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村代表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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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与政府当局互通的函件/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文件

立法会文件编号文件会议日期
LS118/08-09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就民政事务局局长是否有空间重新考虑"青衣墟"的个案,以将其加入《村代表选举条例》(第576章)的"原居乡村"名单內提交的文件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