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11-24

立法会

议程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编号
1.《2011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2)令》法律公告 56/2011
2.《2011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4)令》法律公告 57/2011
3.《2011年规限获准进入立法会大楼的人士及其行为的行政指令(修订)指令》法律公告 58/2011
4.残疾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修订本政府公告 2159/2011

其他文件

1.第88号-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六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一一年三月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2.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就针对刘皇发议员有关他未有按照《议事规则》第83条的规定向立法会秘书登记个人利益的投诉作出考虑后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
(由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委员陈茂波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3.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9/10-11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李卓人议员问:


关于综合住戶统计调查按季统计所得的家庭住戶入息的统计数字,政府可否提供2010年下列的有关数字:

    (一)对于全港住戶数目,按住戶入息(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并由低至高排列)划分的10个等分组别,每个组别的入息范围、入息中位数和入息平均数;及

    (二)对于全港市民的人数,按住戶人均(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入息(由低至高排列)划分的10个等分组别,每个组别的住戶人均入息的范围、中位数和平均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吴霭仪议员问:


板球(前称木球)运动在香港的发展历史悠久,是不少非华裔青年喜爱的运动项目。香港六人板球赛是国际体育盛事,亦是香港旅游发展局近年向游客推介的节目之一。现时本港有7个板球场,但只有3个位于九龙区的场地开放予公众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制订推动本港板球运动发展的政策;如有,详情为何;

    (二)是否知悉现时参与板球运动的人士数目;及

    (三)会否计划在港岛区、新界东及新界西区增设板球场供公众使用,以便利各区的板球爱好者参与板球运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3. 李慧琼议员问:


    目前,获发伤残津贴的长者不得申领高龄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长者获发伤残津贴;当中因已获发伤残津贴而不得申领普通及高额高龄津贴(分别供65至69岁及70岁或以上的长者申请)的人数分别为何;向该等人士发放高龄津贴,每年需要多少款额;以及会否检讨该项政策;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4. 詹培忠议员问:


政府在香港回归前曾透过立法终止长洲黃维则堂的长洲集体官契,以解决黃维则堂与分契持有人的纠纷。另一方面,一间原先拥有铜锣湾兰芳道、白沙道、启超道及恩平道一带的土地("利园山土地")的家族公司,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将该幅土地分拆出售,但在转让契约中加入限制性条款,承让人因此须先征得该公司的同意,才可重新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计划立法取缔利园山土地的契约的限制性条款;如果沒有计划,道理及法理何在;

    (二)为甚么政府以立法方式解决黃维则堂的业权纠纷,但不以同样方式处理利园山土地的业权纠纷;是否有政府部门须为此负责;及

    (三)利园山土地的总楼面面积是多少;政府每年因有关楼宇未能重新发展而损失的差饷收入有多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5. 涂谨申议员问:


最近,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推出流动电话应用程式,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向乘客提供"落车提示"等资讯。此外,內地多个城市亦正在发展公共交通智能技术,例如利用GPS改善公交车辆的营运效率。政府近年亦有发展智能运输系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九巴推出的上述程式显示利用GPS向乘客提供资讯可行,政府是否知悉,现时各专营巴士公司有否研究利用GPS向乘客提供更多的实时资讯,包括候车时间、预计道路挤塞时间等;政府会否鼓励各巴士公司研究及推出类似服务;

    (二)鉴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于2008年11月19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小巴营办商正试验使用GPS车辆监察系统以改善小巴的行车安全,该项试验计划的结果为何;若试验计划仍未完成,现时的进度为何;政府有否计划利用其他智能系统改善小巴的行车安全;

    (三)鉴于有大学表示近年已成功研发多项适用于本港的巴士及小巴的智能交通系统,政府有否与有关大学商讨合作推动相关研究,改善本港公共运输的效率;

    (四)鉴于早前有报道指出运输署的网上"驾驶路线搜寻服务"试验版的路线建议出错,而本人得悉有关网站的平均每日浏览人次只有约700人,政府会否检讨如何改善该项服务(例如支援GPS服务),以提升其吸引力;另外,鉴于现时已有同类的免费网上服务(例如谷歌地图),政府会否检讨是否有需要维持该项服务;及

    (五)现时政府有哪些计划利用智能科技改善各类公共运输服务(包括渡轮)的效率;运输署会否开发流动电话应用程式以向公众发放突发交通事故的信息(例如港铁列车服务受阻的事故);以及政府计划如何鼓励各公共交通机构研发相关产品,以提升服务质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6. 李华明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九龙东医院联网辖下公立医院的普通科病床在2011-2012年度的预算数目为2 135张,网內人口与病床数目的比例为每1 000人2.2张,远低于医管局整体的每1 000人2.9张。有市民指出,属该联网的基督教联合医院("联合医院")长期面对空间不足的问题,难以应付网內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当局在2008年表示,医管局正就联合医院扩建工程作初步规划,并会将工程计划呈交政府考虑。然而,2011-2012年度的财政预算案并沒有提及该项扩建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医管局是否已向当局提交扩建联合医院的计划;若否,是否知悉医管局将于何时提交;若已提交,医管局建议在甚么时间开展工程;当局会否接纳该项扩建计划;若不会接纳,原因为何;当局可否承诺在2012-2013年度或之前调拨资源落实扩建计划;及

    (二)扩建计划的整体及第一期工程的预算开支分别为何;整项计划的预计完工日期、可提供的病床数目,以及需相应增加的医护人手数目和经常性开支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黃成智议员问:


关于社会福利署("社署")在改善买位计划("买位计划")下向私营安老院舍购买宿位的数目及价格,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在买位计划下共有多少个甲一级及甲二级院舍的宿位,并按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10年,在买位计划下的每个甲一级及甲二级院舍宿位的买位价格分别为何,以及用以调整该等价格的准则为何;及

    (三)鉴于有上述院舍的营办者指出,它们现时面对食物价格、租金及工资不断上升的问题,因此经营环境困难,虽然政府将于2011-2012年度上调买位价格2%(不包括为向长者提供物理治疗和康复训练的额外加幅),但每个甲一级和甲二级的宿位价格每月分别只会增加106元至138元,远未能改善院舍的经营环境,政府会否在本年度內进一步提高买位的价格;若会,每个宿位的升幅为何;若否,社署将会如何安置因院舍不再参与买位计划而受影响的长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8. 刘慧卿议员问:


《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将于本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有评论认为,鉴于这是香港首次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当局应参考外国的相关经验,研究及评估该条例的实施对劳动市场的影响。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某些国家和地区有进行实证研究,以评估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弱势或特定社的影响,当局会否参考相关做法,就法定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残疾人士、长者、妇女及青年等社的影响进行追踪研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若当局有计划进行上述的研究,将投放多少资源,以及会否就研究的细节咨询公众及民间团体和分阶段公布研究结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9. 甘乃威议员问:


据悉,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现时管理超过560间公厕和超过280间旱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有多少间公厕有清洁员工驻守,并按区域(港岛、九龙和新界)列出分项数字;有些公厕沒有员工驻守的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当局每年收到多少宗关于公厕卫生情况欠佳的投诉;有否计划增加每天清洁公厕的次数;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食环署就清洁公厕工作所订的服务承诺为何;过去3年,食环署每年分别向多少个服务水平未达该承诺的服务承办商发出警告及施加罚款处分,以及所涉的警告总数和罚款总额;及

    (四)自两个前市政局于2000年解散以来,食环署有否调查公厕使用者对公厕卫生情况的意见;若有,最近一次调查的结果为何;若否,会否定期进行该等调查?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0. 冯检基议员问:


行政长官曾于2010年年中承诺,会在同年秋季向立法会提交取消区议会委任制的立法建议。然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其后表示,须先完成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及立法会选举的本地立法,才处理取消区议会委任制的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至今仍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原因;有关立法建议的草拟工作的最新进展,包括初步建议的內容;及

    (二)预计会于何时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立法建议,以及落实相关建议所涉及的程序和时间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1. 梁国雄议员问:


本人接连收到市民的投诉,指运输署在有违正常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批准一间公司经营两条往返马鞍山市中心 /马鞍山铁路("马铁")大水坑站和快将入伙的马鞍山欣安村的居民巴士("村巴")路线,而该公司的主席是一名沙田区议员。运输业人士曾就此事在本年3月在马鞍山发动慢驶游行抗议,约有20辆的士及小巴参与。他们向传媒表示,有人利用沙田区议会交通及运输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以权谋私偷步申办村巴服务,每年所涉利益可能达三百万元;他们希望廉政公署介入调查事件。就此,政府可否诚实地逐一告知本会:

    (一)根据正常的审批程序,营办商是否须在有关屋村入伙后并有该屋村居民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才可申请经营有关的村巴路线;若是,为何欣安村尚未入伙,运输署便已接受经营上述村巴路线的申请;

    (二)过去5年,运输署有否在新屋村入伙前,接受往返有关屋村的村巴路线申请;若有,接受有关申请的宗数、服务地区、路线的起点和终点站、批出经营权日期及村巴路线的编号;

    (三)鉴于房屋署在本年3月向欣安村准住戶发出的信件显示,有多条专营巴士路线行经欣安村或连接该屋村和马铁恒安站,运输署是否有必要在该屋村入伙前接受该两条村巴路线的申请;

    (四)运输署有否把上述村巴路线的经营权公开招标;若有,有关的招标通告于何日在本港哪些报章刊登;若否,原因为何;当局有否了解事件是否涉及"內定"营运商的情况;

    (五)运输署有否邀请各小巴及的士服务营办商竞投上述村巴路线的经营权;若否,是否只是私下通知个别的服务营办商;若是,联络了多少家及哪些营办商;该等营办商是否代表所有业界的声音;

    (六)由沙田区议员或该区议会交通及运输委员会成员经营的公司,是否享有经营上述两条村巴路线的优先权;若是,原因为何;及

    (七)运输署的有关人员在审批上述村巴路线的申请时,有否受到任何沙田区议员施加的压力,或接获他们的要求或接触,以期有关人员优先考虑其经营的公司的申请;若有,请明确告知该等区议员的姓名及所属政党;有否评估该宗事件是否涉及"利益输送"、"以权谋私"或"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情况;当局有否主动把该个案转交廉政公署调查,以释除公众的疑虑;若有,何时转介;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谢伟俊议员问:


销售一般商品的商戶均不会或不可因原材料价格上升而收取附加费,惟民航处却一直批准航空公司透过注册旅游代理商("旅行社")在出售机票时,向旅客收取事先沒有在广告或机票价格中标明的航空客运燃料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民航处批准了多少宗航空公司提高燃油附加费的申请,以及期间短途航班和长途航班的燃油附加费分别平均增加了多少;

    (二)过去3年,民航处有否拒绝或以书面形式质疑航空公司提高燃油附加费的申请;如有,每次拒绝和提出书面质疑的个案的详情为何;如否,沒有拒绝或质疑任何申请的原因为何;

    (三)会否修订现行做法,规定航空公司必须把燃油成本纳入机票价格內,让旅客事先清晰地知悉机票的真正售价,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及

    (四)鉴于有业界人士指出,燃油附加费实质上是机票价格的一部分,而根据澳洲联邦法院最近的案例(Leonie's Travel v Qantas Airways Limited),航空公司在计算付予旅行社的佣金时,应把该费用计算在內,民航处会否考虑将该项计算佣金的原则订为批准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条件之一;如会,何时落实;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东涌一带乡村的原居民的投诉。他们表示,由于当局规定在飞机噪音预测("NEF")25等量线范围內不准建屋,因此自新机场于1998年启用后,他们提出在机场附近的较寮兴建丁屋的申请便不获处理,但至今沒有获得任何赔偿。鉴于近年航机班次增加,受飞机噪音影响的范围可能有所扩大,而在第三条跑道落成启用后,受影响的范围估计会进一步扩大。就此,政府可否:

    (一)以地图标明,在1998年划定的NEF25等量线范围所涵盖的区域,以及当中不准兴建丁屋的地区;

    (二)以地图标明,在2011年3月31日划定的NEF25等量线范围所涵盖的区域,以及当中不准兴建丁屋的地区;

    (三)以地图标明,估计在第三条跑道落成启用后划定的NEF25等量线范围所涵盖的区域,以及当中不准兴建丁屋的地区;及

    (四)告知本会,为何当年沒有对上述不获准兴建丁屋的原居民作出赔偿;会否向该等居民作出赔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4. 林大辉议员问:


关于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本港企业于升级转型时面对的本港稅务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储稅券利率(现时为年利率0.0433%)和判定债项利息利率(现时为年利率8%)存在大幅差距,当局有否评估下述情况是否符合稅制的公平原则:当同一纳稅人同时分别就两个个案的评稅提出反对,他在其中一个个案获无条件缓缴有关稅款但最终被判败诉,而在另一个案,纳稅人须购买储稅券但最终被判胜诉,纳稅人须就败诉的个案支付按判定债项利息息率计算的巨额利息,而就胜诉的个案却只能收回低微的储稅券利息;如评估的结果为符合,可否详细解释;如评估的结果为不符合,有何补救方案;

    (二)鉴于当局承认,大部分获发"有条件缓缴稅款令"的反对或上诉个案必须购买储稅券,当局有否评估,由于储稅券利率相当低,稅务局局长颁令纳稅人购买储稅券时会否采取宁枉毋纵的态度;当局会否考虑将反对个案的储稅券利率订于与判定债项利息利率相同的水平,以符合公平原则,以及使稅务局局长颁令纳稅人购买储稅券时会采取较审慎的态度;

    (三)鉴于当局认为,就境外机械设备提供免稅额有违"稅务对称"原则,当局可否解释,境外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利润在香港须缴纳利得稅,却不获扣除免稅额,这情况是否符合"稅务对称"原则;

    (四)鉴于当局认为,就境外机械设备提供免稅额有违"地域来源征稅"原则,但很多在外地设有办事处的香港企业就所有利润在香港缴纳利得稅,当局会否以"地域来源征稅"原则为由,在评稅时不准该等企业扣除境外办事处的日常营运开支;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当局认为,若本港企业的机械或工业装置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便不能获得有关的折旧免稅额,本港企业可否就其供员工在香港以外地方公干时使用的手提电脑、手提电话,以及来往中港的私家车辆和旅游巴士申报折旧免稅额,以及当中的原因为何;

    (六)鉴于从事中港运输的公司需要派遣其货车长时间往返內地各省市运送货物,该等公司就所有利润向本港稅务局课缴利得稅时,可否就该等货车申报折旧免稅额,以及当中的原因为何;

    (七)鉴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官员曾在本会委员会的会议上,多次承诺会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跟进《稅务条例》(第112章)第39E条("第39E条")的问题,过去3年,前者有否与后者跟进该问题;如有,跟进的详情、时间及后者的反应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过去3年,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有否主动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了解第39E条对企业升级转型的影响;如有,有关的详情、时间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回应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九)过去3年,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或稅务局有否就第39E条的问题咨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或律政司的意见;如有,咨询的详情、时间及其回应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过去3年,律政司有否就有关第39E条的事宜向其他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如有,有关的法律意见的详情、提供的时间及获提供法律意见的政府部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一)鉴于当局指出,在检讨第39E条过程中已考虑工商业界、会计界及稅务专家就此课题提出的意见,当局可否公开该等意见;政府的结论与该等意见是否一致;如否,原因为何;

    (十二)鉴于政府就修订第39E条提交法案时,香港并未与其他国家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稅协定,当局可否详细解释为何就境外机械设备提供免稅额会出现转让定价问题及影响公平交易原则;

    (十三)对于港商在內地的合资或独资经营的企业获內地有关机关批准签署"来料加工"合约,而企业按照以往的"来料加工"方式运作的个案,稅务局会否继续以50:50比例分摊("50:50")基础征稅;如否,原因为何;及

    (十四)鉴于根据稅务局现行规定,本港企业由从事来料加工升级转型至进料加工后,将失去机械设备折旧免稅额及不获以50:50基础课稅,当企业放弃升级转型,并重新从事来料加工业务,该等企业可否再次享有该免稅额及根据50:50基础课稅;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石礼谦议员问: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专员署")现时尚欠香港政府一笔共11.62亿元用于有关越南入境者方面的暂支款项。关于追讨该笔欠款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香港回归以来,当局曾多少次及透过哪些途径(包括去信、会面)和方法追讨上述欠款,以及每次追讨行动的详情及收回之款额;

    (二)有否计算该笔欠款至今累计的利息总额,并要求专员署悉数支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当局曾表示会继续要求专员署偿还尚欠的暂支款项,并促请专员署再度寻求捐献,以偿还有关款项,当局是否知悉专员署曾向哪些国家寻求捐献;有否要求专员署定期报告有关工作的进度;及

    (四)有否订定新的追讨欠款策略;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6. 张国柱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0-2011年度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在医疗、教育及学前服务方面加强向患有自闭症的儿童提供的服务,并会为他们的家长及照顾者提供有关自闭症的知识。财政司司长在2011-2012年度财政预算案中亦提及会扩大专业团队,每年为额外3 000名患有自闭症或过度活跃症的儿童提供服务。为此,医院管理局将会增聘48名医疗人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美国疾病防控中心的调查报告指出,2006年每110名8岁或以上的儿童,即有一人患有自闭症,按此比例推算,香港目前约有7万名自闭症患者,当局有否评估这个推算方法是否适用于本港;

    (二)当局将会加强向患有自闭症的儿童提供的医疗及教育服务的详情为何;以及当局向自闭症患者提供的福利服务及就业支援服务为何;

    (三)上述医疗人员的编制详情为何;及

    (四)有否计划就自闭症患者的需要及所获服务进行全面的评估及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7. 刘慧卿议员问:


据报,台北市市长于本年2月下旬访港期间,曾参观一个公共租住屋村("公屋")。他其后表示,正研究在台北市兴建公屋,而单位面积约是香港的两倍,单身人士单位约为39平方米,小家庭的单位则约为79平方米。关于本港公屋单位的面积及设计,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于何时及依据甚么准则制订现时的公屋人均面积编配标准;

    (二)是否知悉,哪些亚洲城市有向居民提供公屋、相关的人均面积编配标准,以及平均每人获编配的面积为何;

    (三)是否知悉,房委会提供的公屋单位,与其他亚洲城市的在面积及房间间格方面如何比较(按单位的设计居住人数分项列出,例如1/2人、2/3人、4人及5人或以上的居住面积和房间数目);

    (四)有否研究如何改善公屋单位的设计,使其与其他亚洲城市的公屋单位,在面积及间格方面看齐或相近;及

    (五)有否考虑因应人口老化,设计面积较大的公屋单位供长者居住?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甘乃威议员问:


有关三色分类回收桶的数目及位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在下列政府建筑物设置的三色分类回收桶的数目;

    政府建筑物三色分类回收桶数目
    立法会大楼
    稅务大楼
    葵涌海关大楼
    廉政公署大楼
    入境事务大楼
    消防总部大厦
    土木工程拓展署大楼
    机电工程署大楼
    香港房屋委员会总部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
    ....}
    ....}(其他政府部门总部)
    ....}

    (二)现时在下列地区的政府建筑物或场地设置的三色分类回收桶的数目;及

    政府建筑物及
    其他场地
    中西区 黃大仙区 ......
    ......

    (其他
    区议会
    分区)
    ......
    1. 政府建筑物




      政府合署





      警署





      各级/各区法院





      .....}





      .....} (其他区內





      .....}  政府建筑物)





    2. 公众地方




      大会堂





      公共图书馆





      运动场





      公园





      .....}





      .....} (其他区內





      .....}  公众地方)





    3. 学校




    4. 垃圾站





    (三)鉴于环境局局长于2010年5月26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在环境许可及合适的情况下,例如不会阻街及对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等,政府会将垃圾桶及回收桶放在一起,

    (i)过去3年,每年与垃圾桶放在一起的回收桶的数目、地点及该等回收设施所属的建筑物类别分别为何,并按18个区议会分区及建筑物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资料;

    (ii)以何准则判断有关情况是否属环境许可及合适,以及不会阻街及对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及

    (iii)有否计划在全港落实将垃圾桶及回收桶放在一起的安排;若有,详情及具体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9.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本年3月11日在日本发生的9级地震及核辐射泄漏事故对旅游业造成重大打击,亦引起不少投诉。有外游领队和导游表示,他们不知道如何应付旅客的恐慌,而现行的外游领队作业守则中的危机处理指引和核证制度下提供的相关培训,只局限于行程安排及团友安全,欠缺处理旅行团遇到地震或被挟持等突发事故的具体指引。有旅游业人士最近向香港旅游业议会("议会")建议开办相关的讲座,但至今仍未获回覆,他们认为"议会对业界的支援近乎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负责监察议会运作的旅游事务署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有否研究协助旅游业界处理天灾衍生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沒有,可否尽快展开研究;

    (二)是否知悉,日本9级地震发生至今,议会接获多少宗旅游业人士和旅客提出与日本旅行团相关的投诉;当中有多少宗在议会协助下已获解决;以及未能解决或有关人士提出上诉的投诉有多少宗;及

    (三)是否知悉,日本9级地震发生至今,议会和消费者委员会分别接获多少宗指称议会处理投诉失当的投诉个案;因应这类投诉,政府有否向议会提出改善方案;如有,方案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0.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根据政府的统计资料,2009年在香港出生的婴儿共有82 095名,其中35 979名是內地妇女所生。在內地妇女所生的婴儿当中,其配偶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女性所生的婴儿占29 766名,较2005年的9 273名增加超过3倍。关于对公营医院产科服务不断增加的需求,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2005至2009年期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內地孕妇在香港分娩后返回內地和留在香港,以及就人数和百分比而言,该等数字每年的变化幅度为何;

    (二)鉴于近年在香港分娩的內地孕妇人数及她们对本地产科服务的需求均大幅增加,政府会否再次检讨向內地孕妇提供产科服务的现行政策,以确保向本地孕妇提供的产科服务不会受到影响;若会,就非符合资格人士须支付的产科套餐服务厘定收费水平所考虑的各项因素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自2007年2月1日起修订对非符合资格人士的产科服务安排后,过去3年使用医管局产科服务的非符合资格人士与合资格人士的人数变化的百分率分别为何;及

    (四)鉴于当局在2010年1月表示,医管局的产科服务量在2008年及2009年已达饱和,政府曾否研究提高公营医院产科服务量的可行性;若有研究,详情为何,包括现有的人力资源能否应付新增的工作量,或是否有需要增聘医护人员;若有此需要,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III. 法案


首读

1.《2011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2.《2011年汽车(首次登记稅)(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2011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2011年汽车(首次登记稅)(修订)条例草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财政司司长

出席二读辩论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教育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全体委员会处理
《2011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的修正案

(i)李华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22削减1,3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ii)财政司司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增加分目789而将总目106增加7,100,000,000元。

(ii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22削减46,06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iv)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22削减18,506,805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v)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103而将总目122削减80,0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vi)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38削减3,0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vii)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1削减2,9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viii)张国柱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1削减281,666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x)黃毓民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2削减85,899,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x)梁家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2削减302,5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xi)张文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2削减241,666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xii)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4削减234,9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xiii)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44削减1,9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xiv)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52削减1,9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xv)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58削减1,900,0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xvi)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58削减281,666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xvii)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为削减分目000而将总目160削减1,984,200元。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财政司司长的修正案已于2011年4月6日
随立法会CB(3) 638/10-11号文件发出,
而李华明议员、涂谨申议员、陈伟业议员、张国柱议员、
黃毓民议员、梁家杰议员、张文光议员、李永达议员
及何秀兰议员的修正案已于2011年4月8日
随立法会CB(3) 658/10-11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1年3月3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a)《2011年选区(区议会)宣布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44号法律公告);及

    (b)《2011年渔业保护(指明器具)(修订)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45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1年5月18日的会议。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1年4月13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19/10-11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2011年证券及期货条例(修订附表 5)公告》 (2011年第28号法律公告)

    (2)《2011年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修订)规则》 (2011年第29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