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日 期 :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
时 间 :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1分)

立法会CB(2)931/09-10号文件
(于2010年2月10日随立法会CB(2)932/09-10号文件发出)

-2009年12月15日会议的纪要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1分至4时32分)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2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2)950/09-10(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暂定于2009-2010年度会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950/09-10(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950/09-10(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誊本收费
(下午4时40分至5时05分)

立法会CB(2)950/09-10(04)号文件
(随文附上)

-司法机构政务处就"法律程序的誊本及录音纪录收费"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CB(2)950/09-10(05)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就"法律程序的誊本及录音纪录收费"拟备的更新背景资料简介

V.调解服务的发展
(下午5时05分至5时30分)

立法会CB(2)634/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30日发出)

-司法机构政务处就"司法机构调解资讯中心"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CB(2)950/09-10(06)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调解服务的发展"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CB(2)950/09-10(07)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就"调解服务的发展"拟备的更新背景资料简介

*VI.在律政司委任一名非公务员的副首席政府律师以实施调解工作小组的建议
(下午5时30分至5时55分)

立法会CB(2)950/09-10(08)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在律政司开设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的非公务员职位以推广调解服务"发出的文件

#VII.在香港就与內地有关的爭议作出仲裁
(下午5时55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950/09-10(09)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在香港就与內地有关的爭议作出仲裁"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CB(2)950/09-10(10)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就"在香港就与內地有关的爭议进行仲裁"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VIII.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讨论议程第IV及VI项。

# 《仲裁条例草案》委员会的委员获邀参与议程第VII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