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9年6月22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截至2009年6月19日)

I.通过会议纪要及事务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拟稿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1)1943/08-09号文件
(在2009年6月19日随立法会CB(1)1986/08-09号文件发出)

-2009年4月27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1)1944/08-09号文件
(在2009年6月16日发出)

-事务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拟稿

II.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CB(1)1945/08-09(01)号文件
(在2009年6月16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1945/08-09(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待议事项一览表

IV.香港污水处理厂的气味管理
(下午2时40分至3时30分)

立法会CB(1)1945/08-09(03)号文件
(在2009年6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香港污水处理厂的气味管理提供的文件

*V.推动使用电动车辆
(下午3时30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1)1945/08-09(04)号文件
(在2009年6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推广使用电动车辆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1945/08-09(05)号文件
(在2009年6月16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关于推广使用电动车辆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VI.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 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