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 专责委员会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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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输及房屋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8年12月18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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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发展商获批的土地契约及卖地章程(第12547号)
| 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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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先生在2002年11月13日立法会会议上发表的有关房屋政策的声明
| T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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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3年1月14日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 T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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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3年3月有关"处理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剩余单位"的文件
| T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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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3年10月有关"处理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的剩余单位"的文件
| T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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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4年2月有关"红湾半岛 - 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的文件
| T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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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4年2月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 - 契约修订补价"的文件
| T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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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4年12月22日就"当局与其他发展商之间的往来书信"致房屋事务委员会秘书的函件
| T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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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04年3月有关"处理嘉峰台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的可行方案"的文件
| T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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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4年7月有关"嘉峰台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的处理事宜"的文件
| T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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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香港房屋委员会2002-03年度修订预算案、2003-04年度建议预算案及2004-05至2006-07年度财政预测
| T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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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香港房屋委员会2003-04年度修订预算案、2004-05年度建议预算案及2005-06至2007-08年度财政预测
| T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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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和红湾半岛发展商磋商有关的事件时序表
| T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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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7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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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地政总署于2002年12月6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及新九龙內地段第6267号致添星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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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03年3月18日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节录
| T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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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红湾半岛发展商于2003年7月25日发出的传讯令状
| T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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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03年11月3日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 T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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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1月26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的拟议契约修订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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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04年2月26日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契约修订的文书注册摘要
| T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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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0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的拟议契约修订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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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政总署于2003年12月30日就调解事宜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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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地政总署于2004年1月8日就调解事宜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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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1月8日就调解事宜致地政总署的第一封函件
| T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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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1月8日就调解事宜致地政总署的第二封函件
| T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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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1月9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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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地政总署于2004年1月15日就调解事宜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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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地政总署于2004年1月17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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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1月19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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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1月20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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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地政总署于2004年1月21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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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地政总署为磋商和调解工作编制的估值报告及资料
| T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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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红湾半岛契约修订 - 政府与发展商分别作出的补价估算的比较
| T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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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1月31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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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地政总署于2004年2月3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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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地政总署于2004年2月4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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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2月10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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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2月11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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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地政总署于2004年2月12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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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2月12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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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地政总署于2004年2月12日就调解事宜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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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4年2月26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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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环境保护署于2004年3月3日致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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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环境保护署于2004年3月3日就红湾半岛致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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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6日就红湾半岛致环境保护署的函件
| T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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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地政总署于2004年7月5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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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与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致环境保护署的联署函件连同新闻稿
| T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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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环境保护署于2004年12月1日就红湾半岛致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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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地政总署于2004年12月7日就红湾半岛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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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屋宇署于2004年12月8日就拆卸红湾半岛致添星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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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8日就公众查阅红湾半岛拆卸图则致屋宇署的函件
| T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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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屋宇署于2004年12月10日就拆卸红湾半岛致添星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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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0日就拆卸红湾半岛致屋宇署的函件
| T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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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环境保护署于2004年12月22日就红湾半岛致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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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4日就红湾半岛拟议改善工程的废物管理致环境保护署的函件
| T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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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于2005年7月6日就红湾半岛致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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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环境保护署于2005年11月3日就红湾半岛致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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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环境保护署于2005年11月14日就红湾半岛致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函件
| T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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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7日就红湾半岛废物管理计划致环境保护署的函件
| T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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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环境保护署于2005年11月25日就红湾半岛废物管理计划致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函件
| T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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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发展商的顾问于2005年12月28日就现行豁免管制工程的废物管理计划致环境保护署的函件
| T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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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发展商的顾问于2006年8月7日就第二阶段建造工程的废物管理计划致环境保护署的函件
| T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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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发展商的顾问于2007年8月13日就第三阶段建造工程的废物管理计划致环境保护署的函件
| T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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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发展商的顾问于2008年11月18日就红湾半岛的最终废物管理计划致环境保护署的函件
| T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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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梁展文先生曾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房屋署署长的身份参与制订或执行的重大房屋政策列表
| T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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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2004年12月1日立法会会议过程正式纪录休会辩论部分的节录
| T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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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2005年12月有关"与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上市有关的财务事宜"的文件
| T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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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在2005年10月20日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
| T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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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领汇基金上市的发售单位政策概要
| T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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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梁展文先生的主要职务和职责
| T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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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房屋署署长的法定权力
| T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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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在梁展文先生担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房屋署署长时各有关政策局及部门的组织架构图
| T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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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月9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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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处理契约修订申请的一般程序
| T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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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政府当局于2009年2月9日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2月5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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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香港房屋委员会于2008年12月29日致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瑞银投资银行的函件
| T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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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香港房屋委员会于2009年1月16日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函件
| T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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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瑞士银行于2009年1月22日致香港房屋委员会的函件
| T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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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房屋署于2009年1月29日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函件
| T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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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房屋署于2009年1月29日致领汇管理有限公司的函件
| T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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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3日致房屋署的函件
| T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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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房屋署于2009年2月5日致领汇管理有限公司的函件
| T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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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6日致房屋署的函件
| T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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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月23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截至2009年2月10日)
| T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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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2日致政务司司长的函件
| T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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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10日致房屋署署长的函件
| T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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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Supertime Holdings Limited于2002年6月17日致房屋署署长的函件
| T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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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房屋署编配及销售总监于2002年6月21日致添星发展有限公司/Supertime Holdings Limited的函件
| T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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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房屋署助理署长(政策统筹)于2002年9月25日经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梁展文先生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的暂用档案
| T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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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梁展文先生于2002年10月3日代表政务司司长回覆添星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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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在梁展文先生休假期间,房屋署助理法律顾问于2003年8月25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便笺
| T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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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在梁展文先生休假期间,房屋署助理法律顾问于2003年8月25日致房屋署高级建筑师(业务发展)的电子邮件,以及房屋署高级建筑师(业务发展)于2003年8月25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电子邮件
| T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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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律政司高级政府律师于2003年11月7日致房屋署副署长(业务发展及建筑)的电子邮件、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于2003年11月6日致高级政府律师的电子邮件、高级政府律师于2003年11月5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辖下财经事务科一名人员的电子邮件,以及高级政府律师于2003年11月5日致房屋署和地政总署人员的电子邮件
| T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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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0日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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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3日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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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地政总署高级产业测量师/估价3于2003年2月11日致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的暂用档案、地政总署高级产业测量师/估价3于2003年2月17日的档案纪要、地政总署高级产业测量师/估价3于2003年2月17日致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的暂用档案、地政总署高级产业测量师/估价3于2003年3月12日的档案纪要,以及地政总署高级产业测量师/估价3于2003年3月24日致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的暂用档案
| T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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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原告人(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5日提交经修订的索偿书
| T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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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第一被告人(香港房屋委员会)于2005年10月14日提交经修订的抗辩书
| T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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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第二被告人(由律政司司长代表政府)于2005年10月14日提交经修订的抗辩书
| T122
|
101. | 有关添星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权及董事的变更表
| T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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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2月5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就运输及房屋局2009年2月9日回覆而提供的补充资料
| T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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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11日致房屋署的函件
| T125
|
104.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月23日函件而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 T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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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月23日函件而进一步提供有关梁展文先生在其他重大房屋或土地政策上担当的角色及参与情况的资料
| T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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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月23日函件而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 T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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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房屋署机构策略组主任于2002年7月30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电子邮件
| T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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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策略规划股主任于2002年10月12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暂用档案
| T130
|
109. | 房屋署助理署长(政策统筹)于2002年9月27日(上午11时11分)致房屋署助理署长(销售)的电子邮件,当中提及由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审定的行政会议文件拟稿
| T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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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2004年2月16日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的文件
| T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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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2004年2月28日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契约修订补价"的文件
| T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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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2004年3月8日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估计补价比较"的文件
| T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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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2004年2月9日有关"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红湾半岛单位的处置方法"的文件
| T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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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2003年1月14日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 T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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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房屋署副署长(业务发展及建筑)与总经理(业务发展),以及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与高级政府律师在2003年10月29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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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房屋署助理法律顾问于2003年10月31日(上午9时40分)致助理署长(法律顾问)的电子邮件
| T138
|
117.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2月23日函件而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 T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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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房屋署于2002年5月27日致添星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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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11日致房屋署的函件
| T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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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政务司司长政务助理于2002年7月3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暂用档案(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 T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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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所收到政务司司长政务助理于2002年7月3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暂用档案副本,当中附有手写备注,说明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参与情况
| T143
|
122.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2月27日函件而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 T146
|
123.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3月3日函件而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 T147
|
124. | 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4日致房屋署的函件
| T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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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Wai Koon Properties Limited及Asian Reward Development Limited于2001年5月12日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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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房屋署于2001年5月16日致Asian Reward Development Limited的函件
| T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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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Asian Reward Development Limited于2001年5月18日致房屋署的函件
| T151
|
128. | 锋卓有限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的拥有权和董事的变更表
| T152
|
129.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月23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运输及房屋局2009年3月6日所作回覆的补充资料
| T154
|
130.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4月14日函件而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 T155
|
131.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3年5月20日致行政长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香港房屋委员会及地政总署的函件
| T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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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于2003年6月12日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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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于2003年4月9日致梁展文先生的电子邮件(副本送其他人员)
| T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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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地政总署于2005年3月11日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159
|
135.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5年3月24日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160
|
136. | 地政总署于2005年5月18日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161
|
137. | 发展商代表律师于2005年6月27日致地政总署的函件
| T162
|
138. | 地政总署署长于2005年7月23日致地政总署副署长(一般事务)及副署长(专业事务)的电子邮件(副本送其他人员)
| T163
|
139. | 地政总署于2005年7月18日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164
|
140. | 地政总署于2005年8月9日致发展商代表律师的函件
| T165
|
141. | 九龙西区地政处于2007年11月13日致发展商的函件
| T166
|
142.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月23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运输及房屋局2009年3月6日及3月31日所作回覆的补充资料
| T168
|
143.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5月12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169
|
144. | 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第2/2004号"利益冲突"
| T170
|
145. | 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第8/2006号"公务员申报投资事宜"
| T171
|
146. | 《公务员事务规例》第461至466条
| T172
|
147. | 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第9/2001号
| T173
|
148. | 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第19/92号"利益冲突"
| T174
|
149. | 房屋署职员通函第1/2002号"就《防止贿赂条例》、接受利益及款待和利益冲突而订定的适当行为指引"
| T175
|
150. | 房屋署职员通告第7/2001号"申报投资事宜"
| T176
|
151. | 在梁展文先生任期內适用的《香港房屋委员会常规》的相关节录
| T177
|
152. | 在锺国昌先生担任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委员的两年任期內(即2003-2004年度及2004-2005年度),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的职能
| T178
|
153. | 有关"2003-04年度香港房屋委员会及辖下小组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假定同意文件
| T179
|
154. | 锺国昌先生于2003年4月28日作出的周年利益登记
| T180
|
155. | 锺国昌先生于2004年4月20日作出的周年利益登记
| T181
|
156. | 2004年2月16日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的文件
| T182
|
157. | 2004年2月28日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契约修订补价"的文件
| T183
|
158. | 2004年3月8日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估计补价比较"的文件
| T184
|
159. | 2004年6月10日香港房屋委员会周年特别公开会议纪录
| T185
|
160.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5月29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186
|
161. | 房屋署于2002年11月18日致民政事务局局长的便笺(副本送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及各民政事务专员)
| T187
|
162. | 《房屋条例》(第283章)第3条
| T188
|
163. | 2002-2003年度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名单
| T189
|
164. | 2003-2004年度香港房屋委员会建议委员名单
| T190
|
165.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6月24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192
|
166. | 袁子超先生于2009年7月5日致房屋署署长的函件
| T193
|
167.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6月8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194
|
168.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5月12日函件而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 T195
|
169. | 2002年1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张陈锺律师行与政府当局就处理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发展项目相关事宜往来文件一览表
| T196
|
170. | 2002年1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张陈锺律师行与香港房屋委员会代表律师就处理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发展项目相关事宜(副本送香港房屋委员会)的往来文件一览表
| T197
|
171. | 2002年1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张陈锺律师行与香港房屋委员会就处理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发展项目相关事宜(香港房屋委员会代表律师沒有抄送香港房屋委员会)的往来文件一览表
| T198
|
172. | 律政司于2003年8月26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199
|
173.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8月27日致律政司的函件
| T200
|
174.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9月1日致孖士打律师行和律政司的函件
| T201
|
175. | 律政司于2003年9月2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副本送孖士打律师行)
| T202
|
176. | 律政司于2003年9月5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副本送孖士打律师行)
| T203
|
177. | 律政司于2003年10月22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副本送孖士打律师行)
| T204
|
178. | 律政司于2003年10月23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05
|
179. | 律政司于2003年10月30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06
|
180.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1月1日致律政司的函件
| T207
|
181.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1月5日致孖士打律师行和律政司的函件
| T208
|
182.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1月6日致律政司的函件(夹附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1月6日致孖士打律师行(副本送律政司)的函件)
| T209
|
183. | 2003年11月6日有关尚待进行法律程序的同意传票
| T210
|
184. | 律政司于2003年11月25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11
|
185. | 第二被告人(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律政司司长)于2003年12月1日就尚待进行的法律程序提交的抗辩书,由律政司转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和地政总署
| T212
|
186.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2月24日致律政司的函件,由律政司转交地政总署
| T213
|
187.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月5日致律政司的函件
| T214
|
188. | 律政司于2004年1月6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15
|
189.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20日致孖士打律师行和律政司的函件
| T216
|
190. | 律政司于2004年3月19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17
|
191. | 黃干亨黃英豪律师事务所(香港房屋委员会当时的代表律师)于2004年6月10日提交并送达张陈锺律师行和律政司的代为行事通知书
| T218
|
192. | 孖士打律师行(香港房屋委员会代表律师)于2003年8月21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19
|
193.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8月26日致孖士打律师行的函件
| T220
|
194.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3年8月29日就尚待进行的法律程序发出并送达张陈锺律师行和律政司的代为行事通知书
| T221
|
195.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3年8月29日发出并送达张陈锺律师行和律政司的延长期限传票
| T222
|
196.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3年11月25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23
|
197. | 第一被告人(香港房屋委员会)于2003年12月2日就尚待进行的法律程序提交的抗辩书
| T224
|
198.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2月5日致孖士打律师行的函件
| T225
|
199.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2月9日致孖士打律师行的函件
| T226
|
200.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3年12月10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27
|
201.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3年12月31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28
|
202.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4年2月24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29
|
203.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8月29日致孖士打律师行(香港房屋委员会代表律师)的函件
| T230
|
204. | 律政司于2003年9月3日就尚待进行的法律程序发出并送达张陈锺律师行和孖士打律师行的代为行事通知书
| T231
|
205. | 律政司于2003年9月3日发出并送达张陈锺律师行和孖士打律师行的传票
| T232
|
206. | 律政司于2003年10月22日发出索取更详尽清晰详情的要求书
| T233
|
207.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3年11月5日致张陈锺律师行和律政司的函件
| T234
|
208.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1月6日致孖士打律师行的函件(副本送律政司)
| T235
|
209.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3年12月2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36
|
210. | 孖士打律师行于2003年12月11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37
|
211.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3年12月24日致孖士打律师行的函件
| T238
|
212.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月16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由地政总署转交律政司和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
| T239
|
213.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月16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40
|
214.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月20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41
|
215.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1月21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42
|
216.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月21日致地政总署的函件(副本送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
| T243
|
217.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月21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44
|
218.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月26日发送给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传真
| T245
|
219.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10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46
|
220.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13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由地政总署转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和律政司
| T247
|
221.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2月13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由地政总署转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和律政司
| T248
|
222.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16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由地政总署转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和律政司
| T249
|
223.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2月16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特别副本送地政总署和律政司)
| T250
|
224.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20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51
|
225.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2月20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52
|
226.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2月21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由地政总署转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律政司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 T253
|
227.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23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54
|
228.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24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55
|
229.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25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56
|
230.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2月25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57
|
231.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25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58
|
232.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2月27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副本送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
| T259
|
233.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2月27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60
|
234.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3月6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61
|
235.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3月8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62
|
236.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3月8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第二封函件
| T263
|
237.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12月7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64
|
238.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2月8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65
|
239.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12月8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66
|
240.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2月8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由地政总署转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律政司、地政总署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 T267
|
241.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12月9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由地政总署转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律政司、地政总署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 T268
|
242.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12月9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69
|
243.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12月10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70
|
244.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2月10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
| T271
|
245. | 张陈锺律师行于2004年12月13日致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函件,由地政总署转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屋署、律政司、地政总署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 T272
|
246. | 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于2004年12月18日致张陈锺律师行的函件
| T273
|
247.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7月27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274
|
248. | 李伯诚先生于2009年7月31日致房屋署署长的函件
| T275
|
249. | 汤永成先生于2009年7月31日致房屋署署长的函件
| T276
|
250. | 郭理高先生于2009年8月4日致运输及房屋局的电子邮件
| T277
|
251. | 林靜芬女士于2009年7月31日致房屋署署长的函件
| T278
|
252.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1月6日函件而提供的资料
| T279
|
253. |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与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的联署函件
| T280
|
254. | 屋宇署于2004年12月21日致WSP Hong Kong Limited的函件
| T281
|
255. | 地政总署署长于2003年1月13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的便笺,內容关乎为处理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提出的契约修订
| T1(C)*
|
256. | 地政总署于2003年2月7日就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的拟议契约修订致添星发展有限公司的函件
| T2(C)*
|
257. | 地政总署于2003年2月25日就处理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而提出的契约修订向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规划地政科发出的便笺
| T3(C)*
|
258.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规划地政科于2003年2月26日就处理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而提出的契约修订向地政总署发出的便笺
| T4(C)*
|
259. | 地政总署于2003年3月25日就处理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单位而提出的契约修订向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规划地政科和房屋科发出的便笺
| T5(C)*
|
260. | 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策划小组委员会2003年1月23日会议的电脑投影片介绍资料
| T6(C)*
|
261. | 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策划小组委员会2003年1月23日会议纪录的节录
| T7(C)*
|
262. | 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策划小组委员会2003年3月6日会议文件"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剩余单位的处理事宜"
| T8(C)*
|
263. | 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策划小组委员会2003年3月6日会议纪录的节录
| T9(C)*
|
264. | 2003年4月14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的议事备忘录
| T10(C)*
|
265. | 2003年4月14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1(C)*
|
266. | 2003年4月2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的议事备忘录
| T12(C)*
|
267. | 2003年4月2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3(C)*
|
268. | 2003年5月12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有关红湾半岛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的资料简介
| T14(C)*
|
269. | 2003年5月12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5(C)*
|
270. | 2003年5月19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6(C)*
|
271. | 2003年5月26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7(C)*
|
272. | 为2003年6月9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
| T18(C)*
|
273. | 2003年6月9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9(C)*
|
274. | 2003年6月16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20(C)*
|
275. | 为2003年6月30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
| T21(C)*
|
276. | 2003年6月30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22(C)*
|
277. | 2003年7月2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23(C)*
|
278.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3年7月28日致行政长官的暂用档案
| T24(C)*
|
279.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与律政司在2003年11月6日至11日期间的往来电子邮件
| T25(C)*
|
280. | 在2003年12月8日订立的调解协议
| T26(C)*
|
281. | 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于2003年12月13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电子邮件
| T27(C)*
|
282. | 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于2003年12月18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电子邮件
| T28(C)*
|
283.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与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在2003年12月27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29(C)*
|
284. | 2004年1月21日的调解人谅解摘要
| T30(C)*
|
285. | 地政总署署长于2003年4月1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便笺
| T31(C)*
|
286. | 在梁展文先生休假期间,律政司于2003年8月18日致房屋署注明交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便笺
| T32(C)*
|
287.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于2003年10月22日致政务司司长的暂用档案
| T33(C)*
|
288. | 2003年6月16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有关红磡湾红湾半岛九龙內地段第11076号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的文件
| T34(C)*
|
289. | 夹附添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0日致地政总署函件的便笺
| T35(C)*
|
290. | 房屋署助理署长(法律顾问)于2003年8月1日向副署长(建筑)发出的电子邮件
| T36(C)*
|
291. | 1998年1月20日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投标委员会会议纪录的节录
| T37(C)*
|
292. | 房屋署策略规划股主任(署理)于2002年9月24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副秘书长(房屋)(1)的暂用档案(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
| T38(C)*
|
293. | 房屋署策略规划股主任(署理)于2002年9月25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副秘书长(房屋)(1)私人秘书的电子邮件
| T39(C)*
|
294.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于2002年10月2日致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的暂用档案(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
| T40(C)*
|
295. | 房屋署策略规划股主任于2002年10月21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的暂用档案
| T41(C)*
|
296. | 房屋署策略规划股主任于2002年10月21日致政务司司长办公室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
| T42(C)*
|
297. | 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委员会2002年8月有关处理私人参建计划单位的文件
| T43(C)*
|
298. | 2002年8月13日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委员会会议纪录的节录
| T44(C)*
|
299. | 房屋署助理署长(政策统筹)于2002年9月27日(上午10时37分)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及其他人员)
| T45(C)*
|
300. | 房屋署高级政务主任(政策统筹)于2002年9月27日(上午10时55分)致房屋署助理署长(销售)的电子邮件
| T46(C)*
|
301. | 房屋署助理署长(法律顾问)于2003年5月26日致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法律事务)(九龙及田土转易)的便笺
| T47(C)*
|
302. | 房屋署副署长(建筑)于2003年4月4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1)的便笺(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及其他人员)
| T48(C)*
|
303.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房屋署副署长(业务发展及建筑)与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在2003年4月11日及12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49(C)*
|
304. | 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法律事务)(九龙及田土转易)于2003年5月22日(下午2时39分)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
| T50(C)*
|
305. | 房屋署署理副署长(建筑)于2003年9月15日(晚上8时21分)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
| T51(C)*
|
306. | 2002年9月5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52(C)*
|
307. | 2003年1月20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53(C)*
|
308. | 2003年3月17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的夹附参考资料,是行政长官私人秘书于2003年3月14日撰写而副本送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的档案纪要
| T54(C)*
|
309. | 2003年3月24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55(C)*
|
310. | 2003年3月31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的夹附参考资料
| T56(C)*
|
311. | 2003年3月31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57(C)*
|
312. | 2003年4月14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的夹附参考资料
| T58(C)*
|
313. | 为2003年4月14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题为"与红湾半岛发展商进行的补价磋商"的资料简介
| T59(C)*
|
314. | 2003年4月2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的夹附参考资料
| T60(C)*
|
315. | 为2003年5月26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题为"处理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红湾半岛单位"的资料简介
| T61(C)*
|
316. | 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出席2003年7月7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节录
| T62(C)*
|
317. | 2003年8月25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63(C)*
|
318. | 2003年9月15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64(C)*
|
319. | 2003年10月13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65(C)*
|
320. | 为2003年10月20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节录
| T66(C)*
|
321. | 2003年10月20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67(C)*
|
322. | 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出席2003年10月27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节录
| T68(C)*
|
323. | 2003年10月27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69(C)*
|
324. | 2003年11月3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70(C)*
|
325. | 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出席2003年11月17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
| T71(C)*
|
326. | 2003年11月17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72(C)*
|
327. | 2004年1月19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73(C)*
|
328. | 为2004年2月2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节录
| T74(C)*
|
329. | 2004年2月2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75(C)*
|
330. | 2004年2月9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76(C)*
|
331. | 2004年2月16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77(C)*
|
332. | 2004年2月23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78(C)*
|
333. | 2004年3月1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79(C)*
|
334. | 2004年3月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80(C)*
|
335. | 2004年3月15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81(C)*
|
336. | 2004年3月22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82(C)*
|
337. | 2004年3月29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83(C)*
|
338. | 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出席2004年4月13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节录
| T84(C)*
|
339. | 2004年4月13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85(C)*
|
340. | 2004年4月19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86(C)*
|
341. | 2004年8月23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87(C)*
|
342. | 2004年9月13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88(C)*
|
343. | 2004年10月1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89(C)*
|
344. | 2004年11月1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90(C)*
|
345. | 2004年11月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91(C)*
|
346. | 2004年11月15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92(C)*
|
347. | 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出席2004年11月22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拟备的资料摘要节录
| T93(C)*
|
348. | 2004年11月22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94(C)*
|
349. | 2004年11月29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95(C)*
|
350. | 2004年12月6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96(C)*
|
351. | 2005年1月3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97(C)*
|
352. | 2005年1月10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98(C)*
|
353. | 2005年1月17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99(C)*
|
354. | 2005年3月21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00(C)*
|
355. | 2005年4月1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01(C)*
|
356. | 2005年9月5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102(C)*
|
357. | 2005年10月10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03(C)*
|
358. | 2005年11月7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104(C)*
|
359. | 2005年12月5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105(C)*
|
360. | 2005年12月12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06(C)*
|
361. | 2006年2月6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107(C)*
|
362. | 2006年2月27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08(C)*
|
363. | 2006年7月10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09(C)*
|
364. | 2006年7月31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10(C)*
|
365. | 2006年8月21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11(C)*
|
366. | 2006年8月28日首长级高层人员会议纪录的节录
| T112(C)*
|
367. | 2006年9月4日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会议纪录拟稿的节录
| T113(C)*
|
368. | 梁展文先生于2003年10月31日致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和房屋署副署长(业务发展及建筑)的电子邮件(副本送其他人员)
| T114(C)*
|
369. | 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律政司高级政府律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助理秘书长(库务)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在2003年11月18日至25日期间的往来电子邮件
| T115(C)*
|
370. | 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法律事务)(九龙及田土转易)于2003年11月25日致梁展文先生的电子邮件(副本送其他人员)
| T116(C)*
|
371. | 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于2003年12月10日致梁展文先生的电子邮件(副本送其他人员)
| T117(C)*
|
372.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与地政总署署长在2003年3月27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118(C)*
|
373. | 房屋署总经理(业务发展)于2003年4月27日致房屋署高级政务主任(行政)及房屋署中央支援组主任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梁展文先生及其他人员)
| T119(C)*
|
374. | 梁展文先生、房屋署助理署长(法律顾问)、房屋署副署长(业务发展及建筑)与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在2003年4月28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120(C)*
|
375.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于2003年5月21日致房屋署副署长(业务发展及建筑)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梁展文先生及其他人员)
| T121(C)*
|
376. | 房屋署助理署长(法律顾问)于2003年5月22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梁展文先生及其他人员)
| T122(C)*
|
377. | 地政总署副署长(专业事务)于2003年9月19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梁展文先生及其他人员),以及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于2003年9月16日致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的电子邮件(副本送梁展文先生及其他人员)
| T123(C)*
|
378.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于2003年10月7日致梁展文先生及其他人员的电子邮件
| T124(C)*
|
379. | 房屋署副署长(策略)、副署长(业务发展及建筑)、助理署长(私营房屋)与总经理(业务发展)在2003年10月8日及9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125(C)*
|
380. | 房屋署助理署长(法律顾问)与助理法律顾问在2003年11月10日及11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126(C)*
|
381. | 房屋署助理署长(法律顾问)、副署长(业务发展及建筑)与助理法律顾问在2003年11月11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127(C)*
|
382. | 厘定补价金额的主要项目明细表
| T128(C)*
|
383. | 锺国昌先生于2003年10月28日向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主席作出的利益披露
| T129(C)*
|
384. | 房屋署会议事务秘书2003年1月11日及13日的档案纪要;房屋署会议事务秘书、副署长(策略)、助理署长(政策统筹)、助理署长(架构改革)、副署长(机构事务)与助理署长(资讯及社区关系)在2003年1月13日至3月4日期间的往来录事
| T130(C)*
|
385. | 有关香港房屋委员会及其辖下小组委员会由2003年4月1日起两年任期建议委员名单的文件
| T131(C)*
|
386. | 梁展文先生就2003-2004年度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各小组委员会的建议委员名单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的录事拟稿
| T132(C)*
|
387.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3年1月17日经由政务司司长致行政长官的暂用档案;房屋署副署长(策略)、梁展文先生、房屋署助理署长(架构改革)、会议事务秘书与助理署长(资讯及社区关系)在2003年2月6日至3月1日期间的往来录事
| T133(C)*
|
388. | 房屋署副署长(策略)、房屋署会议事务秘书与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在2003年3月6日及7日的往来电子邮件
| T134(C)*
|
389. | 房屋署会议事务秘书于2003年3月17日致房屋署副署长(策略)的暂用档案
| T135(C)*
|
390. | 房屋署会议事务秘书于2003年3月18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的录事
| T136(C)*
|
391. | 房屋署副署长(策略)于2003年3月25日经由梁展文先生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的暂用档案
| T137(C)*
|
392. | 房屋署会议事务秘书于2003年4月3日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务助理的录事
| T138(C)*
|
393. | 房屋署署长于2002年1月17日致民政事务局局长及社会福利署署长的便笺
| T139(C)*
|
394. | 房屋署会议事务秘书于2002年1月17日致数名房屋署人员的便笺
| T140(C)*
|
395. | 房屋署副署长(机构事务)于2003年11月27日致数名房屋署高层人员的便笺
| T141(C)*
|
396. | WSP Hong Kong Limited于2004年12月3日致屋宇署的函件
| T142(C)*
|
397. | WSP Hong Kong Limited于2004年12月4日致屋宇署的函件
| T143(C)*
|
398. | WSP Hong Kong Limited于2004年12月17日致屋宇署的函件
| T144(C)*
|
399. | 政府当局就涂去的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截至2009年2月6日)
| T96*
|
400.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2月26日函件而就涂去的资料进一步提供的资料(第一部分)
| T144*
|
401.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2月26日函件而就涂去的资料进一步提供的资料(第二部分)
| T145*
|
402.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1月23日函件而就涂去的资料所提供的资料的补充
| T153*
|
403.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4月14日函件而就涂去的资料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 T167*
|
404. | 政府当局因应专责委员会秘书2009年5月29日函件而就涂去的资料所提供的资料
| T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