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金融機構)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日 期:2011年1月7日(星期五)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上午10時45分至10時50分)

立法會CB(1)933/10-11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29日發出)

-2010年11月30日會議的紀要

II.與政府當局會商
(上午10時50分至下午12時40分)

跟進2010年12月22日會議上提出的事宜

立法會CB(1)979/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1月6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因應2010年12月22日會議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1)979/10-11(02)號文件
(於2011年1月6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金錢服務經營者獲得銀行服務 - 進一步回應"的文件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由條例草案第5(5)條開始)

立法會CB(3)122/10-11號文件
(於2010年10月29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立法會CB(1)705/10-11(06)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8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0年12月7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1)863/10-11(03)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21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有關參考文獻的資料"的文件

立法會CB(1)979/10-11(03)號文件
(於2011年1月6日發出)

-由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有關政府當局在草擬條例草案時所參考的香港法例的文件

立法會CB(1)979/10-11(04)號文件
(於2011年1月6日發出)

-由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有關條例草案相應及相關修訂的標明修訂文本

II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