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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至2010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4期 (2009年11月12日)
在2009年11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条例草案:
(1)
《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
(2)
《燃油污染(法律责任及补偿)条例草案》,以及由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该条例草案所动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
在同一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决议:
(1)
由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有关《2009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的决议
。
(2)
由
刘健仪议员动议,有关延展《2009年地产代理(发牌)(修订)(第2号)规例》的修订期限的决议
。
立法会亦通过下列两项不拟具立法效力的议案:
(1)
由
何秀兰议员就「重新制订特殊教育政策」动议,经陈淑庄议员修正的议案
。
(2)
由
王国兴议员动议,有关「要求政府提供香港男士支援服务」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