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9/10-11

立法会

议程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豁免利得稅(人民币国债)令》246/2009
2.《2009年〈2008年建筑物(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47/2009
3.《2009年〈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生效日期)公告》248/2009
4.《〈建筑物(小型工程)(费用)规例〉(生效日期)公告》249/2009
5.《〈2009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令〉(生效日期)公告》250/2009

其他文件

1.第44号-菲腊牙科医院管理局年报及审计的帐目报表2008/09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2.第45号-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截至2009年3月31日止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的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3.第46号-尤德爵士纪念基金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经签署及核证的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报告及信托委员会报告书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4.第47号-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报告及帐目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5.第48号-二○○八至○九年度奖券基金帐目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6.第49号-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2008-09年报
(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提交)

7.第50号-平等机会委员会08/09年报
(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提交)

8.第51号-麦理浩爵士信托基金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经签署和审计的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受托人报告书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9.第52号-华人庙宇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
经签署和审计的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基金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0.第53号-社会工作训练基金
基金受托人第四十八年度报告
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11.第54号-葛量洪奖学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经签署和审计的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的报告及委员会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2.第55号-蒲鲁贤慈善信托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年度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的报告及蒲鲁贤慈善信托基金委员会的基金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3.第56号-华人慈善基金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经签署和审计的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基金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14.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09-10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15.《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

16.《2009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李卓人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林健锋议员问:


港深两地政府在上月30日召开的深港合作会议上,同意在短期內把本港的"八达通"和深圳的"深圳通"两套电子货币系统联通起来,使两地居民可跨系统使用有关的储值卡乘车和购物(下称"两卡互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预计何时可实行两卡互通;在计算交易的金额时,港币与人民币会如何換算,包括会采用固定还是浮动汇率;汇率是由发卡公司还是有关商铺订定;是否知悉八达通自2006年8月可在深圳部分零售点使用以来,发卡公司有否接获有关汇率计算错误或出现爭议的投诉;

    (二)在两卡互通后,有关的储值卡可适用于哪些交通工具和零售点,会否包括往返珠江三角洲(下称"珠三角")其他城巿的交通工具,以及适用范围会否扩展到珠三角其他地方;及

    (三)在两卡互通后,持卡人遇到失卡或被错扣金额的情况时,应联络哪方的发卡公司,有何机制处理该等情况;持卡人是否在深港两地都可以查阅他们利用上述系统进行交易的纪录;以及储值卡是否在两地都可以自动增值?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张文光议员问:


政府于2007-2008学年推行学前教育学券计划(下称"学券计划"),并取消"建议的幼稚园教学人员标准薪级表"(下称"薪级表")。据报,前教育统筹局于2006年就学券计划咨询业界时,曾承诺设立全面的监察措施,避免幼稚园(包括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教师(下称"幼师")被剝削薪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本学年的全职幼师当中,分别已取得合格幼稚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文凭及幼儿教育学士学位的幼师人数,以及按月薪级别(即"6,000元或以下"及其后每3,000元为一级)分项的人数;

    (二)有否评估当局曾采取的监察措施是否已有效地确保在职幼师在取得幼儿教育文凭后获得增薪;若评估为有效,过去两个学年每年该等教师的薪酬平均增长百分率;若评估结果为否,当局会否考虑重新设立薪级表,并按幼师薪酬提供等额资助,以确保幼师在提升资历后获得增薪;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向幼师提供与资历挂钩的资历津贴,以反映当局尊重和认同幼师藉进修提升资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3. 梁美芬议员问:


最近,有政党提出建议,在立法会5个地方选区每区各派一名议员辞职。如果该建议付诸实行,政府便须安排补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1998年首届立法会选举至今,每次立法会补选涉及的公帑支出金额,以及议席出缺的公告在宪报刊登的日期与投票日期相距多少天;

    (二)政府在本年度预留可作立法会补选之用的拨款,是否足够应付5区同时进行补选;若不足够,是否需要向立法会申请拨款;有否研究,在拨款申请数度遭立法会否决时,补选将如何进行;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及

    (三)鉴于《立法会条例》第17条第(1)款订明"立法会议席空缺并不影响立法会处理事务的权力",有否研究该条文的效力会否受议席出缺的时间所影响;如有研究,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 叶刘淑仪议员问:


据报,由于疫症继续扩散,甲型流行性感冒(H1N1)疫苗需求甚殷。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曾汇报疫苗出现短缺。有专家指出,香港在研究流感病毒的流行病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可能具备发展疫苗业的优越条件,而发展疫苗业有助提升本港的公共卫生制度、推动以科研为本和由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创造高端就业机会,以及满足內地及邻近亚洲国家对疫苗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政府曾否就促进疫苗研究及发展疫苗业,推出新技术措施或支援该等措施;若有,详情为何,以及该等措施的成效评估如何;及

    (二)鉴于政府认为香港具有明显优势可进一步发展的6项产业的其中两项是"创新科技"及"医疗服务",政府会不会把疫苗业列为可进一步发展的产业之一,并采取措施推动发展疫苗业及相关研究和开发活动;若会,将调配甚么资源及有甚么其他措施支持该项发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谢伟俊议员问:


近年,市面不断涌现补习社广告,声称可保证学生在公开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又有一些补习社花费巨资在报章刊登头版全版广告及在各种戶外媒体登载大型广告,并吹噓有最多学生考获A、B、C级成绩,以及保证"夺A升Grade"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往3年,有否主动调查补习社广告的內容有沒有虛假、夸大或失实的陈述;如果有,涉及多少个广告和多少间补习社;有否就涉及失实陈述的广告对补习社作出警告和检控;如果沒有调查,原因是甚么及会否尽快跟进;

    (二)有否研究开办补习社蔚然成风,不少以"补习天王"或"补习天后"自居的补习老师轻易成为千万富翁这个香港特有的现象;如果有研究,结果为何;如果沒有,可否尽快进行研究;及

    (三)有否研究补习社大行其道的原因;该情况是否反映香港教育政策失败,以及对学生以至整个学校教育体系所造成的影响;如果有研究,结果为何;如果沒有,可否尽快进行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6. 张国柱议员问:


自长者医疗券试验计划于本年初推行以来,不断有长者组织向本人反映,医疗券的资助额不足、计划缺乏宣传,而且合资格长者难以找到已参加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至今有多少名长者曾使用医疗券,以及他们平均每次使用的资助额;

    (二)现时有多少名私家医生(包括中医、牙医及脊医)参加此计划及其占全港私家医生总数的百分比;至今有多少名私家医生退出了此计划;及

    (三)将于何时检讨上述计划,以及检讨的方法及程序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梁君彦议员问: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公布的2009年香港中学会考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考试报告指出,学生大多欠缺良好和广泛的阅读习惯,导致其作文內容空洞、在口试作答时內容贫乏,以及未能正确引述时事及历史,而错别字的问题亦严重,情况令人忧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评论指中小学生的学习模式以考试为本,学生因而较少主动阅读超出考试范围的读物,政府有否推行新计划,鼓励学生多阅读课外读物,以增进知识;如有,有否评估成效为何;如沒有,会否考虑推行相关的计划;及

    (二)鉴于有评论指学生的错别字问题反映他们的中文水平下降,而该水平下降则会导致学生的思考能力下降,政府对此情况有何对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8. 黃毓民议员问:


本人接获教师投诉,其任教的学校因收生不足而被迫停办,这些教师继而失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间小学及中学停办,并列明该等小学及中学位于哪个区议会分区;

    (二)是否知悉,自该等学校停办至今,有多少名被解雇的教师已成功就业;

    (三)政府会否重新考虑将实施小班教学的学校每班25人的派位准则降低至20人,以提升教与学的质素,以及减少须停办的学校数目;若会,将于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根据行政长官在本年度发表的施政报告,只有65%的公营小学已由小一开始实施小班教学,较教育局订立的目标70%为低,原因为何;余下35%的公营小学将于何时实施小班教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9. 郑家富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根据《医院管理局条例》(第113章)于1990年成立,其主要职能包括鼓励公众参与公营医院系统的运作。关于医管局的运作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去年医管局大会及其辖下11个委员会(医院管治委员会及区域咨询委员会除外)分别的开会的次数、流会的次数,以及有多少名委员的全年会议出席率低于50%;

    (二)医管局大会及上述委员会去年曾否就其讨论事项召开公听会,并邀请相关的团体出席和提供意见;若有,召开公听会的次数和出席的团体数目;若否,医管局如何确保在作出决策时,已充分了解相关团体的关注和意见;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修订《医院管理局条例》,由病人组织和立法会选出代表出任医管局大会的委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当局有甚么措施确保以义务性质及个人身份被委任成为医管局大会及上述委员会的委员,能有效监管医管局这个庞大而专业的系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0. 李华明议员问: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在欠缺专门的规管法例下,近年来有美容和纤体服务营办商经常使用不诚实的营商手法经营,例如以含有误导信息的广告进行宣传,以及藉词诱骗市民到有关公司然后以威吓手段迫使他们签订不公平的服务合约等。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时往往求助无门,他们的权益因而得不到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业內人士提出美容和纤体服务合约应订立冷靜期,政府有否计划立法规定有关的合约必须载有冷靜期条款,使消费者可在冷靜期內无条件取消合约并全数取回已缴费用;

    (二)有否计划制定专门的法例规管宣传美容和纤体服务的广告,以避免消费者受失实的广告误导;及

    (三)将如何教育和协助市民透过现有法例,保障自己在光顾美容和纤体服务时的合法权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1. 叶伟明议员问:


关于政府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职级列出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最高可获的年假日数;获最高年假日数的该等雇员受聘于哪些政策局/部门/办事处,以及属哪些职系;

    (二)按职级列出用以计算该等雇员所得的约满酬金的百分率(5%、10%及15%或以上),以及有关合约的数目;部门首长厘定约满酬金百分率的准则为何;及

    (三)政府于2004年5月向本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表示,"部门首长以定期(例如1个月至3年为限)合约方式,在公务员编制以外聘请人员,以应付短期、非全职或正待检讨的服务需要",然而现时有一些非公务员合约雇员连续受聘达10至20年,"短期、非全职或正待检讨的服务需要"的定义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2. 李慧琼议员问:


上月在宪报刊登的观塘线延线的方案未有采纳当区居民较早前在该工程项目咨询会上提出的若干建议,包括设置行人隧道接驳黃埔站至红磡道与大环道交界的行人隧道,以及设置地下行人接驳系统,连接何文田站至何文田村及爱民村。政府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的代表曾在咨询会上指出,预计上述地点的每日行人流量未达兴建该等设施的最低标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上述行人流量标准外,政府和港铁公司有否其他原因不采纳上述建议;若有,详情为何;

    (二)现时的规划标准就兴建地下行人接驳系统所订的行人流量标准为何,以及在上址设置该等设施的行人流量要求为何;及

    (三)政府和港铁公司过往规划同类设施时,曾否考虑行人流量以外的因素,例如有关设施活化旧区的潜力及带动当区旅游业发展等;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石礼谦议员问:


行政长官及发展局局长近日分别表示,当局正积极考虑不再为发展商提供额外楼面面积作为诱因鼓励他们兴建绿色环保楼宇,因此正检讨现有措施,并不排除稍后会立法强制楼宇加入环保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根据甚么准则选择是否立法强制兴建绿色环保楼宇;

    (二)是否知悉现时与香港的发展程度相若的城市当中,哪些已经就上述事宜立法,哪些城市只以鼓励措施推动兴建绿色环保楼宇,以及当中各自的原因为何;

    (三)有否评估现时发展商已向政府购买、已补地价及市区重建局、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和香港机场管理局的现有土地会否受将来政府就上述事宜制定的法例或提出的新管制措施影响;若会受影响,详情为何;若不受影响,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会否在卖地条件中注入有关兴建绿色环保楼宇的新元素;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4. 黃定光议员问:


关于打击走私活动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当局截获分别经由海、陆、空途径走私出入境的物品的数量、种类和价值,以及被捕的涉案人士数目;

    (二)近期利用名贵房车和豪华七人车进行非法走私活动的情况为何;如情况已加剧,详情为何,以及原因是甚么;

    (三)鉴于随內地与香港的经济活动愈趋频繁,往来两地的车辆渐增,过去3年,当局有否针对性行动打击陆路非法走私活动;如有,详情为何;如沒有,原因是甚么;及

    (四)当局近期有否发现不法份子采用新的手法进行走私活动;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就此采取了哪些打击行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5. 李国麟议员问:


政府于2003年成立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综合症")信托基金("信托基金"),为综合症病故者家属、综合症康复者和曾接受类固醇的综合症"疑似"患者提供经济援助。关于向综合症康复者提供的协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信托基金现时的结余,以及现时仍在接受信托基金经济援助的人数;

    (二)是否知悉,被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评定为永久机能失调的综合症患者的人数为何;除信托基金外,政府会否对他们作出更长远的安排;

    (三)鉴于医管局为综合症患者提供终身的免费医疗服务,为他们医治由综合症引致的健康问题,是否知悉医管局分别提供及不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及不提供某些服务的原因;及

    (四)对于因被评定为康复因而不可继续领取信托基金援助的综合症康复者,政府会否跟进他们的情况,例如了解他们的精神和身体状况及就业情况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会否作出跟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6. 梁国雄议员问:


本人接获在囚人士及释囚的投诉,指现时惩教署辖下各惩教院所("院所")囚室的设施不足,以及他们的基本需要被漠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院所名称列出现时有多少间囚室沒有设置独立厕所,以及该等囚室的收容额为何;会否为每间囚室设置独立厕所;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否评估不在囚室设置独立厕所是否漠视在囚人士的需要;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在囚人士证实患有心臟病、哮喘病及肺病;

    (三)现时各院所有否设立禁烟囚室,供患有心臟病、哮喘病或肺病的长期病患在囚人士居住;若有设立,该等囚室的数目及每间囚室的收容额,以及过去5年,每年在囚人士因在禁烟囚室內吸烟而被处分的人数;若沒有设立该类囚室,原因为何;及

    (四)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在囚人士被注射镇靜剂(俗称"懵仔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7. 冯检基议员问:


根据当局于较早前公布的"普及体育研究-香港市民参与体能活动模式"顾问研究,逾半数受访市民的体能活动量未能达到"基础指标"水平(即每星期至少3天、每天累积最少30分钟或以上中等或剧烈强度的体育活动)。此外,他们最常参与的3项运动为缓步跑、游泳及羽毛球;而超过一半受访市民主要使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康体设施进行运动。因应上述研究结果,社区体育事务委员会建议未来推广普及体育的策略,应透过教育及不断提升服务,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体育及体能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何具体策略,透过教育推动市民进行体能活动(包括在家庭、社区、学校和职场层面,以及其他生活环节),以达至"基础指标"水平;

    (二)鉴于较早前接受报名的渣打香港马拉松2010迅速满额,反映市民参与缓步跑运动的热烈程度,亦引证了上述最常参与运动项目的研究结果,当局会否考虑因应该研究结果,改善和增设相关的体育设施,包括会否:

    (i)研究在一般较宽阔的行人路、现有和规划中的海滨地带和单车径旁的行人路等,铺设附有吸震物料的缓跑径;并考虑在公园以该等物料增建或重铺缓跑径;若会,具体的计划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ii)研究如何善用须在冬天关闭的公众戶外游泳池,包括改装为暖水泳池,或善用空间设立临时体育设施等;及

    (iii)会否检讨现时康文署辖下羽毛球场的使用情况,以及鼓励房屋委员会和私人屋苑提供小型室內羽毛球场;若会,详情为何;及

    (三)除加强宣传教育和改善硬件措施外,当局会否考虑提供其他诱因(如每月或每周一天、甚或于每日较冷门时段,免费让市民使用康文署辖下的康体设施;鼓励或资助雇主为员工举行体育活动,或在每周工作期间提供特定的运动时间等),鼓励市民参与体能活动;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8.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得悉,自从政府当局在2000年收回华基工业中心("华基中心")至今,仍有过百厂戶未获合理赔偿,而政府当局则仍然花费巨额公帑聘请顾问及专家处理有关厂戶的索偿事宜。更有厂戶指政府聘用的顾问刻意拖延赔偿,导致顾问费的支出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直至2009年12月为止,已获赔偿的华基中心厂戶的数目,以及已发出的赔偿金额为何;

    (二)由1999年政府公布收回华基中心至今,政府当局聘用上述顾问或专家的支出总额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采用仲裁的方法处理尚待解决的华基中心厂戶索偿个案,以加快赔偿进度及减少聘用顾问的支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9. 刘慧卿议员问:


在本年10月21日的本会会议席上,本人就有关香港记者在新疆采访时被执法人员殴打的事件动议议案,部分发言的议员表示希望內地当局调查这宗事件;而身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地区代表的叶国谦议员表示,其政党"继续关注调查事件的进展",但"在事件未有调查结果前,......对提出的谴责议案有所保留"。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回应时沒有提及內地当局有否就该事件进行调查。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內地当局有否调查上述事件;若得知有进行调查,会否向內地当局了解调查的进度和预计完成日期,以及內地当局会否公布调查结果;

    (二)有否采取行动跟进上述事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向內地当局转达本会议员在上述议案辩论时所表达的意见,并促请內地当局彻查上述事件及确保不再有执法人员伤害记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0. 甘乃威议员问:


根据《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号报告书》,有3个位于不同大厦并原预留作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的港铁车站出入口范围的政府处所已闲置多时,闲置时间最长接近30年。此外,近日有报道指,港铁机场快线("机铁线")香港站的一个月台在落成后一直未有启用,至今已闲置12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现时分别预留作发展铁路设施用途的闲置政府处所及港铁车站闲置月台的数目及其详情(包括它们的地点、已闲置多久及闲置的原因、现时的状况及有关的图片、每年涉及的维修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原本的规划用途及用途限制、未来的发展规划、更改用途有何困难及估计累计至今的经济损失);有关当局曾接获涉及该等闲置处所及月台的投诉个案的內容及跟进的进展;

    (二)当初估算机铁线香港站现时的每日乘客量及其现时实际乘客量如何比较;乘客量到达甚么水平便需启用上述月台,以及预计乘客量何时到达该水平;及

    (三)港铁公司有沒有计划把机铁线香港站的闲置月台改作其他用途,例如临时开放部分月台给公众使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09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09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修订)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09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2.《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草案》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i)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09年12月9日
随立法会CB(3) 248/09-10号文件发出)

(ii)吴霭仪议员、叶刘淑仪议员及何锺泰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吴霭仪议员、叶刘淑仪议员及何锺泰议员的修正案
已于2009年12月11日
随立法会CB(3) 261/09-10号文件发出)

3.《2009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i)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09年12月10日
随立法会CB(3) 255/09-10号文件发出)

(ii)吴霭仪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09年12月11日
随立法会CB(3) 262/09-10号文件发出)

IV. 议案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9年11月24日订立的 -

(a)《2009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4号)规例》;及

(b)《2009年毒药表(修订)(第4号)规例》。

(该两项规例已于2009年11月27日
随立法会CB(3) 208/09-10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1. 设立公营机构营运准则

    叶刘淑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港数十间公营机构,部分为法定团体,在包括房屋、运输、商贸及金融服务等领域,向社会提供重要的公共服务;这些机构的经费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支付,而一部分亦根据法例授权收取征费或拓展其他业务以扩大其盈利能力;据了解,在厘定这些公营机构管理层薪金及花红时,机构的盈利能力是衡量表现的其中一个重要准则,这导致一些公营机构极力扩张并与民爭利,而罔顾了其成立的目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公众利益;有鉴于此,本会促请政府设立公营机构营运准则,包括确保其运作:

    (一)必须符合该机构成立时所定的目的;

    (二)必须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

    (三)必须遵从严谨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

    (四)必须纳入公平竞爭法的规管范围;

    (五)必须设有高透明度的利益申报机制,包括妥善的保密及离职安排,以防止实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或输送;

    (六)必须定期接受审计署署长衡工量值式的审计;及

    (七)必不可损害'大市场、小政府'及自由市场经济运作的原则;

    并将公营机构受薪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薪金/花红与以上准则挂钩。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本港",并以"基于历史、社会和经济等因素,政府过去成立"代替;在"(四) 必须"之后加上"考虑相关公营机构的社会功能,按情况";在"利益冲突或输送;"之后加上"及";及在"衡工量值式的审计;"之后删除"及(七) 必不可损害'大市场、小政府'及自由市场经济运作的原则;"。

    (i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本港",并以"政府过去基于不同政策目的成立了"代替;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删除"设立公营机构营运准则,包括确保其运作",并以"加强对各公营机构运作及财政的监管,包括确保它们审慎理财、善用公帑、设有高透明度的利益申报机制及定期接受审计署署长审核,而具盈利性质的公营机构则要兼顾追求利润与公众利益的平衡、纳入公平竞爭法的规管,并秉持'大市场、小政府'及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办事;此外,不同的公营机构应根据各自的性质及以下5项准则,作为绩效评分的依据"代替;在"(四) 必须"之后删除"纳入公平竞爭法的规管范围",并以"达至不时更新及可供衡量的公共服务水平;及(五) 具盈利性质的公营机构必须奉行审慎的商业运作原则"代替;在"并将公营机构受薪董事"之前删除"(五) 必须设有高透明度的利益申报机制,包括妥善的保密及离职安排,以防止实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或输送;(六) 必须定期接受审计署署长衡工量值式的审计;及(七) 必不可损害'大市场、小政府'及自由市场经济运作的原则;";在"薪金/花红"之后加上",以及公营机构主席及管理局或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去留,";及在"与以上"之后删除"准则",并以"的评分"代替。

    (iii)潘佩璆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本港",并以"特区政府有"代替;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之后加上"、雇员待遇";在"指标;"之后加上"(四) 必须实行良好人事管理文化,为雇员提供合理薪酬、工作稳定性和合理工作量,并让他们在雇佣关系中得到公平的对待;";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此外,政府应加强各公营机构董事局的公众参与、加入具认受性的员工代表,同时提升董事局对机构营运、管治和财务运作的监督能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促请政府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新职业文化运动

    陈健波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香港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经济成熟的社会,社会向上流动的机会不断减少,不少雇员特别是年轻一代的晋升机会大减,加上沉重的工作压力,令他们容易对工作及生活产生挫败感,对香港社会的长远发展有负面的影响;就此,本会促请政府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新职业文化运动,以缓解因各种工作问题而引发的生活压力;教育市民建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除了工作以外,健康人生还有很多值得追求的事物;鼓励市民发展多元人生,包括建立和谐家庭、公益社会、追求知识等等;政府同时亦要让雇主明白,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模式,可以消减员工的工作压力,增加他们对工作的热诚,达到提高生产力及工作质素的目标,亦可减少劳资纠纷,最终令劳资双方同时得益;有关的政府措施包括:

    (一)成立专责小组,以新思维为香港度身制订一套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新职业文化政策,并将多元的健康人生讯息注入社会各个阶层,令市民明白人生的成就,不单来自工作,建立和谐家庭、公益社会等亦是人生重要的成就;

    (二)由政府牵头推行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新职业文化,成立特别基金,以资助各行各业的公司按自己的需要,积极推动更加灵活的弹性上班文化,以及其他工作与生活平衡的措施,令香港成为更具活力及竞爭力的城市;

    (三)鼓励企业推出政策,以配合员工在工作与生活平衡方面的需要,包括为员工及家属提供支援,协助解决例如由工作压力引起的情绪问题,并鼓励企业为员工推出公益及工余兴趣活动,让员工享受丰盛的生活,以及凝聚员工士气,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热诚;及

    (四)鼓励企业推出弹性假期政策,当员工面对人生重大事情时,可以为他们提供特别的休假,例如陪产、进修、恩恤假等。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香港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经济成熟的社会,",并以"鉴于特区政府过分偏重少数产业如金融、地产,加上一些雇主为逃避支付各项雇佣权益,采取各样去雇佣关系化的手段,令"代替;在"大减,"之后删除"加上",并以"而普遍雇主为降低成本,以紧绌人手应付工作,造成"代替;在"促请政府"之后加上"在开拓更多产业、创造多元化就业机会之余,也应";在"文化政策,"之后加上"包括研究如何扭转'去雇佣关系化'的不良趋势,并由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和政府作为大股东的机构做起,鼓励雇主以正规雇佣模式聘用雇员,以增加雇员对公司的认同和归属感,";在"重要的成就;"之后加上"(二) 推动新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文化,包括规管工时和订立休息时段、增聘人手以降低劳动强度和减少因长时间工作而导致的工业意外和职业病;";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自己的需要,"之后加上"采取多元措施鼓励和资助员工进修;另";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支援,"之后加上"例如上班时间的托儿服务,";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 把劳工假期与公众假期统一至17天,并"代替;在"特别的"之后加上"有薪";及在"休假,例如"之后加上"结婚、"。

    (ii)黃成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香",并以"有研究显示香港家庭团结指数持续下降,而在金融海啸之下,各阶层家庭无论在财政、生活各方面均承受沉重的压力;与此同时,鉴于本"代替;在"文化运动"之后删除",",并以"及积极落实家庭友善政策,"代替;在"生活压力;"之后加上"并藉此";在"重要的成就;"之后加上"(二) 引入'家庭影响评估',检讨公共政策及行政措施对不同模式的家庭的影响;(三) 积极推动'家庭日',呼吁各界重视家庭的价值;";删除原有的"(二)",并以"(四)"代替;在"竞爭力的城市;"之后加上"(五) 设立侍产假及标准工时,并鼓励雇主实施家庭友善雇佣政策,让雇员可同时兼顾家庭和工作;";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六)"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七)"代替。

    (iii)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热诚;"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五) 立法规管工时,以减少雇员经常超时工作的情况"。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