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11-7

立法会

议程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145/2010
2.《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公告》146/2010
3.《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第2号) 公告》147/2010
4.《2010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148/2010
5.《2010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公告》149/2010

其他文件

1.第29号-香港房屋委员会2009/10年度年报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2.第30号-香港房屋委员会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3.第31号-审计署署长报告书二零零九至一零年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结果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4.第32号-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五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一零年十月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5.第33号-二○○九至一○年度政府帐目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6.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4/10-11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李慧琼议员问:


据报,减肥产品推陈出新,不少拍卖网站、讨论区和个人网志都有推销标榜天然成分、特快见效的各类减肥产品,而消费者委员会今年接获的网上售药投诉个案,较去年显著上升,并全部涉及拍卖网站出售的减肥药物。亦有报道指,最近6年最少有73人因服食声称"天然成分"但搀杂西药成分的产品后不适入院,而医院管理局毒理学参考化验室追踪分析2004年至去年的66宗服食减肥产品后入院的个案时,揭出一人死亡、一人因肝衰竭须換肝,及16人因服食含西药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产品而出现精神错乱等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卫生署每年收过多少宗涉及减肥产品的投诉,以及该等投诉的性质为何,包括多少宗涉及产品含有未有标示的西药或化学成分,多少宗涉及网上售卖未经注册的减肥产品;署方如何跟进该等投诉,多少人因此被拘捕,被定罪的个案数目及判罚为何;同期,署方每年分别抽验了多少种声称有减肥成效的产品,结果为何,以及当中有多少涉及在网上出售的产品;

    (二)现时有否条例规管就减肥药的成效作出的夸张声称;若有,过去3年,政府曾否引用有关条例作出检控;若沒有,政府会否检讨目前情况;及

    (三)鉴于政府于2010年1月提交本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的《香港药物监管制度检讨委员会报告》中曾建议,将卫生署辖下的药剂事务部扩展为药物专责办事处,以加强卫生署监管药物的能力,以保障药物安全,而长远当局会考虑将这个办事处扩展为一个药物安全中心,这项工作的最新进度为何;政府有否计划将减肥产品纳入将来的药物安全中心的监管范围;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汤家骅议员问:


《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下称"《修订条例》")于2007年8月1日正式生效。本人得悉,该《修订条例》生效至今,业主立案法团(下称"法团")与业主及管理公司之间的纷爭,固然未有减少,近来更愈来愈多市民投诉各区民政事务处未能有效协助他们解决涉及《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34章)的爭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修订条例》生效以来,每年各民政事务处共接获分别由业主及法团提出与《建筑物管理条例》有关的事宜,要求民政事务处以中介者身份解释、介入或调解的个案数目为何,并按个案的进度或结果(即已获解决或已调解、未能解决、撤销求助、尚待解决,以及当事人自行入稟法院或向其他政府部门投诉)表列分项数字;

    (二)针对更換经理人的法定程序所引起的问题,特别是法团会因未能在其会议上得到拥有份数不少于50%的业主通过决议终止其经理人的委任,因而长期无法解雇表现不理想的经理人,政府会否进一步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若会,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针对洋房类物业因为业权的释义未能成立法团,以致该等业主的权益不获集体保障的问题,政府会否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把洋房类物业纳入该条例;若会,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3. 余若薇议员问:


据悉,广东省现正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文件(下称"规划文件")规划该省核电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兴建更多核电厂。此外,香港特区政府现正就增加输入核能以减低溫室气体排放的计划进行公众咨询。然而,有不少市民向本人表示,他们担忧核电的安全及风险,并批评现时粵港两地官方应急通报渠道和常设监察机制的透明度不足及缺乏公众参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规划文件公布以来,香港特区政府有否向广东省了解该省核电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最新进展,包括规划中的核电厂及发电机组的数目、机组容量,以及对香港安全的风险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两年,当局有否拟定方案,加强粵港两地政府官方应急通报渠道的透明度;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过去两年,当局有否拟定策略,藉增加向邻近地区输入核能的契机,加强核电安全监察制度的公众参与;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4. 叶刘淑仪议员问:

为确保前首长级公务员在离职后从事的工作不会与以往的政府服务构成利益冲突,政府设有严格的离职后就业安排及审批程序。例如,首长级薪级表第4点(或同等薪点)的公务员的管制期及禁制期分别长达2年及12个月。但是,有评论指出,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的高层离职后就业安排却宽松得多。例如金管局一名前副总裁及一名前助理总裁分别于2005年5月及2006年1月离职,同年即加入本地银行出任高职,以及其前总裁于2009年10月离职,一年之內成为3间上市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评论指金管局作为本港的中央银行、外汇基金管理者及监管银行体系的重要机构,其高层离职后若于短期內加入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会产生很大的利益冲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金管局总裁、副总裁及助理总裁的离职后就业安排,包括管制期及禁制期,担任全职受薪或商业性质工作的限制规管及审批机制为何;

    (二)鉴于根据金管局2009年年报,"金管局是香港政府架构的一部分",为何其高层管理人员的离职后就业安排较首长级薪级表第4点的公务员宽松;及

    (三)有沒有计划检讨现行金管局高层的离职后就业安排及审批程序,以加强市民对其团队诚信及廉洁的认可,并更有效地防止利益冲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5. 王国兴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0年10月13日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到因应天水围新市镇日益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当局决定在该区兴建一所新医院,并预计于2016年落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曾于去年表示,天水围医院预计可于2015年落成及投入服务,但现在预计的落成日期会延迟一年,原因为何;当局有否相应的措施,以应付医院延期完成期间,居民对公营医疗服务的需要,以及缩短兴建医院所需的时间,以爭取医院在2015年落成;

    (二)当局何时会决定该院的选址;该院的设计及将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的具体详情为何,包括病床数目,以及是否有中医门诊服务等;该院预计可服务多少居民,以及是否足以应付元朗及天水围人口的需要;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日后该院开设的职位,尽可能聘用当区合适的待业人士,以纾缓该区的就业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6. 黃定光议员代黃容根议员问:


据悉,卫生署已成立工作小组,以制定"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政府有否进行任何研究,以了解本港部分母亲不喂哺母乳的原因;若有,结果为何;若沒有,政府在制订鼓励喂哺母乳的相关政策时会以甚么为基础;目前该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展为何;何时会就守则的內容咨询业界及公众;及

    (二)拟制定的守则是否会规管所有在香港的母乳代用品销售行为,包括透过零售商及网上的奶粉销售;若是,会如何规管;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如何确保有关守则的成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叶伟明议员问:


现时不少受资助的非政府福利机构获政府分配临时的活动工作员职位,以协助其日常运作及提供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08年起,每年政府给予社会福利机构聘用活动工作员的拨款金额为何、该笔拨款可聘用多少名活动工作员,以及该等机构实际聘用了多少名活动工作员;

    (二)活动工作员的主要职责为何;会否重新检讨有否长远和持续性的需要保留该等职位,以及考虑将该等职位转为常设职位;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活动工作员是以合约形式受聘,他们的年资将如何计算,以及现时他们有否晋升途径;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8. 张文光议员问:


本人接获香港浸会大学("浸大")教职员及工会代表的投诉,他们质疑校方及校董会在招聘及解雇高层人员(包括于2006年任命副校长及于本年年初解雇一名助理教务长等)、使用公帑,以及向由浸大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成立的联合国际书院("联合国际书院")毕业生颁授以浸大为名的学位时出现不恰当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浸大有否既定程序,在遴选高层人员时,必须通过由校董会成立的遴选委员会审批,最后再经由校董会批准才作出任命;鉴于有报道指出,浸大于2006年绕过遴选委员会通过任命副校长,该做法是否符合既定程序,以及为何在已成立遴选委员会的情况下,仍不经由该委员会处理该任命;校方如何确保任命高层人员的程序是公平公正;

    (二)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可否以公帑聘任在本地或其他地区专上院校的受薪教职员兼任其全职、兼职或任何形式的职位;若否,教资会如何处理作出该等聘任安排的教资会资助院校;若可,聘任的准则为何,以及过去5年,有哪些教资会资助院校曾作出该等安排、涉及的教职员人数、薪酬开支及原因为何;

    (三)联合国际学院由开办至今,有否使用教资会的资助(包括浸大所提供的贷款);若有,包括涉及的金额、贷款项目,以及还款安排等的详情为何;

    (四)鉴于有报道指出,联合国际学院任命前浸大校长担任学院校长,哪个单位或人士厘订该学院校长的薪酬,薪酬涉及的教资会资助金额为何;

    (五)鉴于根据《香港浸会大学条例》(第1126章)第23条,浸大获授权自行颁授的学位须按条例所订的规程,包括设立教务议会,以及经教务议会审批的各项规程,以规管有关的课程及教务等事宜,现时联合国际书院在颁授浸大的学位前,有否依循浸大的相关法定程序;若有,按法例下教务议会的工作范畴和职能列出相关程序的內容;若否,在该学院沒拥有法定的自行评审课程资格,以及评审程序与浸大不一致的情况下,为何其毕业生可获颁与浸大同等的学位;教资会又是否容许与在港具自行评审资格的大学有连系的院校,可以不按法定程序颁授本地学位;

    (六)浸大现时有否独立的监察机制,以确保校方在处理被解雇的教职员的申诉及上诉个案时不会出现角色冲突,以及处理程序是公平公正;及

    (七)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间教资会资助院校因解雇员工而以公帑向该等员工作出金钱赔偿,并按院校名称列出分项数字和涉及的金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9. 李华明议员问:


不少运输业界人士向本人投诉,指现时欧盟四期及五期的公共小巴("小巴")在煞车、排气及燃油系统均有严重缺陷,行驶期间经常要停车"烧炭"20至45分钟,影响司机工作时间及小巴的服务质素。而且,基于欧盟四期小巴的故障频仍,业界都不敢购入,结果导致不少超出一般车龄的小巴被迫延期使用。这些小巴维修保养费用极高,而且难以达到政府的减排目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本港欧盟前期至五期的商用车辆数量、其一般车龄、实际车龄及退役年期为何,并按车种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3年,透过政府的资助计划更換的旧小巴数目,以及政府发出的资助总额为何;

    (三)有否收到业界就上述小巴问题提出的投诉;若有,过去两年的投诉数字及內容大意为何;

    (四)超出一般车龄但被迫延期使用的小巴数量为何;当局有否评估该些小巴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本港的空气质素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政府减低该等空气污染的对策为何;

    (五)在引进欧盟四期及五期的小巴时,政府有否进行相关可行性及技术性研究,以确保该型号的小巴适合在本港行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欧盟四期及五期的小巴在"烧炭"前及"烧炭"时的废气排放量为何;该等排放量与本港现时对欧盟四期及五期的车辆的排放要求如何比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0. 刘健仪议员问:


有运输业界人士指出,运输业车主在聘请司机时无法从驾驶执照上印载的资料知悉应征者有否因违反交通规例在两年內被记满15分或以上而遭取消驾驶资格;加上司机入职后,除在特别情况下,雇主不会无缘无故要求检查司机的驾驶执照;而司机被记满15分后,如不出庭应讯,便不会被沒收驾驶执照,并可继续驾驶,直至驾驶执照到期为止。运输业车主无从查核该等资料,然而,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42(3)及(4)条,任何人允许并无持有有效的有关车辆所属种类的驾驶执照的人驾驶汽车,即属犯罪,运输业车主因而恐怕会无辜招惹官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政府去年修订《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第375章)后,截至本月,共有多少名司机被记满15分或以上但沒有出庭应讯,当中有多少人是营业车辆的司机;

    (二)针对被记满15分或以上的司机仍可在路上驾驶的问题,当局有何打击方案,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及

    (三)鉴于现时车主无法从驾驶执照上印载的资料知悉司机的驾驶纪录(包括有否违例驾驶或已否差不多被记满15分等资料),当局会否考虑由运输署向车主提供查阅司机执照纪录的渠道,又或提供黑名单供车主查阅,以保障他们不会无辜招惹官非;如会,计划为何,以及何时落实;如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甘乃威议员问:


根据《建筑物管理(第三者风险保险)规例》(第344章附属法例B)的规定,在明年1月1日起,所有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必须为大厦的公用部分及法团财产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并须保持该保单有效,每份保单的单一事故承保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现时全港有多少幢成立了法团的大厦,是否知悉当中有多少幢大厦的法团已购买了第三者风险保险,有多少仍未购买;

    (二)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现时全港有多少幢楼龄30年或以上的大厦,当中有多少幢已成立法团,有多少幢仍未成立法团,是否知悉原因为何,以及有多少幢于过去2年取消法团的注册;

    (三)政府成立的跨专业工作小组,曾向多少个法团提供专业意见;就工作小组所知,当中有多少个法团现时仍未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是否知悉为何仍未购买、工作小组曾提供甚么协助予它们、为何仍未能帮助它们成功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工作小组打算提供哪些进一步的措施,让它们于明年1月1日或之前,成功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

    (四)工作小组是否知悉,现时仍未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的法团的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有否委员有意退任或解散法团,以免于上述规例生效后,会因未能成功投保而触犯法例;及

    (五)在明年1月1日后,当局会否立即向仍未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的法团及其管委会委员作出检控;如不会,将考虑甚么客观条件而给予宽限期,以及宽限期为期多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2. 林大辉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2010-2011年度的施政报告中表示:"外围经济仍存在大量变数。美国经济复苏后劲不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仍未过去,不但增添了环球经济下行的风险,也增加了亚洲资产泡沫的危险。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患未然。......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正研究设立市场主导的信贷保证计划,提供可持续支援企业信贷融资的平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预计外围经济仍存在大量变数,政府会否重新考虑延长原订于本年年底结束的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信保计划")的申请期;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政府如期终止信保计划,会否影响中小型企业("中小企")和香港整体经济抵御外围经济环境再度恶化的能力;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三)有否评估,信保计划至今的实际坏帐率和涉及的款额,与政府原先假设的12%坏帐率和118亿元最高预计开支有否偏差;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四)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正研究设立的上述信贷保证计划,是否会用作代替信保计划;若否,政府会否推出其他相关措施;若是,该计划推出的时间为何,以及鉴于现在距离信保计划结束申请期限只有31个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但政府现时仍未公布该计划的详情,其原因为何;政府如何确保该计划或其他有关措施可以在信保计划结束时,顺利与信保计划接轨;

    (五)按揭证券公司正研究的信贷保证计划或其他措施,会否承接信保计划的安排,包括继续为中小企提供达80%的信贷保证、每家企业最高的贷款额为1,200万元、1,000亿元的信贷保证承担总额及提供循环信贷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政府会如何咨询银行业界及中小企,并确保银行不会收紧信贷及中小企可更易融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3. 张国柱议员问:


根据政府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汇报的劳工及福利局2010-2011年的施政措施,政府决定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计划")扩展至全港18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会否检讨计划的服务收费及社区保姆的津贴金额;

    (二)当《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的首个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后,社区保姆的津贴金额会否调整至最低工资的水平或高于最低工资;如否,原因为何;

    (三)该计划每个营办机构提供的社区保姆服务及中心托管小组服务的轮候人数分别为何;及

    (四)当局有否计划将中心托管小组的服务对象的年龄规定,由现时3至6岁以下放宽至包括所有12岁以下的儿童,以及将社区保姆服务的服务对象的年龄由现时的6岁以下放宽至12岁以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4. 冯检基议员问:


经修订后的《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第28条及建筑物管理(第三者风险保险)规例(第344章附属法例B),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该等条文规定所有业主立案法团("法团")须为大厦的公用部分及其财产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并须保持该保单有效,若法团不遵从该规定,法团的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委员须承担责任,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上述条文进行的宣传及推广工作(包括民政事务处与法团沟通和接触的次数和情况)为何;当局有否评估法团在遵从上述规定时可能面对的困难;若有,困难为何;有否研究并提供任何支援和协助;若否,原因为何,当局是否只顾修例,而未有顾及实际情况和提供不足够的配套措施;及

    (二)鉴于有业主指出,现时约有800多幢私人楼宇因集资困难或保费过高等问题,无法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最终可能出现大量违法个案,甚至爆发管委会委员离职潮,当局有否了解相关情况,以及提供适切的协助(包括连系大厦业主、协助集资和作中间人与保险公司和银行商讨等),藉以增加其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的机会;以及当局会否考虑暂缓执行有关罚则一年,让法团有足够时间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5. 谢伟俊议员问:


关于政府向在外地因涉及刑事案件而被扣留的香港居民所提供的协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本港居民张泰安先生及另外两名港人,疑因涉及毒品案被囚菲律宾逾10年,其案件仍未审结,过去10年,政府就该个案曾提供甚么援助;

    (二)鉴于本人得悉,菲律宾方面有意尽快审结第(一)项的案件,惟张先生及其代表律师表示欠缺支援及需要援助,政府会否主动跟进,提供协助;及

    (三)过去3年,政府合共收到多少宗港人在外地因涉刑事案件被不合理拘留,要求协助回港的个案;哪些政府部门或跨部门组织曾为他们提供援助;以及有否评估该等援助方式的实质成效;如有,结果为何;如沒有,可否尽快评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6. 黃毓民议员问:


在本年7月14日民政事务局局长答覆本会议员有关香港女童军总会("女童军总会")运作的质询后,本人分别收到家长、长者及幼稚园老师的投诉,指女童军总会的"快乐小蜜蜂"队伍和"乐龄女童军"的拨款不足,以及"快乐小蜜蜂"队员的晋升机会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女童军总会的"快乐小蜜蜂"队伍数目及参加人数,以及男性"快乐小蜜蜂"领袖和各级总监的数目;

    (二)是否知悉,"快乐小蜜蜂"的男性队员如何晋升为"小女童军";

    (三)鉴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曾表示,"女童军总会会章在条文中订明,女童军总会的成立目的是为女童军提供机会在不同方面自我训练",有否评估"快乐小蜜蜂"招收男性队员,有否违反女童军总会的会章及其成立的目的;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四)是否知悉,女童军总会会否为"小女童军"、"女童军"、"深资女童军"、"乐龄女童军"及"领袖"招收男性队员,以便男性队员可以逐级晋升;若会,何时执行;若否,原因如何;

    (五)过去5年,每年政府向香港女童军总会的"快乐小蜜蜂"及"乐龄女童军"提供的拨款金额(以表列出);

    (六)是否知悉,女童军总会成立"快乐小蜜蜂"队伍,及招收男性队员有否得到世界女童军协会授权及认同;若然,获授权及认同的日期;若否,原因为何;及

    (七)是否知悉,女童军总会成立"乐龄女童军"队伍及招收长者成为队员,有否得到世界女童军协会授权及认同;若然,授权及认同的日期;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7. 何秀兰议员问:


2002年9月24日,当局公布为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关于与进行上述本地立法有关的案卷及文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为进行上述本地立法共开立了多少份案卷、共有多少页文件、其中有多少份案卷和文件属于机密;为准备该等文件,牵涉了哪些政府部门及/或政策局、有多少名人员负责,以及他们分别属于甚么职级,并按下表列出各项资料;


    开立案卷
    数量及
    页数
    旧有案卷
    新增页数
    牵涉的
    政府部门
    及/或
    政策局
    负责人员
    总数及
    每一职级
    人员数目
    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8月30日



    1998年8月31日至2002年9月24日



    2002年9月25日至2003年7月1日



    2003年7月2日至2003年7月6日



    2003年7月7日至2003年7月25日



    2003年7月26日至2003年9月5日



    2003年9月6日至2005年3月12日



    2005年3月13日至2010年10月13日



    2010年10月14日至今




    (二)当局在2003年9月5日决定搁置立法之后,有多少份案卷已送交政府档案处作鉴定;其中有多少份案卷在鉴定后被销毀、有多少份获移交政府档案处作永久保存、有多少份案卷和文件被界定为在处理之中而仍由有关的政府部门及/或政策局保存;

    (三)在第(二)项已经移交政府档案处的案卷和文件当中,有多少份被列为机密,以及何时可供公众索阅;及

    (四)仍由有关政府部门及/或政策局保存,被界定为在处理之中的案卷和文件的名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8. 黃成智议员问:


本年年初,本港发生多宗石油气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死火事件("事件")后,机电工程署("机电署")成立石油气车辆事件专案小组("小组")跟进事件。小组分别在本年3月16日及9月1日公布调查报告("报告"),当中就事件的发生提出多个可能因素和问题,包括石油气品质、气库气缸清除缸底积聚物和水份(俗称"扽缸")的运作及车辆维修保养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报告指出,机电署从不同的石油气气库和加气站抽取石油气样本送交惠州及德国的独立化验所化验,当局有否研究在本港设立独立化验所,以便在本港境內进行相关化验;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考虑为未有按照气库工作程序进行的"扽缸"运作订定罚则,以确保石油气的质素及输气的运作正常;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关于报告提出的多项建议(包括机电署应持续进行石油气抽验工作,确保石油气品质符合车用石油气的规格要求;将测试计划中发现的保养重点,尤其是对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程序,以及利用适当工具辅助等资料,纳入草拟中的石油气车辆燃气系统维修及保养工作守则("守则");职业训练局("职训局")将有关保养重点纳入日后开办与石油气车辆相关的课程范围;以及业界须进一步加强对石油气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工作等),当局的跟进工作的进度及实施建议的时间表为何;预计何时完成草拟守则的工作;以及有否分别与职训局及业界讨论落实建议的详情;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9. 刘江华议员问:


政府数字显示,全港有超过200万人居于租住公屋,人口庞大,但不少公共屋村楼龄高达三、四十年,面对楼宇残旧及人口老化等问题。随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整体重建计划完成后,当局再沒有提出有系统的公屋重建方略。较早前有沙田沥源村居民向本人反映,指该屋村是区內首个公共屋村,已有35年历史,楼宇饱历风霜,单位厨厕偏细,生活环境"逼人",而且部分大厦沒有电梯,长者难于出入,希望当局分阶段清拆重建,惟遭房屋署("房署")以楼宇结构良好为由而拒绝。另外,最近有报道指,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有意重建辖下筲箕湾明华大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委会和房协辖下有多少公共屋村是超过30年楼龄、多少是超过40年楼龄,以及名单为何;

    (二)当局现行审核公屋重建的准则为何,以及未来5年将有多少公屋单位会进行重建;

    (三)鉴于房署今年年初勘察沥源村后,以楼宇结构良好,稍作维修可将楼宇寿命延长15年为由,拒绝清拆重建,但当局较早前决定重建苏屋村时,曾考虑到楼宇状况只可维持10多年,且维修费高昂,重建来得更划算等因素,现时当局用于上述三、四十年楼龄公屋的维修费用是多少,以及该等费用与进行重建所需费用如何比较;

    (四)房协就明华大厦重建计划向运输及房屋局提交建议的具体內容为何,以及何时才可开展;及

    (五)鉴于本港住屋需求有增无减,为善用资源及改善公屋居民生活质素,当局会否考虑重订一套公屋整体重建计划,并一并考虑在重建时增加单位数量,以及加入长者屋等混合发展建屋元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0.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关于香港国际机场的海天客运码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该码头的相关政策及营运,有关政府部门和机场管理局各自的责任为何;

    (二)政府有否研究港珠澳大桥如何影响该码头的渡轮服务的营运;若有,结果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考虑容许非过境旅客,特别是东涌、青衣及愉景湾的居民受惠于该码头提供的渡轮服务;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10年10月2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0年存款保障计划(计划成员及受存保计划保障的金融产品的申述)(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10年第131号法律公告),修订方式列于附表。

(该附表已于2010年11月11日
随立法会CB(3) 165/10-11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0年10月2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0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0年第129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0年12 月8日的会议。

  2.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0年11月17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4/10-11号报告:

    项目编号 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 逃稅)(匈牙利共和国)令》(2010年第124号法律 公告)

    (2)《稅务(关于收入及资本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 防止逃稅)(奧地利共和国)令》(2010年第125号 法律公告)

    (3)《稅务(关于收入及资本收益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令》(2010年第126号法律公告)

    (4)《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 (爱尔兰)令》(2010年第127号法律公告)

    (5)《安排指明(中国內地)(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稅和 防止偷漏稅)(第三议定书)令》(2010年第128号 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 检讨安全网保障范畴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政府历年均采取保守的财政政策,过往经常录得超出预期的盈余,加上外汇基金于今年第三季大赚741亿元,令首9个月累计盈余增加420亿元,而本年度土地拍卖收益可观,库房继续出现'水浸'的机会大增,但部分基层市民不仅无法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更未能受惠于社会保障制度,以致出现'漏网'情况;就此,本会建议政府当局查找现有安全网的不足之处,并适度扩展安全网,以涵盖更多不同类型的基层人士,以及加强支援,从而协助基层市民力爭上游,分享经济成果,以纾缓阶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关措施应包括:

    (一)加强支援在职贫穷人士,包括将现有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低收入类别去标签化,并放宽申请门槛,提供'低收入生活补助金',以改善他们的清贫生活;

    (二)全面加强中年在职培训、增加再培训的名额及提高持续进修的资助额;

    (三)透过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六大优势产业及积极支援社会企业,开创更多适合基层劳工的职位等;

    (四)全面加强托儿及课余托管服务,让低收入家庭的家长可以放心外出工作;积极照顾基层儿童的需要,包括提供额外的课外活动津贴;

    (五)积极协助居于笼屋或板间房的贫穷家庭改善生活环境;

    (六)加强待业青年的就业辅导服务;

    (七)进一步放宽长者生果金及综援的离境限制,提高医疗券金额至最少每年1,000元,并为有需要长者增设长者生活补助金,以改善长者的晚年生活;及

    (八)尽快增加长者宿位,并增设安老券,让轮候院舍服务的长者自选适合他们的安老服务等。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本会认为,'官富民穷'是香港其中一个深层次矛盾,而"代替;在"清贫生活;"之后加上"长远而言,政府应设立'负入息稅'制度,让更多在职贫穷家庭可以受惠;(二) 为有工作收入的综援受助人设立储蓄帐目,将全数或部分因'可评估收入'而被扣减的援助金额拨入帐目,让受助人在收入改善或帐目累积至一定款额而脫离综援网时,能拥有一笔可观的储蓄,以增加受助人的经济安全感,并减低日后重入综援网的机会;";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在"晚年生活;"之后删除"及",并以"(九) 立即研究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让全港长者可以即时受惠;及"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八)",并以"(十)"代替。

    (ii)黃成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现时贫富悬殊情况严重,但"代替;在"机会大增,"之后删除"但";在"最少每年"之后删除"1,000",并以"1,200"代替;在"晚年生活;"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九) 拨款100亿元成立'院舍发展基金',以提供免息贷款予非政府机构兴建自资长者及残疾人士院舍;(十) 设立'照顾残疾人士津贴制度',让每名需要长时间照顾残疾人士的家人每月申领1,000元,以纾缓他们的经济需要;(十一) 拨款100亿元成立'药物资助基金';(十二) 放宽领取生果金的离境限制,容许长者每年只须回港'报到'一次,并研究让长者同时领取伤残津贴及高龄津贴;(十三) 关心长者退休后的生活,设立即时生效的'全民退休保障计划',让凡60岁或以上者,均有资格领取'老年退休金',以确保长者能够维持合理生活水准;及(十四) 即时调整综援租金津贴,以减轻领取者的经济负担"。

    (iii)叶伟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近年,本港经济受港元贬值和人民币升值所引致的通胀影响而变得不稳定,不少基层市民收入减少,但政府的财政储备却不减反增,原因是"代替;在"清贫生活;"之后加上"(二) 针对失业和贫穷人士,政府应制订贫穷线,以掌握本港的贫穷情况,并为失业人士提供失业援助,以协助他们面对经济困难;";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透过推动"之后删除"地区经济、",并以"社区经济及本土文化经济,在"代替;在"优势产业"之后加上"之余,也要维持现有四大经济支柱的优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在"生活环境"之后加上",并就全面取缔笼屋订定时间表";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在"就业辅导服务"之后加上"及设立现代学徒制度";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在"综缓的离境限制"之前删除"进一步放宽长者生果金及",并以"取消长者生果金的离境限制及进一步放宽"代替;在"晚年生活;"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及为社区照顾长者的护老者提供照顾津贴;(十) 尽快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十一) 增加清贫残疾人士领取的伤残津贴金额,使在社区生活的残疾人士能负担适切的照顾及协助;及(十二) 扩大撒玛利亚基金的涵盖范围,并仿效新加坡的'保健基金',为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人作最终的支援,让他们能得到及时和必须的治疗"。

    (iv)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现时贫富悬殊情况严重,但"代替;在"机会大增,"之后删除"但";在"(五)"之后加上"为居于笼屋、板间房或套房的人士提供宽松措施,以帮助他们更快获安排入住公屋,以及";及在"居于笼屋"之后删除"或板间房",并以"、板间房或套房"代替。

    (v)谭耀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香港贫富悬殊情况严重,这与"代替;在"财政政策"之后加上"有关";在",过往"之后加上"特区政府";在"本会"之后删除"建议",并以"促请"代替;在"在职培训"之后加上"及青年就业培训、扩大雇员再培训局新来港人士服务";在"资助额;"之后加上"(三) 加强协助少数族裔人士就业及解决生活困难,包括增设少数族裔人士地区支援中心、中文学习中心;设立少数族裔语言的劳工法例和权益热线;检讨公务员职位的中文水准入职要求,并增聘少数族裔人士担任公务员;";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地区经济、"之后加上"设立六大产业发展基金以";在"优势产业"之后删除"及",并以"、"代替;在"社会企业,"之后加上"以及积极吸引內地企业来港拓展业务,";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课外活动津贴"之后加上";降低申领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全免的门槛,以及降低大专学生贷款息率";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在"就业辅导服务"之后加上",开设更多适合青少年的职位,以降低青少年的失业率";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在"晚年生活;"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十) 研究长者福利可携性政策,设立长者回乡生活津贴,让有意回乡安享晚年的长者可每月获发生活补助金;积极与內地有关部门研究港人內地养老医疗保险计划,并考虑与內地有关机构合办医院或门诊服务,以服务在內地居住的港人;(十一) 推行'安老按揭计划'(即'逆按揭'),以协助持有物业的长者获取生活费,改善晚年生活;(十二) 增拨资源,增加'综合家居照顾服务'的名额及提升服务人员的质素;增设更多长者健康中心,并扩大会员名额;增设长者社区照顾及外展服务队,专助'危机长者',并为他们建立社区照顾网络;(十三) 推动交通机构全面提供长者及残疾人士乘车优惠,并永久性地设立长者免费乘车日;及(十四) 改善基层医疗服务,包括增加现有公营门诊名额及优化预约制度,以及设立公营通宵门诊服务;改善专科服务和非紧急手术轮候时间过长的问题;改善精神科服务及配套安排;增建医院及发展中医住院服务"。

    (vi)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政府"之后加上"缺乏长远福利政策及";在"财政政策,"之后删除"过往";在"土地拍卖收益"之后加上"亦相当";在"晚年生活;"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九) 取消要求子女签署'不供养父母证明书'(俗称'衰仔纸')制度,让有经济困难及与子女同住的长者,也能独立申领综缓,令他们老有所依及老有所安;及(十) 恢复社会福利长远规划5年计划的模式,以便能有效地推行社会福利服务,让有需要人士真正受惠"。

    (vii)张国柱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清贫生活;"之后加上"(二) 设立失业紧急救济金,为失业人士提供过渡性的经济支援;";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在"居于笼屋"之前删除"积极协助",并以"加快兴建公屋单位,让"代替;在"贫穷家庭"之后删除"改善生活环境",并以"尽快入住公屋"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在"晚年生活;"之后删除"及(八)",并以"(九) "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十) 设立长期病患津贴,为有需要的长期病患者提供补助,用作购买药物、医疗用品及辅助器材和聘用家居护理员等;(十一) 设立长期护理津贴,为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及残疾人士提供援助,以购买院舍服务、日间照顾服务或为其照顾者提供补贴;及(十二) 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以确保基层劳工及家庭工作者老有所养"。

    (viii)梁国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资助额;"之后删除"(三) 透过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六大优势产业及积极支援社会企业,开创更多适合基层劳工的职位等;";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四)"代替;在"贫穷家庭"之后删除"改善生活环境",并以"入住公屋,并每年兴建35 000公屋单位"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五)"代替;在"就业辅导服务"之后加上",并设立失业援助金";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六)"代替;在"离境限制,"之后删除"提高医疗券金额至最少每年1,000元,并为有需要长者增设长者生活补助金,以改善长者的晚年生活;及",并以"增加综援及生果金款额,并设立全民养老金;"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七)"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并增设安老券,让轮候院舍服务的长者自选适合他们的安老服务等",并以"包括每年增加2 500个护理安老院舍宿位(非买位计划院舍),以及每年增加2 000个护养院宿位(非买位计划院舍);(八) 政府应停止外判工作,避免外判员工被承办商剝削,以改善在职贫穷的情况;(九) 政府应回购领汇,让小商戶可以继续经营,居民也可购买廉宜货品,以保障基层市民的生活;(十) 开征累进利得稅及资产增值稅及增加印花稅,以支付以上额外的政府开支;及(十一) 订立贫穷线,制订灭贫时间表"代替。

    (ix)陈健波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晚年生活;"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九) 尽快研究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以弥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不足之处"。

    (x)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晚年生活;"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九) 重设扶贫委员会,制订贫穷人口指标"。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4. 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协助內地毒奶粉受害儿童和家长维权的'结石宝宝之家'召集人赵连海,早前被北京法院判囚两年半,事件引起国內外人士强烈关注和质疑判决有违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

  5. 全民参与共建西九文化区

    梁美芬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耗资216亿元建设的西九文化区是属于香港人的文化实体建设,每名市民都应该共同享有,而非只供游客观光的景点,政府应从更宏观的角度去全盘审视西九文化区工程,包括本土经济和就业、周边环境配套、容易畅达性、艺术文化软件等;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在以下各方面采取措施:

    本土经济和就业-

    (一)应提供更多机会让本地专业人士及劳工参与西九文化区建设工程,以确保香港经济能真正受惠于西九文化区的建设;

    周边环境配套-

    (二)以低碳及低排放为目标,建造一个艺术文化发展及环保概念集于一身的西九文化区;

    (三)尽快改善西九文化区周边维多利亚港水质问题,特别是新油麻地避风塘的水质问题,以提升整体规划格局;

    畅达性-

    (四)尽快落实兴建一条由启德伸延至深水埗、贯穿西九文化区的海滨长廊,令居民能更方便透过海滨长廊直达西九文化区;

    (五)强化西九文化区的对外交通配套,以及改善周边道路的畅达性,令九龙区的居民感觉上与西九文化区连成一线;

    文化软件-

    (六)重视发展文化软件,落实宏观艺术政策,推动专上及基础艺术教育普及化,避免西九文化区流于硬件建设形式;及

    (七)关顾少数族裔和本土特色文化,强化和善用本港的地缘文化优势。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近年越来越多市民关注本港的文化艺术发展,而";在"艺术政策,"之后加上"并从年轻一代入手,培育他们的文化艺术素质,让他们将来成为各项文艺活动的观众或听众;相关措施应包括";在"教育普及化"之后删除",",并以"等,以"代替;及在"硬件建设形式"之后加上",从而提高市民整体的文化艺术修养"。

    (ii)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西九文化区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活动将于11月20日结束,有";在"畅达性、艺术文化"之后删除"软件",并以"政策"代替;在"(一)"之后加上"在不影响现有3 项有国际参与的方案公平评审的前提下,";在"西九文化区的建设;"之后加上"(二) 培训本地从事文化艺术的行政人才,设立奖学金让他们到海外进修艺术行政及场地管理等课程,以配合西九文化区落成后对行政人才的需求;(三) 发展本地文化创意产业,吸引私人机构参与本地文化艺术的发展;(四) 参考外国经验,研究拨出西九文化区卖地收入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用以资助一般市民、学生及有经济困难的非牟利文化艺术经营者,进行推广及培育文化艺术工作;";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八)"代替;在"连成一线;文化"之后删除"软件",并以"政策"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九)"代替;在"发展文化软件,"之后删除"落实宏观艺术政策,",并以"检视现时文化艺术政策的不足,并积极加以改善,例如"代替;在"教育普及化"之后加上",以扩展本港的艺术欣赏人口、加强研究和推行文化艺术场馆管理策略,以及采取主动积极的政策取态来发展文化艺术";在"建设形式;"之后删除"及",并以"(十) 加强对年轻艺术工作者的支援,提供场地及基金赞助,包括在西九文化区內设立艺术工作室,以较低租金出租予艺术工作者,以鼓励更多年轻人投身文化艺术产业;(十一) 开放更多公共空间予街头表演者,让表演艺术丰富香港的街头,并放宽现时与街头表演相关的法例,以鼓励公共艺术进入社区;(十二) 设立独立的政策局来处理艺术文化事务,统整现时四散于其他政府部门的政策及资源,并负责研究及制订全港及地区性的文化艺术政策及发展策略;及"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十三) "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有计划地吸引国內及亚洲区的艺术人才和经营者,以增强香港的国际都会地位及培养更多本地艺术人才"。

    (ii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耗资216亿元建设的西九文化区",并以"西九文化区坐落于九龙西部,将耗资216亿元建设,"代替;在"维多利亚港水质"之后删除"问题,特别是新油麻地避风塘的水质问题",并以"及空气问题,以及周边旧区老化问题,包括环境卫生及楼宇安全等,并鼓励在周边旧区设立相关的文化艺术行业,以促成旧区更新和产业配套,同时改善新油麻地避风塘的水质及空气问题,包括排洪渠出口的位置应远离维多利亚港、清除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及西九龙废物转运站发出的异味,以及改善市区內非法接驳渠口的情况"代替;在"规划格局;"之后加上"(四) 配合西九龙周边环境,避免兴建大型高密度建筑,使西九文化区能在社会、文化及经济领域上,均能与附近社区或旧区融为一体;";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启德"之后加上",途经土瓜湾、红磡、尖沙咀、油麻地及大角咀,";在"直达西九文化区"之后加上",同时配合休憩处及缓跑径等设施,使西九文化区更'生活化'及'人性化',让全港市民均可享用这公共空间";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在"交通配套,"之后加上"包括研究以电车、电动巴士或行人运输带连接佐敦、油麻地及尖沙咀港铁站,";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

    (iv)梁家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耗资216亿元",并以"动用216亿公帑"代替;在"香港人"之后删除"的文化实体建设",并以"共同享有的文化建设,对提升人文精神面貌及质素,以及发展本土文化艺术內涵及定位有深远的影响"代替;在"观光的景点"之后加上";有见及此";在"政府应"之后加上"加强与民间社会及专业团体合作,";在"审视西九文化区"之后删除"工程",并以"项目"代替;在"艺术文化软件"之后删除"等;",并以"、商住比例和财务安排等,从而丰富艺术本位的香港文化艺术內涵;"代替;在"采取措施:"之后加上"商住比例-(一) 回应社会对城市发展及设计的诉求,大幅减少西九文化区的商住比例,避免商场化及豪宅化,并为文化工作者提供可负担的工作场所或居所,让项目更切合西九文化区主题;";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在"参与西九文化区"之后删除"建设工程",并以"软硬件建设"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目标,"之后加上"增加绿化空间,引进环保设施,";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在"西九文化区的对外"之前删除"强化",并以"重新审视"代替;在"交通配套,"之后删除"以及改善周边道路的畅达性,令九龙区的居民感觉上与西九文化区连成一线",并以"以确保广深港高速铁路落成后周边道路的畅达性,让港人透过完善的交通脉络,共享西九文化区的文化建设"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在"艺术政策,"之后删除"推动专上及基础艺术教育普及化,避免西九文化区流于硬件建设形式;及",并以"与本地文化艺术界展开持续性艺术对话,了解本土艺术团体的特色,集思广益,寻求文化区兼具国际视野的文化艺术方向,并透过艺术责任制,将其贯彻落实,以打造西九文化区成为世界文艺版图上的亮点地标;(八) 推动专上及基础艺术教育普及化,培养香港人的艺术素养,从而提升人文质素,避免西九文化区流于硬件建设形式;(九) 强化西九文化区与其他本土文化聚落的连系性,避免西九文化区成为文化黑洞;"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十)"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财务安排-(十一) 审慎运用216 亿公帑,加强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向公众交代开支预算,并为项目可能超支订下应变策略;及(十二) 检讨西九管理局现时的薪酬及福利安排,以减低人才流失对发展西九文化区的影响"。

    (v)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文化是公众的共同资产,"代替;在"艺术文化软件"之后加上"、与周边地区文化结合、培养艺术表演人才,以及支援地区艺术文化团体";在"规划格局;"之后加上"(四) 重新规划邻近地区,增强当区本土文化色彩,并以西九文化区为中心,建立区域性文化设施网络,打造新旧文化相融的环境;";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兴建一条"之后删除"由启德伸延至",并以"连接鲤鱼门、启德、土瓜湾、红磡、尖沙咀及"代替;在"贯穿西九文化区的"之后删除"海滨长廊",并以" '九龙新海滨长廊' "代替;在"直达西九文化区"之后加上",并与'中环新海滨'合组成'维港海滨门廊',以促进旅游业及本土经济的发展,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的消闲休憩地方";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在"硬件建设形式;"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九) 在西九文化区的商业设施內,预留位置并邀请部分受重建影响的特色商戶进驻,以延续香港文化;(十) 研究制定博物馆法例,以针对香港现时缺乏监管博物馆组成和运作的机制,以及填补现有法例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助香港博物馆及文物保护的长远发展;(十一) 除了西九文化区的戏曲中心外,在展览场地和表演项目方面,也应充分展现中华文化精髓,以便加强推广中华文化;支援地区艺术文化团体-(十二) 活用西九周边地区资源,为地区团体提供更多表演场地,包括提供诱因来鼓励学校开放场地供团体借用、善用空置校舍、定期开放部分公园及海滨长廊,以及加快兴建社区会堂;及(十三) 设立文化及传统资源中心,展览当区文化历史建筑和节令的源流和特色,作教育推广和传承用途,为西九文化区培育艺术专才及培养公众的文化涵养,建立全民参与西九文化区的基础"。

    (vi)刘秀成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西九文化区的建设"之后删除";",并以",并透过西九文化区的建设,以香港特色文化为创意产业注入新动力,促进创意经济的发展;(二) 规定必须就西九文化区內的大、中、小型主要建设工程举办不同规模的公开建筑及设计比赛,并确保获奖建筑师及其他设计专业人士均有机会参与建造过程,以实践其设计作品;(三) 邀请曾就西九文化区发表意见的市民再作回应供西九管理局参考,而西九管理局应从速为总体设计蓝图作出最后决定;"代替;在"周边环境配套-"之后加上"(四) 立即动工兴建西九文化区內及其周边配套的基建设施;";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五)"代替;在"以低碳"之前加上"制定法例或设计指引,以建设健康及清新的社区,并";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九)"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十)"代替。

    (vii)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硬件建设形式;"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与民共治-(八) 成立官商民三方参与的'都会文化智库',与有关的政策局、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各个区议会及文化艺术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就西九文化区的管治和营运,每年最少举行一次公众咨询会"。

    出席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