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11-25

立法会

议程

2011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1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 59/2011
2.《〈食物安全条例〉(生效日期)公告》60/2011
3.《2011年香港机场(障碍管制)(豁免)(修订)令》62/2011

其他文件

1.第89号-语文基金
截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经审核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的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2.第90号-惩教署人员子女教育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3.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0/10-11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4.《2010年证券及期货和公司法例(结构性产品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陈鉴林议员问:


鉴于有评论认为驾驶者现时只能用快易通或现金缴付隧道及道路使用费,对他们造成不便,亦增加了车辆通过缴费亭的时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快易通目前的用戶数目,以及过去5年,每年以快易通缴费的车辆架次占使用这些隧道及道路的车辆总架次的百分比;

    (二)鉴于当局曾经表示,对引入新的隧道及道路收费系统持开放及鼓励态度,政府现时有否就采用八达通卡缴付隧道及道路使用费,与八达通卡有限公司进行商讨;若有,进展如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过去3年,政府或隧道经营商有否调查隧道及道路使用者对缴费方式的意见;有否就采用八达通卡缴费进行可行性研究;若有,研究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梁刘柔芬议员问:


目前,除非病人能证明因有特殊医疗需要而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否则消防处辖下的紧急救护车一般只会将病人载送到最近的公立医院急症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本港有多少间私家医院提供急症室服务及24小时门诊服务;政府有否计划鼓励私家医院提供急症室服务;政府预计随私家医院扩展服务,公、私营医院在急症室服务方面将会如何分工和定位;

    (二)政府会否研究修改紧急救护车接载病人的指引,例如订立机制,救护车可顺应未能证明有特殊医疗需要的半紧急个案病人的要求,把他们载送到私家医院就诊;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有否尝试与业界及慈善团体合作,发展收费的救护车市场,提供半紧急及非紧急救护车服务,以至跨境运送病人服务,以方便经济能力较佳的病人转用私营医疗服务,从而减轻公营医疗服务的负担;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梁家杰议员代吴霭仪议员问:


据报,中央政策组近期委托香港中文大学传播研究中心进行一项民意调查,其中一条问题是有关财政司司长需否辞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中央政策组进行是次民意调查的目的为何;

    (二)中央政策组过去曾否就某位政府官员需否辞职的问题进行民意调查;如有,详情为何;如沒有,为何是次民意调查包括财政司司长需否辞职的问题;及

    (三)中央政策组会否向公众公布是次民意调查的结果;如会,公布的日期及形式为何;如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4. 郑家富议员问:


就本地奶粉供应紧张及售价被炒高等问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本年2月16日的立法会会议上答覆质询时表示,政府已主动与主要奶粉供应商、港九药房总商会及主要零售商保持紧密联系,奶粉供应商及零售商已采取积极措施,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然而,有报道指农历新年至今,本港零售层面的奶粉短缺情况仍然存在,市民购买奶粉依旧困难,而除了仅仅仰赖奶粉供应商及零售商的自发与自律之外,政府未有采取任何稳定本港奶粉供应及价格的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考虑在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辖下的医院及诊所设立奶粉零售点,或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合作设立奶粉零售点,并让育有婴儿或小童的港人优先购买,以解决港人购买不到奶粉的问题;若会,将于何时实行;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否其他有效的措施协助市民购买奶粉?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詹培忠议员问:


鉴于过海隧道影响本港的经济及交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兴建第4条过海行车隧道;如有计划,在何时及何地兴建;如沒有计划,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6. 梁耀忠议员问:


有评论指出,渣打香港马拉松的封路时间太短,而且比赛路段欠缺特色而令人感到沉闷,无法追上国际一流马拉松比赛的水平,无法推广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形象。多年来主办赛事的香港业余田径总会(下称"田总")营办赛事的表现也备受批评,包括直到今年才试办轮椅赛、帐目欠透明度,以及向有利益冲突的前主席批出合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每年有数万人参与10公里、半程或全程马拉松赛事,连同他们的朋友和家人,每年关注马拉松的市民人数不少,政府会否考虑把更多的市区道路辟作赛道,并延长封路时间,以增加赛事对外国选手的吸引力,让参赛者不用在凌晨时分出发及更多人可在赛道旁为参赛者打气;

    (二)鉴于有报道指出,香港马拉松是一项有盈利的活动,但每年都是由田总主办,政府会否考虑引入投标或竞爭批出该项赛事的主办权,以提高营办水平;及

    (三)鉴于大部分国际大都会举办的马拉松都设有轮椅赛事,政府会否要求明年香港马拉松的主办单位举办轮椅赛事,以彰显香港多元及平等的国际形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7. 黃毓民议员问:


据报,行政长官于2010年2月13日巡视沙田年宵市场后表示,由于2010年农历年初一适逢星期日(属公众假期),该节日的补假定于前一天的星期六的安排或会令一些市民少了一天假期("蚀假");为了令法例与时并进,政府正考虑修改法例,令安排补假时更具弹性。此外,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于2010年10月27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行政长官于年初承诺检讨农历年初一适逢星期日便以之前一天,即星期六作补假的安排,由于这种情况要到 2013年才再出现,劳工处会在这段期间进行详尽的检讨,并在适当时候征询持份者的意见。然而,根据条例规定,星期六并非法例规定的公众假期。故此,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时并沒有增补假期的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指出公众假期与星期六重叠并沒有增补假期的安排,行政长官因何表示为了令法例与时并进而考虑修改现时农历年初一的补假定于星期六的安排,以及他所指的与时并进的安排是甚么;

    (二)鉴于有市民因行政长官的上述言论而相信政府会为每周工作5天的市民解决因公众假期定于星期六而蚀假的问题,当局会否处理该问题;若不会,原因为何;

    (三)鉴于《雇佣条例》(第57章)订明当农历年初一至初三任何一天适逢星期日时,便以农历年初一的前 一天作为补假,而《公众假期条例》(第149章)则订明,如两个公众假期适逢在同一日,则该日之后第一个非公众假期的日子将增补为公众假期,有否评估该两项规定有否互相矛盾;

    (四)鉴于2012年国庆日与中秋节翌日重叠,而当局按照《公众假期条例》的上述补假规定把10月2日定为补假,该日是国庆日的补假,还是中秋节翌日的补假;及

    (五)鉴于2011年10月1日的国庆日是星期六,而国庆日公众假期定于当天而不是在另一天补假,一些市民因而会蚀假,当局有否评估这安排有否违反爱国精神?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8. 陈淑庄议员问:


最近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铜锣湾时代广场外的公众休憩空间的管理权属于时代广场发展商(即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九仓集团"))辖下的物业管理公司,他们担心有关安排会妨碍公众使用上述公众休憩空间。就私人发展项目內的公众休憩空间("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的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九仓集团涉嫌以上述公众休憩空间牟利及违反契约的个案,政府现时的最新跟进情况是甚么;

    (二)过去3年,政府有沒有就管理时代广场的公众休憩空间向九仓集团施加特别限制(包括防止该公司违反"拨出私有地方供公众使用的契约"("契约")的新条款);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沒有,政府可否说明未有向该间涉嫌利用该公众休憩空间牟利及违反契约条款的公司施加特别限制的原因和理据;

    (三)现时由私营机构管理的公众休憩空间的详情(包括该等空间的管理者及公众人士借用安排和限制等);若不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是甚么;及

    (四)因应上述个案,政府会否检讨针对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管理事宜而发出的指引现时的执行情况;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9. 梁君彦议员问:


政府在2010年7月就打击不良营商手法以保障消费权益发表咨询文件,当中建议就时光共享使用权或长期度假产品,以及以非应邀方式到访消费者住所或工作地点所订立的消费交易,设立强制性冷靜期。政府在本年一月建议把强制性冷靜期的涵盖范围扩阔至合约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货品及/或服务提供的消费交易,有业界人士对此项修订相当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的资料显示,在咨询期內共收到131份意见书,当中有多少份提出了扩阔强制冷靜期的涵盖范围的诉求;

    (二)政府基于甚么理据建议扩阔强制性冷靜期的涵盖范围;有否就新的涵盖范围咨询业界;

    (三)是否知悉,上两年及本年第一季,有多少宗涉及下列货品/服务类别的预缴式消费交易的投诉(按下表列出);及

    年份美容健身及
    /或瑜
    伽中心
    旅游
    会籍
    电讯百货饮食
    (包括
    礼饼/
    汤券)
    婚礼/
    宴会
    其他
    2009







    2010







    2011
    (第一季)









    (四)是否知悉,第(三)项的投诉所涉及的预缴款额(按下表列出)?

    年份美容健身及
    /或瑜
    伽中心
    旅游
    会籍
    电讯百货饮食
    (包括
    礼饼/
    汤券)
    婚礼/
    宴会
    其他
    2009







    2010







    2011
    (第一季)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0. 王国兴议员问:


据悉,近年不少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家长和关注团体对离岛区欠缺特殊学校表示关注和不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各类特殊学校的数目及其提供的学额(按校网分项列出);

    (二)现时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数目;是否知悉当中居于离岛区的学生总数(按地区,例如长洲、南丫岛、坪洲、东涌、愉景湾及大屿山列出分项数字);

    (三)是否知悉现时有多少名有特殊教育需要并居于离岛区的学生跨区就学(按居住地区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每个居住地区的学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列出分项数字);当局有甚么协助该类学生的措施(尤其是交通费负担及学生跨区上学的安全方面),以减轻他们的家长的压力和忧虑;

    (四)当局早于2004年提出在东涌兴建的一所智障儿童学校至今仍未落成的原因为何、该项目现时的进展及预计的启用日期;

    (五)有否计划在东涌以外的离岛地区兴建特殊学校,以应付当地的需求;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计划全面检讨关于特殊教育的各项政策,包括融合教育模式、学位分配办法、学额及学校的分布、资助额及教学设施等,以期向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更完善的学习环境及平等的学习机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1. 陈克勤议员问:


现时,在私家医院出生后需接受深切治疗的婴儿绝大部分会被转送公立医院的新生婴儿深切治疗部,对该等部门造成负荷和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在每间私家医院的新生婴儿当中,被转送公立医院新生婴儿深切治疗部接受治疗的人数及百分比为何,并按每间私家医院的名称表列该等数字;

    (二)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间公立医院的新生婴儿深切治疗部流失了多少医护人手和流失率为何,并按每间公立医院的名称表列该等数字;

    (三)有否评估,今明两年全港分娩总数维持在去年约8.8万宗的水平会对新生婴儿深切治疗服务的需求有何影响,以及是否需要增加该等部门的病床和医护人手;分娩总数突破上述水平又会对病床和医护人手的需求有何影响;以及是否知悉公立医院有何措施应付;

    (四)负责监管私家医院的卫生署有否评估现时各私家医院处理健康有问题的婴儿的能力;会否在医院续牌条件中加入强化加护病房服务的要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考虑规定来港产子的內地孕妇需接受更多次的产前检查,以减低初生婴儿健康出现问题的机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潘佩璆议员问:


政府现时透过推行改善买位计划及合约院舍,以缩短长者轮候入住资助宿位的时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改善买位计划下的甲一级和甲二级院舍,以及合约院舍分别有多少间;每类院舍提供多少个资助宿位及平均每个宿位每年可获的政府津贴额;用以厘定津贴额的准则为何;

    (二)社会福利署是否知悉所有受聘于上述院舍的保健员、护理员及助理员的薪酬水平;若知悉,这些职位现时的最高及最低时薪为何;若不知悉,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否考虑搜集有关资料;

    (三)因应《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的实施,当局会否考虑向上述院舍额外发放一笔一次性的补助金,以减轻其经营压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有否任何新的监察措施,确保安老院舍人手充足及其员工的薪酬水平符合《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3. 涂谨申议员问:


近年,不时有市民向本人投诉,指专营巴士班次临时取消("脫班")及误点的情况持续恶化。虽然本人就此多次要求运输署跟进,但情况沒有改善。据报,除了车长因病缺勤外,近年入职的车长的薪酬待遇欠理想引致员工的流失率上升,亦是一些班次临时取消或延迟的原因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各专营巴士公司、运输署、1823政府热线每年分别收到多少宗关于巴士脫班或误点的投诉;当中多少宗获得证实;每年涉及最多投诉及投诉获得证实的10条巴士路线分别为何;

    (二)运输署在接获巴士脫班或误点投诉后,有否派员到巴士站实地点算班次数目;若有,一般在接获投诉后多久进行;运输署会否主动派员点算脫班或误点投诉特别多的巴士路线的班次数目;若会,过去 3年,每年进行了多少次实地点算;专营巴士公司会否因巴士脫班或误点而受到处分及现行罚则为何;

    (三)是否知悉各专营巴士公司在过去3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全职及兼职车长入职、每年的车长流失率、入职未满两年的车长占每年离职的车长总数的百分比、每年的车长人数、辖下路线平均每日行走的班次总数,以及车长人数与每日班次数目的比例如何变化;

    (四)过去3年,政府有否与各专营巴士公司商讨如何改善巴士服务及车长的待遇;及

    (五)政府会否引入智能技术,取得专营巴士运作的实时资讯,以监察及减低巴士脫班或误点对乘客造成的不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4. 刘江华议员问: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就雷曼兄弟集团发行及担保的股票挂钩结构性票据("雷曼票据")于本年3月达成协议,渣打同意向持有经渣打分销的未到期雷曼票据的合资格客戶回购有关产品。当局在有关公布中表示,经证监会及金管局调查后,双方关注到渣打在评估雷曼票据是否适合客戶时,并沒有充分考虑客戶的投资分布过度集中于涉及同类风险的资产这项因素("风险集中因素"),有可能令有关的客戶承担高于适当水平的投资风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证监会及金管局亦先后在2009年12月与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和丰明银行有限公司,以及在 2010年7月与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达成类似的协议,是否知悉证监会及金管局在相关的调查中,有否发现涉及风险集中因素的问题;若有,情况是否与渣打的个案类同,以及厘定相关回购的百分比有否考虑此因素;若沒有,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至今为止,对于仍未达成集体回购协议的银行(例如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个案,证监会及金管局又有否发现涉及风险集中因素的问题;鉴于在2009年7月22日公布的雷曼迷你债券集体回购协议下,有关银行须以加强的特别投诉处理程序处理余下不符合资格参与回购计划的客戶的投诉个案,当局有否在该等个案中发现涉及风险集中因素的问题;

    (三)是否知悉证监会及金管局有否研究,渣打在销售雷曼票据时忽视了风险集中因素是否因为银行销售过程中的风险评估程序存在缺陷,导致银行或银行前线职员沒有审慎考虑客戶的投资的风险集中程度,以及当中还有沒有其他重大缺陷;有否发现银行內部在销售金融产品方面存在系统性问题;及

    (四)鉴于证监会及金管局在银行毋须承认责任的基础上与个别银行达成相关协议,以促成银行向客戶回购雷曼产品,是否知悉证监会与金管局日后会否以类似的安排处理银行销售产品时出现系统性失误的问题;若不会采用该等安排,当局将会如何处理该等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陈茂波议员问:


据报,本港有一家银行的网上交易系统于本年4月11日因发生严重故障而以贱价代客戶沽售股票,致使不少客戶蒙受损失,其后该银行不同分行的职员向受影响客戶提出的补偿方案又各有不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金融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发生故障的事故有多少宗、涉及多少客戶和款项,以及该等款额占有关系统的平均每天交易量的百分比为何;

    (二)在第(一)项的事故发生后,涉及的金融机构有否即时向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作出汇报;如有,事故的成因,以及有关机构所采取的跟进行动和改善措施为何;如否,涉及的金融机构在甚么情况下,才须向金管局汇报;金管局有否了解上述银行不同分行的职员向受影响客戶提出不同补偿方案的原因为何,以及有否评估该银行所提解释是否可以接受;及

    (三)鉴于金管局向金融机构发出的《监管政策手册》载有《科技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当局最近一次于何时检讨有关原则,检讨后提出了甚么改善措施,以及如何监察金融机构在管理科技的有关风险时有否遵循有关原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6. 陈伟业议员问:


据本人了解,饲养狗只已成为不少市民生活的重要部分。然而,香港的狗公园数目仍然有限,对遛狗的市民造成极大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各个区议会分区內的狗公园的面积为何(以表列出);及

    (二)会否考虑修订有关的规划指引,规定当社区的人口达至某数目时即须设立狗公园,或于现时的公园內辟设狗公园;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7. 梁国雄议员问:


有不少长者、伤残人士,以及关注这些人士的团体向本人投诉,近期有多辆标榜专为轮椅使用者而设、名为"钻的"之的士,不按的士计程表("咪表")收费,只会按路程长短与乘客议定收费,而该等收费往往高于按咪表计算的收费。投诉人又认为,这些钻的不按咪表收费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而对轮椅使用者采用有别于其他乘客的方式计算的士收费的做法,则违反《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根据现行法例,的士是否必须按咪表收费;若是,违例的罚则是甚么;

    (二)有否批准钻的或其他的士在街道上或透过电召接载乘客时不按咪表收费;若有,就钻的及其他的士分别而言,何时作出批准、获批准的车辆数目及批准的条款为何;若只有钻的获得批准,原因为何;若钻的沒有获得批准,为甚么该等的士可以公然不按咪表收费;

    (三)会否要求平等机会委员会立即调查,钻的对轮椅使用者采用有别于其他乘客的方式计算的士收费的做法,有否违反《残疾歧视条例》;若会,将于何时提出要求;若否,原因为何;

    (四)会否对不按咪表收费之的士司机立即提出检控;若会,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过去5年,的士司机因不按咪表收费而被检控的个案数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冯检基议员问: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资料,今年3月份內地居民消费价格按年上涨5.4%,创下32个月以来新高,更高于中央政府定于4%的调控目标,当中以食品价格升幅最高,达11.7%。据报,统计局发言人在回应香港记者提问时表示,內地农产品、日用品等商品的价格上涨,对香港肯定有一些影响。有本港经济学者更预期內地通胀会推高本港本年通胀率至6%。此外,鉴于人民币兌美元的汇率近期屡创新高,大大加剧本地的进口通胀,令本地进口食品价格不断攀升,例如食油价格在过去4个月的加幅接近40%。衣食住行方面亦普遍出现加风,例如铁路和巴士票价最近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內地最新的通胀情况和各生活层面的加风对本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包括食物价格飙升等对中下层市民生活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另外,会否上调本年通胀率的预测;及

    (二)鉴于当局正计划推出多项协助市民对抗通胀的措施(包括发行通胀挂钩债券、电费补贴、为公屋租戶代缴两个月租金、增加食物银行拨款和向每名 18岁以上香港永久居民发放6,000元),各项措施的推出时间为何;会否因应通胀近日有加剧趋势而尽早推出;有否制订进一步的措施,以应付通胀问题可能将会更见严峻的情况;若有,措施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政司司长

*19. 黃成智议员问:


近日有传媒报道,前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梁展文先生开设的顾问公司,于上月起受聘于新世界集团的母公司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报道又指此事引起了社会哗然,因为不少人认为该事件明显有"延取报酬"之嫌,亦严重打击公众对首长级公务员的离职管制安排的信心。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对上述事件采取甚么立场,以及会否约见梁先生以了解聘用详情;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考虑回应部分市民的期望,责令有关的执法部门主动调查梁先生以开设顾问公司方式间接受聘于新世界集团是否存在"延取报酬"的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评论指梁先生的做法是公然挑战特区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的威信,当局能否加快决定是否收紧对高官离职转投私人机构的管制,以行动说服市民首长级公务员在政府部门工作时能够不偏不倚地服务香港;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20. 叶刘淑仪议员问:


《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指明较低百分比)公告》指明3类地段的强制售卖申请门槛,由拥有该地段不少于90%的不分割份数调低至不少于80%。据悉,自该公告于2010年4月1日生效后,土地审裁处接获根据《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第545章)("《条例》")提出的强制售卖土地命令申请显著上升:由1999年至2010年1月的10年內只有64宗,但去年却有21宗,而本年至今已经有12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透过引用《条例》取得土地而开展的重建发展项目对房屋供应的影响,包括过去5年所供应的住宅单位数量,当中面积介乎35至40平方米及40至60平方米的住宅单位数量分别为何;

    (二)鉴于中小型住宅单位的需求甚殷,当局有否措施鼓励发展商,在透过引用《条例》而取得的土地上开展的重建发展项目中,兴建更多中小型住宅单位;及

    (三)有否掌握市场数据,透过引用《条例》取得土地而开展的重建发展项目在未来5年可供应的住宅单位数目;如有,数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 《2011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2. 《2011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2011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2011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 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2010年证券及期货和公司法例 (结构性产品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1年4月19日
随立法会CB(3) 678/10-11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废除于2011年3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应课稅品)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32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方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废除于2011年3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应课稅品)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32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甘乃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废除于2011年3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汽车首次登记稅)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33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优化'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

    张学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政府去年10月于施政报告內提出'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置安心'计划),共提供5 000个中小型单位,让合资格的市民'先租后买',但社会普遍认为该计划仍有不足之处;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复建居屋,增建公屋,以及将'置安心'计划优化;有关的优化措施应包括:

    (一)增加'置安心'计划的弹性,将'先租后买'优化为'可租可买',让申请者可随时购买单位;

    (二)提供楼价折扣优惠,并加设单位转售限制,避免炒卖;

    (三)增加首年推出单位数量至2 000个;

    (四)增拨土地,包括研究将部分勾地表內合适的土地,用作兴建'置安心'计划单位,以增加单位供应量;及

    (五)检讨并加快'置安心'计划的各项程序,以期缩短项目由筹划至落成的时间。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去年10月"之前加上"虽然";及在" '先租后买',但"之后删除"社会普遍认为该计划仍有不足之处;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并以"其间私人住宅楼价已飙升至超过1997年的高位,中下层市民依旧面对住屋困难的问题,反映'置安心'计划无助于满足市民置业安居的期望,更无法长远解决住屋需求;就此,针对整体住屋问题和该计划的不足之处,本会促请政府制订稳定而可持续的长远房屋政策,接纳主流民意和本会近乎一致的建议,"代替。

    (ii)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去年10月"之前加上"虽然";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加快";在"有关"之后删除"的优化";在"供应量;"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六) 适量增加每年公屋单位的供应数量,以真正落实3年上楼的承诺;亦要检讨单身人士上楼制度,制订最迟可以获编配公屋单位的时间;及(七) 重推居屋兴建计划,让中低收入人士亦可以有置业安居的机会"。

    (iii)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去年10月"之前加上"楼价越来越高,市民难以置业,";在"公屋,"之后加上"重推租者置其屋计划,";在"炒卖;"之后加上"(三) 提供置业担保,让申请者可取得九成银行按揭,只需支付一成首期便能购买单位;";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

    (iv)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去年10月"之前加上"为了满足广大市民安居乐业的主流要求,";在"不足之处"之后加上",故此政府应广纳社会各界的进一步优化改善建议";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同时";在"复建居屋"之后加上",恢复租者置其屋计划";在"将'置安心'计划"之后加上"进一步";在"(二)"之后加上"在出售时";在"优惠"之后加上"及制订后补地价的措施";在"转售限制,"之后加上"例如优先回售予政府,以";在"单位数量至"之后删除"2 000个",并以"3 000个至 5 000个,其后每年再提供3 000个至5 000个单位"代替;在"兴建"之后加上"进一步优化了的";在"增加"之后加上" '可租可买' ";在"供应量;"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六) 参考居屋绿表和白表的行之有效制度,让公屋及私楼的居民都可以有机会参加申请"。

    (v)陈茂波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去年10月"之前删除"政府",并以"行政长官拒绝复建居屋,却在"代替;在" '置安心'计划优化"之后加上",让市民能购买一些他们可负担的单位";在"包括:"之后加上 "(一) 日后在卖地条款中订明,只容许香港市民购买'置安心'计划单位,在单位转卖时亦只可售予香港市民;";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推动粵港区域经济融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深化內地与香港的交流合作,继续落实《粵港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实施《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7份补充协议;随两地跨境交通网络的建设及落成,特区政府必须以前瞻的态度制订有助推动两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就此,本会促请特区政府:

    (一)协助在珠江三角洲设厂的港商升级转型;

    (二)设立基金向內地市场推广香港品牌、产品及专业服务,以辅助本地中小型企业拓展內地的內销市场;

    (三)支援本地企业发展小型科技产业及将科研成果商品化;

    (四)制订适切政策,帮助內地港商提高创新和科研能力,并协助企业在广东省从事科技创新及发展绿色经济;

    (五)共同发展深圳前海为'粵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六)加强金融合作与创新,全方位推进粵港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等方面的深入合作;

    (七)共同推动建立物流业发展交流机制,以期打造国际物流中心,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

    (八)拓宽粵港澳旅游合作范畴;及

    (九)引入边境城市通勤人士的稅务条款,鼓励香港服务业及科研人才到內地工作,支持內地高端服务业、制造业及科技发展,

    让香港专业服务辐射至全广东省,协助內地高增值经济快速增长,并将粵港打造成世界级城市,把握区域经济新机会。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谭伟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国家"之前加上"鉴于";及在"落成,"之后加上"特区政府在协助本港企业北上开拓內地市场的同时,必须厘订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吸引更多內地企业来港设立国际总部,促进海內外资金流入香港,亦为香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所以,"。

    (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国家"之前加上"鉴于";在"经济共同发展,"之后加上"必须";在"交流合作,"之后加上"才能";在"范畴;"之后删除"及";在"科技发展"之后加上";(十) 尽快研究设立 第四个工业村,并制订落实的时间表,为拓展本地优势产业创造更好的条件,以配合'十二五'规划和粵港区域经济融合,为本港创造更多就业新机会;及 (十一) 尽快全面检讨和改革本港投资移民计划,仿效新加坡或美国的成功经验,加入创业投资移民,优化本港创业环境,从而增加就业职位,并就此定出检讨时间表";及在"增长"之后加上",同时让本港'升呢'和增值"。

    (ii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国家"之前加上"鉴于";在"落成,"之后加上"以及前海区域逐步投入使用,并且因应本港的中小型企业面对经营困难及升级转型问题,";在"必须"之后加上"尽快检讨现行的支援安排及稅务优惠,并";在"(一)"之后加上"提供适切支援,如设立中小型企业升级转型基金,以";在"设立基金"之后加上"或奖励计划";在"的內销市场;"之后加上"(三) 与內地商讨,进一步改善'大门开了,小门未开'的情况,包括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专业资格互认等,以利便本港的中小型企业进入內地拓展业务;";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支援本地"之前加上"提供稅务优惠,";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适切政策,"之后加上"包括提供融资渠道及专业意见,";在"绿色经济;"之后加上"(六) 尽力确保跨境基建包括港珠澳大桥等项目如期完成,避免与內地交通网络出现不协调情况;(七) 简化粵港两地的清关手续,积极研究增设一地两检关口或更多利便通关措施,以促进双向的人流和物流畅通无阻;";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八)"代替;在"示范区'"之后加上",并爭取更多先行先试的政策在当地落实推行";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九)"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十)"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二)"代替;在"引入"之前加上"避免双重征稅,尽快";及在"稅务条款"之后加上",或放宽港人逗留內地工作时限的征稅规定"。

    (iv)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五)"之后加上"协助香港服务业进入广东市场,";在"深入合作;"之后加上"(七) 鼓励广东企业到香港投资,并利用香港走出去赴海外投资;";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在"范畴;"之后删除"及",并以"(十) 完善合作机制,共同构建大珠江 三角洲都市区;(十一) 确保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等大型跨境基建如期落成;及"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二)"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