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12-19

立法会

议程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2年教育(修订)规例》23/2012
2.《2012年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修订)令》24/2012
3.《2012年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条例(修订附表1)令》25/2012
4.《2012年保护儿童及少年(收容所)(修订)令》26/2012
5.《〈2012年未成年人监护(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7/2012

其他文件

1.第71号-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第三季核准开支预算所作出的修改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2.第72号-李宝椿慈善信托基金
截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及受托人基金管理报告书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3.《2011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II. 质询

1. 吴霭仪议员问:


现时特区政府就配偶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妇(下称"单非孕妇")及配偶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妇(下称"双非孕妇")来港分娩实施划一的政策。有评论指"单非孕妇"的子女属香港人所生的子女,而政府于2009年11月回答本会议员提问时的数字显示,自2002至2008年,每年约有七千多至九千多名"单非孕妇"所生的婴儿在港出生,数目不算庞大,本港医院足以应付,因此特区政府在制订內地孕妇来港分娩的政策时,理应将"单非孕妇"和"双非孕妇"分开处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2009年至2011年,每年有多少名"单非孕妇"所生的婴儿在港出生;及

    (二)特区政府会否分别为"单非孕妇"和"双非孕妇"来港分娩制订不同的政策(包括公立医院及私家医院的产科服务配额,以及非本地孕妇使用公立医院产科服务的收费等两方面的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梁国雄议员问:


本人收到不少柴湾区居民的投诉,指政府迟迟未于柴湾道近乐翠台的路段设置隔音屏障,以致附近居民多年来饱受噪音滋扰。关于隔音屏障的设置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政府在全港进行了多少项隔音屏障的设置工程;该等工程在甚么地点及何时进行;有否制订该等工程的先后次序;若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何时会在人烟稠密,且噪音高达75分贝的乐翠台毗邻的柴湾道路段设置隔音屏障;以及现时有何缓解措施可即时解决该区的噪音问题;及

    (三)未来5年,政府会在全港进行多少项隔音屏障的设置工程,以及该等工程会在甚么地点及何时进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3. 何秀兰议员问:


据报,就內地访客在港铁车厢內饮食被本港市民即场批评的事件,北京大学孔庆东教授在电视节目上指"凡是用法制维持起来的秩序,说明人沒有素质,沒有自觉,不打就不好好干,不好好活,说明一个字 - 贱!",批评香港人只懂守规矩,缺乏人文质素。报道又指此事显示两地法治精神的差异,和社群之间的文化及身份矛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孔庆东教授有否对港人作出其他的批评;如有,详情为何;上述事件发生后,其他內地学者有否对港人的言行作出批评;如有,这些学者是谁及所属的大专院校为何;

    (二)过去10年,特区政府调拨了多少资源在內地宣传香港的法治优势;除官员及商界之外,宣传对象为何,有否包括大专院校及传媒;当局有否评估该等宣传的成效;若有,成效为何;若否,当局会否制订工作计划跟进,以及计划內容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向公众重申特区政府维护法治精神的决心,以及有何行动显示决心;如何联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当局有何具体工作消弭本港与內地人民之间的文化及身份冲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 刘慧卿议员问:


去年年底有报章报道,一名行政会议成员(下称"行会成员")兼立法会议员及其家人,于去年9月至12月减持在港拥有的资产(包括13个住宅单位和7幅地皮);有舆论关注该名行会成员是否因接获內幕消息而减持该等资产,令市民关注当局能否确保行会成员不会因获得敏感的內幕消息而谋取暴利。另外于2010年,该名行会成员及其家人在当局推出打击炒卖住宅楼宇措施前"摸货"获利,已有舆论怀疑这是否因为他取得內幕消息,但当局沒有就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10年该名行会成员及其家人"摸货"获利的事件后,有否收紧行会成员申报利益的制度,以加强透明度和问责性;

    (二)过去3年,行政会议在讨论房屋和土地等敏感议题时,曾否以涉及利益冲突为由,不容许持有大量物业单位和地皮的成员取得文件和参与讨论;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过去3年,行会成员因涉及利益冲突而向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申报利益的次数为何;行会成员就涉及房屋和土地的议题而须申报利益,以及避席不参与相关讨论的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5. 李永达议员问:


香港浸会大学(下称"浸大")传理学院辖下传理调查实验室的香港媒体变迁研究项目,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进行了两项有关2012年行政长官参选人民望的电话调查。当中2012年1月进行的民意调查的结果公布手法引起大学校內人士、传媒和市民的关注。其后浸大成立由校內人员及校友组成的调查小组,并于本年2月6日公布调查小组的报告(下称"报告")。有报道指报告未能平息教职员、同学和社会舆论的不满,调查小组未有探究是否有政治干预,只凭个别被调查人士的片面之词,调查不是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情况下进行,未能释除公众疑虑。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彻查上述事件;若否,有否具体和有效的方法,确保高等院校的学术及研究机构不受外来压力或政治干预,以免影响教学和研究工作;及

    (二)如何确保高等院校的教职员工会对院校管理层作出批评时,不受校方的任何压力,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以保障学术自由?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6. 张学明议员问:


本人去年就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隧道爆破工程的安全问题提出质询后,近日陆续收到西港岛线地底爆破工程引致附近楼宇结构出现问题的投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截至本年1月30日,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共接获多少宗关于现正施工的新铁路线的隧道钻挖或爆破工程导致附近楼宇出现问题的投诉,并按铁路线及地区列出分项数字;当中有多少宗已转交予公证行调查,以及结果为何;

    (二)鉴于本人得悉,港铁公司会在工程前进行楼宇勘察,然而不少居民、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不满港铁并沒有于勘察工作前进行咨询以及完成勘察后披露结果,使受影响人士日后难以作出合理的追讨,当局会否考虑促请港铁公司增加勘察工作的透明度;除港铁公司将有关投诉转交其自行委聘的公证行调查外,当局会否考虑协助经济有困难及年长的受影响人士另行聘请独立的测量师或公证行,作出客观的评估及仲裁,或透过其他渠道(例如屋宇署)协助受影响人士作出评估;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及港铁公司有否评估,隧道的钻挖或爆破工程所产生的气流及震荡在沒有超出相关法例及规定上限的情况下,对楼龄较大或结构较为脆弱的楼宇所产生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考虑作出全面评估,以释公众疑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梁刘柔芬议员问:


根据卫生署的资料,2009年因心臟病住院及死亡的人数分别约为73 300及6 414人次。另有研究显示,在心臟病发(即心臟骤停)的10分钟內,使用自动体外心臟去纤维性颤动机("自动去颤机")可以提高急救心臟病发病人的成功率;有不少地区(如美国和台湾等)亦大力鼓励自动去颤机的普及应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政策推广自动去颤机,鼓励更多私人机构购置自动去颤机,并加强市民对自动去颤机的认识;及

    (二)当局会否主动提供指引,建议指定公众场所(例如大型购物商场、体育馆、运动场及港铁车站等)应备有自动去颤机及其他急救设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8. 刘健仪议员问:


据报,本港的楼梯安全标准已经过时,规管楼梯设计的《建筑物(规划)规例》(第123F章)自1997年修订后就一直沿用至今,期间不时发生市民在楼梯跌倒的意外。报道又指出,本港的楼梯安全标准是参考英国的标准,但英国已先后于2000年及2010年修订该等标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当局接获多少宗与楼梯有关的意外的报告;意外发生的地点及因意外导致的伤亡人数为何;

    (二)过去3年,当局接获有关楼梯设计未合符安全标准的投诉宗数为何,并分项列出投诉內容及当局的跟进工作;

    (三)现时本港的楼梯安全标准为何;与先进欧洲及美洲国家及城市的标准如何比较,并分项列出比较结果;及

    (四)当局会否全面检讨现时本港楼梯的设计及安全标准;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9. 黃定光议员问:


政府于2010年8月实施新规定,年满18岁的入境旅客只可携带最多19支香烟进入香港。此外,政府在去年年初大幅增加烟草稅稅率41.5%。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上述新规定实施至今,按照规定向香港海关("海关")申报的人次为何;多携带1支香烟入境,但沒有向海关申报而遭罚款的人次为何;

    (二)自烟草稅稅率增加41.5%至今,海关缉获的未完稅香烟("私烟")(包括冒牌香烟)的数量及价值为何;与之前3年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及

    (三)过去3年,因售卖或购买私烟而被海关拘捕的人数为何;缉获的私烟数量和价值为何;被定罪人士的最高判罚,以及被判处该刑罚的人数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0. 李慧琼议员问:


公共小型巴士("小巴")和公共巴士,都是基层市民经常使用的公共交通工具,两者的车辆牌照费用("牌费"),以每一乘客座位平均计算有很大差距:小巴牌费现时为8,450元,每一乘客座位约为530元,远超公共巴士每一乘客座位50元的牌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公共巴士、小巴(红色公共小巴及绿色专线小巴)及的士每年向政府缴交的牌费总额分别为何;

    (二)厘定该等交通工具牌费的准则分别为何;何时制订该等准则;最近曾于何时检讨该等准则,以及现时政府有否计划作出检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过去3年,有多少绿色专线小巴路线申请加价;详情为何;有多少条绿色专线小巴路线被取消,路线分别为何;当中因经营亏损而取消的路线数目为何;及

    (四)政府会否考虑宽免或调低绿色专线小巴的牌费,以纾缓业界的经营困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张学明议员问:


近期有乘客在港铁车厢进食,引致乘客之间发生爭执。有报道指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疏于执行《香港铁路附例》(第556B章)("《附例》")、对前线执行人员支援不足,以及缺乏宣传去教育乘客遵守《附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除了乘客亲身通知港铁职员外,有否设有其他举报方式,让乘客通知港铁职员有关在港铁付费区范围內发生危及乘客安全或影响公共卫生的事件;及

    (二)港铁全线每天载客列车的总行走车次为何;现时港铁公司宣传及教育乘客遵守《附例》的工作情况为何;当局会否考虑促请港铁公司在未来加强宣传及教育工作;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甘乃威议员问:


政府公布在维多利亚港以外填海的25处建议选址,并就开发土地及增加土地供应以满足本港未来基建及住屋等需求的策略咨询公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于2000年、2002年、2004年及2006年推算本港2011年的人口为何;该等数字与2011年的实际人口相差多少;出现误差的原因为何,以及有否就该等估算出现误差进行检讨及改善工作;

    (二)当局于2000年、2002年、2004年及2006年推算本港2030年的人口为何;每次推算的结果与上次相差多少,以及出现差异的原因为何;

    (三)当局现时推算2039年的人口为890万人,当中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香港非永久性居民的百分比分别为何;政府有何监察制度及检视措施,避免因估算未来人口出现严重误差而过度开拓土地(包括填海及过度发展,令自然环境及生态遭受不必要的破坏);

    (四)现时香港的1 100平方公里土地当中,已发展的土地的面积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当中有多少幅土地分别用于公私营房屋、商业、工业及农业用途,各有多少面积及占已发展用地面积的百分比为何;当中工业及农业的土地有多少可发展为房屋或商业用地;未发展的土地当中,受《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和特殊地区管制的土地分别有多少面积,以及该面积占全港土地面积的百分比为何;余下不受《郊野公园条例》和特殊地区管制的未发展土地有多少,该等土地的面积分别占全港土地面积的百分比为何,以及该等土地可作甚么用途发展;

    (五)当局有否全面评估香港的土地需求,以及全港的土地规划和拓展土地的进度,例如开发废置多时的石矿场,闲置的政府、乡郊及工业用地(包括前政府宿舍、空置的校舍及社区设施和约满到期的短期租约用地等),以及东涌余下可供发展的地区、新界东北部的新市镇、大屿山北部、深井/荃湾及边境禁区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研究发展现时未开发的陆地,以增加土地供应;及

    (六)有否就填海和发展陆地的各种效益及成本(例如因发展项目而衍生的就业、经济活动、建筑成本及环境成本等),进行一项涵盖本港社会各个层面的全面研究,以比较两者的整体效益和成本;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会否向公众公开研究的结果及资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3. 陈淑庄议员问:


近日有证券业从业员向本人反映,指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更改交易时间后,不但令他们的午膳时间缩短,更严重影响他们过去于中午休市时间进行的行政或其他工作。有证券从业员更指他们因需时完成工作,根本无暇在中午休市时段用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自港交所更改交易时间后,监管当局和港交所接获业界人士就更改交易时间提出的意见和投诉个案的数目是多少;监管当局和港交所有沒有跟进该等意见和投诉;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沒有,原因是甚么;

    (二)港交所有沒有就延长交易时间的具体成效进行评估和检讨;若有,评估和检讨的结果是甚么;若沒有,港交所是否已计划进行有关检讨;若已有具体计划,详情是甚么;若沒有计划,原因是甚么;及

    (三)鉴于港交所表示,未来可能会进一步缩短中午股市休市的时间,港交所现时有沒有计划就有关安排进行咨询,甚至落实推行进一步延长交易时间;若有,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4. 林大辉议员问:


有本港中医药业人士向本人反映,虽然政府已在1999年订定《中医药条例》(第549章)和成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但中医药业的发展一直缓慢,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支援都不足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以制订促进中医药业发展的政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政府表示正积极落实于全港分阶段开设18间公营中医诊所("中医诊所")的计划,而至今已开设了16间,当局计划何时开设其余两间中医诊所,以及会否考虑进一步增加中医诊所的数目;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政府表示,各中医诊所现时的服务时间视乎地区需要而定,希望在善用资源的前题下尽量方便求诊者,现未有计划延长服务时间,当局是否进行了研究或调查,确定各区中医诊所的服务时间已经符合地区需要和尽量方便求诊者;如是,详情为何;如否,为何不考虑延长服务时间以利民生;

    (四)鉴于政府宣布广华医院除会重新发展现有医疗设施外,还会加强中西医疗结合服务(包括中医住院服务),是否知悉加强该院中西医疗结合服务的措施的详情为何(包括中医住院服务的病床数目及中医数目),以及医院管理局有否计划将该等措施推展至其他医院;

    (五)会否再次考虑研究设立公营中医院;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有否评估,过去10年,当局推行的措施能否积极将中医药纳入公营医疗体系;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七)有何措施协助中医持续发展个人事业,以推动中医药业的发展;

    (八)现时有何措施或政策引进內地中医药专家来港,以培养本地人才和提升香港中医药业的专业水平;

    (九)会否考虑在资源和融资上向中小型的中成药制造商提供协助(包括增设特别稅务优惠),以减轻它们在测试、研发及改良生产设备等方面的负担和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鉴于有业界人士表示,现时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计划中,中医治疗费用的赔偿额一般较西医治疗费用的赔偿额为低,当局是否知悉原因;如知悉,详情为何;如不知悉,会否深入了解;及

    (十一)鉴于现时中医药并不属于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医疗福利的范围,当局会否考虑将中医药包括在范围內,为平等看待中西医起带头的作用;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5. 谢伟俊议员问:


近年,本人的议员办事处经常接获本港市民对航空公司(特别是占本港航空客运量最大市场份额的航空公司)超额销售机票的投诉。投诉人指在抵达机场后或将近登机前,才知悉沒有机位,被迫在机场与该公司的职员交涉,但其职员往往态度恶劣;而航空公司往往只承诺提升客位级别或补偿一晚酒店住宿,沒有理会对乘客的行程可能造成的延误、他们的经济损失及不便。他们认为航空公司恃占有庞大的市场份额,无视个别缺乏议价能力乘客的权益。他们亦质疑较早前疑因航空公司超额销售机票而引致航班延误的事件中,有饮食界名人通知记者到场报道其与航空公司交涉,而获得的赔偿远比其他同类事件多。他们批评这与近日两电原拟加电费赚尽9.9%利润上限,无视整体社会及广大市民利益的霸权作风无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政府部门、香港旅游业议会及消费者委员会每年接获多少宗涉及航空公司超额销售机票的求助及投诉,以及该等个案的详情为何;

    (二)有否指定的政府部门及既定程序及机制处理涉及航空公司超额销售机票的求助及查询;此外,有否向公众宣传相关程序及机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研究航空公司超额销售机票对航班乘客以至本港客运航空业的影响;若有,影响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可否尽快研究;及

    (四)鉴于航空公司(包括涉及航空公司本身或代理销售机票的旅行代理商)与消费者有关超额销售机票的纠纷越来越多,而当局现正研究改革香港旅游业的监管架构,会否考虑同时研究加入规管及协调机制,以处理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纠纷;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如何针对上述情况加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6. 冯检基议员问:


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交津计划")已于去年10月开始接受申请。政府原本预计会有约43.6万人符合申请资格,并假设有一半合资格人士(即21.8万人)申请津贴。而政府就交津计划申请拨款达48亿500万元,另外会额外增聘约200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至今交津计划的申请人数及已发放的津贴总额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分项列出获全额(即每月$600)和半额(即每月$300)津贴的人数;当中有多少名申请人曾申请政府于2007年以试验形式推出的交通费支援计划("试验计划"),以及该数目占试验计划申请人总数的百分比为何;此外,至今当局为交津计划额外增聘的人手数目,以及相关行政开支为何;

    (二)鉴于有报道指出,截至上月中旬,只有2.2万宗交津计划申请,远远少于政府原先的估计,当局有否了解及评估原因为何,是否包括入息限额太低、申请人须接受以住戶为基础的经济状况审查、申请手续繁复和宣传不足等因素;当局如何处理因错估申请人数而浪费的开支和人手;会否在短期內制订措施改善申请数目太少的情况;若否,原因为何;

    (三)当局有否接获任何试验计划的受惠人士有关实施交津计划的查询或投诉;若有,至今共收到多少个查询或投诉,內容为何;当局有何方法(包括运用酌情权等),协助因交津计划是以住戶为经济状况审查的基础,而无法获得津贴的低收入人士;及

    (四)当局会否重新考虑尽快就交津计划的入息限额和经济状况审查基础等进行全面检讨,让该计划可真正减轻低收入在职人士的交通费负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7. 谢伟俊议员问:


近日,应否容许国內公民通过粵港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自驾游计划")驾车来港的问题在本港引起颇大爭议。大量市民在网上表态反对,更酝酿组织游行抗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內地及其他国籍(例如欧洲各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实行左軚驾驶的国家)的人士要在港合法驾驶车辆,除了须具备其原居国家签发的驾驶执照外,还须持有甚么驾驶执照及具备甚么资格;

    (二)过去3年,每年符合第(一)项的资格获许可在港驾驶的內地公民人数为何;

    (三)过去3年,在港发生的交通意外中,分别有多少宗涉及来自內地及其他国籍的驾驶者,并按驾驶者的国籍列出分项数字;

    (四)过去3年,本港的执法机关分别向违反交通条例的內地及其他国籍的驾驶者发出多少张告票或提出检控,并按违例个案的类别和涉及的交通意外类别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五)现时获批常规配额(俗称"中港车牌")并在本港行驶的车辆数目为何;当中在香港登记和在內地登记的车辆数目分别为何;该等车辆须否符合特定的技术规格;若须要,详情为何;以非香港登记车辆、非经制造商或入口商输入,以及曾在外地(例如日本、美国、澳洲及欧洲)使用的外地登记车辆申请"中港车牌"的途径为何;审批该等申请的准则,与审批一般申请的准则有否不同;若有,详情为何;是否知悉,可向內地或本港哪些政府部门或机关提交"中港车牌"申请;哪些內地及本港的政府部门及机关有权签发"中港车牌";申请"中港车牌" 须符合甚么资格,以及申请费用为何;

    (六)决定落实容许国內公民通过自驾游计划驾车来港的政策前,有否预计政策实施后,每年驾车来港的国內公民人数为何;此外,有否评估是否需要咨询市民的意见;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评估的结果为有此需要,曾否进行咨询;若沒有评估,可否立即作出评估;及

    (七)政府有否考虑在口岸附近设"自驾游车辆停泊区",限制自驾游车辆在进入香港后只可在该处停泊,而驾驶者则可再乘搭接驳交通工具进入市区,以避免自驾游计划对本港的道路使用量、交通秩序、交通规例的执行、保险索偿,以及空气污染等方面带来重大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冯检基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香港天文台("天文台")总部录得的气溫经常与市区其他气象站的气溫出现差距,既缺乏代表性,亦未能真正反映大部分市区地方的实际溫度。例如本年农历新年期间(本年1月22日至29日),溫差竟达摄氏2至3度。而现时天文台公布的最新天气报告、短期天气预报和7天天气预报等均以天文台总部的数据为基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年农历新年期间,各市区气象站(包括深水埗、京士柏、九龙城、黃大仙、观塘和跑马地等) 录得的每日最高及最低的气溫与天文台总部录得的相关气溫的差别分别为何;在同一时间收集的最低和最高气溫数据之间的最大差别为何;天文台有否了解出现溫度差别的箇中原因;天文台过去有否研究天文台总部周边的发展对收集天气数据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

    (二)鉴于天文台总部录得的气溫与其他市区气象站存在差别,天文台有否研究其他天气参数(例如相对湿度和气压等)是否同时存在差别;鉴于现时多个地区气象站均未有提供溫度以外的天气数据,天文台会否考虑在各地区气象站增设其他测量仪器记录该等数据,以真实和全面地反映各区的天气情况;及

    (三)当局会否改善现时以天文台总部数据为基础提供最新天气报告、短期天气预报和7天天气预报的做法(例如考虑采用平均或加权数据等方法),以更真实地反映市区的天气资讯;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9. 叶刘淑仪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到市民投诉,于公营医院的药房轮候取药的时间过长。有市民等候了两小时45分才拿取到3包普通感冒药和一瓶咳药水。该名市民表示,按其观察,药房职员并沒有怠懈,虽工作繁重亦无怨言;问题并非出自员工,而是在于人手不足。关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编配足够人手予各公营医院药房以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以及应付市民对公营医疗服务日渐增加的要求,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各公营医院药房的人手编制为何;

    (二)鉴于近年政府拥有庞大的财政盈余,政府有否计划向医管局增拨资源,以增加公营医院药房的人手;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有否计划增加培训药剂师的大学学位数目,或从外国引入符合香港医疗水平的药剂师;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0. 陈鉴林议员问: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其辖下公共屋村收回的出租单位,是新建公屋单位以外,可作编配单位的主要供应来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房委会每年共收回多少个出租公屋单位,并按区域(市区、扩展市区、新界及离岛)及公屋单位类别(1至2人单位、3至4人单位、5至6人单位和7人或以上单位)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3年,房委会每年收回的出租公屋单位及新建单位中,供租戶调迁之用,以及编配予公屋轮候册上的申请人及体恤安置申请人的单位数目分别为何;及

    (三)过去3年,房委会每年因旧有租戶调迁、获取其他形式的房屋资助或接获迁出通知书而收回的出租公屋单位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在该等旧有租戶当中,分别有多少戶缴交倍半租金、双倍租金及暂准证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12年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2年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修订)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 - 目的是为了宣布撤回该法案)

《2011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黃宜弘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2年2月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2012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2年第4号法律公告);

    (b)《2012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大屿山北部及赤𫚭角机场)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2年第5号法律公告);

    (c)《2012年路线表(九龙巴士(1933)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2年第6号法律公告);

    (d)《2012年路线表(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2年第7号法律公告);

    (e)《2012年路线表(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2年第8号法律公告);及

    (f)《2012年路线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2年第9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2年3月21日的会议。

  2. 重申香港核心价值

    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香港素以多元包容、和平仁爱等核心价值为荣,但近日连串事件如'双非孕妇'、自驾游、D&G事件,以及'蝗虫'与'狗'论等,均令內地人和港人的矛盾日益加深,甚至开始出现中港对立、互相仇视的迹象;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尽快采取以下应变措施,以化解中港两地群众的对立情绪及处理两地文化差异所产生的问题:

    (一)增拨资源改善产科服务,暂停'双非孕妇'配额,优先照顾本地孕妇需要;

    (二)加强执法及完善出入境限制,全面堵截'双非孕妇'入境;及

    (三)搁置內地车辆自驾游计划。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作为国际都会,";在"改善"之后加上"公立医院的";在"产科服务,"之后删除"暂停'双非孕妇'配额,优先照顾本地孕妇需要;",并以"并规定公立医院只接受本地孕妇及港人內地配偶预约分娩服务;(二) 减少私家医院接收內地孕妇配额,并要求私家医院优先为本地孕妇及港人內地配偶提供分娩服务;"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限制,"之后删除"全面堵截'双非孕妇'入境;及",并以"加强与內地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阻截沒有预约产科服务的內地孕妇来港生育;(四) 针对'双非孕妇'在港所生子女能享有香港居留权,引致大批'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情况,研究修改《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及"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三)",并以"(五)"代替。

    (ii)黃国健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虽然";在"出现"之后删除"中港";在"仇视"之后加上"及标签化";在"尽快"之后删除"采取以下应变措施,以";在"化解"之后删除"中港";在"产生的问题"之后加上",推动双方民众彼此尊重、互谅互让的平和社会风气,并就近日本港市民关注的事件采取积极措施,以确保两地在融合、互通的同时,本地居民仍有足够及优先的公共资源可使用,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有关措施应包括";在"暂停'双非孕妇'"之后加上"于公营医院分娩的";在"配额,"之后加上"限制私家医院接收'双非孕妇'数目至合理水平,以确保";在"需要"之后加上";而对于沒有预约而冲急症室的'双非孕妇',应采取阻吓惩罚,譬如征收附加费及禁止该等人士在若干时间內再入境,以保障急症室服务不致加重";在"'双非孕妇'入境"之后加上"及逾期居留";在"(三)"之后删除"搁置",并以"确保"代替;在"內地车辆"之后加上"来港";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即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第二阶段)在充足准备及市民支持下才推行,同时在实行两地自驾游计划时,制订一系列措施以完善有关安排,包括要求参与计划的司机完成驾驶课程、完善计划內事故的投保及责任问题,以至检测参加计划车辆的废气排放等,令內地与本港市民最终可安心自驾来往两地"。

    (iii)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鉴于";在"改善产科服务,"之后加上"就制订人口政策全面咨询港人前,";在"配额,"之后删除"优先照顾本地孕妇需要",并以"确保为本地孕妇及配偶为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孕妇提供足够产科服务"代替;在"孕妇'入境;"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四) 在內地推广访港旅游时,向內地居民介绍香港社会秩序及法治精神,并向他们推广香港于政治参与、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多元,以至文化创新等范畴的经验"。

    (iv)黃成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鉴于";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內地车辆自驾游计划",并以"粵港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自驾游计划),并就该计划全面咨询市民"代替。

    (v)陈克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鉴于";在"甚至"之后加上"在部分人之间";在"出现"之后删除"中港";在"化解"之后删除"中港";在"'双非孕妇'入境"之后删除";及",并以",并对冲关前往急症室分娩的'双非孕妇'作出惩罚;(三) 加强与內地合作,打击协助提供虛假文件,提供虛假信息,或教唆及协助內地孕妇隐瞒怀孕以逃避口岸检查的中介公司;(四) 倘若所有行政措施均未能有效解决'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问题,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基本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及"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五)"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搁置內地车辆自驾游计划",并以"在首阶段粵港跨境自驾游计划实施后,尽快进行检讨,并在咨询港人意见及取得社会共识后,始决定是否推行第二阶段计划"代替。

    (vi)梁家骝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长久以来,";在"以下"之后删除"应变";在"问题:"之后删除"(一) 增拨资源改善产科服务,暂停'双非孕妇'配额,优先照顾本地孕妇需要;(二) 加强执法及完善出入境限制,全面堵截'双非孕妇'入境;及";删除原有的"(三)",并以"(一)"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二) 研究修改《基本法》第二十四条,避免父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于本港所生的子女自动拥有香港居留权,使政府能自行制订內地人士移居香港的政策;(三) 评估未来30年人口增长的需求,推算本港长远可容纳由內地来港定居的人数,从而规划社会资源;(四) 修订《种族歧视条例》,扩阔'种族'的定义,以保障內地来港华人不受歧视,使该条例贴近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而具有更广阔的涵盖范围;及(五) 加强公民教育,让社会能以理性态度化解中港矛盾"。

    (vii)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服务,"之后删除"暂停'双非孕妇'配额",并以"透过本地立法解决'双非孕妇'问题"代替;及在"(二)"之后删除"加强执法及完善出入境限制",并以"透过修订《入境条例》(第115章)"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加强对认知障碍症患者及其照顾者的支援

    潘佩璆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认知障碍症(又称'脑退化症'或'痴呆症')是一种患者数目众多、病情影响层面广阔、对家属造成重大照顾压力的疾病;虽然行政长官分别于2010-11年度及2011-12年度发表的施政报告都曾经提及改善和增加对老年痴呆症患者提供的服务,然而情况却未有实质改善;随着人口老化,本港认知障碍症患者人数不断增加,但政府一直欠缺一套长远而全面的政策,而所给予的支援及资源亦不足以应付有关需求,使该等患者未能得到适切的治疗及护理;就此,本会促请政府:

    (一)统筹医、社的配合和合作,并订定一套跨部门、长远而全面的政策,以应付认知障碍症问题;

    (二)为认知障碍症患者提供及时的诊断、评估、治疗及跟进服务,并为该等患者设立专门的日间护理及支援中心,令有需要的患者得到适切的照顾;

    (三)立即增加安老院舍及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的服务名额,并延长服务时间及增加人手,以缩短使用者的轮候时间;

    (四)设立照顾者津贴及情绪辅导服务,以加强对认知障碍症患者家人及照顾者的经济及精神支援;

    (五)在设计院舍时,应考虑使用者的需要,设计便利认知障碍症患者的设施;

    (六)建立认知障碍症患者资料库,以便对该等病人的情况作出更深入的研究和统计,并在有需要时可迅速协助他们得到适切的帮助;

    (七)向有关的专业人员提供训练,以加强他们对认知障碍症患者的治疗、诊断及处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

    (八)加强有关认知障碍症的全民教育,藉此在社区及早侦测出认知障碍症患者,以助在病情早期进行治疗,缓减患者的病情。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黃成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认知障碍症(又称"之前加上"鉴于";及在"跟进服务,并"之后删除"为该等患者设立专门的日间护理",并以"设立及资助专为认知障碍症患者提供服务的日间护理、评估"代替。

    (ii)李国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认知障碍症(又称"之前加上"随着人口老化,长者患上";在"痴呆症')"之后加上"的数目不断增加;认知障碍症";在"实质改善;"之后删除"随着人口老化,本港认知障碍症患者人数不断增加,但";在"(三) 立即"之后加上"增设认知障碍症患者护理院舍,为该等院舍设计及订立特别和全面的护理服务及配套设施,同时";在"轮候时间"之后加上",以作缓冲";在"(四)"之后加上"引入照顾者充权计划及设立综合社区支援服务,以强化照顾者的实务照顾技巧及提供适当的支援,并";在"(五)"之后删除"在设计院舍时,应考虑使用者的需要,设计便利认知障碍症患者的设施",并以"在设立认知障碍症患者护理院舍及安老院舍时,应在环境及设计上引入分层护理模式,以照顾不同程度的认知障碍症患者的不同需要"代替;在"(八) 加强有关"之后加上"脑部健康及";及在"全民教育,"之后删除"藉此在社区",并以"让市民作出预防,并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基层医疗服务,以"代替。

    (iii)梁家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认知障碍症(又称"之前加上"鉴于";在"压力的疾病"之后加上",患者及照顾者均应得到社会更多支援与关顾";在"精神支援"之后加上",提供专门的训练课程予照顾者报读,让他们掌握照顾技巧";在"专业知识;"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九) 在全港18区增设认知障碍症患者支援中心,提供辅导、情绪支援、转介等服务,协助及支援照顾者对于长期护理的需要,并提供健康教育和举办社交及康乐活动等,令患者及照顾者保持与社区的接触;(十) 成立由医生、社康护士及社工等组成的外展服务队,定期探访在家中接受照顾的患者,跟进情况并主动保持联系,以期尽快为有需要的患者及照顾者提供适当的协助;及(十一) 设立跨专科服务的综合诊所,因应同时患上其他疾病(甚至是长期病患)的认知障碍症患者不同时间的不同需要,提供合适的治疗方案,减少患者走访医院各部门的需要"。

    出席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