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與政府當局會商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跟進2010年11月25日會議上提出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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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788/10-11(01)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14日發出)
| - | 由立法會秘書處擬備因應2010年11月25日會議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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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788/10-11(02)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14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題為"專業投資者的定義及有關檢討/修訂該定義的最新進展"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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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788/10-11(03)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14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題為"認可機構發行的貨幣掛鈎票據、利率掛鈎票據和貨幣及利率掛鈎票據的現行監管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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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788/10-11(04)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14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題為"有關條文中'廣告、邀請或文件'的涵義及監管制度在實際情況下的適用範圍"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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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813/10-11(01)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15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題為"'在香港以外地方的人'的涵義及將非上市結構性產品轉讓予在香港以外地方的人的監管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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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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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3)877/09-10號文件
(於2010年7月2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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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9/10-11(01)號文件
(於2010年10月25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條例草案標明修訂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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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9/10-11(02)號文件
(於2010年10月25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10年9月21日就助理法律顧問有關《2010年證券及期貨和公司法例(結構性產品修訂)條例草案》的提問提供的第一批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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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9/10-11(03)號文件
(於2010年10月25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10年10月4日就助理法律顧問有關《2010年證券及期貨和公司法例(結構性產品修訂)條例草案》的提問提供的第二批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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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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