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29及30日立法会会议

刘健仪议员的致谢议案

原议案的措辞

-立法会CB(3) 62/09-10号文件(于2009年10月19日发出)

标明有关修订的修正案文本

-4项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立法会CB(3) 70/09-10号文件,于2009年10月21日发出)

辩论议案及修正案的程序

-立法会CB(3) 70/09-10号文件(于2009年10月21日发出,请参阅第2段)

原议案及议案若经修正后(包括经修改修正案,如有的话)的措辞 - 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3) 83/09-10号文件(于2009年10月23日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