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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1/12-8
立法会
议程
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1. | 《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 逃稅)(葡萄牙共和国)令》 | 155/2011
| 2. | 《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 逃稅)(西班牙王国)令》 | 156/2011
| 3. | 《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 逃稅)(捷克共和国)令》 | 157/2011
| 4. | 《2011年空运(航空服务牌照)(修订)规例》 | 158/2011
| 5. | 《2011年香港飞航(费用)(修订)规例》 | 159/2011
| 6. | 《2011年民航(飞机噪音)(证明)(修订)规例》 | 160/2011
| 7. | 《2011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令》 | 161/2011
| 8. | 《〈逃犯(南非)令〉(生效日期)公告》 | 162/2011
| 9. |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南非)令〉(生效日期)公告》 | 163/2011
| 10. | 《2011年〈法例发布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16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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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 第34号 | - | 地产代理监管局2010/11年报
|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 2.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3/11-12号报告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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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质询
1. 陈茂波议员问:
据悉,近月股市大幅波动,有投资者为求短期內取得高回报,追捧交易成本低、波幅大和杠杆高的结构性衍生产品,特别是"非抵押"的牛熊证。此外,不少投资者参与短线炒卖(包括"即日鲜"甚至"半日鲜")。鉴于近月恒生指数及正股大幅升跌,很多牛熊证因相关资产价格触及收回价而被发行商强制收回,不少投资者招致重大损失,亦令未充分作出额外对沖的发行商,因价格超出预期而需自行补贴差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当局有否了解上述衍生产品的发行商及流通量的提供者如何应付投资大戶的巨额短线炒卖活动所引起的风险;有否加强监察已发行的衍生产品是否有足够的对沖、抵押或担保,以确保投资者不会因发行商或证券商的财政和信贷能力下降而受影响;
| (二) | 当局有否抽查有关的证券商和客戶是否有足够财政能力应付"即日鲜"或"半日鲜"交易;此外,鉴于近日有证券商以低佣金爭夺客戶,当局如何加强监管注册证券商的财政状况,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
| (三) | 当局有否措施加强监察中介人对买卖高风险产品的客戶有否严谨地进行尽职审查;若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否评估措施的成效;若否,原因为何;在投资者教育局成立前,当局如何加强投资者教育,使他们明白现时面对的各种风险;会否考虑为衍生产品投资者的资格设定限制(例如必须修毕指定课程、参加指定考试取得合格,以及限制持仓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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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张学明议员问:
港珠澳大桥香港本地工程快将展开,大桥预期2016年开通,但原定于2016年开通的屯门至赤腊角连接路的北面连接路(即连接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至屯门的部分),因受港珠澳大桥环境评估报告司法覆核事件影响,将会延迟一年至2017年才能通车。屯门西绕道则仍在初步设计阶段,亦会比原订时间延迟通车。关于3项相关工程的完成时间未能互相配合对新界西北交通造成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当局有否进行交通流量调查,以评估屯门至赤腊角连接路的北面连接路延迟一年开通及屯门西绕道延迟通车对新界西北造成的交通负荷;如有,相关数字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二) | 屯门公路改善工程的详细进度为何,会否适时完工以助纾缓新界西北一带因上述两项基建工程延误所引起的交通挤塞情况;及
| (三) | 屯门公路各项改善工程完成后,设计行车流量会增加多少,是否足以应付港珠澳大桥较上述两项基建工程早开通所带来的交通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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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余若薇议员问:
据报,有发展商透过与西贡乡村的原居民达成协议,涉嫌违反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下批地合约中的"限制买卖转让条款",并试图绕过《城市规划条例》(下称"《条例》")下的法定程序,未申请更改土地规划用途及补地价,在乡村土地上发展规模庞大的私人屋苑;估计发展商可藉这个发展项目获得巨额盈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就上述涉嫌违反《条例》及有关条款的个案展开调查;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二) | 过去3年,有否就类似事件展开调查;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过去3年,有否检讨现时审批兴建新界小型屋宇的程序,以防止有人以上述手法在新界乡郊土地发展屋苑;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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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发展局局长
4. 张文光议员问:
政府于2007年的《施政报告》宣布,分两年即2008-2009学年及2009-2010学年,将公营(即官立及资助)中小学教师编制內的学位教师比例,分别增至八成五及五成,但自此至今再沒有增加该等比例。由于多年来师训机构培训的已全属持有学位的教师,有不少教师向本人投诉,他们持师训学位入职多年,在校內与学位教师工作无异,但至今仍只担任非学位教师职位,现有安排造成教师分化和人事矛盾,严重打击教师士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本学年分别有多少名受聘于公营中小学的教师持有学位资历而担任非学位教师职位;
| (二) | 是否全部公营中小学均已分别达到八成五及五成的学位教师比例;如否,有多少中小学未达到该等比例,以及原因为何;当局会否敦促有关学校尽量达到该等比例;及
| (三) | 当局会否尽快进一步增加公营中小学的教师编制內的学位教师比例,让所有持学位资历的教师担任学位教教师职位,令持学位资历的教师同工同酬;如会,其计划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当局如何处理大量中小学持有学位资历的教师,长期担任非学位教师的职位,但却负责学位教师工作的不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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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教育局局长
5. 黃毓民议员问:
本人收到求助个案,指有留院接受治疗的合资格选民,分别在立法会及区议会选举日被医院以健康理由,拒绝批准外出投票,选举事务处亦无相应行政措施协助这批选民。就协助无法独力完成投票程序的选民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选举事务处会否在以后的选举中派员到所有医院协助住院选民投票;及
| (二) | 选举事务处会否作出相应安排,协助居于安老院舍并行动不便的年长选民在选举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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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6. 张宇人议员问:
近年內地屡次传出"味道造假"的事件。有关的报道指出,许多巿面广泛使用的食物添加剂,是成分不明的化工合成物,有些甚至含有国家禁用的化学成分。近日亦有本港传媒报道,在香港及內地备受关注、成分不明及俗称"一滴香"的食物添加剂,已经流入本港食肆,被用作汤料食品的调味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自去年传媒报道"一滴香"事件至今,有否化验 "一滴香"的化学成分;如有,结果为何,当中有否含有有害物质;如沒有化验,原因为何;
| (二) | 当局如何防止有问题的食物添加剂流入本港巿面;当局有否向其他地方的有关机关跟进,充分掌握含有有害成分的食物添加剂名单、销售途径,以及其中有否流入香港巿面等;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尽快向有关地方的机关跟进;及
| (三) | 当食肆对购入的食物添加剂的安全有怀疑时,当局如何协助跟进及化验;当局有否适时向业界提供有关资讯,避免他们购入有问题的食物添加剂;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将来如何加强资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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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汤家骅议员问:
据报,香港的坚尼系数一直高于0.4的警戒线,反映贫富悬殊严重,而2009年0.434的数字,更被评为居于全世界先进发展地区第一位,显示大部分的财富集中在小部分人的手上,但并未因此导致政府稅收减少或出现赤字的情况,库房反而出现盈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5年,每年有薪工作人口的分布情况为何,并按下表列出;
有薪工作人口 | 课稅年度 |
2006-2007 | 2007-2008 | 2008-2009 | 2009-2010 | 2010-2011 |
有薪工作人口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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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缴纳薪俸稅的有薪工作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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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缴纳薪俸稅的有薪工作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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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过去5年,每年缴纳薪俸稅人士的收入分布情况为何,并按下表列出;
每年收入(港元) | 课稅年度 |
2006-2007 | 2007-2008 | 2008-2009 | 2009-2010 | 2010-2011 |
人数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薪俸稅稅款的百分比 | 人数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薪俸稅稅款的百分比 | 人数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薪俸稅稅款的百分比 | 人数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薪俸稅稅款的百分比 | 人数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薪俸稅稅款的百分比 |
100,000至14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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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至1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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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至24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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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至2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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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至34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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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至3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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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至44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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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至4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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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至5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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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至6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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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至7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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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至8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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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至9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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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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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鉴于政府的薪俸稅稅收来源只集中于小部分人士,政府有否评估这现象对社会稳定性的影响,以及有否考虑推出改善措施,避免在港发生类似"占领华尔街运动"的事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四) | 过去5年,每年须缴纳利得稅的公司的分布情况为何,并按以下表列出;
应课稅利润(港元) | 课稅年度 |
2006-2007 | 2007-2008 | 2008-2009 | 2009-2010 | 2010-2011 |
公司数目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利得稅稅款的百分比 | 公司数目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利得稅稅款的百分比 | 公司数目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利得稅稅款的百分比 | 公司数目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利得稅稅款的百分比 | 公司数目 | 缴纳的稅款占整体利得稅稅款的百分比 |
5,000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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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以上至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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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以上至3,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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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以上至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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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万以上至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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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以上至7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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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以上至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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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以上至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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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以上至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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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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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政府有否分析现时利得稅的缴纳状况是否稳健;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六) | 政府有否评估经济逆转对企业缴纳的稅款及政府的收入和储备的影响;及
| (七) | 鉴于政府依靠稅收支付福利开支,但2030年开始,香港会进入人口老化的高峰期,在低稅制的原则及贫富悬殊持续的情况下,政府有否为支付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及医疗等各项福利开支作出准备;如有,具体內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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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8. 陈健波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个课稅年度,除按标准稅率纳稅的人士外,纳稅人缴纳的薪俸稅稅款相等于他们的收入的平均百分比,以及他们缴纳的最高及最低薪俸稅款额分别为何;
| (二) | 2010-2011课稅年度的薪俸稅数据(按下表提供该等数据);及
薪俸稅款额(港元) | 于2010-2011课稅年度须缴纳左列薪俸稅款额的人数 | 该人数占整体工作人口的百分比 |
无须缴纳薪俸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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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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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至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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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至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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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至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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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至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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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至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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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至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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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至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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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至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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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至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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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至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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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1至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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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1至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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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1至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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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至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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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1至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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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至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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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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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2010-2011课稅年度的利得稅数据(按下表提供该等数据)?
利得稅款额(港元) | 于2010-2011课稅年度须缴纳左列利得稅款额的公司数目 | 该数目占所有公司数目的百分比 |
无须缴纳利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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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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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至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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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至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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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至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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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1至2,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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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1至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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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1至7,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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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1至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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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1至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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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1至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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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1至7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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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01至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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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1至2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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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01至5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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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1至7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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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001至1,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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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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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9.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据报,继政府于本年10月24日正式宣布把何东花园列为古迹,以及政府与其业主至今未能就換地方案达成协议,估计日后就补偿何东花园业主的经济损失或其可能会蒙受的经济损失,或会涉及达30亿元的公帑(按何东花园的重新发展价值计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 ("《条例》")被列为古迹的私人物业数目,以及每宗个案的补偿或換地安排的详情为何;在考虑何东花园的个案时,有否参考任何就保存古迹作出类似补偿的海外例子;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二) | 鉴于《基本法》第一零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人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以及依法征用私人和法人财产时被征用财产的所有人得到补偿的权利",政府有否评估在未获得私人物业业主的同意下,把私人物业列为古迹的做法有否违反《基本法》;若经评估后认为这并无违反《基本法》,理据为何,以及有否考虑根据《条例》设立上诉机制,成立一个独立评审委员会检讨政府所作出的决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有否评估是否会有就《基本法》第一零五条的规定而提出司法覆核申请的可能性,以挑战政府任何就私人物业列为古迹所作出的决定;若有,有否任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订法例)以减低此可能性;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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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发展局局长
*10. 李国麟议员问:
现时新界西人口约有200万,区內天水围的发展尤其迅速,天水围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计划中的天水围医院仍有相当长的时间方能落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时新界西各区的人口数目分别为何,以及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新界西各公立门诊诊所的服务人次,当中天水围北普通科门诊诊所及天水围健康中心的服务人次分别为何;当局有否评估该两所诊所的服务是否足以应付区內居民的需要;
| (二) | 鉴于天水围医院尚未落成,而天水围的公立门诊服务一般只维持至晚上10时,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会否考虑在天水围增设24小时公立门诊诊所服务,以切合居民的需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根据当局的最新估计,天水围医院落成后是否已足够应付区內居民的需要;有否计划在该区提供其他医疗服务,以应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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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1. 李慧琼议员问:
据报,自从內地开放"个人游计划"后,本港中下价旅馆的需求大增。此外,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有人在未取得旅馆牌照前,便在住宅楼宇內"偷步"经营旅馆,他们更表示不满当局容许在住宅楼宇內开设旅馆,对大厦管理、保安以至住戶出入都构成严重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时全港持牌旅馆的总数为何;而按区议会分区划分,每区位于商用及住宅楼宇的持牌旅馆数目分别为何;
| (二) | 过去3年,每年接获多少宗旅馆牌照的申请;按区议会分区划分,每区位于商用及住宅楼宇的旅馆的牌照申请宗数分别为何;
| (三) | 过去3年,每年接获多少宗涉及持牌旅馆的投诉,投诉性质为何,以及当局采取的行动为何;当局就当中多少个案提出检控,以及判罚为何;有否持牌旅馆因违反发牌条件而被撤销或暂时吊销牌照,或遭当局拒绝续发旅馆牌照;若有,详情为何;此外,会否采取"放蛇"行动,主动调查持牌旅馆有否违反发牌条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四) | 当局在接获旅馆牌照申请时,会否主动调查申请者有否"偷步经营";若然,判罚为何;
| (五) | 当局审批位于住宅楼宇的旅馆的牌照申请时,会否主动咨询有关楼宇的住戶的意见;若会,具体程序为何,以及过去曾否因住戶强烈反对而拒绝发出旅馆牌照;若否,会否考虑将咨询楼宇住戶列为审批在住宅楼宇內开设旅馆的申请的一项必要的程序,并设定门槛,规定若有一定百分比的楼宇业主反对,当局将拒绝发出旅馆牌照;若会,详情如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六) | 会否考虑改变工厂大厦的用途,容许在工厂大厦內开设旅馆,以应付需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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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民政事务局局长
*12. 陈克勤议员问:
据报,环境局预计明年可将全港电动车的充电站数目增至1 000个,但近日有购买了电动车的车主向本人求助,表示计划在其居住屋苑的私人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经机电工程署评估后认为技术上可行,但却遭到屋苑的业主立案法团及管理公司反对,至今仍然未能开展安装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预计上述1 000个充电站中,将会设于政府建筑物及其他公共或私人地方的充电站的数目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分项数字);
政府建筑物內的泊车位或停车场 | 领汇管理有限公司或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设施內的泊车位或停车场 | 大型商场內的泊车位或停车场 | 室外泊车位或停车场 | 其他(例如私人大厦內的泊车位或停车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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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上述充电站中,快速充电及慢速充电设施的数目比例为何;该等设施是否都适用于不同品牌和车种的电动车;是否知悉,该等设施的收费详情(包括收费水平)为何;
| (三) | 过去3年,除政府部门购入的电动车外,本港的电动车数目为何;预计明年将会增加多少辆电动车,而充电站的数目是否足够配合此增长;
| (四) | 有何措施鼓励私人住宅或楼宇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在安装充电设施时遇上困难的电动车车主可向哪些政府部门求助,而该等部门将提供甚么协助;及
| (五) | 会否研究扩大现行的"绿色运输试验基金"或"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资助范围,以资助电动车车主安装及维修充电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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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环境局局长
*13.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市民投诉,指平日由葵芳区往油塘区上班,需要乘搭两程巴士,加上等候巴士的时间,总共需要个半至两个小时才可到达目的地。他们又指出,行驶相关巴士路线的巴士更经常出现故障,导致班次极不稳定。本人得悉,现时由天水围乘搭巴士前往中环只需 45分钟,但葵芳区部分区域的居民乘巴士前往油塘所需的时间,竟是天水围前往中环所需时间的两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时有否指引或准则,规定当局为各区规划公共交通服务(例如巴士路线)时,必须让各区市民可在合理时间內到达香港其他地区;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当局会否制订该等指引或准则;及
| (二) | 当局会否评估上述葵芳居民须花上个半至两个小时乘搭巴士到油塘是否合理,以及需否作出改善;若需要改善,当局会采取甚么行动改善上述情况;若不需要改善,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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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4. 梁美芬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于去年11月19日提出引入在住宅物业转售时适用的额外印花稅后,有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成员公开表示,开征额外印花稅后,二手住宅物业的交投量大幅减少,累积跌幅逾六成,预计本港将有不少中小型地产代理公司倒闭。本年9月28日,一间在香港开业8年、全盛时期曾有18间分行的中型地产代理公司宣布结业;有业界人士更预期本年年底将出现新一波结业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是否知悉,自本年6月22日本会通过《2010年印花稅(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实施额外印花稅措施后,共有多少间地产代理公司结业;另有多少本来从事地产代理业务的人士失业或转行;
| (二) | 额外印花稅开征前后,本地二手住宅物业的交投数字分别为何;
| (三) | 额外印花稅开征后,透过转让公司股份形式买卖二手住宅物业的个案有多少宗;该数字与开征该稅项前的数字如何比较;若该等个案的数目在开征额外印花稅后呈增加趋势,有否评估这是否与开征额外印花稅有直接关系;
| (四) | 政府提出开征额外印花稅后,本港二手住宅物业的价格有否相应下跌,以及下调幅度为何;是否达到开征额外印花稅的预期目标;
| (五) | 鉴于当局曾表示,会于《条例草案》通过后24个月就额外印花稅进行检讨,因应目前的地产代理公司结业潮,当局会否提早进行检讨;
| (六) | 当局在研究引入额外印花稅前,有否评估该稅项对地产代理行业的影响;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
| (七) | 鉴于有评论指地产代理行业是香港经济的"寒暑表",当局有否评估,开征额外印花稅对地产行业造成的打击,会否影响本港整体经济;及
| (八) | 当局会否研究提供协助(例如减收下年度的牌费及土地注册处查册费用等),以避免出现更大规模的地产代理公司结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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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林大辉议员问:
根据《內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安排》"),內地与香港居民于有关纳稅年度开始或终了的任何12个月中,在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他们因在该另一方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报酬须在当地课稅("183天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根据《安排》,183天规定是否只会计算跨境居民在另一方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香港和內地当局如何计算该等居民的实际跨界工作时间;
| (二) | 鉴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2010年1月20日回答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各地稅务管辖区一向采用跨境工作时间在12个月內是否超过183天为界限",是否知悉澳门当局如何计算跨境工作时间;
| (三) | 鉴于香港居民现时到內地旅游,即使期间沒有从事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他们在內地停留的日数也会按183天规定计算在內,是否知悉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计划与內地当局进行检讨和改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四) | 为何不属于工作天的周末及假期也须按183天规定计算在內,以及当局会否考虑作出修改;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五) | 为何居民即日跨境来回也须按183天规定当作一天计算,以及特区政府会否向內地当局提出对即日来回或过境不足24小时者实施豁免安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六) | 鉴于有居住在深圳的香港居民受雇及受薪于香港的公司,但他需要于每个工作天到內地工作半天,香港和內地的稅务当局如何就该名人士的收入评稅;
| (七) | 是否知悉根据《安排》,持有效內地入境签证的人士在离开內地后再返回內地,期间的离境日数是否也须按183天规定计算在內;如是,原因为何;
| (八) | 鉴于香港与內地正加强经济融合和发展,需要跨界工作的居民不断增加,特区政府会否主动向內地当局提出放宽183天规定的要求,而并非仅反映本港业界的意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九) | 鉴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2010年2月3日回答本人的质询时表示,欧洲联盟("欧盟")国家之间的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稅协定均采用183天的停留期上限,当局是否知悉欧盟成员国之间会否签订一些有关边境通勤人士的协议,对双方边境通勤人士实施特定的稅务安排;如知悉,详情为何;如不知悉,会否深入了解;
| (十) | 香港与內地当局会否考虑引入边境通勤人士稅务规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 (十一) | 鉴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2010年2月24日回答本人的质询时表示,香港稅务局和国家稅务总局每年均会就《安排》举行工作会议,稅务局会反映业界就放宽183天规定及其他有关实施《安排》的具体建议,过去5年,政府有否向內地当局提出放宽183天规定的要求;如有,每次提出的时间和內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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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6. 甘乃威议员问:
有关本港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废电器电子产品总产生量分别为何,并按处理方式(循环再造、弃置、贮存有待运往海外或其他方式)及类别(例如电视机、洗衣机、雪柜、冷气机、电脑产品及其他类别等)列出分项数字,以及以上述方式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机构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数目分别为何;
| (二) | 鉴于本人得悉,新界乡郊约有100个贮存有待运往海外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的临时露天贮物场("贮物场"),而不少贮物场并沒有适当遮盖该等废电器电子产品,也沒有妥善铺设地面,令废电器电子产品长期暴露于戶外,引起重金属渗透而污染土地、火警、或破坏景观等问题:
| | (i)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于本港运作的贮物场的数目为何;当中将废电器电子产品长期暴露于戶外的贮物场的百分比为何;并按18个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 | (ii) | 过去5年,有否研究或统计本港贮物场每年引起的污染(例如因重金属渗透而污染土地)和意外(例如火警),以及该等污染和意外对市民造成的影响(包括对健康的影响及伤亡人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 (iii) | 现时有何法例、制度或措施规管贮物场的运作(例如贮存废电器及电子产品的最高数量、容量及种类等);及
| | (iv) | 是否知悉,在贮物场贮存的废电器电子产品 一般最终会被运载到甚么目的地及用途为何;该等目的地现时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政策和法规为何,以及会否在短期內更改;及
| (三) | 鉴于根据《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所有从事处置含有有害化学废物的电子废物的处所,都必须领有牌照:
| | (i) | 过去5年,每年检控违反上述法例的人士的详情及数字分别为何;有否于检控后仍沒有改善的个案;若有,详情及数字为何,以及当局有何措施加强执法;
| | (ii) | 上述牌照申请的审批详情为何;过去5年,每年领有牌照的单位的数字为何;及
| | (iii) | 当局有否计划设立发牌制度,规管处理含有非化学废物(不论是否含有有害成分)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的处所;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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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环境局局长
*17. 冯检基议员问:
据报,內地商务部的数据显示,自本年10月以来全国猪肉价格持续下降,在10月下旬价格下降速度加快,而截至10月30日全国生猪收购每周平均价格已是连续第6周下降,累计降幅达9%。此外,五丰行早前宣布将供港活猪的批发价下调两成三,但有本地猪肉零售商表示现时猪肉的零售价下调空间有限,更反指五丰行供应减价两成至三成的活猪猪肉质素较差。另外亦有业界人士表示,內地活猪的价格已逐步回落,本港猪肉的零售价格绝对有下调空间,猪肉零售商只是以各种藉口不愿减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本年1月至今,从內地进口的新鲜猪肉及冰鲜猪肉每月的平均批发价、进口价和零售价,以及该等价格的变动情况分别为何;新鲜猪肉和冰鲜猪肉零售价之间的差价为何;
| (二) | 从內地进口的新鲜猪肉的零售价有否因近期供港活猪的批发价大幅下调而相应调低;若否,当局有否了解箇中原因,并主动调查为何批发价已经下调但本地猪肉的零售价却未有相应反映出来,以及当中是否有市场人士抬价以谋取利润;当局有何措施促使猪肉零售商尽快调低价格,并遏止市场人士抬价谋取暴利,让市民能以合理和反映成本的价格购买猪肉;及
| (三) | 当局有否了解上述本地猪肉零售商指减价猪肉的质素较差的情况,并作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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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8. 谢伟俊议员问:
在菲律宾涉嫌藏毒,先被拘禁11年,近日再被判贩毒罪成判囚40年的本港居民邓龙威先生("邓先生"),透过家属向本人反映,菲律宾法官的判决并不公平,过往10多年,邓先生和同案另一被告张泰安先生("张先生")在应讯时也不获足以协助他们明了聆讯过程的翻译服务(菲律宾方面指沒有足够财力为每名被告提供合资格翻译服务)。此外,菲律宾方面指称开始监视邓先生在当地活动的日期,本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证实邓先生在所指日期仍未离港。邓先生和张先生指聆讯一直在不公平和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进行,他们急欲透过本人询问政府。就此,政府可否告之本会:
(一) | 在上述港人投诉欠缺公平审讯的情况下,特区政府只表示他们只能遵从菲律宾当地法院的判决,并未向他们提供在审讯时及提出上诉所需的实质援助,原因为何;
| (二) | 鉴于上述港人急需金钱援助,以应付上诉及在狱中基本生活和与家人通讯的开支,特区政府除了考虑早前本人致函当局提出的要求,酌情容许他们的家属代为申请"$6,000计划"外,会否考虑透过其他方法(例如关爱基金)向他们提供急需的援助,以提出上诉;及
| (三) | 鉴于本人得悉,邓先生曾透过1868电话热线("1868")寻求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小组")的协助,惟得不到任何实质援助,他直指政府对在外遇事居民袖手旁观,而过往亦有港人在台湾因交通意外赔偿问题被台湾有关当局禁止离境,他们致电1868求助,但当局以无法直接介入两岸事务为理由沒有提供援助,最终本人致函台湾法务部协助遇事港人才将问题解决,政府有何改善协助在外遇事港人的方法(包括改善小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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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保安局局长
*19. 余若薇议员问:
政府近年以黃线将部分原本设有停车收费表的路旁泊车位,改划为禁止泊车的范围,若驾驶人士继续将车辆停泊在这些地方将会被检控。然而,在这些已被禁止泊车的黃线范围內,仍有很多车辆违例停泊,部分范围甚至被占用作经营代客泊车的生意,违例者并沒有遭受检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运输署取消部分原有的路旁泊车位和停车收费表的一般原因为何;
| (二) | 过去10年,每年运输署取消的停车收费表数目,以及政府从设有收费表的路旁泊车位所得的收入分别为何;2001至2007年,每年警务处发出的违例泊车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数目为何(分项列出该等数字);及
| (三) | 政府会否考虑加强执法(包括增加执法人员的数目及巡逻次数,以及加强检控违例停泊车辆的驾驶人士),以起阻吓作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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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0. 冯检基议员问:
据报,早前欧洲联盟("欧盟")峰会就解决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欧债危机")达成初步解决方案(包括扩大欧洲金融稳定基金至1万亿欧元、注销希腊债务总额的50%,以及提升银行资本金比率至9%等),但有关细节尚待落实。市场上普遍对方案能否真正解决欧债危机存有疑问,引起市场震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当局如何评估欧盟峰会就欧债危机提出的解决方案的成效,以及实施该等方案对本港金融业(包括保险业及银行业等)将有何影响;特别是注销希腊债务的安排,会否引致本港银行和保险业的严重损失; 此外,持有欧元区国家债券(特别是希腊、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等主权债务危机较为严峻的国家的债券)的本港银行,会否因而有集资的需要;
| (二) | 当局是否全面掌握本港银行因欧债危机而需要面对的风险;有否措施监察和控制有关情况,以及制订应变方案以减低本港银行在欧债危机影响下需要面对的风险;及
| (三) | 就应付欧债危机对本港经济可能会造成的最坏影响(例如一旦希腊出现债务违约和决定退出欧元区对本港经济可能造成的震荡和系统性风险,以及欧债危机进一步恶化会对本港整体经济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当局有何具体的政策、方案及应对措施,以及有关的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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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11年公众假期及雇佣法例(补假安排)(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 《2011年公众假期及雇佣法例(补假安排)(修订)条例草案》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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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议案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11年6月14日订立的《2011年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
| (该项公告载于附录,并已于2011年11月9日
随立法会CB(3) 120/11-12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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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议员议案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余若薇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1年11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 | 《建筑物(检验及修葺)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 第146号法律公告);
| (b) | 《2011年建筑物(管理)(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 2011年第147号法律公告);
| (c) | 《2011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148号法律公告);及
| (d) | 《2011年〈2011年建筑物(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149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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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1年12月21日的会议。
- 捍卫新闻自由
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最近,新闻自由受到严重冲击,香港大学于9月20日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新闻自由的满意率由68%下跌至58%;出现这种令人不安的情况,是因为当局限制传媒采访,包括阻挠摄影记者拍摄、驱逐记者、将传媒安排到距离采访现场极远的位置、拒绝让传媒采访而只是发放官方短片和稿件(俗称'鳝片'、'鳝稿'),以及以消息人士'吹风会'取代新闻发布会;最近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新闻及公共事务部('新闻部')误报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死讯事件揭露新闻部主管不能阻止在新闻节目播放错误消息,有人干预新闻部的编辑自主;亚视员工亦投诉该台播出'有偿新闻',严重损害新闻的公信力;就此,本会促请当局:
(一) | 安排传媒自由采访所有官方活动;
| (二) | 停止对新闻界的采访限制;
| (三) | 停止发放'鳝片'和'鳝稿';及
| (四) | 调查是否有人干预亚视新闻部的编辑采访自主,逼令新闻部在新闻节目播放虛假消息和'有偿新闻',研究亚视继续持有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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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政府官员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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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副学位学生的升学和就业状况
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自从特区政府在2000年施政报告提出让本港六成年青人有机会接受专上教育的政策目标,并推出一系列措施,本地院校的自资副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数目与日俱增;然而,10年来副学位资历的社会认受性仍然不足,副学位学生要面对各种升学及就业问题,更要承担高昂的学费及借贷还款,令学生成为贫穷人口的新血;就此,本会促请当局:
(一) | 增加津助大学学位;
| (二) | 以学券形式资助副学位毕业生入读私立大学;
| (三) | 扩阔副学位毕业生升读大学的渠道;
| (四) | 增加副学位毕业生入职公务员职级;及
| (五) | 检讨学生资助、贷款及还款安排,包括取消风险利率。
|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 (i) | 张文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特区政府"之前删除"自从",并以"鉴于"代替;在 "2000年"之前删除"在",并以"自"代替;在"新血"之后删除";就此";在"(一) 增加"之后删除"津助大学",并以"资助大学一年级及高年级衔接"代替;在"学位;"之后加上"(二) 建立课程质素监管及保证的机制,以确保副学位资历有足够的公信力及认受性;";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以学券"之后加上"或按额资助";在"毕业生入读"之后删除"私立大学",并以"自资学位课程"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大学的渠道;"之后加上"(五) 提高院校收生制度的透明度,并确立学分累积及转移制度,确保院校以公平和'择优'的原则收生,以理顺及打通不同背景副学位毕业生的升学衔接途径;";删除原有的"(四)",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七)"代替;及在"取消"之后加上"经入息审查的低息贷款的固定利率(2.5%)和免入息审查贷款的"。
| (ii) | 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特区政府"之前删除"自从",并以"为增加本港高中毕业生可以继续升学的比率,"代替;在"课程数目"之后加上"因而";在"促请当局:"之后加上"(一) 检讨副学位课程所涵盖的內容,以提升课程的实用性及认受性;(二) 加强监管副学位课程的质素及收费;";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五)"代替;在"升读"之后加上"本地及海外";删除原有的"(四)",并以"(六)"代替;在"增加副学位"之前加上"加强副学位毕业生的就业支援,包括";删除原有的"(五)",并以"(七)"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大幅降低所有专上学生贷款计划的利率,并豁免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在学期间的利息,改变学生贷款利率高于银行按揭利率的情况;容许大学教育贷款还款额可获扣稅;研究让本地学生申请学生贷款到海外升学的可行性;以及增加专上课程学生的助学金金额"。
就王国兴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陈克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地及"之后删除"海外",并以"境外"代替;及在"贷款到"之后删除"海外",并以"境外"代替。
| (iii) |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自从"之前加上"为青年增加专上教育机会是社会的共识,而";在"形式"之后加上"或研究成立专上教育进修基金";在"私立大学;"之后加上"(三) 确保自资课程多元化,以期为学生提供不同学科的课程选择;";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在"职级;"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把须经入息审查的贷款改为免息贷款;(七) 向自资专上院校提供建校配对补助金,以纾缓建校开支对学费增加的压力;(八) 搜集副学位毕业生的升学和就业数据,以准确掌握毕业生的出路情况,为副学位课程和学额规划作好准备;(九) 进行副学位毕业生的工作表现雇主意见调查,以评估副学位课程的增值成效,让专上院校更了解雇主的需要,从而在课程作出配合;及(十) 协助香港的副学位毕业生升读內地大学,包括研究设立香港的副学位资历与內地的大专文凭资历互认机制,爭取副学位毕业生豁免参加'內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以推动两地学生交流"。
| (iv) | 梁美芬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特区政府"之前删除"自从",并以"为发展知识型经济社会,"代替;在"措施,"之后加上"令";在"10年来"之后删除"副学位",并以"副学士"代替;在"不足,"之后加上"不少";在"还款,令"之后删除"学生成为贫穷人口的新血",并以"他们成为社会上彷徨的一"代替;在"津助大学"之后删除"学位",并以"学额"代替;在"(二)"之后删除"以学券形式",并以"研究"代替;在"(四)"之后删除"增加副学位毕业生入职公务员职级;及",并以"研究放宽更多公务员职位的入职学历要求,让副学位毕业生有更多机会申请;"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容许'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开始计算利息的时间在学生毕业后才开始;及(六) 为现时的副学位课程增加更多职业训练或实用技术元素,令学生在毕业后更容易找到工作"。
| (v) | 陈淑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大学学位"之后加上",包括大学一年级的学额及衔接副学位课程的高年级学额,并提升本地学生入读资助学士学位课程的比例";在"(二)"之后加上"研究";在"入读私立大学"之后加上"的可行性,并积极支援私立大学的发展,为更多学生,特别是副学位课程毕业生提供更多升读大学学士学位课程的机会";在"公务员职级"之后删除";及",并以",并检讨各公务员职位及其他政府职位的入职学历要求,以吸纳更多专上课程的毕业生;"代替;在"(五)"之后加上"尽快落实";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六) 严格监察自资专上教育课程的质素,确保有关课程获得更多高等院校和雇主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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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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