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事项
1.EC(2011-12)2建议在卫生署开设2个常额职位,即1个卫生署助理署长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和1个总药剂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提供首长级人员的专责支援,以设立药物办事处,加强其规管药物的组织和能力,从而确保药物的安全、品质和疗效。
(出席人员: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食物及卫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卫生)/卫生署副署长)

2.EC(2011-12)4建议在政府总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通讯及科技科)保留1个电影发展局秘书长非公务员职位,职级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1年11月起生效,为期2年,以支援香港电影发展局的工作,并监督与电影相关的资助计划的管理工作,以及推广本地电影业。
(出席人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通讯及科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创意香港总监/香港电影发展局秘书长)

3.EC(2011-12)5建议在屋宇署开设1个政府屋宇测量师/政府结构工程师的双专业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1年7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以掌管新的强制验楼部;由2011年7月1日起,把1个政府屋宇测量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单专业转为双专业常额职位,以掌管新的机构事务部,并修订和重整该署部分首长级职位的职务和职责;以及由2011年12月6日起,把1个总结构工程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单专业转为双专业常额职位,以掌管新的小型工程及招牌监管组。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屋宇署副署长)

4.EC(2011-12)6建议由即日起,在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删除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
(出席人员:保安局副局长/保安局首席助理秘书长/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秘书长/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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