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內容 | 專責委員會
文件編號
|
1. | 香港西九龍填海區綜合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概念規劃比賽的《比賽資料文件》
| A1
|
2. | 比賽小組在徵詢專業顧問和廉政公署的意見後擬備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2
|
3. | 莊誠先生於2002年2月21日致評審團成員的函件,當中要求他們在隨附的表格上申報利益,並就如何填寫表格提供指引(只備英文本)
| A3
|
4. | 梁振英先生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4
|
5. | 技術評估委員會就評審參賽作品進行商議的紀錄及/或紀要(只備英文本)
| A5
|
6. | 《技術評估委員會報告》(只備英文本)
| A6
|
7. | 評審員的投票紀錄 - 評審團投票摘要(只備英文本)
| A7
|
8. | 梁振英先生於2002年3月11日就與他有關連的公司牽涉西九龍填海區概念規劃比賽(下稱"規劃比賽")有關活動一事致莊誠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8
|
9. | 莊誠先生於2002年3月23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當中提到比賽小組將知會Lord ROTHSCHILD,梁先生已按照2002年2月28日討論有關事宜時的協定提供補充申報資料(只備英文本)
| A9
|
10. | 《評審團報告》
| A10
|
11. | 在2000年3月6日的非正式簡報會上向行政會議成員提供的資料,內容與當局於2000年3月9日向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提交的立法會CB(1)1103/99-00(03)號文件相若(只備英文本)
| A11
|
12. | 在2001年4月3日舉行的行政會議成員非正式簡報會席上放映的投影片資料(只備中文本)
| A12
|
13. | 於行政會議在2003年年中舉行的會議席上提交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工作進展報告中有關規劃比賽的資料,內容與當局於2003年7月4日向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提交的立法會CB(1)2104/02-03(03)號文件相若(只備英文本)
| A13
|
14.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2月14日、16日及24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14
|
15. | 梁振英先生於2012年2月15日及20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民政事務局局長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15
|
16.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2月14日及24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T.R. Hamzah & Yeang Sdn Bhd (下稱 "Hamzah & Yeang")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16
|
17. | Hamzah & Yeang於2012年2月15日及3月5日就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2月14日及24日發出的函件作出的回覆(只備英文本)
| A17
|
18.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2月16日及24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梁黃顧建築師(香港)事務所有限公司(下稱"梁黃顧事務所")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18
|
19. | 梁黃顧事務所於2012年2月17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戴家珮女士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19
|
20. | 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戴家珮女士於2012年2月20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梁黃顧事務所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20
|
21. | 民政事務局於2012年2月24日向內務委員會提交題為"西九龍填海區概念規劃比賽"的資料文件
| A21
|
22.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2月28日致劉健儀議員的函件,當中提供有關規劃比賽的資料
| A22
|
23.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2月28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23
|
24.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2月28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Hamzah & Yeang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24
|
25.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2月28日就向公眾披露資料一事致梁黃顧事務所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25
|
26. | 規劃地政局局長於2001年10月18日向廉政專員發出的便箋,就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申報利益事宜徵詢廉政專員的意見(只備英文本)
| A26
|
27. | 廉政公署的防止貪污處處長於2001年11月6日向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便箋,就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申報利益事宜提供意見(只備英文本)
| A27
|
28. | 規劃地政局局長於2001年11月23日向廉政公署的防止貪污處處長發出的便箋,當中夾附申報表定本,並述明擬議申報安排將延展至適用於評審團及專業顧問(只備英文本)
| A28
|
29. | 莊誠先生於2002年5月15日致Lord ROTHSCHILD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29
|
30. | Lord ROTHSCHILD於2002年5月27日致莊誠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30
|
31.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12年3月15日致內務委員會秘書的函件,提供議員在2012年2月24日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席上要求的額外資料
| A31
|
32. | 2001年1月至2002年3月期間的行政會議成員名單
| A32
|
33. | 梁振英先生(唯一一名擔任規劃比賽評審團成員的行政會議成員)於2000年8月作出的每年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申報,以及其後於2001年5月提交的變更事項通知
| A33
|
34. | 梁振英先生(唯一一名擔任規劃比賽評審團成員的行政會議成員)於2001年8月作出的每年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申報,以及於2001年12月作出的接受禮物申報
| A34
|
35. | 時任規劃比賽統籌小組主管的蒲沛亮先生於2001年3月9日就梁振英先生表示有興趣擔任規劃比賽評審團成員一事致梁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35
|
36. | 時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董建華先生於2001年3月9日邀請梁振英先生擔任評審團成員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36
|
37. | 梁振英先生於2001年3月13日就他接受邀請擔任評審團成員一事致董建華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37
|
38. | 袁立勳先生於2001年3月10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傳真函件,請梁先生提交履歷作宣傳規劃比賽之用(只備英文本)
| A38
|
39. | 規劃比賽統籌小組主管於2001年4月6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將與規劃比賽相關的事宜告知梁先生(只備英文本)
| A39
|
40. | 規劃比賽統籌小組主管於2001年8月3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將與規劃比賽相關的事宜告知梁先生(只備英文本)
| A40
|
41. | 蒲沛亮先生於2001年8月6日就莊誠先生接任規劃比賽統籌小組主管一事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41
|
42. | 鄧燕群女士於2002年1月9日就規劃比賽所接獲的參賽作品及評審團會議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42
|
43. | 莊誠先生於2002年2月8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隨函夾附評審團會議的擬議流程表初稿(只備英文本)
| A43
|
44. | 李可堅先生(代規劃地政局局長行)於2002年5月30日就《評審團報告》擬稿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44
|
45. | 李可堅先生於2002年5月30日及6月3日就《評審團報告》擬稿致評審團成員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45
|
46. | 李可堅先生於2002年5月30日致評審團成員(吳良鏞教授除外)的電子郵件,夾附《評審團報告》擬稿的英文本(只備英文本)
| A46
|
47. | 李可堅先生於2002年6月3日致吳良鏞教授的電子郵件,夾附《評審團報告》擬稿的中、英文本
| A47
|
48. | 周梁淑怡女士於2002年5月30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李可堅先生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48
|
49. | Peter W ROGERS先生於2002年5月30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李可堅先生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49
|
50. | 蒲祿祺先生於2002年5月31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李可堅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50
|
51. | Peter DROEGE教授於2002年6月3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李可堅先生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51
|
52. | Peter G ROWE教授於2002年6月4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李可堅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52
|
53. | 李可堅先生於2002年6月17日致梁振英先生、張信剛教授、劉秀成教授及吳良鏞教授的傳真函件,請他們對《評審團報告》擬稿提出意見(只備英文本)
| A53
|
54. | 莊誠先生於2002年7月8日就評審團成員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54
|
55. | 莊誠先生於2002年7月23日致吳良鏞教授、劉秀成教授及張信剛教授的函件,請他們對《評審團報告》擬稿提出意見(只備英文本)
| A55
|
56. | 張信剛教授於2002年7月23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莊誠先生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56
|
57. | 劉秀成教授於2002年7月26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莊誠先生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57
|
58. | 吳良鏞教授於2002年7月29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莊誠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58
|
59. | 莊誠先生於2002年8月19日就評審團成員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59
|
60. | 梁振英先生於2002年8月19日就其對《評審團報告》擬稿的意見致莊誠先生的傳真函件(只備英文本)
| A60
|
61. | 莊誠先生於2002年8月27日致Lord ROTHSCHILD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61
|
62. | 莊誠先生於2002年8月27日致Lord ROTHSCHILD辦公室的電子郵件,夾附經修訂的《評審團報告》擬稿(只備英文本)
| A62
|
63. | Lord ROTHSCHILD於2002年9月10日致莊誠先生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63
|
64. | 梁振英先生於2003年6月9日就其申報致行政會議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 A64
|
65. | 有關2000年5月23日就評審團成員組合一事與當時的行政長官會面的檔案紀要(只備英文本)
| A65
|
66. | 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於2001年1月18日致Lord ROTHSCHILD的函件,當中附有評審員擬議名單及初步行動計劃(只備英文本)
| A66
|
67. | 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副局長於2001年2月15日就委任評審員一事向當時的行政長官私人秘書發出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67
|
68. | 規劃比賽統籌小組主管於2001年2月16日向當時的行政長官私人秘書發出的便箋,內有評審團主席和成員的邀請函擬稿,並附有截至2001年2月6日的擬議評審團成員名單(只備英文本)
| A68
|
69. | 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於2001年3月8日就委任梁振英先生為評審團成員而向當時的行政長官私人秘書發出的電子郵件(只備英文本)
| A69
|
70. | 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於2001年3月21日向貝聿銘先生發出的函件,提議他擔任榮譽顧問(只備英文本)
| A70
|
71. | 貝聿銘先生於2001年3月22日向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函件,答應擔任規劃比賽的榮譽顧問(只備英文本)
| A71
|
72. | 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於2001年3月26日向馮志強先生發出的函件,邀請他擔任技術評估委員會主席(只備英文本)
| A72
|
73. | 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於2001年3月26日向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發出的函件,邀請他們加入技術評估委員會(只備英文本)
| A73
|
74. | 當時的建築署署長於2001年3月28日向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函件,答應擔任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只備英文本)
| A74
|
75. | 葉祖達先生於2001年3月28日向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函件,答應擔任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只備英文本)
| A75
|
76. | 周子京教授於2001年3月30日向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函件,答應擔任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只備英文本)
| A76
|
77. | 林健枝教授於2001年4月3日向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函件,答應擔任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只備英文本)
| A77
|
78. | 梁世華先生於2001年4月6日向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函件,答應擔任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只備英文本)
| A78
|
79. | 李頌熹先生於2001年4月10日向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函件,答應擔任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只備英文本)
| A79
|
80. | 陳弘志先生於2001年4月13日向當時的規劃地政局局長發出的函件,答應擔任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只備英文本)
| A80
|
81. | 行政會議秘書於2003年6月21日向梁振英先生發出的函件,提醒他由於行政會議將於2003年6月24日的會議席上討論題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進展報告》的資料文件,他可能需要申報利益(只備英文本)
| A81
|
82. | 由Hamzah & Yeang提交日期為2001年6月5日的報名表和日期為2001年9月27日的參賽隊伍成員唯一名單(只備英文本)
| A1(C)
|
83. | 專業顧問Mr Bill LACY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2(C)
|
84. | 技術評估委員會主席馮志強先生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3(C)
|
85.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鮑紹雄先生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4(C)
|
86.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蔡淑娟女士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5(C)
|
87.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陳弘志先生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6(C)
|
88.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周子京教授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7(C)
|
89.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林健枝教授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8(C)
|
90.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李頌熹先生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9(C)
|
91.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呂震寰教授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0(C)
|
92.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曹誠淵先生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1(C)
|
93. | 技術評估委員會成員葉祖達先生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2(C)
|
94. | 評審團主席Lord ROTHSCHILD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3(C)
|
95. | 評審團成員蒲祿祺先生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4(C)
|
96. | 評審團成員張信剛教授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5(C)
|
97. | 評審團成員周梁淑怡女士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6(C)
|
98. | 評審團成員Professor Peter F V DROEGE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7(C)
|
99. | 評審團成員劉秀成教授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8(C)
|
100. | 評審團成員Mr Peter W ROGERS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19(C)
|
101. | 評審團成員Professor Peter G ROWE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20(C)
|
102. | 評審團成員吳良鏞教授的申報表(只備英文本)
| A21(C)
|
103. | 2002年2月26日上午10時的投票紀錄(只備英文本)
| A22(C)
|
104. | 2002年2月26日下午2時30分的投票紀錄(只備英文本)
| A23(C)
|
105. | 2002年2月26日下午3時40分的投票紀錄(只備英文本)
| A24(C)
|
106. | 2002年2月26日下午4時15分的投票紀錄(只備英文本)
| A25(C)
|
107. | 2002年2月26日下午4時30分的投票紀錄(只備英文本)
| A26(C)
|
108. | 2002年2月27日上午10時50分的投票紀錄(只備英文本)
| A27(C)
|
109. | Hamzah & Yeang就規劃比賽提交的概念規劃方案(只備英文本)
| A28(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