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12-5

立法会

议程

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建筑物(检验及修葺)规则》146/2011
2.《2011年建筑物(管理)(修订)规例》147/2011
3.《2011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148/2011
4.《2011年〈2011年建筑物(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149/2011
5.《2011年进出口(费用)(修订)规例》150/2011

其他文件

1.第22号-香港海关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
经签署和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2.第23号-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II. 质询

1. 王国兴议员问:


本人最近接连收到70宗涉及本地伦敦金投资受骗的求助个案,求助人指他们被投资公司或经纪以不良手法骗取授权以代其进行买卖,最终导致求助人的投资几乎全数亏损,涉及的金额超过1,700万元。但当本人陪同求助人向多个监管及执法部门求助时,该等部门却以本地伦敦金交易不属其规管范围而拒绝受理,或推说现时沒有法例规管该类投资产品,难以执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各相关政府部门收到多少宗涉及本地伦敦金投资受骗的投诉及举报个案;当中涉及多少间提供本地伦敦金交易服务的公司,而其中有多少间公司曾就类似个案被举报或投诉超过一次;有关政府部门分别就其中多少宗个案进行彻底调查及提出检控;以及涉案人士被定罪的数目为何;

    (二)鉴于现时在香港提供本地伦敦金交易服务的公司,并不需要向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或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注册或取得牌照,当局会否考虑将该等公司纳入监管机构的规管范围,并以立法及发牌形式规管本地伦敦金等贵金属的投资活动;若会,具体的时间表为何;若否,当局如何有效地规管该等投资活动,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及

    (三)现时当市民怀疑因涉及本地伦敦金或其他不受金管局和证监会规管的投资而受骗或出现问题时,可向哪个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投诉及求助;而该政府部门会如何协助他们以及跟进个案;政府会否成立专责机构处理该些现时不受金管局及证监会规管的投资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李慧琼议员问:


有研究中心于本年9月公布《交通费用支援计划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百分之73的受访者认为长途车费昂贵,另有百分之71使用公共交通的受访者认为需引入月票制度。受访者的每月交通开支平均数约为740元,而他们认为可接受的开支金额则是620元。该研究中心认为,应动用公帑减轻市民的交通费负担。鉴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及专营巴士公司年年赚钱,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考虑在港铁全线实施月票计划;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重新考虑拨出港铁公司派予政府的股息或其中部分作为经费,用于稳定港铁票价;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在专营巴士公司的发牌条件中,规定在其巴士路线实施全面分段收费;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冯检基议员问:


当局于2010年9月10日展开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及行动纲领的公众咨询,提出一系列建议包括提高能源效益、推动环境保护(下称"环保")运输、推广汽车使用清洁燃料、转废为能和改变发电燃料组合等,咨询期已于同年12月31日结束。本年3月日本福岛发生核电厂辐射泄漏事故后,社会对当局提出增加核能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表示关注。较早前有环保组织委托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只有百分之15的受访者认为2020年应该增加输入核电,相反地有逾半受访者认为,应以节能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减低碳排放的方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及行动纲领的公众咨询已结束达10个月,为何当局还未正式公布咨询结果;现时与咨询相关的整理和总结等工作的进度为何;初步的咨询结果为何;依据最新时间表,当局会于何时决定最终的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及行动纲领;及

    (二)鉴于日本核事故引起的关注及上述民意调查的结果,当局有否重新检视增加核能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的建议;若有,內容为何,会否调节甚至搁置该建议;若沒有重新检视该建议,原因为何;当局会否以大力推动节能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为减低碳排放策略的骨干(包括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和改变用电收费结构等),并为总溫室气体排放量制订上限,以取代以碳强度作为减排指标的建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4. 甘乃威议员问:


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于本年10月公布的资料,实用面积少于40平方米的私人住宅租金不断上升:本年8月较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15,较两年前上升近百分之40;而本年 8月份港岛区这类单位的平均呎租约为33元,有位于天后的一间面积170平方呎的套房,月租达6,200元。此外,有民间团体的调查显示,分间楼宇单位(俗称"劏房")的最高呎租超逾5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会如何帮助正租住私人楼宇的家庭,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会否考虑因应租住私人楼宇的租金开支提供"居所租金扣稅额",并设定每年的扣除上限为10万元;

    (二)会否考虑为公屋轮候册上已轮候一段时间又沒有获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合资格申请人提供租金援助,直至他们获编配入住公共租住房屋(下称"公屋");及

    (三)估计现时租住笼屋、劏房及板间房的人数为何;有否评估,屋宇署对劏房的执法行动,会否令私人楼宇出租单位的需求增加,进一步推高私楼市场的租金;当局有何措施纾缓该等人士的租金负担(包括加快安排他们入住公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黃成智议员问:


交通费用是香港广大雇员及求职人士日常的一项重要开支。尽管当局近日公布了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下称"交通津贴计划")的具体內容及申请细节,亦已由本年10月起接受申请,社会上仍有不少声音认为该计划须作进一步检讨及改良,以令更多低收入劳工及基层人士受惠。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本年10月交通津贴计划接受申请至今,当局共收到多少宗申请;当中符合领取津贴资格的申请的宗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旧有的交通费支援计划于过去12个月的相关数字分别为何;

    (二)会否承诺考虑立即检讨交通津贴计划的一切细节(包括简化及优化申请程序、以及重新评估及公布该计划的最新受惠人数),不要留待一年后才作中期检讨;若会,具体构思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承诺就交通津贴计划进行的检讨会包括研究容许申请人选择以个人或住戶为单位接受经济状况审查、放宽住戶入息及资产限额、增加每人每月的津贴金额,以及将旧有的交通费支援计划所包括的求职津贴纳入交通津贴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 李永达议员问:


据报,行政长官于本年10月19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2011-2012年《施政报告》已努力解决住屋问题,为基层市民提供房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有的约15万个公屋申请涉及多少名30岁或以上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在现有配额及计分制下, 30至39岁组别及40至49岁组别获编配公屋的平均得分为何;35岁及45岁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今天申请公屋,分别要轮候多少年才可得到所需分数而获编配公屋;以及当局会如何帮助他们尽快入住公屋;

    (二)鉴于当局表示会适当地增加公共屋村的密度和地积比率,加建新公屋单位将可增加公屋供应,而复建居者有其屋(下称"居屋")计划单位将有助腾出更多旧公屋单位作编配之用,当局会否重新考虑在适当时间,重推租者置其屋计划,让公屋居民购回自住公屋;及

    (三)当局有否考虑放宽居屋第二市场的转售限制,让符合资格以白表申请居屋的人士申请购买,以加强居屋市场转售的活跃程度,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置业机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潘佩璆议员问:


近年,本港发生多宗地下水管爆裂事故,不但对市民造成不便,同时也浪费了珍贵的水资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区议会分区划分,在港岛各区现正进行以及计划于未来3年內开展的更換地下水管工程的详情分别为何;而现正进行的工程预计何时竣工;

    (二)按区议会分区划分,过去3年,港岛各区发生地下水管爆裂事故的宗数及确实位置分别为何;及

    (三)过去3年,由当局接获地下水管爆裂的报告至完成维修及恢复正常供水,平均所需的处理时间为何,以及在港岛区发生的水管爆裂事故中,最长及最短的处理时间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8. 梁国雄议员问:


本人收到居于海外的港人的投诉,指政府向合资格人士发放6,000元的实施安排存在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部分持有香港特区护照而居于英国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只持有在2003年6月23日前发出的旧式身份证,而沒有领取香港永久性居民智能身份证,该等人士是否符合申领6,000元的资格;若否,理据为何;及

    (二)鉴于部分居于海外的合资格港人沒有本地银行戶口,当局亦不接受他们以本地联名银行戶口领取6,000元款项,故此必须亲身回港领取该笔款项,当局为何不能以支票向他们发放款项;有否评估有关措施会否阻碍外地港人申领6,000元;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9. 张学明议员问:


有屯门区居民反映,屯门就业机会不足,所以不少区內居民前往香港国际机场("机场")工作;然而,现时往返屯门兆康铁路站至机场的E33P巴士每天上下午只有数班车,在上班及下班的繁忙时间无法满足需求。他们又表示,该路线的巴士在下午5时多才从机场开出第一班车,在下午较早时段下班的市民需改乘其他车费较昂贵路线的巴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需跨区工作的屯门在职人口的百分比为何;

    (二)因应机场內不少工种的工人需轮班工作的情况,当局会否促请营办上述路线的巴士公司按实际情况安排于下午较早的时段从机场开出第一班车;及

    (三)有何措施改善现时往返屯门(蝴蝶村、湖景村及屯门码头)及机场的公共运输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陈克勤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1-2012年《施政报告》中提出,于公共福利金计划下附设新的"广东计划",容许长期定居于广东省并符合资格的长者无须回港,便可领取高龄津贴。但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除了广东省外,近年有越来越多长者选择到邻近的福建省定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本港的长者定居于广东省和福建省內各城市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会否考虑将"广东计划"的安排,扩展至福建省,以方便定居于该省并符合资格的长者,同样无须回港也可领取上述津贴;

    (三)将上述安排扩展至福建省有何困难;及

    (四)有否评估将计划扩展至福建省的额外财政承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1. 陈淑庄议员问:


鉴于政府批出西半山波老道一幅政府土地予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公署")进行扩建,以用作驻港特派员官邸及其他用途。就项目的详情和对所处社区的影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屋宇署的资料显示,特派员公署的扩建部分的住宅及非住宅总楼面面积分别为895.5平方米及3 084.1平方米(即非住宅楼面面积约为住宅楼面面积的3.5倍),当中各项非住宅设施的用途及楼面面积分别为何;特派员公署大幅扩充楼面面积作非住宅用途的理据为何;

    (二)鉴于特派员公署的扩建部分将设有一些对外开放的设施,用以进行社区关系和公众教育的工作,这些设施在同一时间最多可容纳的公众人士的人数为何;预计公众人士将会以哪些交通工具和路线往来特派员公署、将会增加多少交通流量,以及对附近道路交通有何影响;

    (三)该扩建项目对该处的树木有何影响(包括受影响树木的数目,以及当中需移除或移植的数目等);政府会否采取措施减低影响;若会,详情为何;及

    (四)鉴于该扩建工程在斜坡上进行,而且地底将会兴建数层地库,政府有否就该项目进行土力评估研究;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2. 梁美芬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不少教育团体及市民(包括学校校长和家长)的投诉,指最近创刊的免费报章《爽报》包含不雅內容,有渲染色情之嫌。截至本年10月中,影视及娛乐事务管理处接获的相关投诉已有193宗。此外,淫亵物品审裁处亦将该报章的文章及网上声音版的其中9项物品评为 第II类物品(即不雅物品)。该等团体及市民又指出,由于该报章是免费向市民派发,儿童及青少年可轻易取阅,并接触到当中的色情及淫亵的內容,会对其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即使免费报章的內容包含不雅成分,当局往往未及阻止其流出市面,而只在报章出版后才就其內容作出评级,未能防止未满18岁人士接触有关內容,政府有否任何措施堵塞现有的漏洞;

    (二)对于內容经常包含不雅或色情成分的收费或免费报刊,政府会否研究采取更具阻吓性的措施或惩罚,以防止其再次加入色情成分的內容;

    (三)鉴于在本港免费公开派发的报章数目越来越多,当局会否研究推出一些新措施,以确保这类报章的內容适合任何年龄的人士阅读;及

    (四)鉴于现时一些屋苑或住宅大厦会在大堂摆放免费报章(包括《爽报》)给居民取阅,有居民表示希望能暂时禁止《爽报》在屋苑或住宅大厦摆放,以免青少年取阅并接触到当中的色情內容,香港房屋委员会及香港房屋协会会否带头禁止內容经常包含色情或不雅成分的免费报章在其管理的各公共屋村或居者有其屋计划屋苑摆放及派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3. 林大辉议员问:


据报,现时在本港公屋轮候册上轮候公屋的家庭已超过15万个,较去年上升接近两成,较2007年更上升约4成。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的公屋住戶资助政策(俗称"富戶政策"),住满10年的公屋住戶须每两年申报家庭入息1次。入息达轮候册限额2至3倍者须缴交倍半租金,逾3倍者须缴交双倍租金,而资产超过入息限额84倍的住戶则须缴交市值租金及于1年內迁出。同样为香港市民提供出租公营房屋的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则仍未实施富戶政策。就公屋资源合理分配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须缴交额外租金的公屋住戶(俗称"富戶")的数目及百分比,并按该等富戶须缴交的租金(即倍半租金、双倍租金及市值租金)列出分项数字;

    (二)当局根据甚么准则界定公屋单位被滥用或丟空;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个公屋单位因发现被滥用或丟空而被当局收回,当中有多少个是属于富戶的单位;当局有何措施侦查公屋单位有否被滥用或丟空;过去3年,每年采取有关措施的次数为何;以及有否评估该等措施的成效;

    (三)当局根据甚么理由或准则,规定住满10年的公屋租戶才须每两年申报家庭入息和/或资产;现时该等住戶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

    (四)当局根据甚么理由或准则,厘定富戶须缴交的倍半或双倍租金水平,以及只有资产超过入息限额 84倍的富戶才须要在1年內迁出;

    (五)鉴于市民对公屋的需求越来越大,当局会否全面检讨现行有关公屋富戶的政策(包括缩短首次申报的10年年期、将1年迁出期缩短,以及检讨住戶入息和资产上限等);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当局会否研究及推出一些新措施,促使不再需要资助的公屋富戶早日迁出单位,以加快公屋流转及公平地编配有关单位予其他有需要的人士;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是否知悉房协的出租房屋有否设立轮候机制;如有,现时共有多少个家庭轮候,以及平均轮候时间为何;及

    (八)鉴于房协并沒有富戶政策,是否知悉房协如何处理其出租房屋被滥用的情况,以及确保公屋资源合理分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4. 刘慧卿议员问:


根据2006年的统计,19至24岁的年轻人中,22.4%在港就读全日制的专上课程,但南亚裔(包括菲律宾人、印尼人、印度人、泰国人、尼泊尔人和巴基斯坦人)只有5.4%,他们升读专上教育课程的机会远低于本地年轻人。就少数族裔儿童的教育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于本年7月发表报告,指出教育制度令少数族裔儿童在升学方面得不到公平竞爭的机会,并提出多项建议,但当局并未作出回应,亦沒有与平机会就报告內容作出讨论,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接纳平机会向教育局提出的下列建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i)制订中文能力测试系统,定出进阶式的课程、评核方法和认可性,以及提供另一语文资格作为升学、不同行业和工种的语文能力要求的基准;及

    (ii)为少数族裔儿童在学前阶段提供语文及文化学习计划;

    (三)鉴于平机会在报告中指出,"虽然教育机构极少基于少数族裔儿童的种族而拒绝取录,但经常会因为该儿童的中文能力不及其他华语竞爭对手而不会取录,根据《种族歧视条例》,若个别学校不能公正公平地厘定中文能力的要求,可构成间接歧视",是否知悉,平机会会否考虑在有需要时就此进行正式调查;若会,平机会在何情况下会进行正式调查;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平机会在报告中指出,由于主流学校沒有提供足够支援,部分家长只能选择指定学校,有意见认为,提供指定学校选择的政策本身可能带有歧视性,因为它加强了种族的隔离,是否知悉,平机会会否考虑在有需要时就此进行正式调查;若会,平机会在何情况下会进行正式调查;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5. 陈伟业议员问:


就电讯服务营办商滥收服务费用问题,政府在2010年 12月8日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若有证据显示营办商可能违反《电讯条例》(第106章)或发牌条件,电讯管理局("电讯局")会作出调查,并就属实的个案惩处电讯服务营办商。然而,本人近日仍接获多位巿民的投诉,指他们在沒有申请使用电讯服务营办商提供的服务的情况下,被有关的营办商收取该等服务的费用。此外,亦有市民指电讯服务营办商的服务收费较他们实际应缴付的为多,令他们损失惨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按电讯服务的种类(例如固网电话、流动电话、对外电讯和宽频上网等)及投诉性质分类,过去12个月,电讯局及消费者委员会分别接获涉及电讯服务营办商滥收费用的投诉宗数和涉及的营办商的名称;

    (二)是否知悉,第(一)项所述的个案当中,投诉人成功追讨赔偿的个案数目,以及被检控的电讯服务营办商的名称及被检控的次数;及

    (三)除了继续实施现行监管电讯服务营办商的措施外,当局会否采取新监管措施,以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6. 谢伟俊议员问:


本人得悉近年流行网上团购,很多消费者透过团购网购买各类旅游产品及服务(包括车票、船票、景点入场券以至旅行团等)。然而,该等团购公司一般沒有旅行代理商牌照,亦不受有关的监管机构监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何政策及措施,保障透过上述团购公司购买旅游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

    (二)是否知悉,过去两年,香港旅游业议会、香港旅游发展局及旅游事务署收到多少宗涉及团购旅游产品及服务的投诉;及

    (三)当局会否透过传媒宣传,呼吁消费者提高警惕,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以尽量避免消费者因透过团购公司购买旅游产品及服务而招致损失?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7. 潘佩璆议员问:


就官立学校与资助学校教师的薪酬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根据香港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于1989年的建议,非学位职级教师在取得学位教师教育证书或教师文凭或同等学历后,应获给予两个增薪点,至今,在任职期间取得有关学历的非学位文凭教师,转职为官立学校助理教育主任或资助学校学位教师时,是否都获给予两个增薪点;若否,原因为何;不获给予两个增薪点的人数为何;

    (二)自1999年至今,每年有多少名教师在入职官立学校时,因其累积的认可经验不足一年而不获发放经验递加增薪;当局有否计划修改现行的规定,并参照资助学校的做法,按月份为单位计算认可经验及发放经验递加增薪;

    (三)自1999年至今,当局曾于哪几个财政年度就官立学校助理教育主任及资助学校学位教师的入职薪酬进行调整,以及增减薪点的详情为何;是否知悉,有否文凭教师在政府调低入职薪酬后转职为官立学校的助理教育主任或资助学校学位教师,以致其现有的薪酬低于与其年资及职级相同,但在不同年份转职的教师;若然,详情为何;若当局现时沒有掌握相关资料,有否计划就此进行调查及统计;

    (四)鉴于有教师团体反映,由于受到转职及薪酬调整的影响,导致部分官立学校教师的薪酬较与其资历相同的资助学校教师为低,当局有否评估,这是否有违"健康转任"的政策下鼓励教师到不同学校任教的目的,以及有否造成教师间的分化;此外,当局将如何处理及协助受转职和薪酬调整影响的官立学校教师;及

    (五)当局有否考虑全面检讨现行官立学校教师及资助学校教师的薪酬计算方法,包括研究两者的薪酬应否看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8. 甘乃威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在2010-2011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建议成立 3亿元的绿色运输试验基金("基金"),鼓励运输业界引入绿色和创新的运输技术,以改善空气质素。上月,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宣布批出13项申请,当中包括16辆电动车和9辆电动货车的试验计划,合共资助约5,000万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在建议成立基金时,有否订下不同指标(例如递交申请数字、获批申请数字或空气质素数据等),以监察及评估基金的运作和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当基金反应欠佳、成效不彰时,当局有何改善措施;

    (二)鉴于有报道指出,截至本年3月,有两宗申请因所涉的电动电单车不符合公共运输定义而不获批,当局最初如何决定基金的资助范围;有否计划研究扩大基金的覆盖范围(例如把不符合公共运输定义及电动职业车辆的项目纳入基金的覆盖范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报道指出,某巴士集团旗下公司共获基金批出6宗申请,涉及12辆电动巴士、约3,000万元资助,有参与审批的基金督导委员会委员指该委员会并沒有仔细审视申请者的背景,结果资助可能集中于个别营运商,当局有否了解审批过程是否粗疏及草率,以及有否机制或指引,避免基金的资助集中由个别营办商获得;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行政长官于2010-2011及2011-2012年度《施政报告》中,分别建议全数资助专营巴士公司购置 6辆混合动力巴士,在本港繁忙路段试验行驶,以及拨款1亿8,000万元,供专营巴士公司购置36辆电动巴士在多条路线试验行驶,以全面测试电动巴士的运作,当局有否考虑扩大基金的资助范围以包括上述建议;若否,原因为何;该6辆混合动力巴士的试验计划的最新进度为何;及

    (五)是否知悉,现时每辆环保巴士(包括混合动力巴士、电动巴士及电容巴士类别的双层巴士及单层巴士)的价格与传统柴油巴士(包括符合欧盟排放标准的双层巴士及单层巴士)如何比较;以及现时每间专营巴士公司辖下车队的巴士数目(包括混合动力巴士、电动巴士及电容巴士),并按巴士所符合的废气排放标准列出分项数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9. 冯检基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2010-2011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关爱基金("基金"),目标是由政府与商界各出资50亿元用作本金,为经济上有困难的基层市民提供多方面支援。其后当局获本会财务委员会拨款,向基金注资50亿元。基金本金內的50亿元会交予香港金融管理局管理,赚取与香港外汇基金表现挂钩的投资回报,其余基金资本则会存于银行。基金投资所得会作为营运之用,但基金的督导委员会亦可因应特殊需要批准运用本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基金滾存和使用的最新情况,以及向各界募捐的最新进度(包括捐款机构的名单、已承诺的捐款和实收款额等)分别为何;

    (二)当局有否评估,按现时注资和捐款的状况,基金能否达至利用投资回报支付营运经费的目标;至今基金有否运用本金;若有,原因为何,以及有否偏离原先订定的基金运作模式;及

    (三)现时距离向商界募捐50亿元的目标有多远;以及当局有何方法和预计何时达至此目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20. 谢伟俊议员问:


关于政府总部礼宾处("礼宾处")向59间总领事馆、62间领事馆及5间官方认可代表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沒有明确指引,让上述3种机构明了它们可获礼宾处提供甚么设施及支援服务;

    (二)礼宾处向上述3种机构提供的设施及支援,在规格上有沒有等级之分或不同之处;如有,实际分别为何,以及理据为何;这些区别会否基于互惠或互換关系而影响本港派驻外地的代表所获得的待遇;及

    (三)市民大众及传媒可如何及透过甚么途径监察该处的运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员议案
  1. 减轻中产人士经济负担

    刘江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外围市场不明朗因素持续,本港面对经济随时逆转的风险,加上通胀持续恶化,中产家庭正面对沉重的经济压力;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当局在新一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有效措施,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包括:

    薪俸稅方面 -

    (一)按通胀增加薪俸稅个人免稅额、子女免稅额、供养兄弟姊妹免稅额、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以及伤残受养人免稅额;

    (二)容许子女摊分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

    (三)宽减薪俸稅及个人入息课稅一半;

    (四)设立以12,000元为上限的强制性公积金自愿性供款扣稅额;

    (五)提高新生婴儿免稅额至100,000元;

    住屋方面 -

    (六)仿效电费补贴的操作模式,设立每戶8,000元的住宅差饷扣减额;

    (七)将居所贷款利息扣除享用期由10年延长至15年;

    (八)向每个电力住宅用戶提供3,600元电费补贴;

    教育方面 -

    (九)设立以10,000元为上限的子女教育开支扣稅额;

    (十)降低大专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年息率至2.5%,把须经入息审查的贷款改为免息贷款;

    (十一)全面资助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学券计划资助金额,直接资助幼稚园教师薪酬;

    (十二)薪俸稅个人进修开支扣除额由6万元加至10万元,以及倍增持续进修基金受惠金额至每人可享用2万元资助;

    医疗方面 -

    (十三)设立以12,000元为上限的私人医疗保险供款扣稅额;

    (十四)增加撒玛利亚基金的资助药物种类,放宽审批资格,并降低病人就药物费用须分担的比率;

    交通方面 -

    (十五)将政府收取的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股息用于降低港铁票价,作为回馈市民的方法;

    (十六)促使港铁公司推行全线月票计划;及

    (十七)削减无铅汽油稅一半,并确保油公司将有关的稅务优惠,全面反映在零售价上,并密切监察零售油价变动,以避免油公司'加快减慢'及'加多减少'的情况出现。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外围市场"之前删除"鉴于",并以"中产人士虽然是本港社会的支柱,但多年来他们面对沉重生活负担却得不到有力支援的不合理情况往往被政府忽略;由于"代替;在"按通胀"之后加上"及整体经济状况";在"个人入息课稅"之后删除"一半",并以"至可获宽减最后评稅100%稅款,每宗个案以10,000元为上限"代替;在"设立以"之后删除 "12,000元",并以"24,000元"代替;在"额至100,000元"之后加上",以及向生育第二名或以上子女的家庭,提供首6年额外增多50%的子女免稅额";在"电费补贴;"之后加上"(九) 为沒有物业的家庭提供每戶每年100,000元的租住私人楼宇免稅额;";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 "(十二)"代替;在"计划资助金额"之后删除",",并以"至20,000元,并指定将部分资助用于补贴校服、书包及学习材料费等相关学习开支,以及"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十三)"代替;在"2万元资助;"之后加上"(十四)尽快推行15年免费教育,并订定落实的时间表;";删除原有的"(十三)",并以"(十五)"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四)",并以 "(十六)"代替;在"分担的比率;"之后加上"(十七)设立为 65岁或以上父母及祖父母缴付医疗费用扣稅额;(十八)为需要购买昂贵药物治疗的病人提供扣稅额,以减轻他们及其家属因治疗而所承受的经济负担;";删除原有的"(十五)",并以"(十九)"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六)",并以"(二十)"代替;在"月票计划;"之后删除"及",并以"(二十一) 尽快解决3条过海隧道流量不均的问题,包括以回购方式令东区海底隧道及西区海底隧道的收费降低,以减轻驾车人士及市民的过海交通费用负担;"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七)",并以"(二十二)"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社会福利方面 - (二十三) 设立社区安老服务扣稅额,令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子女在为其长者缴付家居照顾、家务助理、日间护理、暂托及院舍等服务费用后可得到扣稅,从而鼓励子女多加照顾长者"。

    (ii)陈茂波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外围市场"之前删除"鉴于",并以"施政报告帮助中产家庭的措施欠奉,而"代替;在"额至100,000元;"之后加上 "(六)扩阔薪俸稅每个稅阶1万元,并降低每个稅阶的边际稅稅率1个百分点至两个百分点;(七)个人入息课稅无须夫妇一同联合申请,容许个别提出申请;(八)取消父母必须居港不少于180天的规定,港人供养退休且居于內地的父母,容许享有供养父母免稅额;";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九)"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十)"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二)"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三)"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 "(十五)"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三)",并以"(十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四)",并以"(十七)"代替;删除原有的 "(十五)",并以"(十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六)",并以 "(十九)"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十七)",并以"(二十)"代替。

    (iii)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根据政府统计处公布的数字,本港6月至8月的失业率创13年来的新低,但";在"按通胀"之后删除"增加",并以"把"代替;在"个人免稅额"之后删除"、",并以"由108,000元增加至118,000元,并增加"代替;在"课稅一半"之后加上",但须设有合理上限";在"设立以"之后删除"12,000元",并以"20,000元"代替;在"开支扣稅额;"之后加上"(十) 放宽各项学生资助计划的入息审查,而'调整后家庭收入'的计算方式应扣除有关房屋及医疗等必要开支,以反映家庭开支的实况,并调低申请门槛,使更多中、下层的家庭受惠;";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一)"代替;在"降低大专学生"之前加上"撤销在学利息及1.5%风险利率,以";在"年息率"之后删除"至2.5%,",并以",并"代替;在"免息贷款"之后加上",以纾缓毕业生的财政负担";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二)"代替;在"全面资助"之后删除"学前",并以"幼儿"代替;在"提高学前教育学券"之前加上"落实15年免费教育,于过渡期间,";在"资助金额,"之后加上"并";在"教师薪酬"之后加上",以及为全日制幼儿班提供加权资助,让双职家庭得到合理的支援";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十三)"代替;在"至10万元,"之后删除"以及",并以"严格监管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在确保教学质素后,才"代替;在"2万元资助;"之后加上"(十四) 落实教科书的教材及学材分拆订价,以稳定书价,并在'课本编印设计简约指引'中,加入'推动教科书循环再用'的原则,藉此鼓励循环再用二手教科书,以及减轻家长在每个新学年购置教科书的财政负担;";删除原有的"(十三)",并以"(十五)"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四)",并以"(十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五)",并以"(十七)"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六)",并以"(十八)"代替;及删除原有的 "(十七)",并以"(十九)"代替。

    (iv)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外围市场"之前删除"鉴于",并以"香港地价高、楼价高、租金高,加上"代替;在"风险,"之后加上"再";在"电费补贴;"之后加上"(九)增设'居所租金扣稅额',让租住私楼的租金支出可扣稅,每年上限10万元,实报实销;(十)调整印花稅制度,使每宗250万元或以下物业的买卖只需缴付定额100元印花稅;";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二)"代替;删除原有的 "(十一)",并以"(十三)"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 "(十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三)",并以"(十五)"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四)",并以"(十六)"代替;删除原有的 "(十五)",并以"(十七)"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六)",并以 "(十八)"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十七)",并以"(十九)"代替。

    (v)黃成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香港作为一个外向型和开放的经济体系,外围经济波动对香港造成深远的影响;";在"(十五)"之后删除"将政府收取",并以"就政府收取"代替;在"股息"之后加上",或公共交通工具营运者藉其'非交通运输业务'所获取的利益(例如港铁公司每年的物业收益),研究从中拨出若干百分比,以设立票价稳定基金,";在"全线月票"之后删除"计划;及",并以"、周票及日票计划,以及为乘搭长途车程的乘客提供'即日回程半价优惠';(十七) 检讨港铁公司票价调整机制(即可加可减机制),研究将市民的接受程度和负担能力、港铁公司事故数字及其利润水平等重要因素,纳入厘定票价调整幅度的方程式中,使港铁公司票价能全面地反映市民的生活实况和港铁公司的服务质素;"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七)",并以"(十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十九) 要求巴士公司提供全面的转乘优惠和服务、实施分段收费及推出更多残疾人士优惠"。

    (vi)甘乃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港"之前删除"鉴于外围市场不明朗因素持续",并以"受外围经济因素影响"代替;在"经济压力"之后加上",而政府在本年度的施政报告中亦沒有就节能方面提出既惠民又环保的有效措施";在"额至100,000元;"之后加上"(六) 为购买第一级能源标签节能产品的市民提供免稅额,上限为5,000元;";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在"3,600元电费补贴"之后加上",而用戶在半年的用电量如比上年同期低5%或以上,便可额外获得1,200元电费补贴,以鼓励市民减少用电";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二)"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 "(十三)"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三)",并以"(十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四)",并以"(十五)"代替;删除原有的 "(十五)",并以"(十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六)",并以"(十七)"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十七)",并以"(十八)"代替。

    (vi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外围市场"之前删除"鉴于",并以"特区政府多位主要官员均预计,"代替;在"因素"之后删除"持续,",并以"会导致"代替;在"增加薪俸稅"之前删除"按通胀";在"外祖父母免稅额;"之后加上"(三) 放宽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的限制,由须居于同一单位內,放宽至居于同一屋苑亦符合资格;";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在过往宽减或退还薪俸稅及个人入息课稅的基础上,继续"代替;在"薪俸稅及个人"之前加上"或退还部分";在"入息课稅"之后删除"一半";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强制性"之前删除"设立以12,000元为上限的",并以"设立"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在"婴儿免稅额"之后删除"至100,000元";在"住屋方面 - "之前加上"(七) 调减薪俸稅,特别要扩阔薪俸稅稅阶和调低边际稅率,以力减轻边缘中产人士的负担;";删除原有的"(六)",并以"(八)"代替;在"住宅差饷"之前删除"仿效电费补贴的操作模式,设立每戶8,000元的",并以"提高2012-2013年度的"代替;在"扣减额"之前加上"宽免金额及增设地租";删除原有的"(七)",并以"(九)"代替;在"贷款利息"之前删除"将居所",并以"设法延长居所";代替;在"扣除享用期"之后删除"由10年延长至15年;",并以",最好能延长至整个供款期完结为止;(十) 设立租金免稅额;(十一) 放宽居屋第二市场购买资格,让符合白表申请资格者亦可选购;(十二) 推出只供首次置业港人购买的'限呎盘';"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十三)"代替;在"电力住宅用戶提供"之后删除"3,600元",并以"更多"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四)"代替;在"子女教育"之前删除"以10,000元为上限的";在"开支扣稅额;"之后加上"(十五) 设立特别在学津贴,并要一视同仁地发放予全港各中、小学及幼稚园学生的家长,以协助他们对抗教育通胀;";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六)"代替;在"降低大专"之前加上"设法";在"年息率"之后删除"至2.5%";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七)"代替;在"学前教育"之后加上"安排";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十八)"代替;在"薪俸稅个人进"之前加上"大幅提高";在"开支扣除额"之后删除"由6万元加至10万元,以及倍增",并以"及"代替;在"受惠金额"之后删除"至每人可享用2万元资助";删除原有的"(十三)",并以"(十九)"代替;在"私人医疗保险"之前删除"以12,000元为上限的";删除原有的"(十四)",并以"(二十)"代替;在"分担的比率;"之后加上"(二十一) 提供健康检查扣稅额,以鼓励市民定期进行检查;";删除原有的"(十五)",并以"(二十二)"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六)",并以"(二十三)"代替;,在"促使"之后加上"包括";在"推行全线"之前加上"、巴士及未设有月票的渡轮公司等公共交通服务营运商";在"月票计划"之后加上",以及推出其他合适的支援措施,以减轻市民的交通费负担";删除原有的"(十七)",并以"(二十四)"代替;及在"无铅汽油稅"之后删除"一半"。

    (viii)余若薇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近来贫富两极化及中产萎缩的情况严重,";在"经济压力"之后加上",在M型社会结构增加他们在社会阶梯中向下流动的风险";在"经济负担"之后加上"之余,亦在各政策范畴上有长远承担";在",包括"之后加上"考虑以下措施";在"向每个"之后加上"低用量";在"教师薪酬"之后加上";尽快开展'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研究工作,以达致落实15年免费教育的目标";在"(十三)"之后加上"考虑";在"供款扣稅额"之后加上";将预留于自愿医疗保障计划的500亿元基金投放于公营医疗系统;增加产科服务及医护人手";在"比率"之后加上";并应尽快检讨将现时基金安全网范围內不少昂贵的特定自费药物、治疗及检查方法,纳入医院管理局一般资助服务范围內,不再额外收费,以减轻病人负担";在"月票计划;"之后删除"及";在"(十七)"之后加上"优化电动车稅务扣除及环保汽油私家车稅务宽减计划,在汽车首次登记稅以外,为该等汽车提供更多财务优惠措施,并加强应用汽车生化柴油的配套措施,或";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十八) 在全港加快投资电动车充电装置,并在可行区域,例如西九龙和启德,引入公用电动车和公用单车系统,除上述各项措施外,政府当局更应尽快制订完善的长远政策,解决结构性M型社会问题,回应中产人士在房屋、医疗和教育方面的关注和诉求,让中产人士在减轻负担之余,提升在不同范畴的生活质素"。

    (ix)梁家骝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十三)"之后删除"设立以12,000元为上限的私人医疗保险供款扣稅额",并以"以2,000元为下限,每年家庭医疗总开支超出该数额,便可扣稅"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全面改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谭耀宗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实施已超过10年,社会各界对该计划提出过不少改善建议,本会认为当局必须就强积金计划进行全面检讨;有关检讨应包括:

    (一)尽快落实强积金全自由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强积金计划受托人降低收费,例如立法规定不同种类的投资基金收费上限和收费类别,以及规定强积金计划受托人收取定额行政费,取代以强积金戶口资产总值抽取固定百分比作为行政费的做法;

    (三)规定强积金计划受托人须向供款人提供不收管理费的银行储蓄形式产品;

    (四)增设由政府营运、低管理费、与外汇基金回报挂钩及与通胀挂钩的两种基金产品;

    (五)立法规定强积金计划受托人必须在年度报告中列明该年度实收费用的金额;

    (六)了解强积金计划受托人的营运成本数据,并参考劳工保险的规管模式,制订对受托人的监管措施;

    (七)容许强积金计划供款人,如有一些特殊理由(例如危疾),可申请暂停供款,或取回部分强积金累算权益,以应付燃眉之急;

    (八)容许退休人士在65岁后,分期领取强积金累算权益;

    (九)设立最高12,000元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扣稅额;

    (十)推动劳工顾问委员会就强积金雇主供款部分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对沖的机制进行讨论;

    (十一)加强对强积金计划中介人的规管;及

    (十二)加强执法及提高罚则,打击拖欠供款情况,

    以达致降低收费、增加雇员的投资选择及完善监管制度等目标。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叶伟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随人口老化的问题越趋严重,社会对完善退休保障的需求有增无减,而";在"自由行"之后加上",并透过宣传和教育方式,让雇员了解他们可按个人可承受的风险水平来进行强积金供款转移";在"金额"之后加上",以保障雇员在退休时实得的强积金不会被大幅蚕食";在"监管措施"之后删除";",并以",包括要求受托人必须通知被拖欠强积金供款的雇员及订立处分受托人的规例;(七) 推行雇员'一生一戶口'制度,确立强积金戶口的可携性,规定受托人建立如'红簿仔'般简便易明的查视戶口方法,以便雇员随时查阅供款及收益等资料"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在"最高"之后删除"12,000元",并以"24,000元"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一)"代替;在"推动"之前加上"立即";在"讨论"之后加上",并采取积极措施,以取消上述机制,同时保留本港雇员按《雇佣条例》相关条款赋予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权利";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二)"代替;在"规管;"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十三)"代替;在"罚则"之后加上",包括增加主动巡查的比率至60%、订立定额罚款制度,以及禁止违法雇主投标政府及工务工程5年,以";在"情况"之后加上";及 (十四) 扩大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保障范围,包括向雇员垫支被雇主拖欠的强积金供款";在"降低收费、"之前删除"以达致",并以"以期"代替;及在"监管制度"之后删除"等",并以",并最终达致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代替。

    (ii)陈健波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强制性公积金"之前删除"鉴于";在"计划实施"之后删除"已超过10年,",并以"至今,已经涵盖近百分之八十五的劳动人口,但鉴于强积金制度仍在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完善,而"代替;在"全面检讨"之后删除";有关检讨应包括",并以",并研究以下措施的可行性及对各方面的影响:"代替;在"(一)"之后加上"推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促进市场竞爭的方式,增加雇员的选择权,例如";在"自由行;"之后加上"(二) 简化强积金计划的管理及行政程序,以及减低强积金的运作成本;";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二)"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十三)"代替。

    (ii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强制性公积金"之前删除"鉴于",并以"有市民对"代替;在"('强积金')计划"之后加上"感到不满意,而鉴于强积金计划";在"有效措施,"之后加上"确保强积金服务市场有足够竞爭和发挥市场自然调节机制的功能,让市场竞爭";在"受托人降低收费"之后加上"并不断提升服务质素,而如果市场竞爭不能够促使受托人降低收费,政府须立即研究其他方法";在"提供"之后加上"更多类型的基金选择,以及研究其他形式新颖的基金,例如";及在"最高"之后删除 "12,000元",并以"20,000元"代替。

    (iv)李凤英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强制性公积金"之前删除"鉴于",并以"因应社会对成立全民退休保障有强烈的诉求,以及"代替;在"实施"之后删除"已";在"10年"之后删除",社会各界对该计划提出过不少改善建议",并以"仍未能解决社会人口老化的需要,"代替;在"包括:"之后加上"(一) 把强积金计划由与职业挂钩改为与年龄挂钩,政府为非在职及非全日制学生的劳动人口承担强积金的最低供款;";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在"设立"之后删除"最高12,000元";在"自愿性供款"之后删除"扣稅额",并以"免稅额,免稅额应与强积金的强制性供款额相等"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 "(十一)"代替;在"强积金雇主"之前删除"推动劳工顾问委员会就",并以"取消"代替;在"对沖"之后删除"的机制进行讨论",并以"机制"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二)"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十三)"代替;在"选择"之后删除"及",并以"、"代替;及在"完善监管制度"之后加上"及应付社会人口老化"。

    (v)梁家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该计划"之后加上"作为市民退休保障的其中一根支柱";在"就强积金计划"之后加上"及其可发挥的社会功能及果效,";在"规管;"之后删除"及";及在"情况"之后加上";及(十三) 进行全面的社会咨询,以了解强积金计划的不足之处及如何有效达致所有长者退休皆有保障,为香港人口老龄化做准备"。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