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11-30

立法会

议程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11年图书馆指定令》98/2011

其他文件

1.第95号-九广铁路公司二零一零年年报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2.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3/10-11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I. 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质询

梁家杰议员问:


台湾最近发现不少含致癌"塑化剂"的食品,亦有大学研究发现200名市民的血液样本中,百份之99含有"塑化剂",而受污染的源头更可能来自玩具、食物及其他塑胶制品,但食物安全中心未有将"塑化剂"纳入本港恒常食物监察计划之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面对今次事件,政府采取甚么措施防止受"塑化剂"污染的台湾食品输入本港;同时,当局将如何追踪及检测早前经台湾输港的食品有否受"塑化剂"污染;

    (二)鉴于"塑化剂"是被广泛使用的工业原料,但食物安全中心未有将"塑化剂"纳入本港恒常食物监察计划之內,而世界各地的输港食品都有可能受"塑化剂"所污染,就处理输港食品的过程中,当局和各地政府有否建立危机处理和通报机制,以便充分掌握输港食品源头的资料,防止受"塑化剂"污染的食品输入本港;及

    (三)鉴于上述的研究结果,不少市民都担心身体情况受到影响,当局会否尽快公布"塑化剂"的使用情况、对人体的影响及可能受污染的途径,让市民及早防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IIA. 质询

1. 黃国健议员问:


自马头围道发生塌楼事故后,楼宇安全便一直备受公众关注。近期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黃大仙及观塘区內有不少旧唐楼单位被人改装作分间楼宇单位(俗称"劏房")出售或出租,对楼宇安全及管理构成严重威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在去年12月1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未有为分间楼宇单位的工程作分类统计,现时有否备存有关资料;若否,原因为何;当局是否掌握全港18区各区的合法和非法改装的分间楼宇单位的数目;如否,当局可否尽快进行有关普查,以掌握本港楼宇"劏房"的实况;

    (二)过去3年,屋宇署收到多少宗涉及分间楼宇单位的投诉,当中有多少宗经调查后被确定为违反《建筑物条例》;而就分间楼宇单位所产生的楼宇问题,屋宇署现时有否定期巡查及采取跟进行动以作打击;如有,成效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当局在2010年7月27日本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辖下的楼宇安全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的会议上表示,当局正全面检讨本港的楼宇安全政策,并考虑是否要对分间楼宇单位作出进一步规管,现时检讨的进展为何,何时会得出检讨结果,并就立法全面规管"劏房"问题作出明确的交代?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 王国兴议员问:


有多位市民向本人求助,表示他们在港铁车站、车厢或其管理范围內意外受伤,他们要求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赔偿,都被无理拖延及拒绝;他们也沒有如一般交通意外的伤亡者般,不论有关的意外是否由他们的过失而造成,都得到"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的援助,令他们感到非常无奈和不满。本人亦得悉,政府部门沒有协助伤者追讨有关赔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自两铁合并以来,在港铁的范围內,共发生多少宗涉及港铁乘客伤亡的意外;涉及的人数为何;港铁公司或其委托的保险机构有否对该等伤者作出赔偿或各种名目的补偿;若有,涉及的金额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就保障乘客购买足够的意外保险;若有,对乘客保障的范围和保额的详情为何,以及第(一)项的赔偿个案中,有多少宗属保险赔偿个案和涉及的金额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社会福利署的"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的保障范围是否涵盖在港铁范围內发生的任何意外;若是,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当局会否扩大该计划的保障范围,例如修订《交通意外伤亡者(援助基金)条例》,以将因在港铁范围內发生意外而受伤的乘客或市民纳入保障范围內;或者由港铁公司自行成立类似基金,以弥补该计划的不足;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当局有何措施保障因铁路事故受伤,却得不到任何赔偿或各种名目的补偿的乘客?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陈健波议员问:


大部分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长期洗肾,但洗肾不但无法根治肾病,更严重降低病人的生活质素,所以肾臟移植是他们唯一重获新生的机会;但去年本港等候肾臟移植的人数远高于捐赠宗数,两者的比例为20比1,远远高于肺臟的6比1,眼角膜的2比1,肝臟的1比1,及心臟的0.6比1。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卫生署于2007年进行电话调查显示约百分之70的受访者表示愿意死后捐赠器官,但截至去年年底,中央器官捐赠名册只有约7万名市民登记,占全港整体人口的百分之1,远低于电话调查结果,当局有否检讨两者出现重大差别的原因;另外,器官捐赠及移植国际注册表的数据显示,2009年,每一百万人中,西班牙约有34名遗体器官捐赠者,居世界之冠,欧盟平均亦有17名,而香港则只有约 5名,当局有否分析本港遗体器官捐赠数目远低于其他地区的成因,并采取符合中国人传统文化的措施,提出从根源上改善问题的方法;

    (二)鉴于去年本港活体肾臟移植的数字占整体肾臟移植数字低于1成,远比英国及美国的4成为低,当局有否就本港肾臟活体移植比例远低于欧美国家的问题作出研究,并参考外国例子,教育市民捐赠器官不一定待生命完结后才可进行;及

    (三)鉴于很多国家近年兴起"捐赠配对"(即协助一对捐赠者和病人与另一对捐赠者与病人配对),令活体捐赠器官的数字大幅上升,根据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的数据,在美国经"捐赠配对"进行活体移植肾臟的数字更由2001年的4宗大幅上升至去年的 400多宗;但本港同期的活体移植肾臟数字却由 14宗下跌至7宗,当局会否考虑从立法及各方面著手,研究"捐赠配对"能否帮助本港千多名正在等候肾臟移植的病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张国柱议员问:


据报,近年获豁免缴稅的慈善团体及街头筹款活动的数字不断增加,不少慈善团体的募捐手法惹人爭议,财务管理更是黑箱作业。报道亦指团体申请豁免稅项或在街头筹款都相当容易,例如现时任何属慈善性质的团体,只须符合《稅务条例》第88条的要求,便可向稅务局申请豁免稅项;任何机构要举办街头筹款活动,则只须向有关的政府部门申请相关的许可证或牌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稅务局在审核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的豁免缴稅申请时,是根据该等机构或团体提交的证明文件以确定其是否属慈善性质,有否检讨上述机制的成效;过去3年,有否拒绝批核该等申请;如有,详情为何;负责审批街头筹款活动的政府部门,于批准申请后会否监管或巡查筹款活动的进行;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各政府部门会否协调或交換申请者的资料,以防有违规的团体再次提出申请;

    (二)现时有否法例监管网上筹款活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日后会否研究立法规管;及

    (三)鉴于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已完成关于慈善组织的法律和规管架构的咨询文件,政府将于何时公布该文件并落实有关的建议;现阶段政府有何短期措施加强监管该等组织及街头筹款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5. 梁耀忠议员问:

在2010年本港发生多宗石油气的士及公共小巴集体死火的事件后,机电工程署成立石油气车辆事件专案小组(下称"专案小组")跟进事件。专案小组的调查报告指出,中石化油站的石油气品质适合石油气车辆使用,对车辆性能沒有影响。此外,专案小组沒有证据确定石油气车辆的维修状况直接引起有关死火事件,但专案小组认为石油气车辆的维修状况和车辆的正常运作是有一定的关连。然而,近日有报道指再有数百辆石油气的士相继死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统计,去年石油气的士行车期间突然死火的个案数目;若有,当中有多少个案在的士催化器內发现硫磺粉末;若沒有统计,当局会否考虑日后记录该类数字;

    (二)鉴于有业界人士向本人反映,有一定数量的石油气的士近期经保养维修后,仍然出现死火情况,当局可否详细解释上述专案小组的调查结果与近期的士相继死火的关系;及

    (三)当局有否考虑任何新对策解决石油气的士经常死火的问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6. 黃成智议员问:


本年3月,运输署宣布批出6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的新牌照。该等新牌照分别由本年4月1日及7月1日起生效,平均票价加幅约为百分之十。有关离岛渡轮服务的票价及营运,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离岛渡轮服务是若干离岛唯一的交通工具,政府有必要确保渡轮服务的票价维持在离岛居民可负担的水平,政府会否研究限制离岛渡轮营办商提出的加价幅度不得超过通胀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政府曾承诺将离岛渡轮服务的假日票价差距减至最多20%,以回应离岛居民对假日票价差距的不满,上述6条离岛渡轮航线新牌照生效后的假日票价差距为何;若有航线的假日票价差距超过20%,有否评估政府是否违反了对离岛居民作出的承诺;政府会否就平日及假日票价差距与该等渡轮营办商进行商讨,以缩窄两者的差距;及

    (三)鉴于政府为改善离岛渡轮服务的财务可行性采取了一系列协助措施(例如透过发还渡轮营办商实际支付的船只保养维修费用、以及豁免船只检验年费和私人系泊设备收费等,为上述6条离岛渡轮航线补贴约一亿二千万元),政府有否设定机制检讨该等措施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评估该等措施对渡轮营办商制订及调整渡轮服务票价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叶国谦议员问:


关于吸引优秀人才来港发展的政策及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政府透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优才计划")引入的人才数目为何(按申请人的国籍、年龄、性别、携眷人数、所属专业、以及属来港就业或创业以表列出);

    (二)当局有否研究在"优才计划"下推出任何新增措施(例如为通过该计划移居来港的人士提供稅务优惠,以及在该计划现行的计分制下给予从事六大优势产业的申请人额外分数等优惠政策),以加强本港对外地专才的吸引力,提高本港就业人口的质素及竞爭力;及

    (三)鉴于据报日本大地震及核辐射泄漏事故发生后,当地部分跨国企业高层撤离,为吸纳有关人才,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特事特办"加快审批赴港签证申请(审批时间由4至6星期缩减至两天),自本年3月中旬至今,入境处共审批了多少宗自日本来港的签证申请(按签证类别列出),当中有多少名获批签证人士已赴港工作或居留;该数字占总申请宗数的百分比为何;日本籍及其他国籍申请人的数目分别为何;有否计划透过"优才计划"加以配合以吸纳这些人才继续留港发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8. 谭耀宗议员问:


现时政府只为小学生提供学童牙科保健服务,但近期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初中(中一至中三)学生对牙科诊治服务的需求亦很大,因而要求政府将牙科保健服务扩展至初中学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在学童牙科保健计划下接受牙科治疗的人次;

    (二)政府有否计划将牙科保健服务扩展至初中学生,以加强他们的牙齿及口腔健康护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有否计划引入私家牙科医生参与学童牙科保健计划,并从而为初中学生提供牙科服务;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9. 张文光议员问:


就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各联网医院设置及更換医疗仪器的情况和机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急症及非急症医院必须设置的普及而必需的重要和大型医疗仪器(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清单,以及未获全数设置该等仪器的医院名称;按联网列出过去5年,联网內每间医院设置或更換的重要大型医疗仪器和设施、所需开支、因而需要增聘的人手,以及该等医疗仪器的使用率及使用的病人数目分别为何;

    (二)鉴于有医护人员指出,磁力共振扫描机是被普遍使用的重要医疗仪器,对急症医院的病人尤为重要,但至今仍有急症医院仍未设置该种仪器的原因为何;各联网基于甚么考虑因素决定个别医院是否需要购置磁力共振扫描机,并按联网分别列出仍未设置磁力共振扫描机的急症医院名称、已设置该仪器的急症医院名称及设置的仪器数目和年份、将获更換或添置该仪器的急症医院名称和时间表、各医院的磁力共振扫描机的使用率、各急症医院在2010-2011年需转介往其他公私营医院进行磁力共振扫描的急症病人数目,以及病人轮候进行磁力共振扫描的时间中位数为何;

    (三)各联网基于甚么考虑因素决定个别医院是否需要购置电脑断层扫描机,并按联网分别列出仍未设置电脑断层扫描机的医院名称、已设置该仪器的医院名称及设置的仪器数目和年份、将获更換或添置电脑断层扫描机的医院名称和时间表、各医院的电脑断层扫描机的使用率、各医院在2010-2011年需转介往其他医院进行电脑断层扫描的住院病人数目,以及病人轮候进行扫描的时间中位数为何;普通科门诊的医生是否可直接转介病人进行电脑断层扫描;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各联网透过甚么机制讨论和决定联网內各医院添置或更新医疗仪器的事务;鉴于联网行政总监由联网內主要急症医院的行政总监兼任,并掌控联网內所有医院的重大人事调配、资源分配和服务发展,其他医院有何途径参与讨论、监察和制衡联网內的资源调拨,医管局如何监察及确保资源调拨不会向主要急症医院倾斜,以及其他医院能适时获添置和更換所需要的医疗仪器和发展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0. 梁君彦议员问:


法例规定,分别在2001年1月1日及2004年8月1日或以后登记的的士及公共小巴,其后排座位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带。据悉,自该等法例生效后,相关的交通意外伤亡率确实有所下降;但本人的办事处接获市民投诉,指部分的士的后排座位未有安装安全带,而部分的士及公共小巴的安全带已经损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运输署每年为的士及公共小巴进行验车时,有沒有检验安全带的装配是否妥当及有否损毀;如有,若证实车上的安全带装配有问题或损毀,会否不批准该辆的士或小巴续牌;如沒有,原因为何;

    (二)过去10年,涉及的士的交通意外中,有多少的士司机及乘客因沒有佩戴安全带而受伤甚至死亡,当中有否涉及安全带装配有问题或损毀;

    (三)自有关的士及公共小巴后排座位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法例生效后,当局分别发出多少次口头警告及传票,当中有多少人属再犯;及

    (四)鉴于现行法例订明乘客若不佩戴安全带,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当局会否考虑加重重犯者的刑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林健锋议员问:


关于黑烟车辆管制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过去致力改善黑烟车辆问题,但环境保护署("环保署")预计本年会处理的黑烟车辆个案为9 000宗,跟过去两年相若,处理的黑烟车数目沒有减少的原因为何;

    (二)鉴于环保署预计在本年会处理的9 000宗车辆黑烟个案中,当局只会测试其中7 900宗个案的车辆,为何其余1 100宗个案的车辆不用接受测试;

    (三)过去3年,接受烟雾测试的黑烟车辆之中,有多少是在14个工作天的指定时限內接受测试;有多少沒有在14个工作天內接受测试,这些车辆平均在多少个工作天內接受测试,以及当中最长是多少个工作天;

    (四)过去3年,接受测试的黑烟车辆中,有多少车辆的废气排放超标,以及超标情况为何;

    (五)过去3年,有沒有研究,不接受测试又不作出维修改善的黑烟车辆,继续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废气排放量会较一般车辆高出多少;

    (六)会不会收紧黑烟车辆接受测试的时限,以确保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会污染空气;及

    (七)有何措施进一步改善黑烟车辆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2.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关于私立独立学校为本地学生提供的学额,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教育局局长在本会于本年3月16日的会议上答覆质询时表示,就读国际学校的本地学生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而且沒有外国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除外)的学生,但教育局局长在本会于2007年10月17日的会议上答覆本人提出的质询时却表示,"由于私立独立学校以服务本地学生为主,我们一般期望其收取的'本地儿童'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教育局为何就国际学校和私立独立学校这两个范畴对"本地"学生/儿童采用了不同的定义;

    (二)每所现时营办中的私立独立学校,其所获政府提供的工程资助总额、在2010-2011学年的入学申请总数和每级取录的学生人数为何,以及就读学生的总数和当中有多少名本地学生(分别按照私立独立学校和国际学校对本地学生/儿童的定义而计算所得的人数);

    (三)按照私立独立学校对本地儿童的定义,就读本港国际学校的本地学生总数为何,并以回覆上述于本年3月16日所提质询时所用的相同表列方式,按学校名称列出分项数字;

    (四)政府有否估计在未来3年,需为持有外国护照而父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本地儿童提供的小一学额总数,以及在国际学校和私立独立学校中可供他们入读的学额总数;如有,详情为何;及

    (五)鉴于据悉有些家长与学校行政人员对政府每年给予英基学校协会的资助水平,以及有多少学额可供持有外国护照而父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学生入读表示关注,政府是否得悉他们的关注,以及有否制订任何政策,以可负担的学费水平为该等学生提供更多学额,以回应他们的关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3. 潘佩璆议员问:


近日有传媒报道,港铁南港岛线工程已经展开,加上政府推出活化工厦计划,多家私人发展商均放弃原来于黃竹坑商贸区发展酒店的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曾否就黃竹坑商贸区的发展计划进行任何咨询;若曾进行咨询,详情为何(包括曾举行多少次咨询活动、以及每次活动的参与人数);

    (二)截至目前为止,当局共批出多少个位于黃竹坑商贸区的地段的酒店发展规划许可申请;有关地段合共的面积,以及该面积占整个黃竹坑商贸区的土地面积的百分比为何;是否知悉,当中已兴建及即将于本年內动工兴建酒店的地段的面积为何,而另外有哪些发展商会将酒店用途更改为商厦用途;该等土地用途的更改是否须获得当局的批准;若是,当局以甚么准则考虑是否予以批准;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最初在黃竹坑商贸区进行活化工厦计划时,是否属意将该区的土地改作酒店用途;若是,有关计划至今未如理想,当局会否重新检讨该区的发展方向,以及就此重新咨询公众;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4. 张学明议员问:


日前发生轻便铁路("轻铁")与路面车辆碰撞出轨而导致20多人受伤的严重事故。关于轻铁行车安全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发生涉及轻铁交通事故的宗数和伤亡数字,以及引致上述意外的主因分别为何;

    (二)有何针对上述意外的改善措施,以加强轻铁的行车安全;及

    (三)会否检讨现行轻铁网络和改善有关道路的交通灯号设计,以及考虑研究日后将轻铁改为在高架桥或隧道內行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李永达议员问:


关于本港的用电量,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本港的电力公司每年的发电成本、所生产及卖出的电量分别为何;是否知悉电力公司如何处理剩余电量(按电力公司列出);

    (二)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各类客戶的用电量分别为何,以及该等数量占电力公司的总电力生产量及总卖电收益的百分比分别为何(按年和电力公司及按下表列出);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年份:___________

    住宅客戶普通
    非住宅客戶
    大量用电
    客戶
    高需求用电
    客戶
    用电量
    (占总用电量
    的百分比)




    卖电收益
    (占总卖电收
    益的百分比)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年份:___________

    住宅客戶商业、工业及
    杂项客戶
    最高负荷供电
    客戶
    用电量
    (占总用电量
    的百分比)



    卖电收益
    (占总卖电收
    益的百分比)




    (三)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分别向多少用戶提供累退制及累进制收费;涉及的电量占每年卖出的电量的百分比为何;

    (四)鉴于在政府与本港的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下称"《协议》")的机制下,中期检讨会每 5年进行一次,政府会否在下次或将来的中期检讨,于《协议》中加入新的节能条款及要求;

    (五)过去3年,政府有否在"需求管理"的层面上推动节能;若有,详情及其成效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就"需求管理"的节能模式、提升能源效益及发展核电能等方法所达到的减排效益分别进行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研究以"需求管理"的节能模式减少住宅及商业楼宇的能源消耗量,本港需要节省多少能源才可以抵销由提升核电比例而提供的能源供应量,从而不需大幅提升核电比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6. 冯检基议员问:


就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门的总体用电量中,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百分比为何;现时政府的办公大楼中,有多少座装有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设施和所占百分比为何;政府会否为可再生能源占本身用电量的百分比订立目标,并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为政府辖下的建筑物全面装设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设施,以起带头和示范的作用;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本人曾接获意见认为,现时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面对极大困难(包括屋宇署的审批要求和程序繁复,以及与电网接驳的成本高昂等),因而令不少有意者却步,除政府的建筑物以外,现时装有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建筑物的数目为何;现时在私人住宅和机构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一般的程序为何;当局有否了解当中可能面对的困难;是否知悉,过去3年,当局和电力公司接获多少宗私人住宅和机构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和接驳电网的申请;当中获批数目和所占的百分比,以及接入电网的平均成本为何;当局有否对现时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进行各项成本分析;若有,分析结果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研究以下各项:简化应用可再生能源设施所需的程序、降低装设成本(包括降低接驳电网成本)、协助公众应用各项可再生能源的最新技术、建立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所需基础建设的参照模范、向业界和公众提供一般大厦天台和独立式洋房安装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设施的典型参考例子,以及进行安装程序和成本的分析等;当局会否考虑提供经济等诱因令更多私人楼宇和机构使用可再生能源,研究要求所有新建楼宇须附设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设施,以及厘定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百分比的指标,并规定电力公司订立可再生能源占总发电量比例的目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7. 梁国雄议员问:


最近,不同的传媒接连揭发香港各区均有不少楼宇僭建物,新界更有不少村屋违例加建楼层,甚至霸占官地。同时,传媒更揭发不少区议会议员、立法会议员和问责官员涉嫌在其物业搭建僭建物、违例加建楼层及霸占官地的个案。有市民批评政府对于僭建物及楼宇安全问题视若无睹。就此,政府可否逐一告知本会:
    (一)政府现时分别有多少名人员专责处理香港、九龙及新界区的楼宇僭建物、违例加建楼层及霸占官地的个案(以下表列出):
    政府部门
    名称
    香港区人数九龙区人数新界区人数

















    (二)过去5年,政府就香港、九龙及新界区的楼宇僭建物、违例加建楼层及霸占官地的个案提出了多少宗检控(以下表列出):

    年份香港区
    检控数字
    九龙区
    检控数字
    新界区
    检控数字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三)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宗个案因楼宇僭建物、违例加建楼层及霸占官地而须由政府委派人员进行清拆行动;以及该等清拆行动共使用了多少公帑;及

    (四)有否估计,若上述涉及区议员、立法会议员和问责官员物业的僭建物、违例加建楼层及霸占官地的个案须由政府进行清拆,政府就此要动员多少名人员及动用多少公帑;有关费用是否须由市民承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8. 甘乃威议员问:


近月,香港发生多宗食水管爆裂事故,影响食水供应。尤以2011年3月1日清晨于跑马地黃泥涌道的地底食水管突然爆裂事故,所影响的范围最为广泛,包括黃泥涌道、蓝塘道、礼顿道、礼顿山及铜锣湾一带,当中包括律敦治医院和铜锣湾多间酒店及食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发生食水管爆裂事故后,水务署的详细应急计划的详情为何;

    (二)发生食水管爆裂事故后,水务署提供临时供水的调配安排需时多久;

    (三)过去3年,每年水务署共处理多少宗食水管爆裂的事故,并按18个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在每年的该等个案当中,暂停供水时间最长的10宗个案的发生日期及时间、接报后截断爆裂水管所需时间、停水时间、有否提供临时供水,以及水务署于事发后多久才开始提供临时供水等资料;

    (四)过去3年,在接报的食水管爆裂个案中,有多少宗个案未能达到截断爆裂水管所需时间的服务目标,以及未能达标的原因为何;

    (五)过去3年,在接报的食水管爆裂个案当中,有多少宗个案未能达到停水时间的服务目标,以及未能达标的原因为何;

    (六)水务署4个分署各有多少临时供水的水箱及水车,以及该等水箱及水车的存放地点为何;及

    (七)鉴于政府表示或须增添临时供水的水车,以应付不时之需,详情为何,以及需要多少款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9. 谢伟俊议员问:


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于2010年12月外判"优质旅游服务计划"("计划")的日常营运工作,并于本年2月开始,交由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统一处理所有涉及计划认证商戶的投诉之调解工作。有曾参与计划的商戶向本人投诉,旅发局将计划的营运工作外判后,计划的质素每况愈下,旅发局对有商戶涉嫌长期"盜用"计划的标志视若无睹,该作出投诉的商戶最后决定退出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旅发局外判计划的原因为何;节省了多少开支;外判后对计划的监控政策为何;外判前后有否征询计划的注册商戶对外判计划的意见;

    (二)鉴于根据上述投诉,有商戶"盜用"计划的标志长达半年,旅发局仍视若无睹,是否知悉原因为何,以及还有多少宗类似的投诉个案;

    (三)是否知悉,由消委会统一处理所有涉及计划认证商戶投诉的调解工作,是否建基于要提高处理投诉效率的考量;以及有何数据反映该项措施的成效;及

    (四)是否知悉,消委会是否需要额外预留拨款和人力资源,以处理上述"外判"安排导致增加的投诉个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0. 林大辉议员问:


本人曾于本年5月18日本会会议上提出有关边境禁区发展的质询。就保安局局长("局长")作出的答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规划署于2009年4月开展的"改善沙头角乡镇及邻近地区研究",原定于20个月內完成,政府延误公布研究结果的原因为何;计划于何时公布研究结果;当中的研究范畴有否涵盖如何推动工商业发展及增加就业机会;

    (二)会否就落实上述的研究结果订下时间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根据局长上述的答覆,为确保边境禁区的有效管理,任何人士进出边境禁区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禁区通行证,但沙头角区的走私和非法入境活动,仍见持续,原因为何;请按年提供自香港回归以来,于沙头角发生的走私及非法入境活动的数字,以及该等数字与全港整体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

    (四)自香港回归以来,制服团体辖下的学生或成员向警方提出"禁区通行证"申请的数目为何,并按年份、团体的类别和人数及申请结果列出分项数字,以及部分申请不获批准的原因为何;

    (五)考虑到中英街的特殊地理环境,政府有否计划于该处设立正规的管制站,以方便市民出入;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已建好的沙头角码头是于何时正式落成和启用,以及使用率为何;政府不开放该码头给游客往来新界东北的岛屿,却先建好码头的原因为何;

    (七)政府有否评估,开放沙头角墟和沙头角码头会如何影响警方继续维持有效的边境管理;并详细列举预计会发生的问题为何;

    (八)警务处自香港回归以来共签发了多少个出入沙头角禁区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并按年列出分项数字和平均的签发年期;以及有否就每年批出的许可证数目设定上限;

    (九)鉴于有村民指出,沙头角政府合署根本不存在,该署只是一所邮局,政府可否提供沙头角政府合署的运作详情(包括提供甚么政府服务、涉及的人手及运作开支等,以及当中是否包括民政事务总署的服务);及

    (十)政府有否评估,沙头角的居民对社区会堂的需求为何;有否计划于沙头角兴建一所社区综合大楼;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禁止层压式计划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禁止层压式计划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IV. 议案

根据《残疾歧视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1年5月27日
随立法会CB(3) 800/10-11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1. 制订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策略

    何锺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交通运输占香港溫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8%,是第二大的排放源头;本会促请政府尽快制订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策略,以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而在制订相关的策略时,有关当局应积极考虑包括下列的发展方针:

    (一)结合土地用途规划和交通设施规划;

    (二)优先发展铁路网络,并加快扩展现有铁路网络;

    (三)在铁路沿线车站增设转乘配套设施;

    (四)推动绿色交通运输工具及相关技术的应用;

    (五)在确保票价不会对乘客的负担能力构成压力的前提下,落实全港使用零排放的巴士;

    (六)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在推动绿色运输系统方面的 合作;

    (七)积极发展行人设施及行人专用区;及

    (八)推动健康生活模式,鼓励市民以步行及采用自行车来往适量距离的目的地。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甘乃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交通运输占"之前加上"鉴于";在"源头"之后删除";",并以",但政府却一直未有就此采取果断、有效及针对性的措施,"代替;在"转乘配套设施;"之后加上"积极研究于港铁各条过海路线的沿线车站,设立'泊车转乘站'的私家车停泊位设施,以鼓励市民在该等车站停泊座驾,然后转乘公共交通工具过海,从而减轻各隧道车流量的负担;";在"零排放的巴士;"之后加上"促使巴士公司扩大及增加对乘客具吸引力的转乘优惠和服务,以及加快重组及完善巴士路线,以避免巴士路线重叠、纾缓交通挤塞及减少空气污染;";在"专用区;"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九) 针对政府一直未有重视步行及单车在本港交通运输体系的角色和功能的情况,把步行及单车纳入整体交通政策的制订及规划中,以切实推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并同时积极发展及改善地区的行人天桥及行人隧道网络,以及于地区行人道加设上盖、扶手电梯及升降机作减少人车爭路之用;(十) 针对政府只将单车归纳为一种康乐活动,制订长远的单车政策及完善各区单车管理的设施(例如单车停泊处)及其运作;(十一) 以财政资助或延长专营权的方式,推动巴士公司提早淘汰及更換高排放量的专营巴士,并即时为所有未被取替或淘汰的巴士加装减排装置;及(十二) 增加及扩大电动交通工具的数量、使用和种类;同时完善及加强配套设施,以配合引入各种电动交通 工具"。

    (ii)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交通运输占"之前加上"鉴于全球暖化的课题备受各方关注,而";在"排放源头"之后删除";",并以","代替;在"专用区;"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九) 优化现行鼓励欧盟二期商用柴油车主淘汰旧车的计划,包括优化资助模式,并将欧盟前期、欧盟一期车辆纳入该计划中,以及容许车主只注销旧车亦可获得计划的资助等;(十) 重推及优化'鼓励销毀旧车计划',以加快淘汰老旧私家车;及(十一) 完善充电及其他配套设施,以为电动车普及化作准备"。

    (iii)叶伟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交通运输占"之前加上"现时,";在"(二)"之后加上"在";在"发展铁路网络"之后删除",并",并以"的同时,平衡专营巴士、公共小巴及的士等公共运输工具的可持续发展,避免过分依赖单一运输工具,令铁路公司造成运输垄断的情况,而在"代替;在"现有铁路网络"之后加上"时,亦应在先与公共运输业界及地区人士作充分咨询后才开展计划";在"沿线车站"之后加上"的各个社区";在"转乘配套设施"之后加上",并增加铁路转乘优惠计划的数目,鼓励铁路公司提供更多票价优惠及月票计划,吸引市民使用";在"应用"之后加上",包括尽快在本港大规模扩展电动车充电设施";在"前提下,"之后加上"制订更換时间表,以";在"零排放的巴士"之后加上",同时协助公共运输业界引入及更換混合动力或电动小巴、的士";及在"自行车"之后删除"来往适量距离的目的地",并以"代步,同时发展全港性的单车径网络、完善相关的交通接驳及配套设施、加强单车使用者的道路安全教育,从而令单车由现时的消闲及康乐用途,逐步提升至正式的交通工具"代替。

    (iv)陈克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交通运输占"之前加上"鉴于";在"排放源头"之后删除";",并以","代替;在"发展的理念,"之后加上"并且考虑设立公共交通收费稳定基金,令票价水平符合市民负担能力,从而鼓励市民多乘搭低碳集体运输系统,";在"转乘配套设施"之后加上",例如完善及增加单车泊位";在"应用"之后加上",例如分别在启德新发展区及邻近区域,以及粉岭北、古洞北和坪𪨶新发展区兴建轻轨列车运输连接系统";在"专用区"之后加上",例如在跑马地礼顿道至黃泥涌道兴建行人输送带,以及在港铁大围站个别出口设置行人专用区等";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包括兴建跨区健步径,并扩大及完善现有单车径网络,例如在九龙湾公园单车场增建连接单车径至启德新发展区等"。

    (v)余若薇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前提下,"之后加上"于2015年前尽快淘汰欧盟三期及之前型号的旧巴士及";在"专用区;"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九) 尽快研究引进'电子道路收费系统'或'挤塞费'"。

    出席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推动部门总部落区创造就业

    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及创造更多本区就业机会,本会促请政府积极研究尽快将位于巿区黃金地段的政府后勤部门总部,分散迁往非核心区域及新发展地区,包括北区、大埔、元朗、屯门、东涌、将军澳及启德等;对于已有计划搬迁的湾仔海旁3座政府办公大楼,政府应马上向公众交代确实的搬迁时间表及详情,并要加快搬迁,以便透过相关部门的庞大公务员队伍进驻各非核心区域或新发展地区,带动区內购物、饮食等消费需求;为本土经济注入新动力;创造更多适合基层、低技术人士的职位;以及腾空贵重地皮,转作其他更有利本港经济发展的用途。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陈淑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为促进地区"之前加上"随香港的社区发展和通讯科技的进步,政府当局有需要检讨应否把各政府部门的办公室集中于同一区域,并应考虑把握机会完善各个社区的规划,特别是偏远社区;";及在"以及"之后加上"在平衡环境、保育、交通和社区整体规划的原则下,与民共议,研究"。

    (ii)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就业机会"之前删除"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及创造更多本区",并以"加速市区绿化、推动特区文化特色,给予市民应有的活动空间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代替;在"或新发展地区,"之后删除"带动",并以"刺激"代替;在"消费需求"之后删除";",并以",并创造职位,"代替;在"新动力;"之后删除"创造更多适合基层、低技术人士的职位;以及腾空贵重地皮,转作其他更",并以"政府办公室搬离市区腾出的贵重地皮,除转作"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外,应同时顾及城市规划,以助社区的多元发展,增加休闲设施及公共空间,提高市民生活质素"。

    (iii)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积极研究"之后加上"全面规划香港的城市发展,配合副都市中心发展策略,以";及在"黃金地段的"之后删除"政府后勤",并以"合适政府"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