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跟进在2009年5月14日会议上提出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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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62/08-09(01)号文件 (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2009年5月14日首次会议上提出的跟进行动拟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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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62/08-09(02)号文件 (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回应2009年5月14日会议上所提事项的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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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62/08-09(03)号文件 (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9年5月18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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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62/08-09(04)号文件 (于2009年5月21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函件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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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发出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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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567/08-09号文件 (于2009年5月13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及《借款条例》(第61章)第3条提出的决议案"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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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3)553/08-09号文件 (于2009年5月4日发出)
| - | 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动议的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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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3)554/08-09号文件 (于2009年5月4日发出)
| - | 根据《借款条例》(第61章)第3条动议的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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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6/123/5C号文件 (于2009年4月28日发出)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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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68/08-09号文件 (于2009年5月6日发出)
| - | 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及《借款条例》(第61章)第3条提出的决议案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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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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