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1日立法会会议

刘慧卿议员"捍卫新闻自由"议案

原议案的措辞

-立法会CB(3) 20/09-10号文件(于2009年10月8日发出)

标明有关修订的修正案文本

-4项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立法会CB(3) 51/09-10号文件,于2009年10月16日发出)

辩论议案及修正案的程序

-立法会CB(3) 51/09-10号文件(于2009年10月16日发出,请参阅第2段)

原议案及议案若经修正后(包括经修改修正案,如有的话)的措辞 - 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3) 60/09-10号文件(于2009年10月19日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