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及
《借款条例》(第61章)第3条提出的决议案
小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日 期: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跟进在2009年5月14日会议上提出的事宜

立法会CB(1)1662/08-09(01)号文件
(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2009年5月14日首次会议上提出的跟进行动拟备的一览表

立法会CB(1)1662/08-09(02)号文件
(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回应2009年5月14日会议上所提事项的补充资料

立法会CB(1)1662/08-09(03)号文件
(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9年5月18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1662/08-09(04)号文件
(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函件作出的回应

之前发出的相关文件

立法会CB(1)1567/08-09号文件
(于2009年5月13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及《借款条例》(第61章)第3条提出的决议案"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3)553/08-09号文件
(于2009年5月4日发出)

-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动议的决议案

立法会CB(3)554/08-09号文件
(于2009年5月4日发出)

-根据《借款条例》(第61章)第3条动议的决议案

G6/123/5C号文件
(于2009年4月28日发出)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68/08-09号文件
(于2009年5月6日发出)

-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及《借款条例》(第61章)第3条提出的决议案法律事务部报告

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