並未接獲有關的預告。

(c)政府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公共財政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決議案措辭已於2009年2月20日隨立法會CB(3)376/08-09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3/08-09號文件)

(d)議員議案

(i)由陳健波議員動議的議案

陳健波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ii)由何秀蘭議員動議的議案

何秀蘭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V.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948/08-09號文件)

VI.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
(立法會CB(2)949/08-09號文件)

VII.何俊仁議員建議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在2009年3月4日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休會待續的議案,以就下述事項進行辯論:香港市民(包括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政黨人士、非政府組織人士及記者)因被澳門政府持續拒絕入境而面對的情況
(何俊仁議員於2009年2月24日致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立法會CB(2)968/08-09(01)號文件))

VIII.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