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11-12

立法会

议程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0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表2)(第4号)公告》173/2010
2.《2010年香港中文大学规程(修订)规程》174/2010
3.《〈2010年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175/2010
4.《〈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爱尔兰)令〉(生效日期)公告》176/2010

其他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9/10-11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陈克勤议员问:


有环保团体估计,随本港经济复苏,加上近年有生产商推出多款新型号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高清电视机),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该等产品及弃置旧款产品,本港电子垃圾的数量将会增加。另一方面,国家环境保护部宣布,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本港废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弃置量及循环再造量分别为何;当中循环再造后出口至內地及其他主要地区的产品数量为何;以及涉及哪些产品和原材料;

    (二)有否评估国家落实上述条例会否减少本港废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再造的出路,以及增加该等产品被弃置于堆填区的数量;若评估的结果为会,具体的详情为何,以及有何应对问题方案;及

    (三)鉴于当局完成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公众咨询已超过半年,当局何时会正式进行立法工作,以及提交有关规例予立法会审议,以便从源头减少产生废电器电子产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2. 梁家杰议员问:


早前,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宣布推行安老按揭试验计划(下称"逆按揭计划"),作为应付人口老化问题的措施。银行界对于有关计划表示支持,但有市民担心,计划未必可以达致"以房养老"的目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长者担心,他们的居所因楼龄太高而估值偏低,因此透过逆按揭计划每月收取的现金款额亦会很少,加上他们要自行负责维修费用,故此该计划难以有效支援他们的退休生活,面对该等长者的疑虑,政府在推行逆按揭计划时将会扮演甚么角色,以建立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逆按揭市场,确保参与计划的长者得以老有所养;

    (二)鉴于根据外国经验,不少参与逆按揭计划的长者因为不熟悉按揭投资等财务运作而堕入投资陷阱,最终负债累累,政府将会采取甚么措施,确保合资格的长者在与银行估价、商议及续期等过程中得到持续及可靠的保障,避免他们堕入投资陷阱;及

    (三)鉴于物价通胀会减低长者从逆按揭计划取得的生活费的购买力,政府会否考虑将该计划与通胀挂钩,让长者得到较佳保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 余若薇议员问:


就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教育方面,当局有何政策协助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使他们在现时知识型的社会中向上流动;有关政策的详情为何;

    (二)政府有否统计过去5年各入息组别的家庭的子女接受大学教育的人数及百分比;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在较多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地区(例如天水围)的学校,或在有较多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的学校,弹性降低师生比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4. 陈茂波议员问:


政府在2009年9月宣布,维持香港电台(下称"港台")的政府部门身份,使港台前景得以明朗化。然而,有报道指当局在2010年12月公布港台公共广播发展时所提出的人力资源安排,引起部分港台员工的疑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今年首季恢复为港台招聘公务员,为何首先招聘助理节目主任职级的员工;在恢复招聘前,当局有否咨询港台所有员工的意见;如有咨询,何时进行及员工的具体意见为何;如沒有咨询,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在恢复招聘前进行咨询以释除员工的疑虑,并按大多数员工的意见适度修订招聘安排,以及公布整个招聘安排和有关时间表;

    (二)在港台恢复招聘公务员前,当局有否评估有关安排会对现有非公务员合约员工造成甚么影响;完成招聘首批公务员后,该等合约员工会否被即时解雇;如会,当局有否评估有关安排对港台节目质素的影响;如该等员工不会被即时解雇,当局如何有序地安排他们离职而不会出现人力资源重叠;及

    (三)鉴于当局在2009年公布的《公共广播服务和香港电台的未来路向》文件中提述,广播处长会负责进行港台內部架构重组检讨,但现任广播处长将于本年2月约满离任,有关的架构重组检讨工作是否已完成;如已完成,当局会否公布检讨结果;如尚未完成,原因为何;当局有否评估现任处长离任对该架构重组检讨工作的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5. 梁国雄议员问:


本人联同一群雷曼兄弟相关迷你债券及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受影响投资者(下称"雷曼苦主")于2010年11月22日到证劵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举报有银行及证券行的有关人士向客戶推销该等金融产品时作出虛假或罔顾实情的失实陈述,涉嫌违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7条(下称"第107条")。雷曼苦主响应证监会的呼吁,主动提供进一步资料,并要求立案,却遭证监会拒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证监会在2010年12月9日回覆本人的信件中表示,雷曼苦主不断在证监会所在的大厦外抗议,而非与证监会合作向其提供所需资料,当局有否评估雷曼苦主的抗议行动是否受《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的权利;如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鉴于证监会要求苦主将个案资料以邮递、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向证监会举报,并拒绝苦主以面见方式作出投诉的要求,但证监会的《如何作出投诉》的单张写明,除了邮递、传真及电邮之外,市民还可"亲身作出投诉",是否知悉为何证监会剝夺雷曼苦主亲身作出投诉的自由,以及有否评估这是否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条的其中一项证监会的规管目标"保障投资者"相违;及

    (三)是否知悉,证监会作为负责执行《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法定机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拒绝接受市民根据第107条就有关欺诈或罔顾事实以失实陈述诱使他人作投资的刑事罪行作出的举报,以及在该等情况下,可由哪位司局长级官员命令证监会履行该项法律责任?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刘皇发议员问:


政府在答覆本人在2010年11月24日提出有关在多层商业大厦开办的儿童兴趣班的质询时,沒有表示会就该等兴趣班的场所的消防设施和走火通道的规管检讨现行法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鉴于儿童(特别是幼童)在火警发生时需要成人协助或甚至抱才可以逃离火场,政府有否评估现行对在多层商业大厦內供开办儿童兴趣班的场所的消防设施和走火通道的规管,是否足以在火警发生时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7. 梁美芬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2010-2011年度《施政报告》內提出,以九龙城区为首个试点,设立市区更新地区咨询平台("咨询平台"),广纳专业人士及地区人士意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首个咨询平台最快将于何时成立;政府将按甚么原则委任咨询平台的成员,以及成员中的官方、商界、地区及专业人士各占的比例为何;咨询平台成立后的首要工作计划为何;

    (二)鉴于当局在检讨《市区重建策略》最后阶段(即"建立共识阶段")公布的《公众意见总结及展望文件》中建议,咨询平台"应独立于地区的区议会架构",日后咨询平台将如何与区议会沟通和合作;

    (三)咨询平台日后在工作或职权上会否与城市规划委员会重叠;若会,当局将如何处理;

    (四)鉴于除九龙城外,九龙其他地区亦有不少旧楼,当局现时有否计划在其他地区设立咨询平台;若有,最快会何时成立;及

    (五)当局如何确保咨询平台提出的意见会受到重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8. 张宇人议员问:


早前有报道指出,东涌一私人屋苑自2007年起推动减废,包括试验回收厨余计划,以每月3,000元租用某电器公司一部厨余机,处理从参与计划的500家住戶收取的厨余。虽然该计划每月成功为屋苑减少约3公吨厨余,但所省回的仅是每月约200元的垃圾运输费,相对厨余机的租金开支只属杯水车薪。报道又指出,现时每月厨余机所收取的厨余容量已经饱和,如再有住戶想参加计划,屋苑须租用多一部厨余机,反映环保处理家居厨余的效益有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现时提供回收厨余服务的屋苑数目;如有,数目为何;如否,日后会否进行有关统计及调查屋苑参与回收厨余的意欲;

    (二)鉴于上述例子反映环保处理家居厨余的效益有限,当局会否制订资助计划或支援措施,以增加诱因吸引更多屋苑或住宅大厦参与家居回收厨余计划,从而响应社会对环保生活的诉求;及

    (三)当局在2009年拨款资助由嘉道理农场暨植物园进行的"化废为粮 - 厨余蚯蚓堆肥社区先导项目"的进展为何;该计划有否推广至家居层面;如否,原因为何;如有,参与计划的屋苑或住宅大厦的数字为何,以及处理厨余的成本效益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9. 叶国谦议员问:


最近有市民投诉指,华人永远坟场不容许外嫁女使用家族龛位,但已离婚者除外,有关规则疑涉及性别歧视。按《华人永远坟场规则》(第1112章,附属法例A) 第21A条("第21A条")规定,每个家族龛位最多可安放4副经火化的人类骨灰,而龛位內第二副或其后安放经火化的人类骨灰,必须是第一个安放在龛位內的死者的同姓近亲的骨灰。此外,第21A条又订明,已婚妇人(除非已与丈夫离婚)须当作与丈夫同姓,因此儿媳可包括在內,但外嫁女则不合规定。然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设有的家庭式龛位,其使用资格则较宽松,可同时安放 4位有亲属关系的死者的骨灰,即使是不同姓的女婿的骨灰亦可安放在家庭式龛位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第21A条是于1986年订立,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出任主席的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会否考虑修改第21A条有关姓氏的规定,以消除可能涉及的性别歧视;

    (二)鉴于根据第21A条,一个持证人可以获分配多于 一个家族龛位,此类持多于一个家族龛位的持证人的数目为何;

    (三)食环署的家庭式龛位的数目及使用情况为何;及

    (四)鉴于已分配的家族/家庭式龛位可能会因未被用尽而出现"生人霸死地"的情况,在目前龛位短缺的情况下,当局对家族/家庭式龛位的政策会否作出调整(例如减少供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0. 黃国健议员问:


政府自2008年起推行食物银行计划,为有需要和生活困难人士提供短期食物援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区议会分区划分,自上述食物银行计划推出至今,平均每月领取食物援助的人数有多少;

    (二)鉴于当局在2008年开始推行上述计划时,承诺会分别向5间负责营运食物银行的非政府机构各自拨款1,200万元以支付营运开支,至今每间非政府机构使用了多少拨款,以及平均每月用于服务上的开支为何;

    (三)鉴于当局在2008年推出计划时曾预留2,750万元作备用款项,至今当局可曾使用该笔款项;若然,用以支付甚么项目;及

    (四)因应近日食物价格上升及进口通胀,政府会否检讨现行食物银行计划,并增加资源及扩充服务名额,以满足有需要人士的需求?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1. 汤家骅议员问:


《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第545章) ("《条例》")于1999年起实施;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如拥有某地段的不分割份数中不少于90%的不分割份数,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售卖令,强制售卖该地段所有不分割份数,以便重新发展。政府在去年1月透过在宪报刊登《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指明较低百分比)公告》,指明就3个类别的地段于2010年4月1日起,强制售卖申请门槛由九成下降至八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会:

    (一)自1999年《条例》实施以来,土地审裁处有否拒绝作出强制售卖令的申请(包括申请门槛分别为九成及八成的申请);如有,拒绝的理由及详情为何;

    (二)当局有否评估,1999年至今根据《条例》被强制售卖的物业的售价,与该等物业所在地段重新发展后的物业售价比较的差额为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当局如何监察《条例》有否被滥用导致少数份数拥有人的业权未能获得合理补偿;及

    (三)鉴于有小业主反映,现时法律援助署的服务并不包括根据《条例》由土地审裁处审理的法律程序以及在提出有关法律程序前进行的商讨,令不少不满物业估价的小业主,因沒有经济能力而未能聘请律师、工程师或其他专家协助他们议价,政府会否修订有关法例,让小业主获得法律援助,从而可在较平等的基础上与发展商商讨物业的估价;若会,有关修订的时间表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2. 李永达议员问:


有关专营巴士与空气污染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于2010年3月17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政府一直与专营巴士公司研究减少专营巴士废气排放的方法,包括加快巴士替換计划、重整巴士路线、设立巴士低排放区、研究为欧盟二期及 三期巴士安装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选择性催化还原器装置等,至今政府落实各项建议的工作进度及未来工作计划为何,并按上述每项方法说明;

    (二)鉴于政府于回覆2010年3月17日的质询时又表示,若淘汰所有欧盟前期、一期和二期的商用车辆,可带来的经济效益约243亿元,当中包括减少患病和减少早逝人数所节省的医疗费用,以及减少在职人士因患病而引致生产力的损失等,该等可节省的医疗费用和生产力损失等社会成本在整体社会成本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何;过去3年,政府有否就该等经济效益作出估算;若有,结果(包括可节省的不同的社会成本的百分比)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了解各专营巴士公司会否以加装减排装置作为调整车费的详情及理据;以及当车费因此而上调时的政府对策为何;

    (四)现时已安装柴油催化器、柴油粒子过滤器、选择性催化还原器或其他减排装置的专营巴士的数量为何,并请按巴士所符合的废气排放标准列出分项数字;及

    (五)第(四)项的每项减排装置的加装成本、改善空气质素的成效及持久性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3. 何锺泰议员问:


有家长向本人反映,近年本港不少儿童课余只观看电视或玩电脑,生活较为靜态及缺乏运动,学校体育课成为他们主要做运动的机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否规定本港中小学每星期最少的体育课时间,以及有否指定该等课程的內容;

    (二)本港中小学自设体育场地及需要向外借用运动场地或游泳池以进行体育课的学校数目分别为何;及

    (三)鉴于有家长向本人反映,对一些需要向外借用运动场地进行体育课的学校的学生而言,往返运动场或游泳池费时失事,因而大大减低他们对体育课的兴趣,政府会否考虑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改善这方面的情况,以提升学生对体育课的兴趣及参与,从而改善他们的体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4. 刘健仪议员问:


据报,近日內地出现车用柴油荒,有些內地油站限制每部汽车的入油量或停止服务,甚至拒绝供应柴油给中港跨境货车。虽然本港跨境货车司机已尽量预先在本港加满油,但行走一些较长途的车程时,便需要中途加油。有运输业人士向本人反映,油荒迫使司机到处找油站入油,入油次数因限量入油而增加,司机要走访数个油站,花数个小时才能入满油行车,因而拖延行程,运货次数亦因此而减少,內地油荒导致中港运输业经营困难,并增加跨境运输的成本,影响跨境货车司机的生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本港入口柴油的来源地,以及自该等地方入口的柴油的百分比;当局采取甚么措施稳定现时本港的柴油供应;

    (二)有否评估近期內地柴油荒对本港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以及有何对策应付;若沒有,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报道指出,內地柴油荒可能持续一段时间至本年2月,当局有否措施协助跨境运输业界解决在內地难以加油的问题;若有,该等措施的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于2009年8月推出的"大学毕业生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已于2010年3月31日之后停止接受新的申请。在2010年 5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告知人力事务委员会, 有1 674名及239名毕业生分别在香港及內地实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实习计划下,政府接获的申请总数;

    (二)实习计划的参加者获安排的职位,并按行业列出分项;

    (三)政府有否收集实习计划的参加者在实习完结后的就业数据;若有,参加者在实习期完结后获提供实习职位的同一雇主及不获同一雇主全职聘用的人数分别为何;参加者在实习期完结后3个月內成功觅得其他全职职位的人数为何;及

    (四)政府有否计划重新推出实习计划或提供一项新计划,以促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6. 涂谨申议员问:


最近,本人收到市民投诉,指港铁旺角东站近染布房街一段铁路列车营运时的噪音问题严重。他们又指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在太平道的铁路路段加设隔音屏障,惟未有在染布房街的路段加设隔音屏障。本人其后向港铁公司查询,该公司表示,九广铁路公司 ("九铁公司")于1993年曾进行研究,并为多个地点兴建隔音屏障,惟未有交代为何未有于染布房街加设隔音屏障。此外,本人得悉港铁公司正于奧运站以北进行加设隔音屏障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港铁公司(包括九铁公司及前地铁有限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门分别收到多少宗涉及铁路营运噪音的投诉;当中多少宗投诉证实涉及的噪音超出《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列明的法定标准,并按年及铁路路段列出分项数字;

    (二)政府有否统计,现时港铁公司辖下的铁路中,有多少路段的噪音超过法定标准,并按路段列出大约的超标分贝数字;

    (三)是否知悉1993年以后,港铁公司(包括九铁公司及前地铁有限公司)就营运噪音问题进行的调查的次数及结果为何,以及有否就该等调查结果为现有铁路加装隔音屏障;若有,各项工程的详细资料为何;

    (四)过去5年,环保署及路政署等不同的政府部门有否与港铁公司商讨改善铁路沿线的噪音问题;若有,有何建议及实际缓减噪音的工作;政府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计划进行相关工程(包括兴建隔音屏障);

    (五)是否知悉,现时港铁公司以何因素决定是否兴建隔音屏障;政府曾否与港铁公司商讨检讨有关指引;

    (六)鉴于《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列明,"屏蔽设备必须使从易受滋扰用途的窗口往外望,看不见铁路,才属有效",政府是否知悉,九铁公司当年为何只在太平道的一段铁路加设隔音屏障,而不在染布房街的路段设置隔音屏障;及

    (七)是否知悉,奧运站以北的加设隔音屏工程何时完工;港铁公司及政府预计该屏障的效果为何;以及会否考虑在奧运站以南加设隔音屏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7. 王国兴议员问:


有报道指,本港邻近地区如內地、台湾及澳门都已经分别在行车道及行人过路线的交通灯安装倒数器,惟香港只在行人过路灯提供闪动图案提示,令行人难以掌握过路尚余的时间。报道又指,由于本港亦沒有安装用以提醒司机的转灯倒数器,司机难以判断路面情况,意外风险因而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在设有灯号的行人过路处发生的交通意外共有多少宗,以及该数字占交通意外总数的百分比为何;

    (二)鉴于运输署在2008年6月在其向本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在拆除用作测试的倒数器前,运输署曾向相关区议会属下的交通及运输委员会阐释有关使用倒数器的研究结果及拆掉倒数器的计划,运输署曾就拆除倒数器咨询哪些区议会,以及该等区议会有否就此议题投票;如有,表决结果为何;及

    (三)鉴于虽然运输署于2006年就15个试点的倒数器进行研究的结果显示安装倒数器会"诱发"行人"冲灯",该署亦指研究外国的做法后发现倒数器并非灯控过路处的标准设施,但有报道指出,除內地、澳门及台湾先后设置倒数器外,美国、德国以至日本亦会引进台湾首创的"小绿人"动画公仔倒数器,当局会否重新考虑及研究安装倒数器,以符合这个国际趋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张国柱议员问:


现时全港的残疾人士约有40万人。当局不但立法消除对残疾雇员的歧视,亦鼓励企业聘用残疾人士,让残疾人士发挥所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政府有否政策规定各政府部门聘用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士;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于过去3年以公务员条款及非公务员条款聘用的残疾人士人数分别为何,并按政府部门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政府会否实施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9. 黃成智议员问:


关于残疾人士及长者的中心的选址及兴建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各区议会否决兴建各类残疾人士院舍及社区照顾服务中心的数字及百分比,以及否决的原因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3年,各区议会否决兴建各类长者院舍及社区照顾服务中心的数字及百分比,以及否决的原因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当局有否针对否决的原因提出任何方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 谢伟俊议员问:


维基解密不断公开各国国防及外交机密档案。据报,近日被公开发自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关于本港举办2008年北京奧林匹克运动会马术赛事期间一些前东突厥斯坦组织意图在港发动恐怖袭击的电文,更令保安局局长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各国国防、內政及外交机关急欲寻求对策,并设法预防敏感资料进一步外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何政策和措施,马上提高香港特区政府內部及其与中央政府和各国政府机构的通讯和信息/资料的保安水平;及

    (二)有沒有突发应变机制,以便在维基解密再次公开与本港相关的敏感资料时,采取即时应变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梁国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废除于2010年11月1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0年 最低工资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0年第145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10年11月1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0年第147号法律公告),修订方式列于附表。

    附表

    对《2010年〈最低工资条例〉(生效日期)
    (第2号)公告》的修订


    1.修订第1段
    第1段-
      废除
      "2011年5月1日"
      代以
      "2011年2月1日"。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3.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叶伟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10年11月1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0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0年第148号法律公告),修订方式列于附表。

    附表

    对《2010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的修订


    1.取代第3条
    第3条-
    废除该条
    代以

    "3.修订附表9
    附表9,在"每月"之后-
     加入
     "$20,000"。"。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4.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1年1月5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9/10-11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2010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规例》(2010年第143号法律公告)

    (2)《人体器官移植(上诉委员会)规例》(2010年第144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促请政府采取措施缓和通货膨胀及减轻市民生活压力

    黃成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香港自从2004年以来,经济迅速增长,通胀重现,但基层市民工资增加幅度追不上物价升幅,以致实质工资减少和生活水准下降;近一年多以来,外来资金大量涌入香港,资产价值大幅上升,带动租金也显著上升,进一步刺激通胀;此外,近一个月来,多项公共服务调整收费,加价幅度超过通胀,基层市民生活将会非常困苦;就此,本会促请政府采取措施,以缓和通胀及减轻市民生活压力;有关措施应包括:

    (一)向全港约250万个电力住宅用戶每个戶口提供3,600元的电费补贴;为鼓励市民减少用电,若市民在半年內的用电量比上一年同期低5%或以上,将可获得1,200元补贴;

    (二)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及香港房屋协会的公屋居民代缴两个月的租金;

    (三)差饷宽免:宽免2011-2012年度全年的差饷,以每戶每季1,500元为上限;

    (四)多发高龄津贴(即'生果金')两个月,以及多发两个月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和伤残津贴;

    (五)恢复居者有其屋计划及出售公屋计划;

    (六)削减薪俸稅:基本免稅额按通胀率调整,由现时的108,000元提高至113,000元;已婚人士免稅额按通胀率调整,由现时的216,000元提高至226,000元;提高子女免稅额,由现时5万元增至6万元;以及提高供养父母免稅额,由现时3万元增至6万元;

    (七)取消薪俸稅标准稅率:建议取消标准稅率,所有市民按边际稅率缴稅;

    (八)为市民提供薪俸稅储蓄退休保障扣稅:市民购买只可在65岁后提取的退休储蓄计划,或强制性公积金的额外供款,都可从薪俸稅应课稅入息中扣除,扣除额上限为2万元;

    (九)薪俸稅个人进修开支扣除额由6万元加至10万元;及

    (十)政府推出只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抗通胀零售债券,65岁以上人士有优先认购权,发债总额约300亿元,每张债券价格为5万元至10万元,年期为2年至5年,政府每年向购买债券的市民派发与通胀挂钩的利息,而本金则交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投资,政府并同时开发债券第二市场,以方便市民赎回债券。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自从2004年"之前加上"香港在过去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基层市民不但普遍未能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同时还要深受通胀问题困扰,而";在"两个月的租金"之后加上",当中包括为须缴交额外租金的租戶缴付基本租金两个月";在"加至10万元;"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十一) 增加向食物银行拨款,并研究放宽相关申领资格和受助时限,以及扩大服务网络等;及(十二) 对于未能受惠于上述措施的基层人士,政府应向他们提供租金津贴;当局可考虑以综援的租金津贴金额为准则,向所有现时居于私楼而正在轮候公屋的非综援受助人提供租金津贴两个月"。

    (ii)潘佩璆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自从2004年"之前加上"鉴于";在"公屋居民"之后加上"以去年相同的标准";在"出售公屋计划"之后删除";",并以",并立即展开筹划每年复建适量居屋;(六) 尽快恢复定期卖地,以确保住宅土地供应充足,从而令每年新落成的住宅单位数量可应付用家需求;(七) 考虑降低物业稅稅率或免收下年度物业稅暂缴稅,从而令更多业主愿意放租单位,令住宅单位租金得以下调;(八) 检讨《2004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的运作情况,以加强对租客的保障,以免他们因条例而每年受加租之苦;"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九)"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十)"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二)"代替;在"加至10万元;"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三)"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十四) 增加长者医疗券金额,每人每年增加至1,000元;(十五) 冻结各项与基层市民生活相关的政府收费、街市租金和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商铺的租金;及(十六) 对于未能受惠于上述支援措施而又需要及时获得支援的市民,促请'关爱基金'予以妥善的帮助,使他们可以度过暂时的困难"。

    (ii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自从2004年"之前加上"自回归以来,本地经济几经波折,令市民生活困苦;虽然";在"包括:"之后加上"(一) 加强支援食物银行,并向贫困家庭或人士提供食物券,以纾缓食物价格飞升的压力;(二) 向生活费紧绌的合资格长者每月额外发放特别高龄津贴(即'特别生果金');(三) 考虑将'低收入综援'改名为'工作奖励计划',以消除标签效应,并将计划扩展至不合资格领取综援的在职贫穷家庭,让他们可以每月领取不多于2,500元的生活补助金;";删除原有的"(一)",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八)"代替;在"恢复"之前加上"加快推行'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并考虑是否";在"居者有其屋计划及"之后删除"出售公屋计划",并以"增加兴建公屋,以缩短市民轮候公屋的时间"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九)"代替;在"3万元增至6万元"之后删除";",并以";并研究如何调整稅阶和边际稅率,以特别减轻收入并不宽裕的中产人士的负担;(十) 为鼓励年青一代就近照顾父母长辈,应放宽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扣稅限制,由须居于同一单位內,放宽至居于同一屋苑亦符合资格;"代替;在"为市民"之前删除"(七) 取消薪俸稅标准稅率:建议取消标准稅率,所有市民按边际稅率缴稅;(八)",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二)"代替;在"加至10万元"之后删除";及",并以"及倍增持续进修基金受惠金额至一生人可享用2万元资助;"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三)"代替;在"推出"之前加上"适量";在"认购权,"之后删除"发债总额约300亿元,每张债券价格为5万元至10万元,年期为2年至5年,";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十四) 冻结政府收费,包括冻结政府批发市场及街市租金,以及豁免小贩牌费为期最少1年"。

    (iv)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包括:"之后加上"(一) 设立300亿元公共交通收费稳定基金,以减轻公共交通机构加价对市民造成的压力;(二) 加强食物援助服务计划,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士受惠;(三) 继续冻结直接影响民生的政府收费,以及食物环境卫生署及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街市档位的租金;(四) 向符合公屋入息及资产要求而未受现行综援租金津贴覆盖的公屋轮候册住戶,提供短期租金援助;(五) 设立短期失业补助金,为因最低工资制度推行而失业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援助;";删除原有的"(一)",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八)"代替;在"每季"之后删除"1,500",并以"3,000"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九)"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十)"代替;在"恢复"之前加上"增加土地供应,并";在"出售公屋计划"之后加上",以提高中、小型住宅单位的供应量、满足市民的置业需要、平衡楼市供求,以及纾缓楼价及租金上升的压力";删除原有的"(六)",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十二)"代替;在"取消薪俸稅"之前加上"全面检讨薪俸稅制,包括研究";在"所有市民"之前删除":建议取消标准稅率";删除原有的"(八)",并以"(十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四)"代替;在"加至10万元;"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五)"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十六) 将居所贷款利息扣稅享用期限由10年延长至15年"。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推动长远体育发展

    甘乃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香港政府决定申办2023年亚洲运动会('亚运会'),却未有提出长远体育发展的蓝图,缺乏推行全民运动的承担,也未有改善培训本地运动员的计划,本会对此感到失望;政府在10年前申办2006年亚运会失败后,兴建场馆的承诺未有兌现,而举办2009年东亚运动会,也未见有提升全民参与体育的文化,本会认为香港政府应制订及落实长远体育政策、加强培训及善待本港运动员、落实推广普及运动,以及确立一套健全的体育行政架构;就此,本会促请政府落实以下措施:

    (一)制订体育发展十年蓝图,订下全民参与体育的指标,以及作出本地运动员培训的规划;无论是否成功申办亚运会,政府应拨款60亿元成立'体育运动基金',以推动全民参与体育的政策,以及加强本地运动员的培训;

    (二)制订机制保障现役及退役运动员,并设立海外及本地升学奖学金及制订保证就业等措施;亦可参考外国的经验,提供稅务优惠予商业机构,鼓励业界聘请现役或退役运动员;

    (三)拨出基金以支援运动员课后学科的学习,为运动员在基础学科上作学习支援,并与大学商讨,提供额外资源,以设立特别学额招收运动员;

    (四)兴建更多地区性体育设施及场地,让市民及学生优先使用以实用性为主的地区场地,从而推动普及运动;

    (五)改善学生参与运动的机会,包括增加中、小学体育课的节数及时间,以培养学生对运动的兴趣;

    (六)就兴建体育场馆费用作精确估算,并提交立法会审议,让本会可以按不同地区的普及与精英体育发展需要来审议政府的申请;及

    (七)改革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奧林匹克委员会及各体育总会,要求引入专业行政管理,增加财政透明度,并设立合理的甄选机制及上诉机制,确保公平对待所有运动员。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政府决定"之前加上"鉴于";在"亚运会'),"之后删除"却",并以"但过去却一直"代替;在"未有提出长远"之后加上"而全面的";在"落实长远"之后加上"和全面的";在"(一)"之后加上"在广泛咨询及发动公众参与下,";在"(二)"之后加上"广泛咨询本港体育界和运动员,并在此基础上";在"退役运动员,"之后删除"并",并以"同时"代替;在"的地区场地,"之后加上"同时在全港公园和公共屋村普遍安装适合不同年龄市民作简易健身运动的设施,";在"精确估算,并"之后加上"尽快把有关在申办亚运会计划下全部拟兴建或改善的体育场馆及设施的资料";在"体育发展需要"之后加上"和时间表";在"政府的申请;"之后删除"及";在"(七)"之后加上"促请有关方面研究";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八) 促请有关部门及体育机构研究体育教练、导师及辅导员等人员的薪酬待遇,并及时作出检讨,以有利挽留和培养本港优秀体育人才"。

    (ii)陈淑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政府决定"之前加上"在未有取得市民共识的情况下,";在"申办2023年"之前加上"坚持";在"体育行政架构"之后加上",以提升各体育总会的机构管治水平";在"(一)"之后加上"参考2002年发表的《生命在于运动:体育政策检讨小组报告书》,并落实当中可行的建议,同时就该报告未有提及的范畴进行研究,以订立长远的体育政策,以及";在"培训的规划;"之后删除"无论是否成功申办亚运会,政府应拨款60亿元成立'体育运动基金',以推动全民参与体育的政策,以及加强本地运动员的培训;",并以"(二) 无论是否成功申办亚运会,政府应分拆'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并拨款60亿元于'体育发展基金',以推动全民参与体育的政策,以及加强本地运动员的培训,并投放更多资源,以推动体育发展;"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奖学金及制订"之后删除"保证";在"就业"之后加上"培训及支援";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供额外资源,"之后删除"以设立特别学额招收运动员",并以"协助运动员持续进修"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在"就兴建体育"之后删除"建场馆费用作精确估算",并以"场馆作合理的规划及估算有关费用"代替;在"以按不同地区"之后删除"的",并以",以及"代替;在"政府的申请;"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在"中国香港体育"之前删除"改革",并以"提升"代替;在"奧林匹克委员会"之后删除"及",并以"的透明度及改革"代替;在"设立合理的"之后删除"甄选",并以"运动员选拔"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对待所有运动员",并以";(九)划一现时健全运动员和残疾运动员参与同一个级别的国际赛事的奖励机制,藉以向所有运动员的成就公平地作出肯定;及(十)检讨体育委员会的职能和组成,引入更多运动员的参与,并提升委员会的透明度"代替。

    (iii)叶国谦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认为"之前删除"香港政府决定申办2023年亚洲运动会('亚运会'),却未有提出长远体育发展的蓝图,缺乏推行全民运动的承担,也未有改善培训本地运动员的计划,本会对此感到失望;政府在10年前申办2006年亚运会失败后,兴建场馆的承诺未有兌现,而举办2009年东亚运动会,也未见有提升全民参与体育的文化,";在"及退役运动员"之后删除",",并以";提升运动员的生活待遇和增加财政资助;加强全职运动员的教育服务及职业辅导;"代替;在"设施及场地,"之后加上"按为申办亚运会而定下的工程时间表,落实各项已规划兴建、重建和提升设备的地区体育设施,";在"运动的兴趣;"之后加上"(六) 进一步扩大青年运动员梯队培训计划,在地区层面和体育总会层面加强招募、发掘和培训青年运动员;(七) 推出长者康体券计划,为参加康体班的长者提供资助;";删除原有的"(六)",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九)"代替;在"中国香港体育"之前删除"改革",并以"在尊重"代替;及在"及各体育总会"之后删除",要求引入专业行政管理,增加财政透明度,并设立合理的甄选机制及上诉机制",并以"按自主运作模式的前提下,继续促进双方的配合,并协助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奧林匹克委员会及各体育总会提升其行政管理、财政及甄选机制的透明度"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