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8/09-24

立法会

议程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9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60/2009
2.《〈逃犯(德国)令〉(生效日期)公告》61/2009
3.《〈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德国)令〉(生效日期)公告》62/2009
4.《2009年〈2000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64/2009
5.《2009年〈2007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65/2009

其他文件

1.第80号-爱滋病信托基金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度帐项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2.第81号-雇员再培训局
2007-08年度年报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3.第82号-优质教育基金截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经审计帐目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的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4.第83号-教育发展基金截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经审计帐目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的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5.第84号-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二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零九年三月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6.第85号-九广铁路公司
二零零八年年报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汤家骅议员问:


本人收到投诉,指有公立医院在未找到及知会病逝者亲属的情况下,将死者的遗体交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火化,以致有关亲属其后无法为遗体安排土葬。此外,警方会将无人认领的遗体交予食环署火化或埋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当病人在公立医院病故或警方发现遗体时,公立医院及警方现时分别采取甚么步骤寻找及通知死者的亲属认领遗体,以及如何处理无人认领的遗体;

    (二)过去5个财政年度,公立医院及警方每年分别

    (i)处理多少具无人认领的遗体;

    (ii)把多少具无人认领的遗体交由食环署火化或埋葬;及

    (iii)处理多少宗死者亲属要求领回已交由食环署火化或埋葬的遗体的个案;及

    (三)医院管理局及警方有否机制检讨第(一)项所述的安排,以确保死者亲属能及时认领遗体?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梁家骝议员问:


《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第15条规定,雇主在知悉有工伤意外发生后必须在限期內向劳工处处长呈报;如意外导致雇员丧失工作能力超过3天或死亡,雇主须使用指定的表格2作出呈报。此外,工伤意外的伤者一般会前往公立医院接受诊治,而劳工处委任的雇员补偿评估委员会则负责评估他们所需病假及永久丧失赚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劳工处处长每年接获雇主呈交的表格2的数目,并按在表格填报的损伤性质、身体的损伤部位、意外类别和引致受伤的媒介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就雇员及自雇人士分别而言,他们在过去5年,每年因在工伤意外中受伤而使用公立医院服务的详情(包括住院日数、出院及死亡人数、到急症室求诊的人次、专科门诊(临床服务)的求诊人次、普通科门诊的求诊人次、物理治疗服务的求诊人次、职业治疗(体能科及精神科)服务的求诊人次及放射性治疗服务的求诊人次),以及该等数字分别占有关总数的百分比;

    (三)是否知悉,按医院管理局年报所载的单位成本计算,过去5年每年公立医院向工伤意外的伤者提供的服务成本总额为何;及

    (四)过去5年,雇员补偿评估委员会每年分别为多少名工伤意外的雇员及自雇人士作出上述评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3. 潘佩璆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公立医院在过去12个月每月的医生空缺总数,并按空缺所属职级和临床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二)医管局有否就第(一)项的空缺进行招聘;如果有,分别列出各职级及临床部门现时已填补的空缺数目;如未能填补所有空缺,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第14A条订明,香港医务委员会可以给予获得"可接纳的海外资格"的人注册为有限度注册的医生,医管局有否聘用根据该条文获注册为有限度注册的医生的人以填补空缺;如果有,过去3年,哪些空缺以此方式填补;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以及会否考虑聘用该类医生以填埔空缺,以纾援现职医生的工作压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黃毓民议员问:


随近年资讯科技的发展,透过互联网学习已成为中小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政府亦于2008年10月成立课本及电子学习资源发展专责小组,研究电子学习资源的研发(包括电子课本)。然而,有关注团体指出,在学校书簿津贴计划下获发津贴的约30万个家庭(特别是约64 000个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受助家庭)当中,不少家长表示难以负担互联网服务费用。此外,政府统计处于2008年7月至9月进行的调查所得的结果显示,在728 000名年满10岁的中小学生之中,约有21 400人(即2.9%)的家中沒有电脑及上网设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将互联网服务费用纳入学校书簿津贴计划的资助范围,以缩窄数码隔膜;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政府如何帮助来自低收入家庭且家中沒有电脑及上网设施的中小学学生透过电子课本学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5. 陈健波议员问:


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兴建的长者屋苑乐颐居和彩颐居的单位已悉数租出,现时还有约200名长者申请轮候入住该等单位,而房协在北角丹拿山发展的长者房屋项目最早要到2013年才落成。这情况反映长者房屋(特别是为中产长者而设的长者房屋)供不应求。此外,第三届立法会在2008年4月9日的会议通过议案,促请政府尽快制订清晰的长者房屋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根据政府的评估,各类长者房屋在未来5年及10年的需求分别为何;有否评估现时由政府提供或资助的长者房屋及住宿照顾服务是否足以应付需求;若评估结果为足够,详情及相关数字为何;若评估结果为不足够,政府会否调整现有政策,以配合未来对长者房屋的需求,例如会否研究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兴建长者房屋而非只依赖房协提供该等单位、制订配合长者房屋的土地政策(包括从土地供应、批地和地价等方面作考虑),以及提供优惠或豁免地价的土地予非牟利团体作兴建长者房屋之用;

    (二)鉴于金融海啸的影响不断涌现,越来越多即将退休的人士(特别是一未必再有经济能力在私人楼宇居住而又不符合资格申请公共房屋的中产长者)担心退休后的生活,政府会否因应这"夹心阶层"长者的需要而增加长者房屋的供应;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除了当局于2008年7月就上述议案提交的进度报告內所提及的工作外,政府至今有否推行其他针对长者住屋需要的新措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6. 李卓人议员问:


政府可否就政府统计处编制的2008年就业数据,按下表列出该年就业人士(不包括无酬家庭从业员、外籍家庭佣工及因休假而在统计前7天內工作少于35小时的就业人士)的数据?

性别统计前7天內
的工作时数
(小时)
每月就业收入(港元)
少于
3,000
3,000

4,999
5,000

7,499
7,500

9,999
1万或
以上
总计
女性少于35





35至49





50至59





60或以上





小计





男性少于35





35至49





50至59





60或以上





小计





男女
合计
少于35





35至49





50至59





60或以上





总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7. 石礼谦议员问:


当局曾经表示,每年在清明节和重阳节这些传统拜祭先人的日子前后发生的山火,有不少是扫墓人士燃烧香烛及冥镪后遗下的火种引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在清明节和重阳节前后,由扫墓人士燃烧香烛及冥镪所引致的山火的数目、烧毁的山林面积,以及这些山林恢复原貌所需的时间;

    (二)过去3年,对引致山火的人士提出的检控的数目;当局有否评估有关的执法工作的成效,以及会否加强进行检控;若有作出评估及会加强进行检控,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最近澳洲发生山火所带来的沉痛教训,以及本港屡屡发生由人为疏忽引致的山火,而且情况沒有改善的迹象,当局会否研究修改法例,加重有关的罚则,以加强阻吓作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8. 梁国雄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由于负责就安老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见的安老事务委员会("委员会")以"黑箱作业"方式运作,毫无透明度可言,加上部分委员经常缺席会议,以致安老政策失衡,例如过去5年便有19 006位长者在轮候资助护理安老院及护养院宿位期间离世。该等人士还指称委员会欠缺公信力,委员精心引导安老政策向他们持有股份的公司或任职的机构输送利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会否安排委员会的所有会议今后公开进行,并让公众人士及团体代表旁听;若会,将于何时实施;若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为何自2007年第52次委员会会议开始,停止在政府网站公开该委员会的会议纪录;除了发放简短的新闻公报外,政府会否立即在政府网站公开委员会过去3年的所有会议的纪录(包括就每项政策进行的投票纪录),让市民查阅及了解各委员在讨论时所持的理据,以及委员会采用"欢迎"或"欣悉"等用语的依据;若会,将于何时作出有关安排;若否,原因为何,是否有不可公开的秘密;

    (三)按委员(包括政府代表)姓名列出所有委员在过去5年,每年出席会议的次数及百分率,以及缺席会议的次数;

    (四)过去5年,教育局的代表每年的会议出席率,以及政府为何自2009年起将教育局的代表从委员会的委员名单中剔除;该项改动会否影响长者学苑计划的推行;若会,有何影响;若否,当初委任教育局的代表为委员的原因及作用为何;

    (五)是否知悉,过去5年,委员会的委员或其家属曾持有哪些提供长者或复康服务的公司或机构的股份;他们曾受聘于哪些上述类别的公司或机构担任受薪或非受薪职位;有关职位的名称;该等公司或机构有否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政府任何金钱利益或政府资助的服务;若有,请详细列出有关公司或机构的名称、金钱利益及服务的详情,以及每年获得的政府拨款的金额;

    (六)2006-2007财政年度至今,委员会副主席所任职的教育机构每年获得长者学苑计划的相关拨款的金额和年期;及

    (七)是否知悉,2006-2007财政年度至今有否委员或其家属持有黃大仙紫云间沁怡护养院的股份;若有,有关委员的姓名;以及该年度至今,每年政府向该院提供的拨款金额及批出的服务合约的期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9. 何秀兰议员问:


据悉,现时的汽车第三者风险保险单一般载有"酒后驾驶除外责任条款",订明如保单持有人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意外并因而负上法律责任,保险人沒有约定义务要就保单持有人为此蒙受的任何损害或损失而对其作出弥偿(或补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意外中受伤或死亡的第三者或他们的家属是否需透过法律程序以个人名义向肇事司机及车主追讨赔偿;若然,政府会向他们提供甚么支援以协助他们追讨赔偿;在肇事司机及车主沒有能力作出赔偿甚或宣告破产的情况下,该等受害人或家属会否获得合理赔偿;及

    (二)有否评估上述的除外责任条款有否违反交通意外中的第三者的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计划检讨和修订有关法例,以确保保险承保人在收取保费后会履行其责任,向交通意外中受伤或死亡的第三者或他们的家属作出赔偿;若沒有计划检讨和修订法例,该等受害人或家属的索偿程序会否因交通意外涉及酒后驾驶而被延误,以及现行法例如何确保保险承保人向他们作出合理的赔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0. 陈淑庄议员问:


经济机遇委员会("经机会")在本年4月3日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同意研究如何发展以下6项香港具有优势的产业:检测和认证、医疗服务、创新科技、文化及创意产业、环保产业和教育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经机会在选出上述产业前,有否进行相关的研究;若有,研究方式、研究的分析结果为何和采用甚么准则选出上述产业;若沒有,经机会是根据甚么准则选出上述产业;

    (二)根据政府和经机会现时的构思,关于每个产业的发展计划的下列详情为何:

    (i)涉及哪些类别的行业;

    (ii)具体的发展方向和效益指标;

    (iii)将会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项目,以及选择该等行业和项目的具体原因和理据;

    (iv)会否调整相关的现行政策及政府部门的规模和架构,以配合各个产业的发展需要;若会,调整的详情;

    (v)拟就产业发展政策投放的资源的详情;

    (vi)吸纳和培训人才的计划的详情(包括时间表);及

    (vii)会否推出优惠措施以推动产业发展;若会,该等措施的详情;

    若未能提供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详情,当局将于甚么时候提供有关资料;及

    (三)政府是否已订下计划,定期检讨该等产业的发展状况,并因应当时的情况调整相关的政策及投放的资源,以至考虑是否继续推动有关产业的发展;若已订下计划,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11. 叶刘淑仪议员问: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除监管本地银行体系及维持港元汇价稳定外,还管理资产总值高达15,000亿港元的外汇基金,对本地金融市场的影响举足轻重。现时,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个人利益登记册存放在金融管理局办事处,供公众人士查阅。虽然金管局全体员工均须按照金管局行政通告3/2008号《品行守则》及1/2002号《对金管局员工的投资限制规定》申报利益,但该等利益申报资料并沒有公开让公众人士查阅。有鉴于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金管局总裁作为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的成员所须作出的利益申报,与他按照上述行政通告所须作出的利益申报有否不同;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为何不公开金管局总裁按照行政通告作出的利益申报的资料;及

    (二)鉴于总裁委员会由金管局总裁、副总裁和助理总裁组成,政府为何不公开该委员会各成员的利益申报的资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12. 王国兴议员问:


本人收到长者及关注长者团体的投诉,指长者健康中心的新会员需轮候很久才获得各项医疗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个长者健康中心去年为会员提供各种医疗服务的人次分别为何;

    (二)就每个长者健康中心分别而言,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新登记会员轮候身体检查服务、他们平均需轮候多久才首次获得服务,以及有多少名新会员在轮候期间死亡;

    (三)政府以何准则制订各长者健康中心的开支预算,当中是否包括各区的长者人口数字;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去年有否评估长者健康中心服务的成效;若有,以甚么准则进行评估;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谢伟俊议员问:


本人接获投诉:当有大型邮轮抵港并停泊于葵涌货柜码头时,往往只有数名入境事务处职员登船为旅客办理入境手续,旅客因而需等候数小时才能完成有关手续;此外,由于其他车辆不准进入葵涌货柜码头的范围,旅客只能先乘搭由邮轮公司安排的车辆到尖沙咀渡轮码头,然后再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上述安排不但破坏旅客的旅游兴致,而且占用他们的游览及购物时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有否检讨为访港邮轮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安排及邮轮停泊的设施;如果有,检讨的结果为何;如果沒有,会否马上进行检讨;及

    (二)在启德新邮轮码头的首个泊位于2013年年中落成启用前,政府有何措施改善向访港邮轮旅客提供的服务和加强相关的配套措施,以减少对他们造成的不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4. 黃成智议员问:


在2008-2009财政年度有162个提供福利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按整笔拨款津助模式接受资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个机构分别在本财政年度及上两个财政年度获得的资助额;及

    (二)是否知悉每个机构在2007-2008财政年度终结时的整笔拨款累积储备金额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5. 梁美芬议员问:


前马头角牲畜检疫站自2001年进行了修葺工程后,已改名牛棚艺术村,而其工作室可供本地艺术工作者租用。近月有九龙城区议会议员向本人反映,上述场地的管理工作因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而各方权责混淆不清,加上该场地现时并非全面开放给公众参观,以致未能善用该场地。此外,由于欠缺政策局专责推动文化的发展,以致有关工作的成效不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以何准则审批租用牛棚艺术村的工作室的申请及有关的租金为何;现时空置的工作室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

    (二)租用条款是否容许租用人在其租用的工作室內从事与艺术文化创作无关的工作(例如进行商业买卖活动);

    (三)现时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牛棚艺术村的管理工作;有否计划将牛棚艺术村全面对外开放,让公众参观;

    (四)鉴于牛棚艺术村现时被列为三级历史建筑,是否知悉古物咨询委员会有否计划调高该建筑物的评级;

    (五)发展局有否计划进一步活化牛棚艺术村;若有,有关时间表,以及会否把带动整个九龙城旧区更新及配合启德新发展区的协同发展等作为活化牛棚艺术村的首要考虑因素;

    (六)是否知悉,牛棚艺术村和2008年9月开幕的赛马会创意艺术中心在发展艺术的工作上如何互相协调和分工;及

    (七)鉴于现时本港沒有专责推动文化发展的政策局,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则为此设立了社会文化司,政府会否增设文化局,以统筹不同范畴的文化发展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6. 林大辉议员问:


鉴于中医与西医合作医治病人可产生相辅相成的效果,中医疗法在外地亦被广泛应用,加上政府亦对兴建中医医院持开放态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何时会就兴建中医医院展开研究,以及有关的详情为何;如未能即时展开研究,原因为何;

    (二)政府会否考虑向私营医疗机构提供资助或其他诱因,鼓励他们兴建及营运中医医院;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评估现时本地全日制中医本科学位课程每年的毕业生人数可应付多少间中医医院的运作需要,以及该等课程的学额是否足以应付需求;如有评估,结果为何;会否考虑增拨资源以扩大该等课程的学额;

    (四)政府会否考虑为中医本科学位课程的学生提供更多的临床实习机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计划加强与內地有关当局的合作,利用內地中医的经验协助培训本地的中医人才,以及打造中医业成为主要出口产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7. 陈伟业议员问:


设于赤𫚭角的空邮中心自1998年启用至今已超过10年。本人近日接获投诉,指该中心有大量已装置多年的昂贵设施现时仍被闲置,中心的工作人员仍需以人手搬运大型包裹。据报,香港邮政于本年3月以"內部运作及航空保安"为理由拒绝就上述情况作详细回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设于空运中心內的电子显示屏能否显示飞机航班的即时资料(包括航班延误的讯息);若否,原因为何;

    (二)空运中心每一楼层的各条运输带去年平均每天操作的时数及运送包裹的数量;

    (三)空运中心二楼的滑轮管道及可转动大型装箱地台、贯通地面至三楼的大型升降机,以及人体及物件检测X光机长期被闲置的原因;

    (四)空邮中心仍需以人手搬运大型包裹的原因;及

    (五)会否考虑采取措施改善空邮中心处理包裹的效率,并对沒有采取措施使上述设施得以充份利用的有关人员施加处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8. 张文光议员问:


由2008-2009学年开始,已根据开办课程贷款计划获政府免息贷款的自资院校,如经证实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延长该等贷款还款期,由"不多于10年"延长至"不多于20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至今接获多少间院校的申请;申请的理据、审批准则及平均所需时间,以及截止申请的日期为何;

    (二)申请已获批准的院校的名称;每宗个案获延长的还款期及每年因而减少的还款额为何;

    (三)有否评估获准延期还款的院校是否有空间把自资专上课程的学费下调;如果评估为有空间,详情为何;如果评估为沒有空间,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评估延长贷款还款期的安排对政府财政有甚么影响;如果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果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9. 李国麟议员问:


关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院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每间专上院校的教师的学术名衔列表;

    (二)去年有否考虑订立一套标准的学术名衔列表,以供所有院校遵循,以免混淆及误导公众;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监管各院校制订厘定教师学术名衔的准则,以确保教师的学术水平与其名衔相符;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20. 甘乃威议员问:


截至2007年年底,有96个巴士转乘优惠计划的转乘地点位于港岛区,平均每天每个计划只得约77人次受惠,这数字远低于其他4个地区的有关数字:新界西、新界东、大屿山及九龙的有关人次分别是2 059、315、529及604。此外,若干港岛区的专线小巴路线组合现时亦有提供转乘优惠。就专营巴士及专线小巴的转乘优惠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2008年年底,转乘地点位于上述5个地区的专营巴士和专线小巴转乘优惠计划分别有多少个,以及按地区列出该两类计划的最新平均每天受惠人次;

    (二)运输署有否与专营巴士公司和专线小巴营办商商讨,于未来12个月內在港岛区增设转乘优惠计划;若有,该等计划的数目及其他详情(包括预计的受惠人次);政府有否就转乘优惠计划的受惠人次订下长远的增长目标;若沒有目标,原因为何;

    (三)鉴于政府一向鼓励专营巴士公司推出更多巴士转乘优惠计划,政府是否同样鼓励经营与专营巴士直接竞爭的专线小巴路线的营办商提供转乘优惠;运输署在甄选新专线小巴路线的营办商时,"会否提供转乘优惠"是否考虑因素之一;及

    (四)日后与行走港岛区巴士路线的专营巴士公司商讨延续专营权时,当局会否要求该等公司制订更全面的巴士转乘优惠计划,以及增加转乘地点以方便乘客,从而善用巴士服务的资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III. 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9年拨款条例草案》财政司司长

出席二读辩论的其他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第69(3)条动议的决议案

    (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22削减50,41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i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22削减16,998,57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ii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103而将总目122削减80,0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iv)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38削减2,68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v)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1削减2,68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vi)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2削减1,97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vii)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4削减1,97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viii)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51削减2,68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ix)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52削减1,97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x)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58削减1,97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xi)梁国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4削减121,0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IV. 议案

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及《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环境局局长动议议案


(议案內容已载列于2009年4月2日发出的
立法会CB(3) 476/08-09号文件內)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