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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
日 期:
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
时 间:
下午4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
I.
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收回抵押品协议及相关事宜
(下午4时3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
CB(1)1775/10-11(01)
号文件
(于2011年3月31日发出)
-
甘乃威议员于2011年3月29日的来函(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
CB(1)1840/10-11(01)
号文件
(于2011年4月8日发出)
-
甘乃威议员于2011年4月6日的来函(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
CB(1)1829/10-11(01)
号文件
(于2011年4月8日发出)
-
16间分销银行于2011年3月28日联合发出题为"以诚待客 同步向前 - 有关若干雷曼迷债系列最终处理方案的建议"的公布
立法会
CB(1)1829/10-11(02)
号文件
(于2011年4月8日发出)
-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28日发出题为"聘自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接管人与Lehman Brothers就迷你债券抵押品达成协议"的公布(下称"罗兵咸的公布")
立法会
CB(1)1829/10-11(03)
号文件
(于2011年4月8日发出)
-
关于与Lehman Brothers就迷你债券抵押品达成有条件协议(即罗兵咸的公布中提及的协议)的常见问题
立法会
CB(1)1829/10-11(04)
号文件
(于2011年4月8日发出)
-
于2011年3月27日发出题为"证监会及金管局对取回迷你债券抵押品的协议表示欢迎"的新闻稿
立法会
CB(1)1944/10-11(01)
号文件
(中文本随文附上,英文本于2011年4月15日发出)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的函件
立法会
CB(1)1944/10-11(02)
号文件
(于2011年4月15日发出,函件的中文本于2011年4月20日发出)
-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4月15日的函件及夹附于该函件的3份附件
立法会
CB(1)1957/10-11(01)
号文件
(于2011年4月18日发出)
-
政府当局题为"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收回抵押品协议及相关事宜"的文件
立法会
CB(1)1974/10-11(01)
号文件
(于2011年4月19日发出)
-
分销银行就有关若干雷曼兄弟迷债系列最终处理方案建议的提问的回应
立法会
CB(1)2012/10-11(01)
号文件
(随文附上)
-
分销银行提供有关若干雷曼兄弟迷你债劵系列最终处理方案建议的背景资料
立法会
CB(1)1979/10-11
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1年4月19日发出,中文本于2011年4月20日发出)
-
由立法会秘书处拟备题为"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收回抵押品协议及相关事宜"的背景资料简介
II.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 研究雷曼兄弟相关迷你债券及结构性金融产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组委员会的委员获邀参与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