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9/10-30

立法会

议程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0年认许及注册(修订)规则》69/2010
2.《〈2010年雇佣(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70/2010

其他文件

1.第97号-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三号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补充报告书
(2010年6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五十三A号报告书)
(由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黃宜弘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2/09-10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王国兴议员问:


根据政府对本人就本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的问题所作答覆,截至2010年2月28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下称"康文署")使用的中介公司雇员及其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人数分别相当于康文署总人手的百分之三及百分之十六,而外判服务合约聘用的员工(下称"外判员工")更有10 100人,上述3种非公务员的员工总人数大大超过该部门的8 060个常额编制职位。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康文署使用非公务员员工提供服务的情况十分严重,令人非常忧虑政府进一步推行"去公务员化"和"去雇佣关系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康文署使用的中介公司雇员和外判员工,以及其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数目;该等数目相当于该部门整体人手的百分比是多少,而期间部门內又有多少职位是由非常额转为常额编制;

    (二)康文署在外判服务及采购中介公司提供的人手服务时,会否优先选择雇员工资水平最高的竞投者;而在考虑竞投者的雇员工资是否合理时,该部门会否参照相关公务员职位的薪酬水平,从而要求竞投者提供相若薪酬;该部门有何机制监察投得合约的公司在合约期內不会削减其雇员的工资及权益;及

    (三)会否考虑为政府部门的非公务员员工数目相当于员工总数的比例设定上限,并限制部门在非公务员员工的比例超过该上限时,便须马上审视其人手需求,把需要长期使用非公务员员工的职位转为常额编制的公务员职位,从而避免政府员工"同工不同酬"、"去雇佣关系化"及"去公务员化"的趋势扩大;若否,原因何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2. 梁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根据各政府部门现有的资料,现时私营灵灰安置所的数目和地区分布为何;

    (二)去年,当局接到多少宗有关私营灵灰安置所的投诉,投诉的详情及当局的跟进情况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于本年年初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正研究制订合适的措施,以促进私营灵灰安置所业界提高资讯透明度,以及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研究的进展为何,有否计划将现有的私营灵灰安置所规范化;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涂谨申议员问:


现时不少个人服务提供者(例如美容瘦身中心和瑜珈中心等),都会以折扣优惠来吸引顾客预付服务费。有银行透过服务提供者向顾客提供私人贷款,让顾客以贷款预付服务费,金额由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过去一年多,多间大型服务提供者突然倒闭,已预付服务费的顾客不能取回预付的费用。在现行制度下,当服务提供者被清盘时,顾客往往会成为无抵押债权人,很难取回预付的服务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银行透过服务提供者向顾客提供私人贷款的做法,是否受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当服务提供者的职员为顾客办理贷款手续时,沒有向顾客解释清楚一旦服务提供者倒闭,顾客可能蒙受的损失和有关风险,银行会否因而违反了任何指引和须承担责任;

    (二)会否参照台湾的做法,订立法例规定服务提供者收取预付服务费时,必须有金融机构提供足额的履行合约保证;及

    (三)政府短期內有否计划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市民认识消费者在预付服务费方面的法律权利和责任,以防止上述问题继续发生;如果有计划,会怎样进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4. 黃成智议员问:

有团体向本人反映,现时政府向残疾人士提供的服务并不足够,包括提供持续教育机会、就业扶助、庇护工场名额及对家居照顾者的支援等。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智障人士在完成特殊学校课程后能够继续就学;因沒有经济资助(例如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专上学生资助计划及相关的贷款计划)而未能接受持续教育的智障人士数目,以及他们未能获得资助的原因为何;有沒有专为智障人士而设的资助计划;每年智障人士经劳工处展能就业科协助而成功就业的个案有多少宗;其他求助人未能成功就业的原因为何;

    (二)目前全港庇护工场提供的就业名额有多少个,以及平均轮候时间为何;过去5年,政府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了多少个庇护工场名额及现时的轮候人数为何;新的日间展能中心(包括九龙西)的设立时间表为何;及

    (三)过去5年,每年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残疾人士家长/亲属资源中心及残疾人士社区支援计划的服务使用者当中,智障人士照顾者所占的百分比,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5. 张学明议员问:


本人接获的士业人士的申诉,指现时的士第三者风险保险(下称"第三保")费用高昂,由以往的八千元普遍上升至一万八千元水平,对的士业的营运成本造成压力。此外,有的士从业员最近引入一套的士专用俗称"黑盒"的记录行车资料的仪器,并相信的士在安装黑盒后,可大大提高司机对安全驾驶的警觉性,从而有助减少意外发生,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经营的士第三保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数目;是否知悉该等保险公司一般收取的的士第三保保费,以及与私家车第三保保费如何比较;过去3年,的士及私家车的第三保保费的增幅分别为何;

    (二)过去3年,当局有沒有研究的士第三保保费的增加是否与的士交通意外频生有关;如果有关,期间的士交通意外及的士第三保保费因而增加的情况;及

    (三)当局会否进一步研究在所有的士安装黑盒的可行性;如果会,实施时间表为何;如果不会,当局考虑的因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6. 林大辉议员问:

2010年立法会五个地方选区补选于5月16日结束,总投票率为百分之17.1,创下自特区政府成立以来,立法会換届选举及补选的历史新低。据报,香港青年会于选举前公布相关的民调结果显示,百分之65的受访者反对进行以"五区公投"为口号的补选,而行政长官于5月14日晚上发表声明,表示社会上的主流意见是认为这次补选是无需要的,是滥用程序,甚至是浪费公帑。他决定在补选中不参与投票,更表示会考虑修改法例,避免议员于会期內辞职后又再次参与补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次补选的实质开支及政府动用的人力资源为何,包括警力及其他相关的辅助人员,并以表列形式详细列出各项开支及人力资源的分项资料;

    (二)是否已展开修改相关法例的法律草拟程序,以杜绝再有议员于会期內辞职后又再次参与补选;若已展开,何时会把法案提交本会审议;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在相关的法例获修订前,有否制订任何应变机制,处理有议员于会期內辞职后又再次参与补选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7. 梁刘柔芬议员问:


据报,本年4月至5月期间,本港发生两宗怀疑司机吸毒后驾驶货车的事件。此外,本年1月上旬,有的士司机在 20日內两度吸食氯胺酮(俗称"K仔")后驾驶导致车祸,最后被判入狱18个月及停牌两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执法部门有否针对吸毒后驾驶向司机进行例行截查行动;若有,根据甚么准则截查司机,以及截查行动的实际运作为何;

    (二)在上述吸毒后驾驶的事件曝光后,当局有否针对此情况评估现行截查行动的做法,以及针对评估的结果作出即时改善,以免再有同类事件发生;

    (三)鉴于有报道指出,当局已成立工作小组研究立法规管吸毒后驾驶的行为,该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度为何;

    (四)过去5年,针对在药物影响下驾驶的罪行而作出的检控个案数目,当中涉及非毒品及毒品的药物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涉及的非毒品药物以甚么药物为主;吸毒后驾驶的个案有否录得上升的趋势;

    (五)鉴于有报道指出,不少司机工作时吸食少量大麻或K仔,误以为可达致提神及减压的作用,针对此风气,政府有何对策;及

    (六)除研究立法规管外,当局有否其他配套计划及措施,以防止吸毒后驾驶的不良风气蔓延社区,危害市民的安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李凤英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3年,每年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被检控的雇主及雇员数目,并按他们的行业分别列出其控罪及引用的条文、定罪的个案数目和判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9. 何俊仁议员问:


    近年在社区发生多宗精神病患者伤人或伤害自己的严重事故。此外,亦有评论指出,政府著重该等人士的社区护理,但却沒有周详的规划及社区支援作为配套。关于向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提供的支援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政府调拨给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社会福利署("社署")及非政府机构作支援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的资源分别为何,以及它们每年的开支增长分别为何;

      (二)鉴于在新推行的个案管理计划下的个案经理由医疗职系人员督导,有何机制确保个案经理有能力评估病人在医疗护理以外方面如社区和社交生活的需要;在运作上有何机制让隶属于医管局的个案经理能统筹和安排社署等不同的政府部门,为其照顾的病人提供适切服务,尤其当部分复康服务(例如住宿宿位)严重不足的时候;及

      (三)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精神科病人的住院日数中位数、在社区的严重精神病患者或康复者的数目,以及他们伤害自己或他人的严重事故数目;当局有否探讨出现该等伤人事故,是否与当局削减精神科病床,以及重社区护理的同时,沒有周详的规划及社区支援作为配套有关;最急需改善的是哪些环节;会否邀请专家顾问全面检讨精神健康政策和服务,并制订精神健康政策白皮书咨询各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0. 谭伟豪议员问:


    本年5月初美国股市大跌,创下自2009年2月以来最大点数跌幅。据金融市场人士分析,事件可能与电子交易系统的设定有关。虽然有报道指香港交易所称本港有措施防范,但有专家指出难以保证可完全避免发生类似上述的情况。此外,近年本港的证券行及银行亦为客戶提供程式盘交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当局有何监管程式盘交易的措施,以及有否为银行、证券行、股票交易员和投资者提供相关指引;

      (二)是否知悉,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有否定期检讨电子交易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以及有否评估现时电子交易系统的安全性;若有进行检讨及评估,详情为何;及

      (三)当局有何防范措施以避免同类事件于香港发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1. 黃定光议员问:


    据报,有研究指出,电脑病毒程式的种类正急剧增加,去年全球新增近2亿4千万种病毒程式,比2008年增加一倍,创历来新高;以及估计香港去年共有4万3千多部电脑被僵尸网络的电脑病毒感染,在全中国城市中排名第3,仅次于广州和深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政府部门的电脑曾否被不同的电脑病毒感染;政府有何最新具体措施防范电脑病毒入侵电脑系统;随科技发展,政府会否增加资源防止电脑病毒入侵;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涉案人士因恶意发放电脑病毒而被捕的个案数目,以及他们受到的惩处为何;

      (三)当局会否了解本港中小型企业("中小企")在防范电脑病毒方面的能力和意识是否足够;当局有何措施支援中小企,以免其电脑系统受病毒入侵;若沒有措施,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上述研究指香港去年共有4万3千多部电脑被僵尸网络的病毒感染,当局有否评估该情况是否值得关注;会否提供最新相关资讯和教育市民,让他们增加认识和提高警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2. 陈健波议员问:


    政府现行的做法是不会为公务员购买雇员补偿保险。如有公务员因为工作关系受伤或身亡,政府会根据《雇佣补偿条例》(第282章)或有关的香港退休金法例作出赔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截至本年第一季,共有多少名公务员由政府承担《雇佣补偿条例》下的责任;

      (二)过去5年,每年政府就公务员因为工作关系受伤或身亡而作出的赔偿总额;

      (三)政府处理上述的赔偿个案涉及多少行政费用和政府官员的薪酬开支;及

      (四)现时政府有多少名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以及他们的雇员赔偿安排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3. 张文光议员问:


    最近有报道指出,政府有条件地批准前旅游事务专员在离职只有4个月后便转至香港贸易发展局出任高职,以及前房屋署副署长在离职只有3个月后便转至香港金融管理局出任高职。就公务员离职后就业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两个离职公务员的就业申请及审批详情为何;

      (二)除上述两个申请外,过去3年,当局共批准多少名以退休以外的原因离职的首长级公务员在离职后的一年內转职至其他机构,以及详情为何;

      (三)对以退休以外的原因离职的公务员,当局现时如何对其再就业作出规管;及

      (四)当局会否尽快检讨以退休以外的原因离职的公务员申请再就业的审批安排,使其与退休公务员的申请审批安排一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4. 石礼谦议员问:


    尽管审计署署长于2008年3月公布的第五十号报告书中指出,有政府产业署管理的政府处所长期闲置,但近日有报道指有关问题至今未有改善,令公众质疑政府产业署未有尽力达致其对政府处所的使用及进行商业项目方面的宗旨,即确保以最具效率和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使所有政府地方得以物尽其用;以及在合适的政府地方引入适当的商业活动,以期政府的资本投资取得最高回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号报告书指出的政府闲置处所中,现时仍闲置的处所的数目、面积、已闲置的年期、现时每月市值租金及累计应收租值为何;已租出或已改变作其他用途的处所为何;及

      (二)自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号报告书公布后,政府产业署就改善有关处所的闲置问题的工作详情和进度为何;有否制订工作时间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余若薇议员问:


    关于豪宅买卖市场的活跃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月至3月的住宅楼宇买卖资料(按下表列出);及

      金额分类
      (港元)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月至3月
      住宅 楼宇 买卖 合约 数目 住宅楼宇买卖合约总值 住宅 楼宇 买卖 合约 数目 住宅 楼宇 买卖 合约 总值 住宅楼宇买卖合约 数目 住宅 楼宇 买卖 合约 总值
      1,000万至少于 2,000万





      2,000万 或以上






      (二)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政府从价值1,000万元或以上的住宅楼宇买卖合约征得的印花稅金额为何(按下表列出)?

      住宅楼宇价值
      (港元)
      印花稅金额
      2008-2009年度 2009-2010年度
      1,000万至少于2,000万

      2,000万或以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6. 陈克勤议员问: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将军澳支线(第二期)(简称"支线第二期")由去年7月通车至今,约有1年时间。有将军澳区的居民向本人反映,虽然居民已经逐渐适应"3+1"的列车服务模式(即每4班列车中有一班会行走北角至康城),但他们认为服务未能配合需求,尤其是在繁忙时间,车厢和月台均十分挤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自支线第二期通车至今,各个路段的下列资料;


      路段 每小时平均 乘客量 列车 负载比率
      通车前的预测 通车后的数字 通车前的预测 通车后的数字
      繁忙 时间 宝琳往返 将军澳



      宝琳往返 北角



      康城往返 将军澳



      康城往返 北角



      非繁忙时间 宝琳往返 将军澳



      宝琳往返 北角



      康城往返 调景岭




      (二)鉴于宝琳站为单月台的设计,是否知悉港铁公司在技术上能否进一步加密将军澳支线的班次,以纾缓车厢和月台的挤迫情况;若能够,详情为何,包括增加的班次密度,以及额外可接载的乘客数目;若不能够,港铁有甚么其他措施应对;

      (三)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计划检讨"3+1"的列车服务模式;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将军澳区人口正不断增加,其交通需求将会越来越大,政府会否考虑增设一些行走区內的巴士线或公共小型巴士线,往来康城站一带,以解决居民只能依赖港铁出入的情况;及

      (五)是否知悉,与之前3年比较,自支线通车至今,整条将军澳支线的故障比率为何;故障的性质是甚么;支线通车后有否加剧路轨和列车老化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7. 李永达议员问:


    关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的铁路服务及事故,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2005年至今,各铁路走线分别发生服务延误逾8分钟、30分钟及一小时的事故的数目及受影响乘客的人数,并按发生事故的原因,按下列表格分别提供服务延误8分钟以上至30分钟、30分钟以上至一小时,以及超过一小时的事故的分项数字;

      服务延误                           分钟/小时的事故
      原因/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7 2008 2009 2010
      (一月 至今)
      合并前 地铁及 九广 铁路 ("九铁") 合并前地铁及九铁 合并前地铁及九铁 合并后港铁 港铁 港铁 港铁
      机件故障






      人为失误






      乘客行为及外在因素






      其他原因
      (请注明)







      总计







      (二)现时政府有否准则及指引决定于甚么情况下可对港铁公司施加惩罚;若有,过去5年,政府对港铁公司施加惩罚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有否考虑就铁路服务延误设立记分惩罚制度,以促使港铁公司改善服务质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自两铁合并后,港铁公司每年投放于改善列车服务措施的金额及改善措施的详情为何,以及有否检讨相关措施的成效为何;若有检讨,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张国柱议员问:


    政府于2008-2009年度拨款2亿元透过全港各长者地区中心推行为期5年的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改善计划"),至今已两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改善计划于2008-2009及2009-2010年度在各长者地区中心的开支及所接获的个案数目为何;

      (二)当局有否为改善计划订下指标,以确保长者地区中心在某一时限內完成处理指定数目的个案(例如指定每个中心于一年內要处理多少宗个案);及

      (三)鉴于有长者社区中心在过去两年均向本人表示,当局就推行改善计划而招致的行政费用所给予的拨款,不足够处理众多的个案申请,而由政府分配为期3年的活动工作员职位将于明年4月1日被取消,当局会否增加相关的拨款;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9. 甘乃威议员问:


    鉴于公民教育委员会致力向市民推广公民及国民教育,而有评论指出,1989年发生的六四事件,是当代中国历史中最重要的一页,其影响更遍达欧洲,对德国柏林围墙的倒下及东欧各国的民主运动有著重要启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评估六四事件是否当代中国历史的重要部分;如果评估的结果为否,原因为何;

      (二)香港回归至今已14年,当局曾以甚么方式和投放了多少资源,让市民更认识六四事件;当局在未来3年有何计划加深市民对六四事件的认识;

      (三)鉴于有评论指,当局过去于学校课程內拒绝更详细描述六四事件的情况,有否评估这样做会否令学生难以理解六四事件在中国及世界各地所发挥的影响力;及

      (四)在香港回归至今的14年內,上述委员会有否批出任何有助市民认识六四事件的资助;若有,共有多少个计划及涉及的金额;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20.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上月澳洲联邦法庭裁定,某航空公司向旅行社支付的佣金的计算基数,须包括燃油附加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参考该案例,研究规定航空公司须按同样原则,计算应向本港旅游代理商支付的佣金;若会,研究的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食物安全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食物安全条例草案》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0年6月2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12/09-10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2010年应课稅品(豁免数量)(修订)公告》
        (2010年第35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六四事件

        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呼吁: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运。

      3. 提升区议会的地区规划权责

        刘秀成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现时区议会的角色以咨询职能为主,对参与地区规划的实质权责未有明确定位,在制订规划时未能把当区的实际情况与居民意愿及时'由下而上'向政府当局反映,亦由于资源分配因政策部门的隔阂和不同优次而未能到位,以致政府的地区规划经常未获当区人士支持;就此,本会促请政府提升区议会的地区规划权责,包括:

        (一)加强区议会参与美化、绿化、环境改善工程与管理的工作,并举办社区建设论坛和公开设计比赛,凝聚地区规划的共识;

        (二)把香港划分为几个大型社区,由区议会和规划署合作,与有关政策部门协调,因应各区实际需要和愿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一起制订并定时检讨'以区为本'的地区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改善计划;

        (三)增拨资源予区议会,以供聘请专业人士为当区进行不同专题的规划研究及城市设计,并将报告提交规划署参考;及

        (四)赋予区议会权责参与规划当区所需的大型社区建设及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房屋、社区会堂、文娛康乐设施、休憩空间、垃圾回收场、焚化炉、骨灰龛等,建立整合而完善的社区,

        从而集合政府、议会及市民的力量落实地区规划发展,合力优化各区生活环境,把香港建成为优质城市。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随市民对优质都市生活要求日趋提升,而";在"定位,"之后加上"再加上现时委任区议员从根本上缺乏任何认受性,";在"由于"之后加上"规划和土地政策倾斜,以及";在"促请政府"之后加上"依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以公众参与为大原则,革新现时的规划和土地政策,同时";在"权责,包括:"之后加上"(一) 全面取消区议会委任制,令区议会能全面和真正代表地区居民意愿;";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协调,"之后加上"并透过公众参与过程,";在"愿景,以"之后加上"平衡地区和";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专业人士"之后加上"及公民社会组织";及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

        (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现时",并以"1999年两个前市政局被取消后,政府承诺下放两个前市政局部分职权,但目前扩大区议会权责仍未全部到位,"代替;在"角色"之后加上"仍";在"(一)"之后加上"从社会的根基开始,以社区为本,";在"绿化、"之后加上"公共卫生、";在"设计比赛,"之后加上"让公众可广泛参与,";在"社区,由"之后加上"立法会、";在"参考"之后删除";及",并以",以完善政府部门在规划前期阶段的设计工作;"代替;在"社区会堂"之后加上"及社区中心、公共街市、图书馆";在"休憩空间、"之后删除"垃圾回收场",并以"文物古迹的保育及活化、公共卫生设施、公厕浴室、垃圾收集站及分类回收设施、污水处理厂"代替;及在"完善的社区"之后加上";(五) 发挥区议会的参与及监督作用,促使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时间表,早日完成两个前市政局遗留下的各项公共工程;及(六) 进一步加强立法会、政府部门、各区区议会三者之间的沟通合作,以全面配合发挥协同效应,从而令公共资源有效善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覆及內耗,改善对全港市民服务水平"。

        (ii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现时",并以"自从代议政制推行至今,"代替;在"定位,"之后删除"在制订规划时未能把",并以"以致区议会就当区规划的意见常被忽略,令"代替;在"意愿"之后加上"往往未能";在"参考;"之后删除"及";在"骨灰龛等,"之后加上"并就影响当区居民的其他设施,如堆填区等的规划,充分咨询区议会的意见,以";及在"完善的社区"之后加上";及(五) 积极支持各区,按照当区的特色,发展地区经济,例如适当规划区內的旅游资源,以发展地区旅游,以及研究设立独特及具吸引力的美食特区或露天市集,以促进当地就业"。

        就刘健仪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梁美芬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居民的"之后删除"其他设施,如",并以"旧区重建、楼宇安全、海滨用地、环保及"代替;及在"等的规划,"之后删除"充分咨询",并以"优先咨询并尊重"代替。

        (iv)叶国谦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现时",并以"虽然"代替;在"为主,"之后加上"但";在"规划权责,"之后加上"并相应加强对区议会及区议员的支援,";在"参考;"之后删除"及";在"完善的社区"之后加上";(五) 加强区议会秘书处的人力支援及资源;及(六) 为区议员提供任满酬金、医疗福利,以及取消区议员杂项开支津贴课稅的安排";及在"从而"之后加上"提升区议会履行权责的水平,"。

        (v)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现时区议会"之后加上"选区太小,致令区议员不时为爭取地区利益而忽视整体社会发展需要;另外,区议员";在"的角色"之后加上"亦";及在"促请政府"之后加上"详细考虑扩大区议会选区,增拨资源,"。

        (v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现时区议会的"之后加上"议席并非全部由民选产生,且其";在"促请政府"之后加上"落实区议会全面民主化,并";在"权责,包括:"之后加上"(一) 全面取消区议会委任及当然议席,令区议会的议席全部由直接选举产生,令区议会能全面和真正代表地区居民意愿;";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参考;"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所需的"之后删除"大型",并以"地区性"代替;在"设施,包括"之后删除"公共房屋、";在"休憩空间"之后删除"、垃圾回收场、焚化炉、骨灰龛";及在"完善的社区"之后加上";及(六) 政府必须就规划全港性的必要设施,包括公共房屋、垃圾回收场、焚化炉、骨灰龛等,咨询区议会,让区议会向政府提供意见,政府并须提供区议会所需资料和回应,使政府作全港性规划时能纳入区议会的意见"。

        (vii)谢伟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参考;"之后删除"及";及在"完善的社区"之后加上";及(五) 透过发掘、保育和优化有历史、地方或文化色彩的旅游资源及增建旅游硬件设施,加强区议会规划及推广地区旅游发展的角色"。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