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选举主席
(下午5时15分至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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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5时20分至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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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第6号法律公告
(于2009年1月9日刊登宪报)
| - |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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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29/08-09号文件
(于2009年1月22日随立法会CB(2)730/08-09号文件发出)
| - | 有关《〈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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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858/08-09(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成立法定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的筹备工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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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858/08-09(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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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7时10分至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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