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蒐集的資料
| 調查委員會 文件編號 |
譴責議案措辭 |
L1(C) |
甘乃威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名單 |
L2(C) |
甘乃威議員與王麗珠女士於2008年12月29日簽署的聘任函件 |
L3(C) |
甘乃威議員獨自聘用的職員名單 |
L4(C) |
2009年9月29日王麗珠女士簽收用以支取該月薪金、年假及補假薪金的支票的文件 |
L5(C) |
2009年10月4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求愛不遂甘乃威炒女助理 疑涉性騷擾民主黨徹查"的報道 |
L6(C) |
2009年10月4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甘乃威否認性騷擾指控"的報道 |
L7(C) |
2009年10月4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由區會到立會 從政23年名聲數度蒙污"的報道 |
L8(C) |
2009年10月4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議員稱指控嚴重民主黨誓言秉公處理 泛民促立會調查甘乃威"的報道 |
L9(C) |
2009年10月4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拆局 淡化事件泛民形象勢受損"的報道 |
L10(C) |
2009年10月4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特寫 '好丈夫'御妻有術:佢難飛出我手指罅"的報道 |
L11(C) |
甘乃威議員於2009年10月4日召開的記者招待會的逐字紀錄本 |
L12(C) |
何俊仁議員於2009年10月4日召開的記者招待會的逐字紀錄本 |
L13(C) |
2009年10月5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明向女助理示愛卻否認 甘乃威大話夾閃縮"的報道 |
L14(C) |
2009年10月5日明報一則標題為"甘乃威炒助理否認求愛不遂「不想傷害助理」拒交代解僱理由"的報道 |
L15(C) |
有線電視新聞台在2009年10月5日的有關新聞報道的逐字紀錄本 |
L16(C) |
譚香文女士於2009年10月5日接受香港電台《千禧年代》節目電話訪問的逐字紀錄本 |
L17(C) |
2009年10月6日am730一則標題為"民主黨護短變政治大醜聞 失誠信甘乃威勢辭職"的報道 |
L18(C) |
2009年10月6日頭條日報一則標題為"女事主情路崎嶇 曾拒交有婦之夫"的報道 |
L19(C) |
甘乃威議員於2009年10月6日出席商業電台第一台《左右大局》節目接受訪問的有關部分的逐字紀錄本 |
L20(C) |
2009年10月7日星島日報一則標題為"譚香文激動:我毫無私心"的報道 |
L21(C) |
2009年10月7日成報一則標題為"譚香文爆料女主角憤怒"的報道 |
L22(C) |
2009年10月7日新報一則標題為"譚香文:送女助理入虎口"的報道 |
L23(C) |
2009年10月7日香港經濟日報一則標題為"譚香文擅代言 否認博出位"的報道 |
L24(C) |
2009年10月7日東周刊一則標題為"炒女助理.詳細版本.踢爆甘乃威大話精 兩度示愛:我對你有意思!"的報道 |
L25(C) |
2009年10月8日壹週刊一則標題為"飛擒女主播 甘乃威自焚"的報道 |
L26(C) |
2009年10月9日星島日報一則標題為"何俊仁:對甘乃威不能'未審先判'"的報道 |
L27(C) |
2009年10月9日香港經濟日報一則標題為"民主黨挽誠信 倡加碼調查"的報道 |
L28(C) |
2009年10月9日明報一則標題為"民主黨誓揪泄密者逐出黨 中委稱甘'罪不至死'委人權監察調查"的報道 |
L29(C) |
2009年10月10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女助理首發聲明討公道"的報道 |
L30(C) |
2009年10月10日明報一則標題為"甘乃威前助理聲明"的報道 |
L31(C) |
2009年10月11日大公報一則標題為"甘乃威事件曝光前已有傳媒查詢 譚香文:'爆料'另有其人"的報道 |
L32(C) |
2009年11月18日香港經濟日報一則標題為"女事主不助查 甘乃威風波告終?"的報道 |
L33(C) |
2009年11月18日蘋果日報一則標題為"示愛風波女助理拒頂證甘乃威人權監察終止調查立會或繼續跟進"的報道 |
L34(C) |
2009年12月10日信報財經新聞一則標題為"甘乃威事件底因:王麗珠誤交已婚消防員"的報道 |
L35(C) |
2009年12月11日信報財經新聞一則標題為"甘乃威事件Part II:男與女愛與罪"的報道 |
L36(C) |
2009年12月16日東周刊一則標題為"王麗珠甘乃威絕密SMS、錄音曝光.王麗珠與救護員孽戀內情"的報道 |
L37(C) |
2009年12月17日壹週刊一則標題為"王麗珠 民安隊長亂龍情史"的報道 |
L38(C) |
譚香文議員辦事處向王麗珠女士發放離職薪金的收據 |
L39(C) |
王麗珠女士與譚香文女士在2007年11月30日簽署的僱傭合約 |
L40(C) |
甘乃威議員提交2009年1月的立法會議員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申請 |
L41(C) |
甘乃威議員於2009年8月21日的網誌內容 |
L42(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