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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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34/10-11(01)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提供、题为"向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发放特惠津贴、自愿回购拖网渔船及向本地渔工发放一笔过补助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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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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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号:(无档号)
(于2011年3月23日发出)
| -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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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45号法律公告
(于2011年3月25日在宪报刊登)
| - | 《2011年渔业保护(指明器具)(修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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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44/10-11号文件
(于2011年3月31日随立法会CB(2)1414/10-11号文件发出)
| - | 《2011年渔业保护(指明器具)(修订)公告》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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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08/10-11(02)号文件
(于2011年4月12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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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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