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browser that enables Javascript.
請使用可執行 Javascript 的瀏覽器。
《2010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日期:
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
時間:
上午10時45分
地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立法會
CB(2)888/10-11(01)
號文件
(隨文附上)
-
對於法案委員會於2010年11月25日會議上詢問政府當局對建議的第7AC(3)(a)條的法律構定的知悉元素,以及根據建議的第7AI條就退還已分發的合夥財產而提出訴訟的時效期限的政策立場,政府當局所作的回應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立法會
CB(3)812/09-10
號文件
(於2010年6月18日發出)
-
條例草案文本
檔號:
LP 5004/4/15C XVII
(律政司於2010年6月17日發出)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CB(2)2055/09-10(02)號文件
(於2010年7月13日發出)
-
法律事務部所擬備標明擬修訂的相關條文的條例草案文本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
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bc/bc52/papers/bc52_ppr.htm
取覽)
II.
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