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至2009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28期 (2009年6月25日)



在2009年6月24及25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四项条例草案:

(1) 《在囚人士投票条例草案》,以及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该条例草案所动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2) 《2009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以及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该条例草案所动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3) 《追加拨款(2008-2009年度)条例草案》。

(4) 《2009年商船(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在同一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三项决议:

(1) 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根据《种族歧视条例》及《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

(2)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有关《2009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2号)规例》及《2009年毒药表(修订)(第2号)规例》的决议。

(3) 由余若薇议员动议,有关延展《2009年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修订)规例》的修订期限的决议。


立法会亦通过下列两项不拟具立法效力的议案:

(1) 由梁刘柔芬议员就「抓紧机遇把两岸'大三通'转危为机」动议,经张宇人议员、叶伟明议员、黃定光议员及梁美芬议员修正的议案。

(2) 由黃宜弘议员就「强化金融、贸易领域人才资源」动议,经叶刘淑仪议员及王国兴议员修正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