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選舉主席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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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35分至6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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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417/08-09(02)號文件
(隨附於後)
| - | 政府當局就2008年10月27日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所提出和警方處理性工作者及搜查被羈留者有關的事宜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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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417/08-09(03)號文件
(隨附於後)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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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向保安事務委員會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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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44/08-09(01)號文件
(於2008年10月24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2008年10月23日致保安事務委員會就警方搜查被羈留者的處理手法提供資料的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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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70/08-09(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於2008年10月29日發出)
| - | 香港大律師公會就警方搜查被羈留者的處理手法所擬備的立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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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日期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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