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11-17

立法会

议程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古物及古迹(暂定古迹的宣布)(何东花园)公告》26/2011
2.《〈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斯里兰卡)令〉(生效日期)公告》27/2011

其他文件

1.第61号-爱滋病信托基金
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2.第62号-香港惩教署署长法团就惩教署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一年內的管理 情况提交的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3.第63号-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2009 - 2010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结果及第五十五号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
(2011年2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五十五号报告书)
(由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黃宜弘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4.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2/10-11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詹培忠议员问:


本人接到投资者的投诉,当他将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下称"中央结算系统")的股票转让给他人时,被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下称"结算公司")每手收取港币 1元5角的费用,而其股票每手2 000股,每股只值5仙,即每手只值1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政府的股票印花稅只收每宗交易金额百分之0.1,结算公司则收取相当于百分之1.5的手续费,是否过分;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有否评估,现在投资者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以电子方式持有及转让股票,无论股票每手2 000股或1亿股都是一样处理,结算公司收取上述费用是否欺压投资者;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就上述收费展开调查,以及取消结算公司的专利,令香港股市更国际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张宇人议员问:


有业界人士指出,香港于今年年初首次引入內地冰鲜牛肉,本以为巿民有多一类售价较低廉的肉食选购,有助对抗通胀,但在过去一个半月,有关的进口商每次输入的內地冰鲜牛肉的数量有限,并只供应给超级巿场及少数食肆,不单令到许多巿民、肉食零售商及食肆因向隅而失望,而且至今对鲜牛肉的价格也起不到丝毫的缓冲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由首次引入內地冰鲜牛肉至今,共收到多少宗冰鲜牛肉的进口许可证申请;当中涉及的进口商数目及批发数量为何;最后成功输入冰鲜牛肉的申请数目及批发数量分别为何;以及获供应冰鲜牛肉的超级巿场及零售商铺数目分别为何;

    (二)有否了解过去一个半月,为何只有一名冰鲜牛肉商获得內地批准输出冰鲜牛肉到港;如有,原因为何;如否,会否向內地有关部门反映本港对冰鲜牛肉的需求殷切,希望加快有关申请程序及增加供应量,让本港有更多零售点出售冰鲜牛肉;及

    (三)是否知悉现时于內地获准向本港输出冰鲜牛肉的屠宰加工厂的数目为何;日后会否增加该等工厂的数量,以增加本港牛肉的供应及缓冲牛肉价格;如会,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李凤英议员问:


现时外籍家庭佣工(下称"外佣")获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特别许可后,便可执行家务工作所附带或产生的驾驶职务。本人接获投诉,指该等特别许可被滥用,有外佣的工作以驾驶为主,家务为次,变相成为私人司机,影响本地司机的就业机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外佣性别分类,过去3年,每年入境处接获有关外佣执行驾驶职务的特别许可的申请、批准和被拒的申请宗数,以及该等数字占该年男性或女性外佣数目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按外佣性别分类,过去3年,获入境处续发特别许可的外佣中,获续发1次、2次、3次及3次以上的人数分别为何;及

    (三)过去3年,入境处有否采取具体行动,防止外佣从事并非家务工作所附带或产生的驾驶工作;若有,具体行动的內容和次数、检控的宗数、涉案人士被定罪的宗数及判罚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4. 叶刘淑仪议员问:


大型屋苑太古城部分住宅单位的业主向本人求助,指屋苑发展商自屋苑落成后一直是屋苑大厦外墙业权的拥有人,在1993年至1996年期间,即《建筑物管理条例》生效之后,发展商将屋苑不同期数的大厦外墙业权转让予其全资拥有并负责管理该屋苑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土地注册处的资料,该管理公司现时为该屋苑大厦外墙业权拥有人。上述业主又指出,管理公司声称代表所有业主买入并代为托管该等大厦外墙业权,历年来外墙维修费用一直由所有单位业主摊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在沒有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的情况下,该管理公司可否代表所有业主买入并代为托管上述大厦外墙业权;若有研究,结果为何;

    (二)有否研究,在现行法例下,上述情况的外墙维修费用应由该管理公司还是由所有业主承担,以及因上述外墙管理不善而引致的伤亡,应由该管理公司还是由所有业主负责赔偿;若有研究,结果为何;及

    (三)鉴于本人得悉很多大型屋苑都有类似的管理权责问题,当局有何具体措施协助业主处理相关爭议,以捍卫业主的合理权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5. 何俊仁议员问:


破产管理署(下称"署方")根据《破产(费用及百分率)令》(下称"命令"),计算就破产法律程序而征收的各项费用及按百分率计算的收费。破产人如果不服收费可以引用《破产条例》第114条第(2)款向法庭申请减免。有评论指出,命令只列明计算收费的方法,而计算方法并沒有考虑到署方在执行有关工作时的实际运作成本。2000年6月和2011年1月,法庭曾经两次裁定按命令计算的收费不合理并将该等收费调低。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每年法庭裁定减少收费的案例共有多少宗和占当年破产个案总数的百分比、减少收费的金额和幅度是多少;原本由署方要求收取的收费与减少后的收费的差额由哪一方负担,以及对署方的财务影响为何;

    (二)制订命令所列明的计算方法,是否为了以成功收取破产个案的费用去补贴大部分不能成功收取费用的破产个案,以收回署方处理破产个案的成本;若然,原因为何;及

    (三)过去5年,有否研究按署方执行有关职务时的实际成本去计算上述收费是否更公平,以及是否需要修订现有的命令,以避免不适当收费;若研究的结果为是,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张文光议员问:


政府早前在本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港2010年的总体罪案情况,数据显示校园非礼案数字较去年上升,涉及同学之间的非礼案增加了百分之37.8;牵涉 16岁以下青少年的非礼案件亦同样上升达百分之34.9。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牵涉16岁以下犯案者的非礼案件数目、当中犯案者与受害者的年龄分布、提出检控的案件数目及犯案者被定罪的比例分别为何;

    (二)根据当局的评估,非礼案件数字上升的原因为何,以及现时防范儿童性罪行的措施是否足够;若评估的结果为足够,为何该等非礼个案的数字持续上升;若评估的结果为不足够,当局会如何补救现时的不足;及

    (三)鉴于同学之间的非礼案录得接近四成的升幅,当局会否检讨香港现时的性教育课程(包括1997年制订的《学校性教育指引》)的內容,以及就推行性教育向学校增加支援;若会,会增加甚么內容,以及现时的进度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7. 梁刘柔芬议员问:


水务署在2008年拟定《全面水资源管理策略》("《策略》")至今已逾两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的节水量是否符合《策略》所订下的目标;政府会否定期公布未来5年的节水量目标;除总节水量之外,会否以"每人每日平均用水量"作为节约指标;

    (二)现时"用水效益标签计划"("标签计划")中,各用水效益级别的淋浴花洒和水龙头的型号的登记数目为何;当局会如何评估标签计划的成效;将其他节约用水装置加入标签计划的时间表为何;会否考虑采取措施(例如提供资助)鼓励全港住戶更換高用水效益的装置;

    (三)当局有否评估公众教育对市民节约用水的实际成效;若有,评估的准则和具体成效为何;除了宣传以外,有何计划使公众减少用水;当市民的耗水量高踞不下,当局会如何令水资源更妥善地运用;及

    (四)鉴于随人民币升值和內地工资上涨,东江水价格将不断上升,政府将采取甚么方法来应对;政府在与广东省当局商讨新的东江水供水合约时,有沒有考虑到市民减少用水后,全港实际耗水量可能较预期低的情况;当局预计在新的供水合约下,本港每年会购买多少食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8. 方刚议员问:


本人最近收到吸烟人士及非吸烟人士的投诉。前者指出,政府在2009年大幅提高烟草稅,即每包20支装的香烟划一课稅$24,即使是廉价香烟的价格也因此而大幅飙升,增加了他们的负担;最近又有禁烟团体提出,要求将烟草稅稅率进一步提高到占香烟零售价的75%。他们担心再度加稅会令他们无法负担完稅香烟,不得已要转向购买私烟。而非吸烟人士指出,政府全面禁烟后,很多吸烟人士站在行人路边抽烟,路过的人士因而受到滋扰,因此他们希望政府能够设立吸烟房,或寻求其他办法让非吸烟途人免受二手烟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有否统计,现时香港人口的吸烟率及烟民平均每日的香烟消耗量为何,以及该等数字与2007年实施全面禁烟及2009年大幅提高烟草稅之前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

    (二)2009年大幅提高烟草稅前及后的12个月,在香港市面售卖的香烟的稅款占零售价的比例、完稅香烟的数量,以及政府收到的烟草稅款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三)是否知悉,现时烟草稅占香烟零售价的比例(单纯以烟草稅而论,不包括其他稅项如消费稅)最高和最低的10个国家和城市,以及该地的吸烟人口和每年平均香烟消耗量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四)政府有否既定政策要将烟草稅稅率提高至占香烟零售价的若干比例,以及会否采用百分比代替现时的划一稅款模式;

    (五)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烟民在家及在路边吸烟的情况与日俱增,政府会否重新考虑设立吸烟房,以减少对非吸烟人士的影响;若否,政府有否其他解决方法;及

    (六)政府会否考虑将香烟列为禁品,禁止香烟在港出售;若会,计划为何;若否,会否让此种商品有较为弹性的经营空间,以及让烟民有较受尊重的吸烟空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9. 梁君彦议员问:


随电子书在香港日趋普及,越来越多市民使用电子阅读器阅读,部分本地中小学也使用电子教材取代传统教科书授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电子书在香港出版市场的占有率为何;本学年分别有多少中小学使用电子教材,以及该等数字占全港中小学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有否评估使用电子学习资源的学生与使用传统教科书的学生的成绩及健康(包括视力)有沒有差异;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沒有评估,原因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去年购买电子学习资源的学生和购买传统教科书的学生的平均开支分别是多少,以及除了提供津贴以购买电子学习资源外,当局如何支援选择以电子教材授课的学校和教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0. 梁家骝议员问:


2009年,政府与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合作,以 20亿元推行"楼宇更新大行动"("更新行动"),协助约 2 000幢楼龄30年以上的目标楼宇的业主进行楼宇维修工程。2010年,政府更额外注资5亿元,扩大受惠大厦的数目。但据悉,旧楼不时发现采用含有石棉的建筑物料,而维修工程可能令石棉纤维释出,影响维修工人及住戶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更新行动首轮推出至今,当局曾否为获资助进行维修工程的旧楼进行石棉评估;若有,相关的数据(包括进行石棉评估的楼宇数目及证实含有石棉物料的楼宇数目)为何;若否,当局怎样确保在受资助楼宇进行维修前,充分顾及工人及市民的健康,免受石棉的影响;

    (二)若当局有为首次参与更新行动的旧楼进行石棉评估,劳工处及环境保护署有否就这些维修工程的风险进行全面性的监察及巡查;若有,相关的巡查及检控次数为何;若否,当局会否对这些工程进行监管及巡查,并每半年向公众交代相关的数据及详情;

    (三)会否考虑要求新一轮更新行动申请获批准的业主必须先为其楼宇进行石棉评估,证明要维修的地方不含石棉物料之后,才准许进行维修工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根据发展局的资料,更新行动推出至今,已创造超过5 900个就业机会(包括建筑工人、技术工人、承建商及专业人士),但旧楼不时发现采用含有石棉的建筑物料,当局有否向这些负责维修工程的工人提供适当的训练和指示,以确保他们具备所需的技能及知识去进行石棉工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如何保障这些维修工人的健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1. 刘皇发议员问:


关于电单车泊车位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全港共有多少个由政府管理的露天电单车泊车位;当中有多少个属收费泊车位,多少个属免费泊车位;及

    (二)政府有否考虑,将所有公共电单车泊车位改为收费;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潘佩璆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自2001年起以合约方式聘请基层员工,并以支援服务助理及技术服务助理取代以往的 二级工人及二级和三级文员等职位,而他们的待遇及薪金亦与公务员薪酬架构脫钩。有支援服务助理及技术服务助理向本人反映,多年来,他们的薪酬待遇及福利均偏低,亦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以致员工长期士气低落及不断流失,而人手流失亦会影响公共医疗服务的质素。据报,医管局已开始就支援服务助理及技术服务助理职系进行全面检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上述的检讨是由甚么机构负责,以及检讨结果将于何时公布;在检讨过程中,员工会否参与及被咨询;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支援服务助理及技术服务助理的职位在不同医院联网或部门亦有不同的薪酬待遇,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考虑建立一套统一的职级及薪酬福利待遇机制,并制订划一聘用条款,以改善同一职位有不同待遇的不公平情况;如会,详情为何;如不会,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早前公布,将会撤销俗称"三加三"的聘用制度,改为公务员只须通过3年试用期,管方觉满意便可直接转为以长期聘用条款续聘,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效法政府的新聘用制度,取消现时支援服务助理及技术服务助理入职需签6年合约的制度,改为3年合约,并于合约期满后可转为以长期聘用条款续聘;如会,详情为何;如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陈健波议员问:


据报,有绿色团体从內地14个发电厂煤灰场收集回来的粉煤灰样本中,验出超过20种对环境及人体有害的物质(包括重金属和化学化合物,例如镉、铬、砷、水银及铅等)。有环保人士指出,现时香港的发电燃料组合,超过一半(约54%)为燃煤发电,每年产生的煤灰对环境及市民健康造成的影响,一直令人非常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香港每年产生的煤灰数量为何,以及处理的方法为何;

    (二)是否知悉,本港的发电厂将煤灰运往煤灰湖的处理过程为何;如何确保暴露于空气的煤灰不含重金属和化学化合物,以免影响周边环境;当中防扬散及防渗漏的做法为何;

    (三)过去5年,政府有否就发电厂产生及经处理的煤灰所含的重金属及化学化合物进行化验;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是否知悉,该等弃置于收集场地的煤灰,是否含有重金属及化学化合物;若然,所含的成份为何、其对周边环境及生物(包括市民及候鸟)会否造成影响,以及政府如何确保该等煤灰不会对环境及市民健康造成影响;及

    (四)是否知悉,用作弃置煤灰的地点及其周边现时的环境情况为何;政府以何准则评估该等地点是否符合环境安全标准;该等地点有否迹象于未来几年饱和;若有,政府会如何处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4. 林健锋议员问:


近年政府致力推动本港的物流业逐步转向高价值货物及服务发展,并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地区合力打造该区成为世界级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基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中港两地就过境车辆的规格都订有不同的标准,香港特区政府有否与內地当局商讨统一该等标准,以减少车主维修保养和验车的开支;

    (二)有沒有研究连系本港的"道路货物资料系统"和內地的"自动报关系统H2000",让运输业业界无需再分开就这两套系统递交清关货物资料;

    (三)有沒有研究在每个过境口岸实施一站式清关安排;

    (四)会否在新界和其他合适地点,提供更多合适土地供招标作航运、港口发展及物流业之用,尤其是在葵青区提供合适土地作港口后勤用地;

    (五)会否在葵涌货柜码头旁兴建驳船专用停泊处,并且配备大型起重机,以提升驳运的效率和运载量;及

    (六)会不会更有效利用资讯科技去协调驳运安排,以及延长驳运服务的运作时间,以应付需求?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梁家杰议员问:


本人最近接获观塘区居民的投诉,指其居所楼下有小部分湿货档摊的档主于收铺后未有进行彻底的清洁工作,使血水及肉类渣滓积存,不时发出臭味,并衍生蟑螂及鼠患问题。该等居民指出,这样除了影响街道卫生外,亦为楼上及附近的住戶带来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以甚么准则去定出卫生黑点;

    (二)当局会否定期公布最新的卫生黑点名单,让公众监察卫生黑点的改善情况;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过去3年,当局有否就街道上及接近住宅的湿货档摊制订特别的卫生指引;若有,当局会否定期作出巡查,以确保该类档摊遵守该等指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6. 何秀兰议员问:


据香港警务处2011年1月发表的2010年本港罪案数字,2010年共有3 576名10至15岁少年因犯罪被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干犯的罪行划分,过去5年,每年因犯罪被捕的10至15岁少年的数字(以表列出);

    (二)有多少名第(一)项的少年被定罪,以及他们受到甚么惩处(分项以表列出);

    (三)是否知悉,有多少名第(二)项的少年因被判拘禁而离开原来就读的学校;

    (四)当局有何程序协助该等少年刑满后重新入学;及

    (五)是否知悉,第(三)项的少年在刑满之后申请重新入学平均须时多久;剔除假期,有多少人刑满之后一个月仍然未能重新入学;期间当局如何协助他们重回正途;以及有多少人在刑满后能够重新入读主流的官立、津贴、私立或其他类别的学校,并表列他们入读学校的类别的分项数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7. 余若薇议员问:


每年,政府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均需处理过期药物,例如政府前年购入的300万剂人类猪型流感疫苗,便已在去年9月及10月到期,需要销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政府及医管局需弃置的过期药物的数量及价值为何;

    (二)截至上述人类猪型流感疫苗的到期日,按目标组别分类的总接种人数为何;

    (三)剩余的人类猪型流感疫苗的处理方法、进度及涉及的开支为何;

    (四)鉴于食物及卫生局在2009年7月13日向本会卫生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表示,政府在采购人类猪型流感疫苗时,会在招标条件中加入条款,让已订购及送货而未使用的剂量,可退回制造商并获退款,该条款的执行情况为何;及

    (五)政府就2010-2011年度疫苗接种计划共订购了多少剂疫苗,当中是否有第(四)项的"用剩退款"的条款;截至现时为止,本年度按目标组别分类的接种人数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8. 陈克勤议员问:


据报,不少內地旅客及"水货客"在港购买奶粉,导致本地奶粉供应紧张,售价亦被炒高,其中邻近边境的新界北区最受影响,有药房返货后不足10分钟,奶粉已被抢购一空。有家长便在网上发起行动,要求政府开征奶粉离境稅,作为打击手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1月28日透露,当局曾经与供应奶粉的业界接触,认为市面上有足够供应,双方接触的详情为何;业界有否提供任何数据或资料,以示供应充足,以及有何具体安排,进一步增加市面上的奶粉供应;

    (二)有否评估在零售层面,奶粉短缺的情况为何,以及是否有零售商囤积存货;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会采取甚么措施解决;若否,会否考虑进行上述评估;

    (三)有何具体措施稳定本港的奶粉价格,避免价格被炒高;

    (四)鉴于农历新年期间,不少內地旅客来港,政府有否评估奶粉短缺问题有否进一步加剧;及

    (五)会否考虑采取任何措施,包括研究上述家长提出的建议,以限制任何人士大量购入奶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李华明议员问:


香港多年来沒有导盲犬在街道穿梭。据报,香港导盲犬协会("协会")已刚成立,并引进了幼犬,以训练为导盲犬后交给合适的视障人士,为他们引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有否评估,引进导盲犬后,需要进行哪些配套工作;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有否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设施是不准许导盲犬进入的;若然,政府有否改善措施,以配合引进导盲犬;

    (三)鉴于现时部分公共交通工具(例如公共小巴、电车、昂坪缆车和的士等)的附属法例,沒有订明可容许视障乘客携带导盲犬乘搭该等交通工具,而只是订明由负责人员酌情决定,政府会否修改相关的附属法例,明文容许视障乘客携带导盲犬乘搭该等公共交通工具,以配合引进导盲犬;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据悉目前有些私营场所(例如餐厅及酒店等)明文规定不准犬只(包括导盲犬)入內,政府会否与协会合作,推动这些场所容许导盲犬进入;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政府会否效法日本等国家,制定导盲犬法,规定商厦、电影院、店铺和所有民间设施,均不得拒绝辅助残疾人士的导盲犬进入;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六)政府如何确保导盲犬于服役期间及退役后均可得到适当的照顾;及

    (七)鉴于导盲犬对港人来说较为陌生,政府会否加强公众教育,教导市民如何与导盲犬及其主人相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 叶伟明议员问:


据报,消防处于2009年购入200多辆新款救护车,但处方的采购过程出现问题,导致首批抵港约70辆新救护车的高度和阔度,较旧的救护车分别多30厘米及10厘米,因而令新救护车不能进出救护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全港的救护站中,有多少个是新救护车因体积过大而不能进入的;消防处会否为该些救护站进行改建工程,令新救护车能进出全港所有救护站;若会,涉及的开支为何;

    (二)消防处有何措施,以避免该批新救护车因体积问题未能准时到达需进行紧急救援的地点;

    (三)消防处采购该批新救护车的程序为何;当中有多少人员负责提出采购建议、进行采购、监察采购过程,以及验收新救护车等程序;为何有关人员一直沒有发现新救护车的车身加大后所造成的影响及问题;

    (四)当局会否检讨消防处现行整个采购救护车的程序,以及处分疏忽职守的人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消防处会否考虑向供应商退回有关的救护车或向供应商追讨改装救护站的工程费用及索取赔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11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1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何锺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1年1月1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1年建筑物 (建造)(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3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 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1年3 月9日的会议。

  2.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1年1月2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a)《建筑物能源效益(费用)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18号法律公告);及

    (b)《建筑物能源效益(注册能源效益评核人)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19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1年3月16日的会议。

  3. 爭取15年免费教育

    张文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幼儿教育是儿童衔接小学的重要阶段,而为儿童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去年,澳门特区政府已宣布落实15年免费教育,本港基础教育政策已落后于人;本港财政充裕,财政储备年年增加,香港政府绝对有能力及有需要为幼儿教育作出更大的承担;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尽快落实15年免费教育,将幼儿教育纳入资助范畴,并设立薪级表及直接资助幼稚园教师('幼师')的薪酬,合理增加半日制及全日制幼稚园的资助,让家长与学童得享完全免费的基础教育,也为幼师提供优良的教学条件,以保留优秀的幼师人才,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素,从而开创香港教育的新里程。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余若薇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幼儿教育是儿童"之前加上"鉴于";在"薪酬,"之后加上"建立健全的师资培训制度,减少幼师的行政工作,";在"幼稚园的资助,"之后加上"包括提供租金津贴,以及制订学前教育课程,";及在"幼师人才,"之后删除"全面",并以"在推行15年免费教育时,全面降低师生比例,以"代替。

    (ii)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幼儿教育是儿童"之前加上"教育是优化人口质素的关键,";在"财政储备年年增加,"之后加上"而去年香港的教育开支却少于政府公共开支的五分之一,";及在"幼稚园的资助,"之后加上"成立教师进修基金,把教师发展津贴的未用余额拨入基金內,以鼓励教师在职培训,并改善幼儿教育机构的师生比例,以及增加幼儿教育机构的文职 人员,"。

    (iii)梁美芬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幼儿教育是儿童"之前加上"接受";在"为儿童"之前删除"衔接小学的重要阶段,而",并以"成长的重要阶段,也有助儿童衔接小学课程,故此"代替;在"资助范畴,"之后删除"并",并以"让家长与学童得享完全免费及优质的基础教育,并加强幼稚园教师('幼师')的培训,以提升幼师的质素;"代替;在"直接资助"之后删除"幼稚园教师('幼师')",并以"幼师"代替;在"幼稚园的资助,"之后删除"让家长与学童得享完全免费的基础教育,也为幼师提供优良的教学条件",并以"为幼师提供更好的教学待遇"代替;在"幼师人才"之后删除",",并以";以及参考海外经验和情况,改善香港幼儿教育的教学方式;在真正落实免费幼儿教育前,教育局应尽快完成全面检讨现行的学前教育学券计划,放宽资助金额上限,并简化学券计划的行政程序,从而令更多幼儿家长及幼师可以受惠;此外,政府应同时检讨现行12年免费教育的课程內容、教学质素及师资等问题,以"代替;及在"提升"之后删除"基础"。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4. 社会福利用地规划

    张国柱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现时政府在规划土地时,未有将社会福利用途加入考虑之內,令不少社会服务单位因为地方不足或不符合相关的'设施明细表'所列明的净作业楼面面积,影响服务质素;部分单位甚至因为找不到地方设立永久地点,而令这些单位仍未能投入服务;最近长者院舍、残疾人士院舍、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等社会服务因当局规划土地不力,导致迟迟未有地方开展服务,最终令服务使用者受苦;就此,本会促请政府正视社会福利用地不足,及早规划福利用地,以及加快推出所需的福利用地,并与业界制订长远社会福利用地规划机制,包括收集社会指标及评估社会福利需要,并在制订土地政策时适切配合福利政策的落实,以确保社会福利服务发展不会受到窒碍;此外,本会亦促请政府应加强公民教育,让市民能够更接纳弱势社融入 社区。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