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8/09-2
立法会
议程
2008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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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令〉(生效日期)公告》 | 22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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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 第2号 | - | 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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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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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3号 | - | 2008至2009年度第一季
批准对核准开支预算作出修改的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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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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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4号 | - |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2007-2008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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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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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本会发表施政报告
III. 议员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08年7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食物业(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85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并按该条例第34(3)条视为延展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8年11月5日的会议。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