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9年12月7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9时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截至2009年12月4日的情况)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立法会CB(1)526/09-10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4日发出)

-2009年11月2日会议纪要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220/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1月2日发出)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09年10月30日就建议进一步改革结构性产品的规管模式发出的新闻稿

立法会CB(1)220/09-10(02)号文件
(于2009年11月2日发出)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有关对《公司条例》的招股章程制度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投资要约制度的可行性改革"的咨询文件

立法会CB(1)296/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1月9日发出)

-陈伟业议员于2009年10月13日就银行终止汇款代理人的帐戶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1)296/09-10(02)号文件
(于2009年11月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陈伟业议员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1)487/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1月26日发出)

-汤家骅议员于2009年11月2日发出的函件(他在函件中对有关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的调查进度表示关注)

立法会CB(1)487/09-10(02)号文件
(于2009年11月2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汤家骅议员的关注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1)532/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1日发出)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下称"存保会")总裁于2009年11月30日的来函(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532/09-10(02)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1日发出)

-强化存款保障计划的运作公开咨询报告

立法会CB(1)532/09-10(03)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1日发出)

-存保会就报告发出的新闻稿

立法会CB(1)555/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2日发出)

-汤家骅议员于2009年11月20日就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內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內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文件的来函(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555/09-10(02)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2日发出)

-公共专业联盟于2009年10月27日就香港交易所"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內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內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文件致香港交易所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556/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2日发出)

-陈鉴林议员于2009年11月27日就有关亚洲果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价的事宜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发出的函件(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559/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2日发出)

-叶刘淑仪议员于2009年11月27日就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的运作提出的进一步问题的来函(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554/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3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由稅务局第二科重行调派一个总评稅主任常额职位到总务科的建议提供的资料文件

II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9时至9时05分)

立法会CB(1)528/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4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1)528/09-10(02)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4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财政司司长简报香港整体经济最新状况
(上午9时05分至10时45分)

立法会CB(1)379/09-10号文件
(于2009年11月13日发出)

-《2009年第三季经济报告》及新闻稿

立法会CB(1)528/09-10(03)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1日发出)

-政府当局有关香港经济近况及短期展望的文件

*V.2010-2011年度财政预算案咨询
(上午10时45分至中午12时)

立法会CB(1)528/09-10(04)号文件
(将于会议席上提交)

-财政司司长有关2010-2011年度财政预算案咨询的背景资料

*VI.检讨企业拯救程序立法建议
(中午12时至下午12时40分)

立法会CB(1)191/09-10(01)号文件
(于2009年10月29日发出)

-有关检讨企业拯救程序立法建议的资料文件(附有咨询文件)

立法会CB(1)527/09-10号文件
(于2009年12月1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检讨企业拯救程序立法建议的背景资料简介

V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议程项目IV至VI的讨论。议程项目VI与立法建议有关。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