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9/10-25

立法會

議程

2010年5月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逃犯(南非)令》43/2010
2.《2010年專業會計師(修訂)附例》44/2010
3.《2010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及2)令》45/2010

II. 質詢

1. 林健鋒議員問:


關於稅務局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金融海嘯對上個財政年度稅收(包括利得稅和薪俸稅)的影響,以及與再上一年比較,繳交最高額薪俸稅的10位人士和最高額利得稅的10間企業所繳交的稅款有否因金融海嘯而大為減少;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二)在上個財政年度,稅務局共完成處理多少宗暫緩繳稅的申請及所涉金額,以及逾期仍未繳付利得稅和薪俸稅的個案各有多少和所涉金額為何;以及當局有何措施協助未能全數繳付稅款的企業和僱員;及

    (三)過去5個財政年度,稅務局收到利得稅的補繳稅款和罰款的金額分別為何;上個財政年度收到的最高額補繳利得稅的款額為何,以及該金額是否過去3年內的最高;現時處理中的追收利得稅個案數目和估計所涉款額;稅務局會如何加快追收欠稅的工作,以免因逾期而無法追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李慧琼議員問:


據報,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進行的調查發現,在本港出售的各型號汽油車當中,超過六成即使採用售價較低的95辛烷值汽油,仍可達到汽車的最佳性能,調查結果與消委會10年前進行的類似調查的結果相若;然而,油公司現時未有跟隨美國、英國、法國、日本及新加坡的做法,提供不同辛烷值的汽油以供車主選用,而只出售較昂貴的98辛烷值汽油,本港20多萬車主在沒有選擇下被迫使用。估計在過去10年,車主因此多付的汽油開支逾20 億元。有評論認為,出現上述現況的原因是汽車燃料行業存在寡頭壟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10年,政府曾採取甚麼措施鼓勵油公司把辛烷值較低的汽油引入香港;有否評估油公司沒有引入低辛烷值汽油對本港車主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

    (二)過去5年,當局有否研究其他地方的經驗,以瞭解如何解決同時供應不同辛烷值汽油的技術困難;若否,會否進行研究;當局會否考慮在加油站用地招標時,把供應較低辛烷值的汽油列為地契條款之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有何措施增加汽油產品的供應渠道及促進行業的競爭,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3. 劉健儀議員問:


為了加強部門間的合作,警方、漁農自然護理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在2008年年初就處理懷疑有人虐待動物的舉報、後續調查工作及跟進行動,制訂了新的工作程序。警方亦於同期採取了新措施,針對虐待動物案件有上升趨勢的地區,安排指定隊伍跟進偵查。然而,據報虐待動物的行為近來有變本加厲的趨勢,例如有流浪貓分別被人從高處擲下慘死、被浸在水泥中因而皮膚潰瀾,以及被切斷左腳。此外,亦有野生猴子被人用氣槍及電槍射擊而受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新工作程序推出至今及之前的一年,政府分別接獲涉及虐待動物的投訴數字;當中作出跟進、提出檢控及涉案人士被定罪的個案各有多少,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罰為何;

    (二)過去3年,警方在哪些地區採取了上述的新措施;及

    (三)當局有否檢討上述各項措施的成效;若有,根據甚麼準則進行檢討,以及結果為何;若否,會否盡快進行檢討?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4. 湯家驊議員問:


有會議及展覽業的人士於本年4月20日本會工商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指出,現時該行業可能存在壟斷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否考慮邀請獨立的學術機構進行研究,以檢視現時的會議及展覽業市場是否有壟斷的情況;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當局會否按現時的公平競爭政策檢討會議及展覽業的政策,包括由香港貿易發展局(下稱"貿發局")促進市場競爭的政策;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當局會否考慮制訂新的政策及措施,為會議及展覽業引入更多的市場參與者;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鑒於有報道指出,現時貿發局與負責管理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公司所簽訂的經營協議內包括違反公平競爭政策的"無競爭權"條款,政府會否要求貿發局與該公司修訂或刪除簽訂的協議中"無競爭權"條款;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政府會如何向公眾交代會議及展覽業被壟斷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5. 何秀蘭議員問:


據報,香港受華北沙塵暴的影響,由3月21日晚上至22日早上的十多個小時期間,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設置的空氣質素監測站連續錄得異常高的空氣污染指數,而當局亦已因應情況,啟動應急機制及採取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3月20日沙塵暴吹襲華北期間,當局有否就該現象與內地當局互相通報;若有,通報的時間及詳情為何;

    (二)3月21日至22日期間,曾參與商議應急機制的政策局或政府部門的名稱,以及當時決定採取的具體措施的詳情;及

    (三)由環保署領導的"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有否參與應對是次沙塵暴所引起的問題,以及會否跟進研究沙塵暴與氣候變化的關係、香港應採取的應變措施和啟動應變措施的程序;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6. 何鍾泰議員問:


近日有報道指出,一間電訊服務公司在只獲路政署發出的挖掘准許證,但未獲得地政總署的批准下,在若干行人路上豎立鐵柱,以供安裝其固網服務器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路政署發出上述挖掘准許證前,有否核實豎立鐵柱的工程已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批准;及

    (二)有否定期派員檢查該等鐵柱是否穩固,並要求該公司移除未經批准下安裝的鐵柱,以確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如果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7. 劉秀成議員問:

有業界人士向本人反映,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規劃署只可在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的地方進行土地利用的執管工作。此外,他亦指出有發展商涉嫌違規,計劃於沙田分區計劃大綱圖中規劃為"綠化地帶"的赤坭坪村興建私營骨灰龕。然而,由於赤坭坪村不屬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的範圍,故規劃署署長不能就該違規行為執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有何計劃堵塞上述的法例漏洞,以確保任何人士在發展土地時,必須符合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定下的土地用途要求;及

    (二)當局有何機制確保在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範圍以外的地方興建的建築物符合《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規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在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

*8. 劉江華議員問: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其年老的叔父在世時沒有訂立遺囑,亦沒有子女等法定繼承人,以致在他逝世後親人無法使用其遺產辦理其身後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共有多少名無遺囑者留下遺產;政府每年接收該等遺產的金額為何,以及如何處理及運用該等遺產;

    (二)鑒於《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73章)第4條所指明的無遺囑者遺產的法定繼承人的類別,並不包括外甥/外甥女等親屬,不包括該等類別的原因及法律精神為何;

    (三)會否修訂法例,以增加無遺囑者的遺產繼承人的類別;及

    (四)會否加強宣傳及教育市民及早就其財產分配訂立遺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9. 黃成智議員問:


近日,有報道指有私營安老院舍的管理出現問題,有院舍以"走鬼更"或"專業走鬼職員"假裝有充足人手,另一些院舍則為了節省膳食開支而向長者提供每人每餐成本只兩三元的青菜餐。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去年就私營安老院舍進行的慣常巡查及突擊巡查的次數分別為何;

    (二)當局安排突擊巡查的準則為何;及

    (三)過去3年,當局在巡查私營安老院舍時有否發現院舍以"走鬼更"或"專業走鬼職員"假裝有充足人手的情況;若有,當局如何跟進、有否提出檢控,以及檢控個案的數目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0. 余若薇議員問:


據悉,灣仔合和中心二期發展計劃包括興建連接堅尼地道至該項目的行車天橋暨行人道和隧道,發展商可從土地補價中扣除該等工程的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行人道除了連接堅尼地道至合和中心二期的酒店外,還會連接到甚麼其他地方;

    (二)該行人道是否屬於私家路;

    (三)該行人道和隧道的公眾使用權限的詳情(包括開放時間和使用該段道路的規限等);

    (四)有否評估政府會因該行人道和隧道少收多少土地補價;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及

    (五)當局會以何種形式規管該行人道和隧道的興建、使用及管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在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

*11.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關於不時進行的政府總部政策局重組,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現時用以指導該等重組的程序進行任何正式的檢討;若有,該等檢討相隔多久進行一次;

    (二)有否對在2007年7月1日生效的重組進行實施後的檢討;若有,檢討的性質為何;及

    (三)政府有否紀錄所有與在2007年7月1日生效的重組有關的投訴;該等投訴是向申訴專員、有關政策局,還是任何其他政府機構作出;以及是否有任何投訴證實成立,因而需要更改政策局或政府部門的程序或運作方式?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12. 林大輝議員問:


保安局局長在本年4月21日的本會會議上表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者計劃")自2003年10月實施以來,已為香港帶來約500億元的投資。他亦指出,投資者計劃只是外地投資者來港定居的其中一個途徑,外地企業家亦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開設業務及居留,而政府會不時就投資者計劃的安排作出檢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投資者計劃自實施以來,每年申請人的分類數字、投資類別的分布及投資金額分別為何(以表列形式列出);

    (二)是否知悉,現時已獲准來港的投資者計劃申請人投資的房地產項目中,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數目及比例分別為何;當中住宅物業的平均資產價值和所在地區,以及現時分別有多少名申請人將其投資的物業單位出租、自住或空置;

    (三)有否統計,投資者計劃自實施以來,共有多少名申請人在獲准來港後的兩年內將其投資的房地產項目出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有否評估,投資者計劃自實施以來,所帶來的資金共開創了多少個本地職位;若有,按年份及工種列出分項數字;若否,原因為何;

    (五)何時會再次檢討投資者計劃及詳情(包括何時完成及公布檢討的結果)為何;

    (六)有否任何措施鼓勵投資者計劃申請人投資在屬於本港四大支柱產業及六項優勢產業的資產類別;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七)有否評估投資者計劃將房地產項目定為其中一種獲許投資資產類別的規則對現時本港樓價的影響,以及取消該規則對本港經濟的影響為何;若有,結果為何;若否,會否進行該等評估;及

    (八)鑒於保安局局長表示,企業家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開設業務及居留,自該政策實施以來,申請來港開設業務及居留的企業家類別、他們的業務範疇、涉及的投資金額及所開創的職位數目,以及他們對本港經濟作出的貢獻為何(以表列形式列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3. 甘乃威議員問:


運輸署近年推動本港智能運輸系統的發展,並研發運輸資訊系統,除陸續設置可變訊息顯示屏,亦在互聯網上發放閉路電視交通情況快拍,以提供即時路面交通情況的資料。然而,不少駕駛人士向本人抱怨當局只在港島區主要道路幹線設置該等設施,而未有覆蓋其他多個主要交通位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落實發展智能運輸系統至今,在港島區設置的上述可變訊息顯示屏及用以拍攝在互聯網上發放的交通情況快拍的閉路電視攝影機的位置、啟用日期及造價分別為何;當局會否在港島區增設該類設施;若會,詳情為何;

    (二)鑒於現時不少在港島區設置的閉路電視攝影機主要供政府部門監察交通之用,該等閉路電視攝影機的數目為何;現時運輸署決定在互聯網上發放閉路電視交通實況影像的準則為何;會否在公眾強烈要求下在互聯網上發放所有由該等攝影機拍攝的影像;若會,程序為何;

    (三)運輸署會否在短期內在東及西半山、薄扶林、鴨脷洲和深水灣等地區增設更多可變訊息顯示屏,以便向駕駛人士發放即時交通實況訊息;若否,原因為何;區議會可否斥資自置及管理該類顯示屏,並接駁運輸署的中央系統,但由運輸署統籌建造及保養等工作,以推動智能運輸系統的發展;及

    (四)政府未來有何新計劃在港進一步發展實時交通資訊服務,供公眾參考或使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4. 馮檢基議員問:


最近有組織就社會企業進行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在2007、2008及2009年分別只有27.1%、22.9%及30.5%的受訪社會企業錄得盈利,而在調查期間,更有約40間(即16%)的社會企業結束了業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推動社會企業發展的措施;有否就這些措施的成效,以至整體推動社會企業發展的策略作檢討;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新成立的社會企業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的工作目的、方向和時間表;政府會如何落實諮詢委員會的建議;諮詢委員會會否就整體推動社會企業發展的策略作出檢討及提出新的建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5. 劉慧卿議員問:


由本屆立法會開始,本會議員獲提供任滿酬金及實報實銷的醫療津貼。然而,區議會議員("區議員")並未獲得類似的薪津安排。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區議會議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有否就下一屆(即2012至2015年)的區議員的薪津安排進行檢討;若有,向他們提供醫療津貼及任滿酬金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考慮為下一屆區議員提供強積金;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則為何;及

    (三)除了第(一)及(二)項的安排,獨立委員會會否考慮其他改善區議員的薪津安排;若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6. 謝偉俊議員問:


近日有旅客向本人反映,表示他們對獲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設立的優質旅遊服務計劃("計劃")的認證商戶的服務不滿。他們向旅發局作出投訴卻不得要領,旅發局員工的態度亦不友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計劃推出至今,每年共有多少間商戶獲認證為優質旅遊服務商戶;旅發局每年接到多少宗與計劃有關的投訴,以及有多少間優質旅遊服務商戶因被投訴或被評審其服務水平未達標而被終止其資格;

    (二)當旅客不滿旅發局對關於上述商戶的投訴的處理時,有何途徑要求進行覆檢;及

    (三)現時哪個政府部門負責監管計劃;具體監管措施為何;當局有否因應旅客對計劃作出的投訴要求旅發局檢討計劃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7. 葉劉淑儀議員問: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訂明,為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的規定,任何人進口屬瀕危物種的石珊瑚目、角珊瑚目、笙珊瑚科、海馬及巨蚌等,須持有漁農自然護理署發出的許可證,以及該物種來源地的《公約》證明文件。此外,有報道指商戶須持有許可證,才可公開展示和售賣屬瀕危物種的海洋生物。然而,據本人瞭解,很多沒持有許可證的商戶違法展示和售賣屬瀕危物種的海洋生物,而在互聯網上買賣該等海洋生物的情況也十分猖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就如何加強執法行動進行檢討;若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8.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近日有街頭藝術表演者在銅鑼灣行人專用區表演期間,多番被市民投訴阻礙行人,並被警方驅趕及票控。此外,在該行人專用區亦擺放了不少商業宣傳易拉架等物件,妨礙市民使用公共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現時在上述行人專用區擺放易拉架等物件所造成的阻街問題仍然嚴重,去年當局有否定期巡查,以確保市民能善用公共空間;若有,詳情為何;及

      (二)鑒於文化及創意產業是政府推動的6項優勢產業之一,當局有否計劃進一步推動特色的街頭藝術表演文化,保障該等表演者在合法的情況下在公共空間進行表演的權利;若有計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黃成智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在本年3月底宣布,將每年撥款500萬元予保良局推行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計劃"),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諮詢、情緒支援及輔導等服務。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如何選擇撥款資助的機構;為何撥款予單一機構;

      (二)當局如何釐訂撥款金額;計劃的服務內容及人手如何分配,以及將如何評核計劃的成效;及

      (三)會否在全港各區推行類似的計劃,以協助不同地區的居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0. 張文光議員問:


    本人得悉,現時不少資助學校在其核准教師編制內有常額教師職位出缺時,只會聘請合約教師填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以核准教師編制內的常額教師職位聘用合約教師的資助中小學數目、該等合約教師的人數,並按區議會分區以下列表格列出分項數字;

      區議會
      分區
      當區資助中學數目
      (間)
      以核准教師編制內的
      常額職位聘用
      合約教師
      (資助中學)
      當區資助小學數目
      (間)
      以核准教師編制內的
      常額職位聘用
      合約教師
      (資助小學)
      學校數目
      (間)
      合約教師
      (人)
      學校數目
      (間)
      合約教師
      (人)
      (本列為模擬例子) 30 5
      4
      3
      1
      0
      1
      3
      2
      35 3
      5
      4
      1
      2
      3



































      總數






      (二)資助中小學以核准教師編制內的常額教師職位聘請合約教師的各項原因;及

      (三)當局如何處理或跟進有學校以核准教師編制內為數不少的常額教師職位聘用合約教師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10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2010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陳健波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10年4月1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0年應課稅品(豁免數量)(修訂)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0年第35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0年6月2日的會議。

    2. 職業司機的身體檢查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近年發生不少司機在駕車期間身體不適而昏迷的事故,部分事故更釀成交通意外,引致司機、乘客及途人傷亡,令人關注及擔憂職業司機的身體健康狀況;鑒於職業司機健康問題對乘客安全有直接影響,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增撥資源,研究及制訂政策,以推動職業司機進行定期身體檢查,保障職業司機的健康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其中包括:

      (一)研究由公營醫療部門,包括衞生署、醫院管理局等,以及勞工處的工人健康中心,為職業司機提供驗身服務;

      (二)考慮要求職業司機於申請或續領牌照時提交驗身報告,以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駕駛車輛;

      (三)研究立法要求所有職業司機均須進行定期的身體檢查,以保障道路安全及司機健康;

      (四)要求運輸署在相關的活動,包括'至fit安全駕駛大行動'、'健康測試日'等,投放更多資源,令活動能涵蓋更多職業司機,健康測試能夠更全面和深入;及

      (五)加強相關的宣傳及公眾教育,使更多職業司機多關注及瞭解自身的健康狀況。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鳳英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近年"之前加上"鑒於";在"擔憂職業司機"之後刪除"的",並以"因工時過長而影響"代替;在"身體健康狀況;"之後刪除"鑒",並以"由"代替;在"政策,以"之後加上"確保職業司機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和";在"勞工處的"之後刪除"工人",並以"職業安全"代替;在"(二)"之後刪除"考慮要求職業司機於申請或續領牌照時提交驗身報告,以證明",並以"促請僱主確保職業司機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及"代替;在"(三)"之後刪除"研究立法要求",並以"鼓勵"代替;及在"所有職業司機"之後刪除"均須"。

      出席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改善空氣質素

      甘乃威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港空氣質素日趨惡化,嚴重威脅市民健康,而早前'沙塵暴'來襲,多區空氣污染指數錄得500的'嚴重'水平,'沙塵暴'除了揭露了政府當局'後知後覺',亦突顯出政府當局的預警機制出現漏洞;不少本地及外國的研究指出,空氣污染的嚴重程度與死亡率有密切的關係;就此,本會要求政府當局將保障公眾健康列為處理空氣污染問題的首要政策目標,並促請政府當局:

      (一)立即展開檢討是次'沙塵暴'事件中,政府當局反應遲鈍的問題,並改善預警機制及警示訊號,使市民能夠盡早知悉有關空氣質素的警示訊息;

      (二)就空氣污染指數達'極嚴重'及'嚴重'水平的情況,制訂針對性指引,包括實施停課及長期在外工作的工人停工等措施,以保障學童及弱勢社群如長期病患者、長者、在戶外工作的工人於高污染情況中的健康;

      (三)在空氣污染嚴重的區域設立'低排放區',限制高排放量的重型柴油車輛進入,以改善路面的空氣質素;

      (四)撥款資助巴士公司,提早淘汰及更換高排放量的專營巴士,如歐盟二期或以下的型號,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五)採納世界衞生組織空氣質素指引中最嚴格的標準,作為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並承諾於將來定期檢討空氣質素指標;

      (六)改善'更換歐盟前期及歐盟一期柴油商業車輛為新商業車輛資助計劃'及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及更換歐盟二期柴油商業車輛的計劃,包括容許只註銷舊車的車主獲計劃的資助等;及

      (七)加強與廣東省合作及協調改善空氣質素,包括改善雙方的通報及預警機制。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港"之前加上"鑒於";在"日趨惡化,"之後加上"尤其在二氧化硫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方面,";在"資助等;"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八) 在啟德發展區以外,廣泛推廣應用區域供冷系統,以便提高能源效益,達致減排效果;及(九) 改善城市規劃及設計,以改善市區的空氣流通,減少空氣污染物於市區積聚,例如加快檢討各區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以修訂規劃參數、制訂'空氣流通目標'、研究將'空氣流通評估'和'空氣流通指引'訂為法定要求,以加強規範私人發展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ii)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港"之前加上"鑒於";在"顯出政府當局"之後刪除"的預警機制出現",並以"缺乏預警機制的"代替;在"問題,並"之後刪除"改善",並以"設立"代替;在"將來"之後刪除"定期",並以"每3年"代替;在"檢討空氣質素指標"之後加上"一次";在"獲計劃的資助"之後刪除"等;及",並以"、提高資助額及提供其他稅務優惠等;"代替;在"加強與"之後刪除"廣東省",並以"鄰近地區"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協商逐步提升港粵兩地的空氣質素量度指標,以達致世界衞生組織所訂最終的空氣質素指引的目標;及(八) 針對空氣污染指數'嚴重'的情況,設立跨部門機制,協調醫療及社會福利等部門的工作,以便處理可能出現的額外求診、急症及基層社區服務等需求"。

      就何秀蘭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陳克勤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協商"之前刪除"並",並以"盡快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內提及實現優於全國其他地區的空氣質素指標;長遠而言,"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