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12-16

立法会

议程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2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令》4/2012
2.《2012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大屿山北部及赤𫚭角机场)令》5/2012
3.《2012年路线表(九龙巴士(1933)有限公司)令》6/2012
4.《2012年路线表(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令》7/2012
5.《2012年路线表(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令》8/2012
6.《2012年路线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令》9/2012
7.《2012年公众卫生及市政(公众泳池的指定)令》10/2012
8.《2012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修订附表14)令》11/2012
9.《2012年公众卫生及市政(将地方拨作公众游乐场地用途)令》12/2012
10.《2012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修订附表4)令》13/2012

其他文件

1.第61号-法律援助服务局2010-2011年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2.第62号-预算
截至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财政年度
卷一 - 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第1至496页)
卷一 - 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第497至916页)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3.第63号-预算
截至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财政年度
卷二 - 基金帐目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4.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0/11-12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梁耀忠议员问:


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在某广为香港家长使用的婴儿纸尿片品牌的初生婴儿纸尿片內发现异物,怀疑为昆虫翅膀。该名市民曾向不同政府部门(包括卫生署及香港海关)反映情况,希望当局跟进,但该等部门只著他到消费者委员会,以一般商品的投诉途径作出投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相关政府部门有否主动监管及检测婴儿产品的品质及安全性,而非只在收到投诉后按处理一般产品的投诉安排处理;若有,按相关政府部门列出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当局会否加强对婴儿产品的检测及安全评估,以保障婴儿的健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 刘健仪议员问:


当局曾经表示,政府一向支持国际学校体系的蓬勃发展,以满足在香港居住和因工作或投资而来港的海外家庭对国际学校学额的需求。据悉,多个外国商会最近纷纷提出警告,指本港的国际学校学额严重短缺,更指有关情况已达致危机程度,威胁本港世界级城市的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本港各间国际学校的轮候人数及最长的轮候时间分别为何;轮候者当中本地与非本地学生的比率为何;

    (二)当局有否收到有关商会对国际学校学额严重不足的投诉;若有,有否评估该等学额的短缺情况是否已达危机程度;若评估的结果为是,有何政策纾解;若评估的结果为否,会否跟进相关的投诉;及

    (三)鉴于有报道指出,当局拟采取新政策,要求获新分配空置校舍或土地供发展之用的国际学校,把取录的本地学生的最高百分比由50%减至30%,以便在未来数年新增的国际学校学额可应付非本地学生对该等学额越来越大的需求,该政策的具体內容为何,以及对纾缓非本地学生的需求有何影响;会否推广这项政策至现有的国际学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3. 何锺泰议员问:


在本港一些以海鲜美食闻名的旅游景点(例如鲤鱼门及长洲等)有不少食肆,而在这些食肆附近的海边不时闻到异味。这情况已持续多年亦不难被察觉,但当局仍沒有妥善处理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多年来仍沒有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是否因为游客对上述景点的兴致并未有减退,而当局满足于此现状;若否,当局是否对问题未有充分的掌握;

    (二)当局是否知悉异味的来源;若知悉,有否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若有,该等措施的详情及成效为何;及

    (三)当局有否具体计划改善那些以美食为卖点的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以避免上述情况令游客对本港的环境卫生产生不良印象,并巩固本港美食天堂的形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4. 叶伟明议员问:


近年在公共巴士的车厢內发生不少意外,最近更有乘客因从巴士上层沿楼梯跌落下层而不治。有曾在巴士楼梯跌伤的乘客向本人求助,指发生意外后难以向涉事的巴士公司索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发生于各专营巴士公司的巴士车厢內的意外("车厢意外")的数字为何;当中有多少宗涉及巴士乘客在上落楼梯时失足的意外;有关意外涉及的伤亡数字及巴士楼梯的设计类型为何;

    (二)是否知悉,在第(一)项的车厢意外中,有多少受伤的乘客曾向涉事的专营巴士公司索偿,当中有多少人获得赔偿,以及赔偿金额总共多少;

    (三)鉴于有受伤乘客向本人反映,现时他们向专营巴士公司索偿时,往往须要自行举证,证明巴士公司在意外中有疏忽责任,但此举往往阻碍受伤乘客向巴士公司爭取合理的赔偿,当局有否措施或有否政府部门协助受伤乘客向巴士公司索偿;当局会否要求专营巴士公司合作,向受伤乘客交出意外发生时的行车纪录及数据,以便乘客举证;及

    (四)当局将会如何责成各专营巴士公司避免发生车厢意外;是否知悉,过去5年,巴士公司在改善巴士车厢和楼梯的安全及减少车厢意外方面的工作为何,以及涉及的金额及成效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梁国雄议员问:


就本年1月3日香港海事处("海事处")阻截"启丰二号" 离开香港水域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根据海事处致"启丰二号"船东的信件,以及有报道指出,海事处表示,该处是根据报章报道,得悉"启丰二号"将出发到钓鱼台宣示主权,基于船员的安全,不准该船只离开香港水域,有否评估海事处执法只基于报章报道是否合理;如评估的结果为是,理据为何;

    (二)鉴于"启丰二号"的船长需为生计出海捕鱼,政府却阻挠该船只出海,他如何可免受海事处的阻挠行使出海捕鱼的权利;及

    (三)鉴于《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 ("《人权法案》")均保障公民出入境及言论的自由,有否评估,是次海事处根据报章的报道禁制"启丰二号"出境,有否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案》;如评估的结果为有违反该等法例,政府将如何作出补偿;如评估的结果为沒有违反该等法例,理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6. 陈健波议员问: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条例》"),现时所有雇主都必须为雇员购买劳工保险("劳保"),而劳工处于2010年就1 294宗未有为雇员投购劳保的个案向有关雇主作出检控,检控数字为近6年新高。此外,据报近年法庭对违反《条例》人士的判刑亦越来越重,在过去数年,有两名雇主因违例分别被判监禁7天和14天,也有数名雇主被判缓刑监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报道指,有多个高危工种的劳保索偿风险原已较其他行业高,加上部分雇主抱著不会全部雇员同时发生意外的心态只为小部分雇员投保,令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远低于有关雇主按相关风险而应缴付的保费,意外发生后亦要面对巨额索偿;由于保费是按行业整体的情况调整,导致这些工种的整体保费水平近期大幅飙升,对合规雇主和最终承担服务或成品价格的市民并不公平,当局会否就此劝谕雇主投保时据实填报薪金资料及研究规定核数师在报告列明公司的薪金支出与投保时申报的薪金是否相符;

    (二)鉴于有报道指,近年透过索偿代理及包揽诉讼诈骗保险赔偿的活动越趋猖獗,令保险业经营劳保业务时损失惨重,以及有关行业投保出现困难;而统计显示保险业收到的工伤索偿个案中,涉及长达半年以上的病假证明书于2006年只有1 400多宗,到2010年已升至超过2 200宗,5年升幅高达6成,当局有否就公立医院近年发放长期病假证明书数字不断上升的趋势研究其原因及解决方法;及

    (三)鉴于有报道指,有雇主强迫雇员转为自雇人士 ("假自雇")或升格成为董事("假董事")以逃避购买劳保,虽然薪酬及待遇与其原来受聘为雇员的身份无异,但由于双方再沒有雇佣关系,一旦雇员因工受伤,或因伤未能工作,便不会得到任何劳工应有的保障及赔偿,更加不会获得雇主的强积金供款,当局去年共接获多少宗涉及"假自雇"及"假董事"的投诉,有多少宗个案的涉案人士被检控?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7.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一名市民告诉本人,越来越多人在大屿山翔东路骑单车游玩,同时翔东路的车辆流量不断上升,尤以重型车辆为甚。此外,该名市民亦反映,政府已宣布发展有机废物处理设施、混凝土配料厂及沥青配料厂等计划,该等计划可能会引致日后使用翔东路的重型车辆数量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每年在翔东路发生的交通意外宗数,以及当中涉及骑单车人士的交通意外宗数为何;

    (二)过去5年,每年在翔东路进行车速监控执法行动的次数,以及因在翔东路超速驾驶而被检控的人数为何;

    (三)鉴于翔东路的车速限制为每小时50公里,政府有否评估,是否有证据证明严重超速驾驶是过去5年在翔东路发生的交通意外的成因之一,以及有否检讨目前就该道路设定的车速限制;

    (四)政府推算未来5年翔东路的车辆流量升幅为何,以及该升幅的源由为何;

    (五)自翔东路通车后,政府有否检讨该道路沿线的能见度,特别是沿著有轻微路弯和缓坡的路段上在重型车辆后面行驶时的情况;若有,检讨后曾否进行改善工程;若曾进行,详情为何;

    (六)沿翔东路竖立了多少个提醒驾驶者道路上有骑单车人士的道路标志;及

    (七)警方有否向经常使用翔东路的人士(包括使用翔东路前往附近的私人或政府场所的驾驶者),作出在有骑单车人士使用的道路上安全驾驶的建议;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潘佩璆议员问:


据报,內地孕妇来港产子的问题持续恶化,多年来未有改善,对公私营医院的妇产科服务造成严重影响,而问题已伸延至母婴健康院("健康院"),对健康院的服务造成沉重压力,亦影响本地婴儿使用其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在全港各间健康院接受服务的新生婴儿数目分别为何,并按父母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只有父或母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父母均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于有报道指,近来有些中介公司每次均带领大批內地妇女及其新生婴儿到健康院使用其服务,当中不少沒有预约,亦有人甚至在健康院作出不合卫生及公德的行为,对健康院的卫生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亦大大增加健康院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当局有否任何针对性措施改善问题;如有,具体的详情及执行时间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有否制订行政措施,确保父母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父母其中一人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新生婴儿使用健康院的幼儿服务时不受上述情况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9. 李永达议员问:


现时,本港主要依靠堆填区处理废物。在每日产生的18 000公吨固体废物中,有13 300公吨被运往堆填区弃置。根据《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內主要措施的进展,政府就处理废物、减少废物及循环再造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兴建一所每日可处理(包括分类及焚化)3 000公吨废物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管理设施")、提高废物回收率目标(由现时的49%提升至2015年的55%)、在北大屿山小蚝湾和北区沙岭兴建两所有机资源回收中心(每日的处理量分别为200公吨及300公吨)及以直接经济诱因鼓励源头减废(例如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及资助现场处理厨余的项目)等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按废物类别(包括玻璃、金属、塑料、纸料、厨余、建筑废物、污泥、电子废物(包括旧电脑及电器)及其他废物(请说明种类))划分,每年本港产生的固体废物量、整体堆填区弃置量及废物回收率的分项数字为何;

    (二)以甚么计算方法、标准及准则分别厘订上述处理量及目标(包括管理设施每日3 000公吨的废物处理量、2015年的55%废物回收率目标及两所有机资源回收中心每日200公吨及300公吨的处理量);

    (三)有否研究及评估,以减少废物及循环再造的模式处理废物,本港需要减少多少废物及提升废物回收率到甚么程度,才可以缩减上述管理设施的规模,从而减低对环境的影响;及

    (四)鉴于现时政府指从中长期的废物设施规划策略而言,相较屯门曾咀的选址,在毗邻石鼓洲的人工岛上兴建管理设施会使香港整体废物设施的分布有更均衡的布局,惟政府曾于2008年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选址报告"("2008年的报告")指出,与石鼓洲及其他的选址比较,屯门曾咀的整体得分最高,因其"易于与现有的堆填区和废物接收设施融合,对当地的生态产生较小的影响,建筑时间较短,建筑成本亦较低",

    (i)政府现时的选址建议有否参考2008年的报告;现时的建议与2008年的报告结果不同,原因为何;

    (ii)于毗邻石鼓洲的人工岛及屯门曾咀兴建管理设施的整体成本分别为何,并按成本项目 (例如建筑成本、营运成本及运输成本等)列出分项数字;及

    (iii)有否评估于上述两个选址兴建管理设施会分别为该两个地区带来甚么经济效益,并列举具体数字说明?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0. 黃成智议员问:


当局于2011年4月6日及10月19日向本会提供的资料显示,从2006年起,每年在港铁范围內发生的非礼案及 "偷拍裙底"案均呈上升趋势。另外,有本会议员曾于 2011年4月6日提出质询,问及政府或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会否考虑成立一支专责队伍,处理在港铁范围內发生的风化案("风化案")。当局回覆时表示,"警方铁路警区现时采取弹性人手编配,除在各罪案黑点进行高姿态反罪行巡逻外,针对风化案方面,亦以军装及便装人员联合进行特别行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针对呈上升趋势的风化案数字,当局会否再次慎重研究由政府或港铁公司成立一支专责处理风化案的队伍,并为港铁公司职员提供训练,使他们有足够的知识及敏感度处理风化案;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去年发生的风化案的数目为何;涉及的举报个案数目及被拘捕的人数分别为何,并按罪行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上述以军装及便装人员联合进行特别行动的详情为何;是否知悉,从2006年起,警方和港铁公司有否分别或共同就打击风化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鉴于风化案的数字呈上升趋势,当局有否评估警方和港铁公司的工作是否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若评估的结果为是,推行改善工作的具体时间表为何;

    (四)鉴于当局于2011年10月19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两辑有关风化案的海报及告示("猥亵侵犯勿哑忍,挺身举报非礼案"及"不哑忍 如遇非礼 立即求助")已轮流张贴于不同的港铁车站,而车站及部分车厢已张贴全新设计"精明眼,防罪案"的防止罪行海报,是否知悉,港铁车厢內有否张贴上述两款针对风化案的海报及告示;若沒有张贴,原因为何;已张贴"精明眼,防罪案"海报的部分车厢的详情(包括数目及该等数目占港铁列车和车卡总数的百分比),并按港铁路线列出分项数字;

    (五)鉴于早前一个关注妇女权益的团体指出,由于某些港铁车站(包括中环站、红磡站、柯士甸站、九龙塘站及坑口站)的扶手电梯两旁为透明玻璃或贴上高透光度的磨砂物料,该等车站已成为女士"走光"及被偷拍的"黑点",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跟进上述5个车站的扶手电梯的设计问题;若有,改善工作的详情及进度为何;若否,会否立即进行针对性的改善工作;另外,除上述5个车站,港铁公司有否检视其他车站的扶手电梯的设计,并立即进行针对性的改善工作;及

    (六)当局如何跟进第(五)项的团体向港铁提出的具体建议,包括主动发放罪案资讯(案发时间、地点及案件类别等)、改善铁路范围內的空间设计,以及把预防及打击性暴力罪行列为企业责任等,并按建议逐项列出跟进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1. 余若薇议员问:


政府总部和立法会已搬迁至添马新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兴建新政府总部的总开支金额为何;

    (二)兴建立法会综合大楼的总开支金额为何;及

    (三)2010年10至12月及2011年10至12月期间,立法会的电费开支金额及碳排放数据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2.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根据政府统计数字,去年6月至8月按季节调整的失业率为3.2%,与上一季的数字比较,下降0.2%。据报,在香港的36万名残疾人士当中,只有13%有从事经济活动,远低于全港整体有超过60%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的比率。报道亦指出,香港某大学的一名视障的毕业生,甚至连申请一份主要职责只是在一间保险公司致电客戶的工作亦不获聘用。另一方面,有报道指劳工处辖下设有一个特别单位协助残疾人士找寻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会:
    (一)上述劳工处辖下的特别单位的详情(包括过去 5年,该单位曾处理多少宗协助失业残疾人士找寻工作的个案,以及在该等残疾人士当中,经该单位协助而觅得工作的人士的百分比)为何;至今有否进行任何检讨,以评估该单位在达致相关政策目标方面的表现;若有,检讨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除了现有措施外,政府有否考虑采取任何额外措施,以降低残疾人士的失业率,以及令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若有,详情为何;

    (三)鉴于现行的《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条例》")并无任何条文规定,雇主须就符合其述明的招聘准则,但求职申请被其拒绝的残疾人士,提供拒绝他们的求职申请的理由,政府有否考虑在未来1年检讨《条例》,透过在《条例》中加入此规定,以提高公司招聘程序的透明度;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政府会否再次考虑参考海外的类似做法,引入残疾人士就业配额;若会,详情(包括曾参考的国家所采用的就业配额制度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包括政府面对的困难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3. 刘慧卿议员问:


最近有市民向本人求助,指有同性恋学生在学校受到欺凌。根据香港小童群益会在2009年的一项调查,在近 500名受访的同性恋青少年中,有超过50%表示曾受到同学不同程度的排斥欺凌,更有13%曾遭受肢体暴力或性骚扰,近22%因而萌生自杀念头。调查亦发现近90%的学生因害怕被老师歧视,而沒有向学校求助。同时,亦有调查显示,不同性倾向的教师亦同样面对严重的歧视问题。教育局曾发出一般性的处理校园暴力及平等机会指引,但性小众团体认为不足以回应同性恋人士在校园受到的歧视及欺凌。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教育局有否关于针对性倾向的校园欺凌统计数字;若有,现时情况为何;若否,教育局会否进行研究及评估现况,并订立指引要求学校统计及汇报有关数字;

    (二)教育局在过去3年提供了多少次培训,协助教师处理同性恋学生受欺凌而求助的个案;参与的教师数目为何;培训是由哪些机构及导师提供的;

    (三)教育局会否考虑仿效台湾、美国及英国等地方,制订针对同性恋学生免受歧视的校园指引,以协助学校处理相关个案,建立一个无歧视的校园;

    (四)当局编制的《消除性倾向歧视雇佣实务守则》是否适用于所有政府部门和受资助的大、中、小学;是否知悉,受资助机构当中有多少已订立消除性倾向歧视的指引及措施,确保员工(包括教师)在雇佣范畴中不会因性倾向而受到歧视;及

    (五)鉴于《香港教育专业守则》列明教师"不应因种族、肤色、信仰、宗教、政见、性别、家庭背景或身心缺陷等原因而歧视学生",当局会否要求有关团体修改守则,加入不应因性倾向而歧视学生的指引,确保教师能妥善处理校园內针对性倾向的欺凌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4. 陈伟业议员问:


当局于2004年11月答覆本人的质询,以及于2006年3月及2011年3月答覆本会其他议员的质询时表示,已采取若干措施遏止攀缘植物薇甘菊在郊区蔓延。但据本人了解,近年薇甘菊蔓延的情况远比2004年严重,不少植物因被薇甘菊缠绕而枯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2004年至今,每年薇甘菊的蔓延范围及占地总面积;

    (二)2004年至今,当局采取了哪些新措施防止薇甘菊对树木造成损害;及

    (三)当局会否制订更有效的措施遏止薇甘菊蔓延;若会,措施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5. 陈淑庄议员问:


近日发展局就在维多利亚港("维港")以外填海提出25处选址建议,并进行公众咨询,引起社会讨论。据悉,有市民认为在维港以外填海也会影响环境,而且成本昂贵,政府应考虑开拓新界的已发展用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全港各区议会分区可供发展的已发展用地的面积是多少;及

    (二)下列各类土地的面积为何,并以下表按区议会分区列出该等面积:

    (i)《1991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在1991年1月25日生效,把法定规划管制的范围扩展至新界乡郊地区,在该修订条例生效前的非农业用途的露天贮物用地;

    (ii)现时政府批出作为临时用途(包括露天贮物、停车场及货柜场)的土地;

    (iii)除第(二)(i)及(ii)项的用地外,现时政府批出用作汽车修理工场,资源回收场及其他用途的短期租约的土地;及

    (iv)现时政府临时占用作基础建设及其他用途的土地?

    区议会分区土地面积(公顷)
    已发展
    用地
    第(二)
    (i)项的
    土地
    第(二)
    (ii)项的
    土地
    第(二)
    (iii)项的
    土地
    第(二)
    (iv)项的
    土地
    (例如元朗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6. 林大辉议员问:


有许多教育界人士、学生和家长向本人反映,希望本港中学及小学能够尽早全面实施小班教学,以提升教学质素和改善学习环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教育局回覆本会议员于2011年6月29日提出的质询("议员质询")时表示,"国际研究结果指出小班教学在小学阶段早期较具成效,而其成效往往会随学生年龄增长而减退",当局所指的"国际研究"包括哪些研究,以及相关的內容为何;

    (二)当局为何信纳第(一)项的"国际研究结果"适用于香港;

    (三)是否知悉,有否其他国际研究的结论与政府引用的研究结果不同;如知悉,详情为何;如不知悉,为何在未作充分了解之前便引用上述的研究结果;

    (四)政府有否就本港中学推行小班教学进行研究;如有,详情为何;有否评估推行中学小班教学能否提升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效益;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为何在未有研究本地的情况及进行评估前便怀疑在中学推行小班教学的成效;

    (五)是否知悉,有否本地或海外机构就在本港中学推行小班教学进行研究;如知悉,详情为何;如不知悉,为何在未作充分了解之前便怀疑中学推行小班教学的成效;

    (六)是否知悉,现时本港中学和小学的平均每班人数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的相关人数如何比较;

    (七)有否评估,当本港小学全面推行小班教学后,每年涉及的政府开支为何;如有评估,所需支出为何;

    (八)有否评估,本港中学全面推行小班教学涉及的每年额外政府开支为何;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无评估,原因为何;

    (九)鉴于教育局回覆议员质询时表示,"当学校的局势稳定下来,以及我们可以掌握更准确的学生人口资料时,我们乐意与学界继续研究适切方法,以优化中学的学与教",当局与学界继续研究有关适切方法及完成研究的具体时间表为何;

    (十)有否评估,中学不推行小班教学如何与推行小班教学的小学衔接,以及会否出现问题;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无评估,原因为何;及

    (十一)会否考虑分阶段在中学推行小班教学,并让学校自愿参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7.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有记者用从一內地购物网站购买价值百多元的指纹膜工具套装复制其指纹,并利用复制的指纹膜两度成功通过价值4亿多港元的自助出入境检查系统("e-道")的检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e-道的指纹防伪技术未能辨认出复制指纹的原因为何;

    (二)有否调查和评估自e-道于2004年推出至今,有多少人利用上述方法或其他方法复制他人的指纹,并成功以此经e-道进出香港的出入境关卡;

    (三)有否调查报道提及的购物网站或其他售卖渠道已售出多少套上述的复制指纹工具;

    (四)有何政策和措施防止这类复制指纹工具在市面倾销及泛滥,以及改善e-道的指纹防伪效能;及

    (五)有否评估,用了4亿多元公帑购置的e-道仍是否出入境检查的有效把关系统;是否有需要作全面检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8. 冯检基议员问:


就现时纳稅人可从应课薪俸稅的入息或个人入息课稅的入息总额中扣除其所缴付的居所贷款利息的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上述扣稅安排于1998-1999课稅年度实施至今,每年度受惠于此安排的纳稅人数目和他们就其居所贷款利息开支获扣除的款额分别为何;每年度政府因此而少收的稅款为何;当局过去有否就此安排进行任何检讨(包括其对纾缓中产人士经济压力的成效,以及对本港楼市和政府收入的影响等);及

    (二)鉴于社会上有建议要求政府再延长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期、提高扣除限额和增设租楼扣稅额等,当局有否就这些建议进行任何研究(包括执行建议的难度,以及对中产和政府财政的正面及负面影响等);若有,结果为何;当局会否考虑接纳该等建议并在2012-2013年度的财政预算案提出相应措施;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9. 叶伟明议员问:


位于将军澳101区的新界东南堆填区在1994年启用,原本预计约在2013年饱和。政府早前指能有效减少堆填区须处置废物的体积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会在2010年代中期才启用,因而有需要在2010年代初期至中期扩展新界东南堆填区。该堆填区除了发出臭味影响附近居民外,本人近日收到多名司机投诉,指不少利用环保大道出入该堆填区的泥头车沒有盖好帆布,污染环保大道附近地区的环境,亦因车斗沙石飞扬,打碎其他车辆的车窗而 引致交通意外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月当局收到有关新界东南堆填区异味投诉个案的数字为何;当局有否新措施改善堆填区的臭味滋扰;如有,详情及实施时间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当局曾否收到涉及环保大道附近的环境被污染的投诉;如有,投诉个案数字及內容分别为何;

    (三)过去3年,在环保大道发生的交通意外中有多少宗涉及泥头车;当局有否就该等交通意外的成因进行分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过去3年,当局有否检控超重或沒有遵守环保措施的泥头车司机;如有,检控数字及检控內容一般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当局有否指引指示进入新界东南堆填区的车辆加强防护装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会否考虑制订有关指引;及

    (五)自新界东南堆填区启用以来,当局曾否在将军澳地区进行环境污染调查;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有否计划对该区进行一次详尽的环境污染 调查?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20. 李永达议员问:


早前有报道指,领汇管理有限公司("领汇")辖下赤柱广场("广场")的扩建工程涉嫌"未批先建",除令政府部门关注外,亦令公众质疑在屋宇署按《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审批改建图则后,申请人便可根据获该署批准的图则进行改建,而无需先得到地政总署同意修订地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香港房屋委员会将产业分拆出售之前及之后,广场的楼面总面积及其他分类面积(例如整体的商业楼面总面积和公用地方总面积,以及广场內部的楼面总面积、可供出租总面积及公用地方面积等) 分别为何;上述扩建工程完成后,广场的商业楼面总面积、可供出租总面积及公用地方总面积与扩建前有何差别;地政总署如何计算广场扩建后的地价,而用作计算的面积为何;

    (二)过去5年,是否知悉,有否其他领汇辖下的项目或私人发展项目,在经屋宇署批准改建图则后,未获地政总署同意修订地契便展开工程,即涉及"未批先建";若有,详情为何,是否包括香港赛马会拟在沙田兴建投注站及支援中心的工程项目;若包括该项目,详情为何(包括屋宇署何时批准其改建图则、工程于何时展开,以及在工程展开时地政总署审批其修改或延续地契申请的进度为何等);该等"未批先建"的做法是否一般或惯常或可接受的做法;

    (三)地政总署如何处理"未批先建"的项目(例如有否机制作出还原地契要求,或通常会否按已展开的工程同意更改地契);就该等违反地契条款的兴建项目有否任何惩处机制;过去5年,该等处理及惩处机制曾应用于哪些个案,以及该等个案的详情为何;及

    (四)现时屋宇署和地政总署如何作出协调,以便该两个部门可在审批工程项目申请的阶段获悉有哪些 申请已分别向它们提交及其审批结果为何,并适时通知申请者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作出申请,以及在批出项目的合约完成证明书(俗称"满意纸")前, 确保项目已获得所有相关部门的同意;屋宇署及地政总署有何方法监察及防止上述"未批先建"或 "先建后批"的做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III. 法案


首读

《2012年拨款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2年拨款条例草案》 : 财政司司长

IV. 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11年12月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1年边境禁区(修订)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1年第170号法律公告),修订方式列于附表。

附表

对《2011年边境禁区(修订)令》的修订


1.修订第3条(取代附表)

(1)第3条,新的附表,在第2条之后-

加入

"3.座标以香港1980方格网系统为依据。"。

(2)第3条,新的附表-

废除注1。

(3)第3条,新的附表-

将注2、3、4及5重编为注1、2、3及4。

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2年1月1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a)《道路交通(损害测试)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2年第1号法律公告);及

    (b)《2012年〈2011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即刊登于宪报的2012年第2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2年2月29日的会议。

  2.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2年2月1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10/11-12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2)《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临时雇员供款)(修订)(第2号)令》(2011年第171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