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12-22

立法会

议程

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及
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2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文娛中心)(修订附表13)令》31/2012
2.《2012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及2)令》38/2012
3.《2012年公司条例(修订附表8)令》39/2012
4.《2012年兽医注册条例(修订附表2)令》40/2012
5.《2012年教育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41/2012

其他文件

1.第77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基金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2.第78号-香港扶轮社贷款助学金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3.第79号-星岛慈善基金贷款助学金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4.第80号-卫奕信勋爵文物信托年报2010-2011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5.第81号-优质教育基金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6.第82号-教育发展基金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7.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4/11-12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IA. 发言

李永达议员、黃成智议员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分别就《2012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令》、《2012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大屿山北部及赤𫚭角机场)令》、《2012年路线表(九龙巴士(1933)有限公司)令》、《2012年路线表(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令》、《2012年路线表(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令》及《2012年路线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令》向本会发言,该等命令为在2012年2月1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的附属法例。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方刚议员问: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正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废物收费")进行公众咨询,咨询文件引述了部分已推行废物收费的城市(包括台北市、首尔、东京都会区西部的周边城市、新加坡、北京和广州等)的经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上述已推行废物收费的城市处理或弃置固体废物的方法(包括回收、焚化和堆填等),以及各种方法处理的废物量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各城市的废物回收率在废物收费实施前及实施后有何变化;所征得的款项有何用途;

    (二)是否知悉,上述城市的政府有否直接或间接支持及支援废物回收或处理(包括实施稅务、技术、土地或财政等方面的支援措施);若有,有关措施为何;获政府支援设立的废物处理设施的数目和性质为何;

    (三)政府现阶段有否计划将目前的三色分类回收桶("三色桶")回收计划,由现时回收纸、塑胶及铝罐扩大至其他废料;若有,计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在推行购物胶袋环保征费计划后,食物环境卫生署设立的三色桶所回收的塑胶废物的数量有何变化,以及增减幅度为何;

    (五)环境局或环保署有否跟进三色桶回收的废物的去向为何;是否知悉,香港目前有沒有从事塑胶废物循环再造的企业;若有,经该等企业循环再造的塑胶废物的数量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及

    (六)环境局及环保署的首长级官员当中,有多少位曾接受与环保有关的专业培训及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他们占该局及该署的首长级官员人数的百分比为何;鉴于政府推行的环保措施不断增多,有关政策局或执行部门有否计划增聘人员负责相关措施;若有,招聘条件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 黃毓民议员问:


有报章报道,深水埗民政事务处("民政事务处")于本年2月15日与其他政府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行动,在区內扫荡露宿者的栖身地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民政事务处为何在无通知下移走露宿者的个人证件及财物并拒绝归还;有否评估这做法有否违反《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20条;若有评估,结果为何;民政事务处会否安排露宿者领回个人证件及财物;

    (二)鉴于上述行动当日天气寒冷,有关政府部门在扫荡露宿者的栖身地方后,有否即时把露宿者送到临时避寒中心;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民政事务总署会在香港天文台发出寒冷天气警告下开放临时避寒中心,该署会否同时安排职员到区內寻找露宿者和协助他们迁到中心避寒;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有团体指出,现时全港的露宿者约有1 000人,政府会否增拨资源予社会福利署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对露宿者的支援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3. 李卓人议员问:


关于2001年人口普查、2006年中期人口统计及2011年人口普查所得的住戶入息数据,政府可否提供2001、2006及2011年的下列数字:
    (一)对于全港住戶数目,上述3年每年按住戶入息(由低至高排列)划分的10个等分组别,每个组别的住戶入息的范围、中位数和平均数;

    (二)对于全港市民的人数,上述3年每年按住戶人均入息(由低至高排列)划分的10个等分组别,每个组别的住戶人均入息的范围、中位数和平均数;及

    (三)上述3年每年分别按住戶入息和住戶人均入息计算的坚尼系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4. 梁家骝议员问:


据报,就去年一名清洁工人因错误混合清洁剂引起爆炸而死亡的个案,审理案件的死因裁判官指出,他曾处理过不少清洁工人因吸入有毒化学气体而死亡的个案,该等个案反映他们及其管工对危险清洁剂的知识有限,一些清洁公司管理层对职业安全和健康的措施只是敷衍了事,故建议劳工处实施发牌制度,确保清洁公司的管理层实施有效的职业安全指引。此外,根据一间关注职业健康的机构于2010年发表的"外判清洁业工人化学性危害"调查报告,受访的清洁工人中,近8成表示雇主未有提供适切的培训,接近一半人表示雇主提供的化学品安全资料不足够,超过4成人表示看不懂化学品标签,亦不会阅读內容。该机构建议雇主加强安全措施及培训,亦提出政府及物业发展商应在外判清洁服务的合约中详细列出承办商就保障清洁工人的职业安全和健康的责任,并定期审核,透过扣分制度处分沒有实行相关措施的承办商。另外该机构亦建议劳工处加强监管及巡查雇主有否履行相关责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劳工处有何针对性措施保障清洁工人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二)劳工处会否制订相关措施,减低清洁工人在接触及使用化学品时可能遇到的危险,并加强他们对不同化学品的危害的认识;若会,详情为何;及

    (三)劳工处会否参考上述死因裁判官及关注职业健康的机构就加强清洁公司及雇主对清洁工人的职业安全及健康的保障所提出的建议,作出跟进及实施改善方案(包括实施发牌制度,以及就政府的外判清洁服务合约实行扣分制度等)?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5. 梁刘柔芬议员问:


有本地大学生向本人反映,本地及非本地学生爭夺大学教育资源(包括本科生学额、宿舍、奖学金及研究生学额等)的情况激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各间大学有否为本地及非本地学生制订不同的本科生学额分配政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各间大学的宿位分配制度为何;当局有否为各间大学提供指引,以增加该等制度(包括处理本地学生的申请)的透明度;有否评估各间大学的宿位能否应付本地及非本地学生的需要;及

    (三)现时各间大学的奖学金及研究生学额的分配详情(包括本地及非本地学生所占的比例)为何;当局有否为各间大学提供相关指引,使本地学生有足够机会获取该等资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6. 梁君彦议员问:


早前有报道指出,由于父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在本港出生的儿童("双非儿童")在內地沒有戶籍及福利,他们的家长要求政府安排他们在本港居住及入学。亦有报道指出,有小学近年取录的学生中有只曾读过幼稚园数个月的"双非儿童",他们的自理能力差,亦欠缺辨认数字等基本能力,因而令教师在管教方面非常吃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双非儿童"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个案数字为何;

    (二)过去3年,每年要求为"双非儿童"提供寄养服务的个案数字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提供额外资源,协助"双非儿童"解决在港入读小学一年级时所面对的问题和融入社会,以及会如何支援学校处理他们在校的学习及适应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7. 林健锋议员问:


本年农历年初三昂坪360缆车系统("昂坪360")再度发生故障,超过800名游客受困高空中长达两小时。报道指事件令旅客十分不满,对本港旅游业的形象亦造成影响。昂坪360有限公司("缆车公司")决定停驶两个月,进行维修及更換滑轮轴承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去年12月发生3次停驶事故后,机电工程署已指示缆车公司加强每天的例行检查工作,缆车公司有否在例行检查时注意到导致上述事故的轴承磨损问题;若有,为何未有及时更換处理;若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本港旅游业和昂坪巿集商戶会因上述缆车停驶蒙受多少损失;若有评估,金额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这是昂坪360自2006年启用以来的第23次停驶事故,政府及缆车公司有否评估昂坪360事故对比其他地区的同类型缆车发生事故的频率为何;如有评估,昂坪360事故发生的频率是否过密;以及有否汲取其他地区缆车公司的运作和安全检测的经验;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8. 李华明议员问:


政府于本年2月29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行政长官在去年5月底至6月初传媒广泛报道僭建物议题的时候,曾提醒各司局长检视他们所拥有的物业有沒有僭建物,如有需要,应自行委托专业认可人士视察单位,寻求专业意见。另外,政府亦表示,屋宇署作为执法部门,对处理楼宇违例建筑工程(一般称"僭建物")的工作,一直坚持依法办事、一视同仁,并会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及现行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采取执法行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屋宇署就发现有僭建物的物业所作的纪录中,是否包括下表列出的官员所拥有的物业;若是,有关的僭建物及当局执法的详情为何(按于2011年5月及6月期间在任的有关官员在下表分项列出详情);

    僭建物及屋宇署的执法详情
    有关官员的物业
    屋宇署得悉僭建物的日期,以及有否发出警告信及/或法定命令僭建详情(包括物业地点、每项僭建物的种类、用途、大小和何时僭建)纠正工程的限期,以及实际完工日期现时僭建物的状况
    行政长官



    政务司司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二)屋宇署就发现有僭建物的物业所作的纪录中,是否包括现任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保安局局长、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发展局局长、环境局局长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所拥有的物业;若是,详情为何;

    (三)鉴于根据去年4月1日生效的"须优先取缔"僭建物的执法次序("新执法政策")內部指引,屋宇署会就已确定为"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发出法定命令,要求业主立即进行工程纠正违规情况,另外亦已停止向该等在去年4月1日后纳入为僭建物的"新执法项目"发出警告通知,而改为根据新执法政策发出清拆令,第(一)项及第(二)项涉及的僭建物中,有哪些是属于"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以及当中有哪些是属于"新执法项目";

    (四)屋宇署是否已按照新执法政策就第(三)项的"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包括"新执法项目")执法;若是,当局曾于何时发出有关的法定命令,以及该等法定命令的內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现时"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是否包括僭建地牢或地库;若否,会否考虑进一步扩大"须优先取缔"僭建物的涵盖范围至包括僭建地牢或地库,并列作"新执法项目",以保障建筑物的安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9. 梁耀忠议员问:


电讯管理局("电讯局")就包括手机流动数据服务发出的《就提供流动及固网宽频服务实施公平使用政策的指引》("《指引》")于本年2月13日生效。有电讯服务供应商("电讯商")早前宣布取消无限数据用量服务计划,其后恢复有关计划,有客戶投诉该电讯商涉嫌误导消费者,令他们提前续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就上述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营销手法,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至今共接获多少宗查询及投诉;消委会会否协助消费者向电讯商提出退款及解除合约的要求;若会,情况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电讯局有否措施监察电讯商是否遵循《指引》所载的实施公平使用政策的指导原则,以及有否提高服务条款的透明度,以免误导消费者;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0. 张文光议员问:


政府于2005年为香港城市大学("城大")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向城大批出约6亿元的贷款,以供在本部校园兴建能容纳6 000名学生的新教学大楼("新大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现时新大楼各楼层的用途、服务对象、使用新大楼的课程的类别、资助模式及学额数目,以及各楼层的空置情况分别为何(包括有多少楼层仍然空置);当局有否监察新大楼落成后的使用情况;城大改建楼层、更改楼层用途或将部分楼层留空不用须否获得政府批准;

    (二)目前在九龙湾德福花园城大临时校舍上课的副学位学生的数目为何;他们可否与其他城大副学位学生一样在新大楼上课并享用新大楼的设施;如可以,他们甚么时候可以到新大楼上课;如否,为何不让他们迁入新大楼,享用合理和优质的教学环境和设施;及

    (三)城大是否已预留新大楼部分楼层作其他用途(例如开办动物医学院);如是,有关楼层的用途为何,以及有否评估城大有否违反当年立法会审批有关贷款的条件;如有评估,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1. 张国柱议员问:


早前有数名大学社会工作学科的老师不约而同向本人反映,学界有消息指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自2011-2012学年起改动院校资助模式,并削减了资助款额,使部分受教资会资助的课程不获全数资助。该等老师担心教资会资助院校("院校")的教学经费变得紧绌,继而影响学生的学习及老师的数目、待遇和教学质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2008年至今,教资会有否讨论改动资助模式;如有,改变为何;现时是否正讨论调整资助模式的计划;如是,內容为何;

    (二)教资会在拨款后,会否监察院校是否善用款项及制订相关指标(包括开办甚么学科及学科的学生名额和老师比例等);如会,有否计划在未来5年修改这些指标;如否,原因为何;

    (三)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2009年批准就院校在2009-2010至2011-2012三年期的拨款建议后,最终教资会在2011-2012学年有否削减该学年对院校的资助额;如有,原因为何;与上一个学年比较,各院校分别被削减的金额及百分比为何;如何保证院校经费不会因资助被削减而变得紧绌,以致影响学生的学习及老师的数目、待遇和教学质素;

    (四)鉴于不少院校有开办自资课程,并备存独立的帐目,教资会有否监管该等院校有否将全数拨款用于受资助的课程上;如有,监管机制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是否容许院校将部分该等拨款改作其他用途,以致受资助课程得不到全数拨款,而院校需要寻找额外资源补充经费(包括向学生加费,或开办自资课程);如何保证受资助课程在该等情况下仍保持教学及研究质素;

    (五)教资会如何保证院校的社会工作学科的课程(包括师资、教学时数、实习时数及学生表现)能培养质素符合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的注册社工水平的毕业生;

    (六)教资会计算对各院校的拨款时,所采用的学科成本及其加权数值是根据甚么准则及方程式厘定;

    (七)鉴于当局就2012年1月13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提交的文件指出,厘定各院校所需的资源时, "社会科学"的"修课课程"及"研究课程"的"相对成本加权数值"各为1.0,这个数值相对前一个三年期有否改动;如有,原因为何,以及对各院校的资助金额影响为何;教资会有否评估各院校使用拨款在教学上的成效;及

    (八)鉴于第(七)项所述的文件指"需要特别设备或实验室,或须占用教职员较多时间"的学科的成本较高,而归类于社会科学的社会工作学科,同样需要实验室训练技巧,并按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的评核准则,每一名学生须在一名实习导师督导下进行不少于800小时的实习,何以其加权数值不是较高组别的1.4而被订为1.0?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2. 刘江华议员问:


有报道指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商场物业自2005年由领汇管理有限公司("领汇")接手管理后,租金不断上涨,不少商戶不堪加租压力被逼结业或搬迁,包括向领汇承租商场单位的房委会屋村办事处亦由于租金高昂而要迁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去年领汇辖下商场商户的整体加租幅度为何,并按商戶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加幅最大的商戶的详情及加幅的理据为何;

    (二)过去3年,每年领汇辖下商场商戶因为在续租时遭加租而结业或搬迁的数目及其类别为何;若领汇沒有这类统计,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领汇辖下商场主要位处基层市民居住的公共屋村,商戶经营的生意多与日常生活必需品有关,领汇加租直接增加商戶的经营成本,政府有何对策保障基层市民的生活免因商戶租金上涨导致货品价格上涨而受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黃国健议员问:


当局正于观塘北安达臣道与秀茂坪道之间进行工程,平整约20公顷建筑地台,以兴建公营房屋及其他政府和社区设施(发展区),并预计约于2014年完成工程。现时观塘北区的居民主要依靠两条主要干道(即西往清水湾道及东往将军澳道)或经观塘市中心前往其他地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往3年,观塘北区有关路口的剩余容量(包括秀茂坪道/将军澳道、将军澳道/鲤鱼门道、新清水湾道/清水湾道及康宁道/观塘道等路口)分别为何;

    (二)当局有否就发展区的道路及第(一)项所述的路口作出交通流量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除兴建中九龙干线外,当局有否就发展区作出新的道路规划,以纾缓观塘北区新增的交通压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4. 叶伟明议员问:


狮子山隧道("狮隧")在本年3月8日发生因地底水管维修工程引起的三级火警,事件不但令狮隧需封闭两星期进行抢修,同时也令市民关注到这些早期建造的隧道的安全及逃生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为本港不同时期建造的行车和过海隧道,制订及更新安全管理措施和设备,以及管道事故的紧急应变方案,并且进行定期训练及演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在狮隧管道內装置的水帘防火装备系统在上述火警发生时有否开启;如否,原因为何;过去3年,在狮隧管道发生火警或进行火警演习时,水帘装置是否每次都运作正常;如否,出现故障的次数及详情为何;

    (三)是否知悉,除狮隧外,现时本港有否行车隧道、过海隧道或铁路隧道采取地面行车、地底铺设公用设施的设计;如有,有关隧道及铺设的公共设施为何;当局如何确保维修及保养该等隧道及地底设施的工作人员的工业安全(包括会否在工程进行前向有关工人简介逃生设施);及

    (四)是否知悉,除狮隧外,现时本港还有哪些隧道沒有设置逃生门或管道,只靠隧道出入口作为紧急出口;当局有否考虑在狮隧及该等隧道內加建行人逃生管道,以保障隧道使用者及有关人士的安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5. 李国麟议员问:


根据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香港癌症资料统计中心的最新数字,2009年癌症病人数目较2000年增加约22%。据悉,有九成癌症病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化疗及电疗医治,但由于医管局放射技师近年流失情况恶化,导致未能达到让癌症病人在确诊后4周內开始接受电疗的服务承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过去3年,每年医管局编制內所需的放射技师(包括放射诊断技师及放射治疗师)的数目,以及该数目与实际人数如何比较,并按他们所属医院及职级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3年,每年放射诊断技师及放射治疗师的流失、退休及新入职人数分别为何;以及医管局能否填补所有该等空缺;若否,原因为何;

    (三)医管局有否评估现时放射诊断技师及放射治疗师的人手是否足够应付服务需求,信守有关病人能在确诊后4周內开始接受电疗的服务承诺;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考虑作出评估;及

    (四)医管局有否为未来5年放射诊断技师及放射治疗师的供求作出规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6. 陈健波议员问:


目前香港公营医疗服务的公众收费按符合资格人士及非符合资格人士划分为两种。由于本港公营医疗系统主要服务香港居民,现时当局规定只有香港身份证持有人或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方可按获政府大幅资助的收费享用医疗服务。非符合资格人士(包括內地居民)若要使用公营医疗服务,便须缴付按成本原则厘定的服务收费。根据2012-2013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公立医院急症室每次诊症的成本约930元,专科门诊每次诊症的成本约1,090元,普通科住院床位的每日成本约4,250元。然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现时只向使用公立医院急症室、专科门诊及普通科住院服务的非符合资格人士分别收取每次570元、700元及每天3,300元的费用,远低于服务成本。于2010-2011年度,非符合资格人士在公立医院的急症室就诊次数、专科门诊就诊次数及普通科住院日数分别为25 161人次,32 678人次及49 316天。按上述差价计算,政府一年就这3项公立医院服务向非符合资格人士所作的补贴已接近7,000万元,如以10年计达7亿元。非符合资格人士的服务费用最近一次获修订已经是2003年,多年来变相令本港纳稅人大幅资助非本地居民使用香港公营医疗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0年,本港纳稅人向使用公营医疗服务的非符合资格人士补贴的金额每年总共为何;

    (二)鉴于每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均清楚显示公立医院服务成本每年持续上涨,然而,公立医院须根据政府刊宪之收费表收费,非符合资格人士收费最上一次刊宪已经是接近10年前,至今仍未更新以符合收回成本的原则,原因为何;当局会否设立恒常机制每年检讨收费;及

    (三)为纾缓本港公营医疗体系的压力(包括病人轮候时间过长的问题),除了向使用公立医院服务的非符合资格人士收回服务成本外,在某些轮候时间极长的专科服务上,当局会否考虑引入类似产科服务的非本地居民配额,确保香港居民能优先得到妥善和足够的医疗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7. 潘佩璆议员问:


早前,上水彩园村发生精神病人袭击屋村保安员的事件,一名保安员死亡。事件令不少前线保安员忧虑,在缺乏装备及训练的情况下,随时会在工作期间受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劳工处有否推行相关措施及举办活动,以加强保安员对在工作期间自身及职业安全的警觉(尤其是在处理暴力事件及进入楼宇或物业內处理投诉等情况下);若有,详情为何(包括详细內容及活动的参加人数);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5年,警方及劳工处接获大厦保安员于工作时受袭的个案数目和涉事保安员的伤亡数字分别为何;

    (三)鉴于保安员在工作期间需要面对突发事故,甚至威胁自身安全的事故,当局会否考虑在向从事保安工作类别I(即提供保安护卫服务)的保安公司发牌时要求他们在工作地点配备足够装备(包括警棍及盾牌等),供保安员在进入楼宇或物业內处理事故及巡逻时带备,在危急时用以自保;若否,原因为何;

    (四)是否知悉,现时是否所有为保安员或希望入行的人士提供的基本培训及课程的內容都包括如何应付紧急事故;若包括,有关环节的时数为何,以及是否涵盖应付暴力行为及生命受威胁时的危机处理;

    (五)是否知悉,现时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保安护卫员技能测试中,有否考核申请人处理暴力事件和涉及精神病患者的事故的能力,或面对性命危险时的策略;若有,所占比重为何;若否,当局会否考虑规定加入有关考核內容,对保安员作出充分考核;及

    (六)当局未来有何计划加强前线保安员的职业安全,尤其是在面对暴力事件和涉及精神病患者的事故等紧急事故时的安全及应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8. 何锺泰议员问:


本港有不少病人因器官衰竭,需要轮候移植器官以延续生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每年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內的登记人数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因等不及适合的器官进行移植而离世的病人数目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有否本港居民在其它地方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后出现问题而向公立医院求医;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陈茂波议员问:


就政府委任代表加入一些专业团体的理事会或董事会,以提高该等团体运作的透明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多少及哪些专业团体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有政府的委任代表;政府根据哪些条例决定从哪个政策局或政府部门委任代表加入这些专业团体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及政府委任代表的职级和人数;

    (二)过去5年,政府委任代表在第(一)项所述专业团体的理事会或董事会会议的出席率为何;当局有否对他们担任政府委任代表的表现进行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定期检讨政府委任代表的安排对提高专业团体运作透明度的成效,以及该项安排可否发挥其他作用;若有,检讨內容及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0. 涂谨申议员问:


规划署于2009年5月完成旺角购物区地区改善计划("地区改善计划")的研究工作,确定了4个改善方针并建议推行22个项目(包括洗衣街重建项目等)。此外,为了改善旺角区购物及行人环境,近年运输署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亦开展了多个相关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地区改善计划中的22个改善项目的进展(包括已完成的项目的详情、未完成的项目的工程进度和预计完工日期,以及未开展的项目的施工日期和预计完工日期)为何;

    (二)洗衣街重建项目中有关重置水务署新界西办事处及其毗邻的食物环境卫生署车厂的工作进展为何;何时会就洗衣街重建地点发展为公共运输交汇处的项目进行交通评估和前期工作,以及展开公众咨询;

    (三)运输署去年提出扩阔亚皆老街及弥敦道交界行人过路处的计划的进展为何,以及预计何时落实该计划;及

    (四)是否知悉,市建局于2008年展开的活化太子道西及上海街唐楼项目的计划的进展为何,以及预计何时落实并完成该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III. 法案

首读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草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

《2012年拨款条例草案》:财政司司长

IV. 议员议案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授权政制事务委员会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以调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于2009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在澳门、日本和泰国布吉和朋友乘坐私人交通工具旅游及在该等地方的住宿安排及相关事宜;他承租深圳福田区东海花园复式单位及相关事宜;他接受该等旅游安排和承租东海花园单位是否与他以行政长官身份曾参与制订的政策及根据该等政策作出的决定有任何关连,从而产生任何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以及相关事宜。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后加上"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并";在"授权"之后删除"政制事务委员会",并以"该委员会"代替;及在"曾荫权先生"之后删除"于2009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