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11-3

立法会

议程

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编号
1.《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匈牙利共和国)令》法律公告 124/2010
2.《稅务(关于收入及资本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奧地利共和国)令》法律公告 125/2010
3.《稅务(关于收入及资本收益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令》法律公告 126/2010
4.《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爱尔兰)令》法律公告 127/2010
5.《安排指明(中国內地)(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第三议定书)令》法律公告 128/2010
6.《2010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法律公告 129/2010
7.《2010年会社(房产安全)(豁免)(修订)令》法律公告 130/2010
8.《2010年存款保障计划(计划成员及受存保计划保障的金融产品的申述) (修订)规则》法律公告 131/2010
9.《2010年〈2010年公司(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法律公告 132/2010
10.《2010年〈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法律公告 133/2010
11.《2010年〈2004年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 (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法律公告 134/2010
12.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二份技术备忘录2010年第41期宪报第5号特别副刊

其他文件

1.第5号-香港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2009-10年报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2.第6号-职业安全健康局2009/2010年报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3.第7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2009-10周年报告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4.第8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
截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经签署和审计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及受托人基金管理报告
(由环境局局长提交)

5.第9号-西九文化区管理局2009/10周年报告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6.第10号-香港海关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经签署和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7.第11号-消费者委员会2009-2010年报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8.第12号-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五十三A号(2010年6月)和第五十四号(2010年7月)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9.第13号-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2009-2010年报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10.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10-11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陈淑庄议员问:


根据法例,部分法定机构及海外机构可登记为立法会功能界别的选民,因而亦可登记为负责选出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下称"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已登记为立法会功能界别的选民或选委会的界别分组投票人的法定机构及海外机构的资料,包括名称和所属界别或分组;

    (二)该等机构可以成为立法会功能界别选民的理据是甚么,以及政府会否考虑修订相关的法例,改变该状况;若会,有关工作的详细计划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鉴于各法定机构的部分成员由政府委任,政府有否评估,容许法定机构成为立法会功能界别选民,有沒有使市民觉得行政机构透过选举干预立法机关,甚至可能抵触《基本法》的规定;若评估的结果为有,政府会否修订法例;若评估的结果为沒有,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 谢伟俊议员问:


关于旅游发展项目的进度和保育具旅游发展价值的郊野地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决定把部分清水湾郊野公园土地纳入拟议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建部分,以及有报道指出,西贡西湾和白腊等郊野地区的土地遭地产发展商破坏,引起市民极大关注,政府有否考虑制订强制保护具旅游发展价值的郊野地区的措施;除已规划或正在兴建的旅游景点或设施外,政府现时有何旅游发展用地的具体规划;

    (二)鉴于本会经济事务委员会于2009年4月27日的会议上通过动议,要求政府重新检讨放弃"渔人码头"项目的决定,并再考虑应否继续落实该项目,政府现时的取态为何,以及有何具体的发展计划;及

    (三)李小龙纪念馆项目的最新进展为何;预计何时可对外开放;当局会否重新选取有待活化和具文化传统的建筑群,作为"饶宗颐文化馆/香港文化传承"项目的选址,把该文化馆发展为雅俗共赏的旅游胜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3. 黃成智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在2005年分阶段实施药物名册,名册內有两类药物需由病人自费购买,其中一类是已证实有显著疗效,病人可获安全网资助,即病人通过家庭入息审查后,可获撒玛利亚基金资助部分或全部药物开支,而另一类则不获安全网资助,部分治疗癌症的必须药物属这类。此外,当局于本月公布医疗改革第二阶段咨询文件,建议投放500亿元,以鼓励市民持续参与医疗保障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12个月,有多少名病人获撒玛利亚基金资助购买药物,以及他们获资助及自付的金额分别为何;在不获安全网资助的自费药物中,有多少类是治疗癌症的药物,以及自费购买这些药物的病人数目和药物开支分别为何;

    (二)当局基于甚么原则,一方面以资源不足为由,拒绝代病人支付药物开支,要病人自费购买昂贵的药物,但另一方面建议运用公帑投放资源津贴市民向保险公司购买私营医疗保险,从而获得较公营医疗为佳的服务;医疗保障计划会否使现时需自费购买昂贵药物的病人得益;若会,详情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在本年度的卖地收入大增,而民主党曾建议政府拨款100亿元成立"药物资助基金",并将每年的投资收益拨给医管局以增加其支付药物开支的经费,当局有否研究这个方案;若有,研究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冯检基议员问:


据报,港人痴肥的问题相当严重,肥胖学童的比例由1996-1997学年的百分之16.7,升至2008-2009学年的百分之22.2,10年內急升5.5个百分点;而政府多年来推行的各项健康生活计划似乎成效不彰,例如在2009年推行的"健康饮食在校园"计划有171间小学参加,但获得认证的却寥寥可数;此外,港人肥胖或超重的比例高企于四成,直迫欧美国家六成的水平,增加罹患慢性疾病的风险,对长远的医疗开支构成沉重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政府推动市民建立健康生活模式(包括健康饮食和普及运动等)的整体策略为何;除了在2008年进行的小学饮食模式评估外,过去5年,当局有否就各项推动市民建立健康生活模式和饮食习惯的措施和计划的成效进行检讨;若有,结果为何,措施和计划失败或成功的原因为何;若否,当局会否进行检讨;及

    (二)当局会否就港人肥胖或超重的比例下降至低水平制订短期及中期目标,并采用更有力甚至强制的方法,以扭转现时本港高热量、高脂肪及高糖的饮食环境和建立定期运动习惯,从而落实该等目标,例如规管垃圾食品的广告和宣传、严禁学校售卖垃圾食物、规管学校午饭供应商提供健康餐单、禁止在当局管理的公众地方和政府设施(例如公园、体育馆和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等)內透过自动售卖机售卖垃圾食物和饮品、鼓励学校和雇主为学生和雇员提供更多做运动的机会,以及设立更多运动设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张国柱议员问:


据报,本月1日,一名到澳门旅游的本港社工遭澳门入境当局拒绝入境,理由是她对內部保安稳定构成威胁,违反《澳门特别行政区內部保安纲要法》。该名社工毕业后曾出任香港基督徒学生运动执行委员,现时是关注综援检讨联盟的社工,主要关注民生工作。此外,她在港曾参加过两次七一游行、一次五一游行,以及"五区公投"分享会。就香港居民被澳门当局拒绝入境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向澳门当局了解,澳门当局有否基于任职上述团体及机构或参加上述活动的香港居民对澳门內部保安稳定构成威胁,订有拒绝该等人士入境的政策;如果沒有向澳门当局了解,原因为何;

    (二)政府与澳门当局有否就香港居民被澳门当局拒绝入境的个案制订通报机制;现时有否程序或指引向被澳门当局拒绝入境的港人提供协助及跟进该等个案;及

    (三)有否统计自澳门回归以来,共有多少名香港居民被澳门当局拒绝入境;若有,详情为何;会否就该等事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沟通,以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6. 梁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正轮候公共租住房屋(下称"公屋")的单身长者、单身非长者及家庭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轮候时间列出分项数字;

    (二)未来5年,每年会为上述两类单身申请人提供的公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当局有否新措施为该等单身申请人提供更多公屋单位,以缩短他们的轮候时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林健锋议员问:


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本年7月7日对本人关于"机器及工业装置折旧免稅额"的质询的回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稅务联合联络小组就本港厂商在內地由从事"来料加工"转型为从事"进料加工"后,可否继续在港取得机器折旧免稅额一事进行的具体研究的范围和时间表为何(包括预计何时完成研究及向政府提交报告);

    (二)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间本港厂商在內地转型为从事"进料加工"后,未能取得机器折旧免稅额;及

    (三)当局会否制订新措施,以协助本港厂商解决其业务在內地升级转型后未能取得机器折旧免稅额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8. 涂谨申议员问:


本人近年不时收到昂船洲至油麻地避风塘一带居民的投诉,表示海水经常传出异味。此外,虽然政府官员于本年1月25日出席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的会议时表示,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排水口的水质分析显示残余氯气含量属可接受的水平,但近日有周刊报道其进行的测试及调查结果指出,昂船州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及西九龙废物转运站的运作造成区內水质及空气污染,而该区空气中硫化氢含量超过美国某些州份的标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针对上述报道的调查结果,过去5年,当局有否进行类似的研究;若有,结果为何;若否,会否进行该研究;会否重新检视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及西九龙废物转运站的运作有否对西九龙区造成空气或水质污染,以及会否重新评估该等设施对市民健康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有否定期监察上述两项设施附近空气污染物(包括硫化氢等)的含量;若有,监察点的位置为何;过去3年,每年的相关数据,以及该等数据有否超出任何国际标准;

    (三)过去3年,每年环保署于上述西九龙海滨一带设置的海水水质监测站的监察结果为何;有否发现水质变差的情况,以及作出相关调查,以暸解海水传出的异味是否与水质有关;

    (四)过去3年,每年当局接获涉及昂船洲污水处理厂、西九龙废物转运站或油麻地避风塘/西九龙海滨一带的空气或水质的投诉宗数,当中有多少宗投诉成立;环保署及海事处等政府部门有否对涉案人士或团体作出检控或惩处;若有,判罚为何;

    (五)过去3年,政府有否就西九龙区非法接驳污水渠排放污水的情况作出定期巡查;若有,已被证实为非法接驳但至今仍未移除的污水渠的数目和地点及非法排放污水至海港的污水渠的数目和地点为何;以及政府有否计划移除所有非法的污水渠;

    (六)针对现时西九龙一带的异味问题,政府有何改善计划,包括有否就油麻地避风塘的异味问题进行任何旱季截流工程,以及有否就污水处理厂及废物转运站的运作实施任何环保措施;

    (七)鉴于渠务署于2008年6月提交的"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之环评研究 - 勘察"报告中建议,把初级污水处理厂和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內的所有列为臭味来源封密或覆盖,再经过处理后才排放至大气中,该建议何时可落实;鉴于当局于2005年7月5日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假若在落实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时,由于人口增加而水质未能达到指标,则将会考虑以二级处理方法处理污水,政府有否研究进行二级处理的可行性;及

    (八)根据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资料,大角咀海帆道休憩用地中央部分地底已筑有大型的箱形排洪暗渠,该暗渠及其周边共33米宽的范围被渠务署列为渠务专用范围,并有不少维修井口分布在该暗渠上,该暗渠现时的运作情况(包括收集哪区域的洪水和在哪里排出洪水),以及有否在该区进行水质监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9. 黃毓民议员问:


不少长者及长者团体向本人投诉,现时接载病人覆诊的非紧急救护车及易达巴士运送服务严重不足,病人经常因未获安排该等运送服务而无法按时覆诊,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易达轿车及复康巴士服务则有时间限制并按路程收取高昂的收费,一般贫病长者难以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非紧急救护车及易达巴士运送服务的使用人数及使用率(以下表列出);

    年份非紧急救护车使用人数及服务使用率易达巴士使用人数及服务使用率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二)政府会否考虑增加非紧急救护车及易达巴士的车辆数目,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若会,何时增加、增加的数目为何,以及何时投入服务;若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会否考虑将易达轿车及复康巴士的收费,调低至易达巴士的水平,令更多贫病长者受惠;若会,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政府会否考虑当依靠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津贴为生的长者不获安排非紧急救护车及易达巴士运送服务时候,全数资助他们乘搭易达轿车及复康巴士到公立医院或专科门诊诊所覆诊;若会,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0. 何锺泰议员问:
(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为提供医疗服务而推行的非经常资助金项目在过往4个立法会会期,提交本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的数目有所减少,政府有否评估该数目下降,是否反映市民的医疗需求减少;及

    (二)鉴于2008-2009年施政报告的施政纲领载明,当局当时正筹备设立多方合作的儿童专科及神经科学专科卓越医疗中心,为病情严重复杂的病患者提供更优良的医疗服务,并致力提升该两个专科的研究及培训水平,该等项目现时的情况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1. 刘健仪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于本年8月底到台湾访问时表示,要"认真研究跟进"对给予台湾旅客免签证入境待遇的问题。然而,台湾当局已宣布在港出生并持有特区护照的香港居民,只须在互联网上进行免费入台签证申请并获入台许可证后即可赴台,大大简化签证程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平均需要多少时间处理每宗台湾旅客来港的签证申请;过往3年,每年香港特区政府拒绝向台湾旅客发出入境签证的百分比及其主要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评论指由于现时澳门特区政府已给予台湾旅客免签入境证待遇,而本港作出相应安排在技术上已相当可行,现时当局就研究给予台湾旅客免签证入境待遇的最新进度及有关具体的实施时间为何,当中有甚么主要考虑因素;在给予台湾旅客免签证入境待遇前的过渡期间,当局会否推出其他优化签证措施,以吸引台湾旅客来港;若会,详情为何(包括以何形式及收费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向台湾当局爭取把上述香港居民入台签证简化措施全面扩展至非在港出生但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2. 林大辉议员问: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本年2月表示,会透过稅务联合联络小组("小组")检讨《稅务条例》(第112章)第39E条("第39E条")的实施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小组至今就第39E条的研究工作举行会议的次数、会见的人士及团体名称,以及已收集的意见內容分别为何;

    (二)小组如何广泛咨询受第39E条影响的工商业界人士的意见;

    (三)小组有否安排法律顾问,研究包括现时当局解读和执行第39E条的做法是否偏离立法原意等法律问题,特别是第39E条在1992年修订后不再只针对"杠杆租赁"这一观点的法律依据;若有,法律顾问的姓名及职衔;若否,原因为何;

    (四)小组会否公开就研究第39E条进行的会议內容及相关资料;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小组会否提高该等研究工作的透明度(例如容许公众或受第39E条影响的工商业界人士旁听会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六)政府预计何时向公众公布小组的检讨报告;及

    (七)现时除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负责第39E条的检讨工作外,有沒有其他政府部门或官员参与检讨工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3. 梁国雄议员问:


自本年7月14日民政事务局局长("局长")答覆本人有关香港女童军总会运作的质询后,本人分别收到家长、妇女团体成员及幼稚园老师的投诉,指香港女童军总会("女童军总会")香港总监("总监")的委任,一向是黑箱作业及有內定的情况,该会不会主动向合资格人士及该会內定为下届总监人选以外的人士,提供总监的提名表格,令选举制度形同虛设及不公平。此外,亦有投诉指出,现任总监的委任存在利益冲突及违反该会向稅务局呈交的会章和內部组织条文的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女童军总会过去3次委任总监前,每次有否主动分别向该会的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国际事务总监、区总监、助理区总监及各分区总监等会务委员会委员发出有关的提名表格;若有,发出日期分别为何;若否,原因如何,以及有资格投票选举总监的人士是否要主动要求,才可得到提名表格;

    (二)过去5年,女童军总会现任的6名副总监和一名国际事务总监是否每星期均有参与女童军的小队集会,培育女童军;若然,各人每月参与集会的次数及小队队号;若否,原因为何,该等职位是否只是虛衔;

    (三)在2007年及2010年的总监选举,有多少名人士获提名为候选人;在2007年的选举中现任总监的提名人数目,以及她分别获得多少支持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及

    (四)女童军总会向稅务局提供的会章,有否规定及限制总监不可同时担任副会长一职,以免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为何现任总监可同时担任副会长一职;若否,原因如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4. 甘乃威议员问:


民政事务局于上月公布"香港应否申办2023年亚洲运动会"公众咨询文件("咨询文件"),向公众简介主办亚洲运动会("亚运会")的潜在成本和效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近月建造材料的价格高企致建造成本上涨,政府现时预计用作亚运会比赛的场馆(包括现有政府及非政府设施和已研究或规划的体育馆)的改建、提升或建造工程的成本,在施工期间将会较按现时的水平计算的成本增加多少;

    (二)当局将会为在咨询文件提及的35个比赛项目的建议比赛场地进行甚么临时改建或提升工程,当中有多少个场馆需加建座位,以及每个该等场馆分别会加设多少个永久或临时的座位;该等座位在亚运会后需否拆除;若然,每个场馆拆除的临时座位数目和涉及的拆除费用分别为何;

    (三)预计第(二)项的各个场馆(包括咨询文件附件B及C所列场馆)在亚运会后的用途为何,并按场馆名称列出其用途及将会供哪些团体或体育项目使用;

    (四)咨询文件附件C所列每个运动场馆原定的施工、竣工及启用的时间分别为何,以及预计在香港成功申办亚运会后,会否更改该等时间;若会,详情为何;

    (五)鉴于咨询文件提及将以规划中的启德多用途体育馆作为亚运会的主要比赛场地,预计该体育馆将包括多少个分馆,每个分馆能容纳多少名观众,以及可提供的座位总数;该等场馆的座位及设备与原本的计划有何分别;除启德多用途体育馆外,咨询文件附件C中所列的运动场馆分别能提供多少个座位;

    (六)预计兴建选手村的费用及地价为何;及

    (七)当局会以何准则评估公众对申办亚运会的意见;当局会否因大部分公众不支持申办亚运会而决定不申办亚运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5. 陈克勤议员问:


本年9月中,一棵位于黃大仙凤舞街斜坡的台湾相思树倒塌,压毀两辆途经的士。此外,近日有树木专家向本人表示,台湾相思树的寿命平均只有约40年,而由于本港在1980年代起大量种植该种树,所以他估计该等树木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陆续出现毛病,甚至倒塌,对市民构成危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现时全港共种植了多少棵台湾相思树,当中位于人流高和车流高的高风险地点的数目,以及现时该等树木的健康状况为何;

    (二)除了台湾相思树,现时还有哪些寿命同样只有约40年的树种在1980年代曾大规模地在本港种植,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该等树木的分布情况;

    (三)会否制订具体移除台湾相思树的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如何确保它们处于健康的状况;

    (四)现时当局挑选树木品种种植时会考虑甚么因素;及

    (五)鉴于发展局在本年7月27日提交本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文件中表示,树木管理办事处会委托顾问,就不同范畴(包括选择合适的植树品种)进行研究,以建立专业知识基础,该等研究的最新进展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6. 刘慧卿议员问:


本年6月24日,立法会通过就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提出的议案,规定2012年负责选出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委员的人数,由800人增加至1 200人,4个界别每个增加100个议席。行政机关除了建议将第四界别(即政界)新增的100个议席中的75席拨予民选区议员外,并未说明如何分配其他界别的新增议席。很多市民认为地产商在选委会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力过大,应在本地立法时稀释他们在这方面的比重。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地产商在选委会內影响力是否过大;若有,详情为何;当初有这个设计的原因;以及会否在本地立法时作出调校;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尽量扩大选委会的民主成分,让更多市民参与;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7. 刘江华议员问:


香港记者协会("记协")早前公布研究结果指出,警方自2004年推行通讯系统数码化后,向传媒发放突发事件信息的数目偏低,去年下半年,警方平均每日只向新闻界发放2.7宗突发事件的信息,仅占平均每日发生的212.7宗罪案的1.27%。记协又批评警方选择性发放信息,不少对市民来说属重要的事件(例如街头骗案、严重凶案及意外死亡事故等),均未有公布或延迟发放信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警方自2004年年底推行通讯系统数码化后,每年向传媒发放的突发事件的信息有多少、事件的分类为何,以及每年平均每日发布的事件数目占该年平均每日纪录的案件总数的百分比为何;

    (二)发放该等讯息的准则为何;发放每宗突发事件的信息平均需时多久,以及有多少宗可以在接报20分钟內对外发放信息;

    (三)会否扩大该等信息的发放范围至所有涉及公众利益的突发案件;以及会否与传媒商讨发放的准则,以取得共识;及

    (四)警方会否检讨现行发放该等讯息的机制,以保障市民的知情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8.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于2004年10月20日的本会会议上向当局查询有否减低航机废气排放量措施,以改善东涌空气污染问题,但当局表示未能确定东涌空气污染情况与航机废气有直接关系。然而,有东涌居民向本人反映,指近年使用香港国际机场的航机班次不断增加,航机的废气排放量亦相应增加,对区內居民的健康构成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航机在香港国际机场升降及停留时的各种废气排放量,并按航机型号以列表方式列出分项数字及废气排放量最高的航机型号,以及当局现时有何措施减低该等型号航机的废气排放量;及

    (二)会否采取新措施,以减少航机的废气排放对东涌居民健康的影响;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9. 李国麟议员问:


法例规定,只有已注册及持有有效的执业证明书的视光师和根据《视光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第359章,附属法例F)获得豁免的人士(下称"合资格人士"),才可从事视光师专业工作。但有业界人士反映,现时市面上仍有不少非合资格人士,为顾客验配眼镜或隐形眼镜,对市民的眼睛健康造成风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过去5年非合资格人士从事视光师专业工作而被检控的个案数字;若有,详情(包括判罚)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有否检讨现时的罚则是否过轻,并不足以打击上述的违法行为;当局会否考虑加重罚则或严惩聘用非合资格人士从事视光师专业工作的雇主,以加强阻吓作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现时当局有何其他方法打击上述的违法行为;会否实施额外措施,以防止该等行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有业界人士指出,现时市民分辨视光师是否合资格人士的知识贫乏,而有关的资讯亦不足,当局会否加强宣传教育,或采用其他方法协助市民容易辨识视光师是否合资格人士;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0. 黃定光议员问:


近年来港旅客人数不断上升,有旅游业人士反映,市区购物热点的旅游巴士泊车位不足,该等巴士因而停泊在马路上,阻塞交通,对旅客、司机和市民构成不便,甚至可能造成意外,也对香港旅游业造成负面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预计未来3年来港旅客的增长人数;

    (二)过去3年,司机因在旅游点违例停泊旅游巴士而被处罚的个案数目,并按判罚列出分项数字;

    (三)当局有否关注在人流畅旺的重点旅游购物地区(例如尖沙咀、红磡及旺角等)因挤满旅游巴士而出现交通挤塞的情况;过去3年,有否研究改善措施;若有研究,详情为何;若沒有研究,原因为何;及

    (四)未来3年,会否在主要的旅游购物地区增设旅游巴士泊车位及上落客区;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法例发布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法例发布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IV. 议案

1.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10年9月13日订立的 -

(a)《2010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4号)规例》;及

(b)《2010年毒药表(修订)(第4号)规例》。

(该两项规例已于2010年10月4日
随立法会CB(3) 8/10-11号文件发出)

2.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10年7月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文莱达鲁萨兰国)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0年第89号法律公告),修订方式列于附表。

附表

对《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
(文莱达鲁萨兰国)令》的修订

1.修订附表
附表,中文文本,第1部,第十一条,第3(b)(v)款 -
 废除
 "协会"
 代以
 "基金会"。

V. 议员议案
  1.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0年10月20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2/10-11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4)《2010年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2010年第100号法律公告)

    (3)《废物处置(医疗废物)(一般)规例》(2010年第83号法律公告)

    (4)《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的收费)规例》(2010年第84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2. 改善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

    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近月公共交通机构属下的'八达通'、'快易通',以及金融保险业、电子通讯业等被揭露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将收集的个人资料违规转移或出售牟利,涉及之广、影响之大,遍及数百万香港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权利;当中具垄断性质的电子货币'八达通',更承认出售客戶的个人资料从中获利逾4,400万元;'八达通'的丑闻揭露出现时市面上存在各种智能卡如积分卡、会员卡、信用卡,储值卡及增值卡等等,普遍沒有切实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未受到妥善的保障,机构可利用该条例宽松空间漏洞和灰色地带,肆意收集超过其公开宣称的收集目的之个人资料,再把资料汇编成为他们的搖钱树,无从监察,情况非常严重,令市民日常生活大受困扰;然而,碍于法例所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权力及资源所限,未能作出有效监管,而相关负责的政府部门亦未认真承担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责任;就此,本会促请政府立即采取下列措施,以保障市民大众的个人资料私隐权利:

    (一)促请执法部门全面彻查所有涉及转移和出售客戶个人资料、侵犯市民个人私隐的公司及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并责成该等公司或机构须在独立的第三者监督下,铲除违法违规收集的市民个人资料,以及向受影响的客戶作出道歉及赔偿;

    (二)立即全面检讨和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堵塞法例漏洞,消除灰色地带,同时增加刑事惩罚,以收阻吓作用;

    (三)增加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资源,提高处理投诉的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权利;

    (四)增订明确条款和规定,确保消费者有选择加入机制的权利,保障消费者在不受胁迫或利诱的情况下提供不超过机构宣称的'收集目的'范围的个人资料,加大力度打击及取缔滥收市民个人私隐资料的行为;

    (五)立法规管所有会员卡、信用卡等等各种的申请表格,当中有关忠告消费者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权利条款的字体及內容,必须符合正常视力、合理阅读的字型、位置及面积大小,并确保未能清楚阅读及理解收集內容的市民,同样可收取清晰的选择提示及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权利的资讯;

    (六)立法规管本港所有私营及公营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缺乏客戶明确书面同意及授权下,将其个人资料转移至第三者公司,包括其合作伙伴公司及附属的子公司,亦不得利用该等个人资料作出售及牟利用途;及

    (七)参考外地成功经验及香港机场管理局的运作模式,积极研究把智能卡'八达通'公营化,以确保数以百万计必须使用'八达通'的香港市民,其个人资料私隐得到完整及切实的保障,彻底避免全港市民个人资料私隐再次成为公营或私营公司的搖钱树。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私隐是国际人权公约保障的普世价值,但现时本港法例和制度对市民私隐的保障并不足够,"代替;在"消除灰色地带,"之后加上"加强规管企业转售客戶个人资料、直接促销的行为,";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八) 委任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八达通'和其他行业出售和处理客戶个人资料的情况;(九) 促请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扩大资料使用者登记册的适用范围至'八达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险和电讯等行业,规定有关企业向私隐专员申报资料的收集、持有、使用和披露,并每两年向私隐专员提交私隐循规审核报告;及(十) 尽快全面落实《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33条,对转移个人资料至香港以外地方作出规管"。

    (ii)黃定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政府、各公营及私营机构应当切实妥善地保障市民的个人私隐,是本港社会的共识,然而"代替;在"阻吓作用;"之后加上"(三) 立即实施《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33条,落实管制将个人资料转移至香港以外地方的情况,以防止个人资料因不合理地被转售予海外公司,而缺乏完善的个人私隐保障;";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行为;"之后加上"(六) 修订《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及其规定的《拒收讯息登记册》,以规管人对人的电子推销活动,藉以保障消费者的个人资料不会被不当地用于商业促销活动,从而对其构成极大的滋扰;";删除原有的"(五)",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八)"代替;在"公营公司,"之后删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缺乏客戶明确书面同意及授权下,",并以"在涉及任何有关转移或转让个人资料的合约中,都必须以独立条款予当事人作出确认,以及述明有关个人资料的转移或转让是否涉及牟利用途后,才可"代替;在"子公司"之后删除",亦不得利用该等个人资料作出售及牟利用途";及删除原有的"(七)",并以"(九)"代替。

    (iii)陈健波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 '快易通',以及"之后加上"个别";在"金融保险"之后删除"业",并以"机构"代替;在"电子通讯"之后删除"业",并以"机构"代替;在"等被"之后删除"揭露",并以"指涉及"代替;在"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后删除"并";在"个人资料从中获"之后删除"利",并以"得收入"代替;在"市民大众的个人资料私隐权利"之后加上",而在采取有关措施时,亦需确保各行各业都能在本港依法营商,亦不能扼杀有关行业(包括直销行业)的生存空间,从而令大量从业员可以维持生计";在"所有涉及"之后加上"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在"(四)"之后加上"参考各地做法,研究本港采取选择加入及选择退出机制之利弊,然后";在"条款和规定,"之后删除"确保消费者有选择加入机制的权利,";及在"将其个人资料"之后删除"转移至第三者公司,包括其合作伙伴公司及附属的子公司,亦不得利用该等个人资料作出售及牟利用途",并以"用于收集目的以外的范围"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3. 正视残疾人士的交通需要

    梁耀忠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在过去数年曾多次通过要求为残疾人士改善交通设施及提供交通票价优惠的议案,但政府当局、部分法定交通机构及其他公共交通机构至今仍沒有予以全面正视及执行,其症结在于政府沒有明确的残疾人士票价优惠政策和推行改善的决心;本会强烈要求政府当局率先带头落实并推动各公共交通机构立即全面回应并落实本会过往通过的有关议案和本会去届研究残疾人士的交通需要及为他们提供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的事宜小组委员会报告的建议;此外,政府须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更全面解决残疾人士的交通需要,使他们能更有效融入社会:

    (一)制订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政策;

    (二)为有效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会,采取立法、行政及财政措施,促使各主要公共交通机构提供残疾人士票价优惠;

    (三)在短期內为所有残疾人士引入公共交通工具票价半费优惠提出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会,改善生活;

    (四)增拨资源,全面改善复康巴士服务,尤其应加强向住在偏远地区和新市镇的残疾人士提供复康巴士服务;

    (五)要求港铁尽快在全线月台加装幕门、闸门和自动伸缩月台踏板等设施,以加强月台安全,并改善车站设施以达致无障碍环境;

    (六)要求各公共巴士公司尽快更換低地台巴士以照顾残疾人士的乘车需要,并且在巴士停站时以广播方式知会乘客有关路线安排以方便失明人士,同时在公共巴士服务的新专营权协议中加入条款,规定巴士公司须设立残疾人士票价优惠;

    (七)研究资助有需要的残疾人士购买电动轮椅,以方便他们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八)要求运输署研究豁免残疾人士购买1 500立方厘米以上汽缸容量私家车的牌费,以方便他们运载较大及较重型的电动轮椅和协助器具、为残疾人士提供额外的车用燃油免稅额、补助残疾驾驶者使用私人营运的隧道,并为他们提供泊车位,避免残疾人士支付高昂的交通费;及

    (九)加强咨询残疾人士的意见,全面实践'无障碍运输'的理念,并严格监管公共交通机构提供无障碍设施,让更多残疾人士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融入社会。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政府力倡建立以人为本、仁爱、关怀的社会风尚,回顾";在"要求为"之后加上"全港所有";在"正视及执行,"之后删除"其",并以"而即使部分有执行的公共交通机构,亦只是不公平地选择性执行,问题的"代替;在"票价优惠政策和"之后加上"带头";在"率先带头"之后加上"在政府作为大股东的公共交通机构,";在"落实并"之后加上"以身作则地";在"(一) 制订"之后加上"涵盖全港所有,包括不同残疾程度人士的";在"主要公共交通机构提供"之后加上"全港所有";及在"在短期內为"之后加上"全港"。

    (ii)陈茂波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建议;"之后删除"此外",并以"另外,政府作为港铁公司大股东,每年从港铁收取逾20亿元现金股息,可用以资助有需要人士;因此"代替;在"融入社会:"之后加上"(一) 每年从港铁公司收取的现金股息中拨出一定比例,资助残疾人士的交通费;";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