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谴责甘乃威议员的议案而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条成立的调查委员会

项目符号文件


第I册 立法会秘书处搜集的资料
第II册 来自甘乃威议员或其他人士的文件




第I册

立法会秘书处搜集的资料 调查委员会
文件编号
谴责议案措辞 L1(C)
甘乃威立法会议员办事处名单 L2(C)
甘乃威议员与王丽珠女士于2008年12月29日签署的聘任函件 L3(C)
甘乃威议员独自聘用的职员名单 L4(C)
2009年9月29日王丽珠女士签收用以支取该月薪金、年假及补假薪金的支票的文件 L5(C)
2009年10月4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求爱不遂甘乃威炒女助理 疑涉性骚扰民主党彻查"的报道 L6(C)
2009年10月4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甘乃威否认性骚扰指控"的报道 L7(C)
2009年10月4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由区会到立会 从政23年名声数度蒙污"的报道 L8(C)
2009年10月4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议员称指控严重民主党誓言秉公处理 泛民促立会调查甘乃威"的报道 L9(C)
2009年10月4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拆局 淡化事件泛民形象势受损"的报道 L10(C)
2009年10月4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特写 '好丈夫'御妻有术:佢难飞出我手指罅"的报道 L11(C)
甘乃威议员于2009年10月4日召开的记者招待会的逐字纪录本 L12(C)
何俊仁议员于2009年10月4日召开的记者招待会的逐字纪录本 L13(C)
2009年10月5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明向女助理示爱却否认 甘乃威大话夹闪缩"的报道 L14(C)
2009年10月5日明报一则标题为"甘乃威炒助理否认求爱不遂「不想伤害助理」拒交代解雇理由"的报道 L15(C)
有线电视新闻台在2009年10月5日的有关新闻报道的逐字纪录本 L16(C)
谭香文女士于2009年10月5日接受香港电台《千禧年代》节目电话访问的逐字纪录本 L17(C)
2009年10月6日am730一则标题为"民主党护短变政治大丑闻 失诚信甘乃威势辞职"的报道 L18(C)
2009年10月6日头条日报一则标题为"女事主情路崎岖 曾拒交有妇之夫"的报道 L19(C)
甘乃威议员于2009年10月6日出席商业电台第一台《左右大局》节目接受访问的有关部分的逐字纪录本 L20(C)
2009年10月7日星岛日报一则标题为"谭香文激动:我毫无私心"的报道 L21(C)
2009年10月7日成报一则标题为"谭香文爆料女主角愤怒"的报道 L22(C)
2009年10月7日新报一则标题为"谭香文:送女助理入虎口"的报道 L23(C)
2009年10月7日香港经济日报一则标题为"谭香文擅代言 否认博出位"的报道 L24(C)
2009年10月7日东周刊一则标题为"炒女助理.详细版本.踢爆甘乃威大话精 两度示爱:我对你有意思!"的报道 L25(C)
2009年10月8日壹周刊一则标题为"飞擒女主播 甘乃威自焚"的报道 L26(C)
2009年10月9日星岛日报一则标题为"何俊仁:对甘乃威不能'未审先判'"的报道 L27(C)
2009年10月9日香港经济日报一则标题为"民主党挽诚信 倡加码调查"的报道 L28(C)
2009年10月9日明报一则标题为"民主党誓揪泄密者逐出党 中委称甘'罪不至死'委人权监察调查"的报道 L29(C)
2009年10月10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女助理首发声明讨公道"的报道 L30(C)
2009年10月10日明报一则标题为"甘乃威前助理声明"的报道 L31(C)
2009年10月11日大公报一则标题为"甘乃威事件曝光前已有传媒查询 谭香文:'爆料'另有其人"的报道 L32(C)
2009年11月18日香港经济日报一则标题为"女事主不助查 甘乃威风波告终?"的报道 L33(C)
2009年11月18日苹果日报一则标题为"示爱风波女助理拒顶证甘乃威人权监察终止调查立会或继续跟进"的报道 L34(C)
2009年12月10日信报财经新闻一则标题为"甘乃威事件底因:王丽珠误交已婚消防员"的报道 L35(C)
2009年12月11日信报财经新闻一则标题为"甘乃威事件Part II:男与女爱与罪"的报道 L36(C)
2009年12月16日东周刊一则标题为"王丽珠甘乃威绝密SMS、录音曝光.王丽珠与救护员孽恋內情"的报道 L37(C)
2009年12月17日壹周刊一则标题为"王丽珠 民安队长乱龙情史"的报道 L38(C)
谭香文议员办事处向王丽珠女士发放离职薪金的收据 L39(C)
王丽珠女士与谭香文女士在2007年11月30日签署的雇佣合约 L40(C)
甘乃威议员提交2009年1月的立法会议员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申请 L41(C)
甘乃威议员于2009年8月21日的网志內容 L42(C)





第II册

来自甘乃威议员或其他人士的文件 调查委员会
文件编号
刘健仪议员于2009年11月20日致立法会全体议员的信件 WM1(C)
王丽珠女士于2009年12月3日透过律师向全体立法会议员发出的公开声明
(本文件的行号为调查委员会秘书所加)
WW2(C)
甘乃威议员于2009年12月9日向全体立法会议员发出的《督导撮要》 K3(C)
刘健仪议员于2010年2月11日根据调查委员会的《行事方式及程序》第2(a)段所作的覆函 WM4(C)
甘乃威议员的代表律师于2010年3月15日的来函,当中夹附甘议员向调查委员会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K5(C)
甘乃威议员的代表律师于2010年5月3日所作的覆函 K6(C)
甘乃威议员透过代表律师于2010年5月27日就2010年5月20日的研讯提交的补充资料 K7(C)
刘慧卿议员于2010年5月27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WE8(C)
甘乃威议员的代表律师于2010年6月4日的来函 K9(C)
民主党总干事于2010年6月14日的来函,当中夹附该党于2009年10月8日及2009年11月19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会议的纪要节录 WD10(C)
何俊仁议员于2010年6月15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本文件的行号为调查委员会秘书所加)
WA11(C)
呂雪晶女士于2010年6月29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本文件的行号为调查委员会秘书所加)
WL12(C)
甘乃威议员于2010年6月30日举行的研讯上提交的文件: 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期间,甘乃威议员分别与王丽珠女士及呂雪晶女士往来的电邮的总数 K13(C)
甘乃威议员于2010年6月30日举行的研讯上提交的文件:甘乃威议员就他拟于2009年9月22日的预备会议中与王丽珠女士讨论的事项而手写的笔记 K14(C)
呂雪晶女士于2010年8月10日对调查委员会进一步提出的问题的书面答覆 WL15(C)
甘乃威议员于2010年10月21日举行的研讯上提交的第三份补充陈述书
(本文件的行号为调查委员会秘书所加)
K16(C)
调查委员会于2010年11月25日向刘慧卿议员提出的书面问题,以及刘议员于2010年12月7日提交的书面答覆 WE17(C)
调查委员会于2010年11月25日向何俊仁议员提出的书面问题,以及何议员于2010年12月31日提交的书面答覆 WA18(C)
张文光议员于2011年1月28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WC19(C)
郑家富议员于2011年2月10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WN20(C)
李永达议员于2011年2月14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WT21(C)
李华明议员于2011年2月28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WF22(C)
黃成智议员于2011年3月2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WS23(C)
涂谨申议员于2011年3月29日提交的书面陈述书 WJ24(C)
甘乃威议员于2011年5月18日提交的总结陈词大纲 K25(C)
甘乃威议员于2011年12月5日就调查委员会报告拟稿的相关部分提交的书面意见 K2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