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印度尼西亚)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日本)令》及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斯里兰卡)令》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截至2009年1月19日)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档号:SBCR 3/5691/95 Pt.44
(保安局于2008年11月19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于2008年11月21日随立法会CB(3)165/08-09号文件发出)

-有关该3项命令的决议案

立法会LS17/08-09号文件
(于2008年11月27日随立法会CB(2)361/08-09号文件发出的)

-关于该3项命令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7/08-09号文件的附件

-助理法律顾问2008年11月21日的函件及政府当局的覆函

立法会CB(2)421/08-09(01)(03)号文件
(已于2008年12月11日发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日本国政府及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订立的协定与协定范本的逐条比较

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起)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