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选举主席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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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5分至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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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417/08-09(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政府当局就2008年10月27日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委员所提出和警方处理性工作者及搜查被羁留者有关的事宜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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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417/08-09(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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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向保安事务委员会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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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44/08-09(01)号文件
(于2008年10月24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2008年10月23日致保安事务委员会就警方搜查被羁留者的处理手法提供资料的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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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70/08-09(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08年10月29日发出)
| - |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警方搜查被羁留者的处理手法所拟备的立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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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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