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日 期: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截至2009年12月9日)

I.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1分)

立法会CB(2)506/09-10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随立法会CB(2)507/09-10号文件发出)

-2009年10月22日会议的纪要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1分至4时32分)

(于2009年12月2日向全体议员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

(于2009年12月2日向全体议员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文件摘要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2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2)512/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暂定于2009-2010年度会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512/09-10(02)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512/09-10(03)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法例草拟
(下午4时40分至5时05分)

立法会CB(2)512/09-10(04)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题为"法例草拟"的政府当局文件

立法会CB(2)512/09-10(05)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法例草拟"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V.提议在高等法院大楼增建法庭及相关设施
(下午5时05分至5时30分)

立法会CB(2)512/09-10(06)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题为"高等法院大楼加建法庭及相关设施的建议"的司法机构政务处文件

*VI.提议在律政司设立两个副首席政府律师的常额职位
(下午5时30分至5时55分)

立法会CB(2)512/09-10(07)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题为"在律政司开设2个副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的建议"的政府当局文件

*VII.法律专业执业的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模式
(下午5时55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512/09-10(08)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题为"法律专业执业的有限责任合伙模式"的政府当局文件

立法会CB(2)512/09-10(09)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法律专业执业的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模式"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VIII.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出席,参与事项V、VI及VII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