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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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0-11)15 | 建议由2011年4月1日起,在稅务局稅收协定组开设1个总评稅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3年,以提供专责的首长级人员支援,执行多项与扩展香港的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稅协定网络相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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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2/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库务)(收入)/稅务局副局长(技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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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10-11)16 | 建议在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保留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1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7月15日止,继续提供首长级人员支援,以便完成目前加强香港打击洗黑钱制度的立法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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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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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10-11)17 | 建议由即日起,在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3年,以设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及保单持有人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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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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