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12-25

立法会

议程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1.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7/11-12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交)

2.《2011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3.《2011年香港理工大学(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何锺泰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梁国雄议员问:


有不少社会福利界人士及长者向本人反映,指安老事务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大部分成员的委任存在极大爭议,有违一般非官方成员在同一咨询组织任期不应超过6年的规定。本届立法会曾有多位议员作出批评,政府仍续任该等委员,甚至委任为主席或副主席。有前线社工指出,政府用人唯亲的方式导致安老政策多年失误,连累不少长者无辜受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长者在轮候长者服务(包括资助护理安老院、参予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包括合约院舍)和资助护养院的宿位、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及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期间身故的人数为何,并按年列出分项数字及总数;

    (二)鉴于委员会主席在委员会作为非官方成员的委任年期已达13年,副主席亦已达9年,政府是否根据长者轮候长者服务期间身故的数字评估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表现,决定他们应否在委员会留任或委任为主席或副主席;及

    (三)政府有甚么措施加强委员会的公信力,以及释除公众对委员会沦为政党、商界和亲政府人士的政治交易及利益输送筹码的疑虑;政府会否考虑委任本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委员、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及不同长者团体代表成为委员会的当然委员,以便他们以专业角度协助制订政策及反映民意;若会,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涂谨申议员问:


早前有报章报道,有区议会议员(下称"区议员")拟在房屋署(下称"房署")管理的公共屋村张贴某些海报(例如关于"捍卫廉洁香港,要有廉洁政府"、"上街'反英抗暴'游行",以及"抗议港铁加价"的海报),呼吁居民关注社会事件,但不获房署批准。本人亦收到投诉,指房署不批准投诉人在公共屋村张贴有关立法会动议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所赋予的权力调查行政长官接受款待事宜,以及载有批评运输署政策混乱和反对取消巴士线內容的海报,这做法与房署以往一直容许张贴各类海报的做法不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署为何不批准在公共屋村张贴上述海报,为何与以往的做法不同;房署曾否修订其审批张贴海报申请的內部指引或收紧指引的具体解释;若否,为何按照同样的內部指引但做法却前后不同,这是否涉及政策改变、当局有否进行自我政治审查、改变做法是否涉及政治考虑,以及审查海报內容的准则为何;

    (二)当局有否评估现时的做法的影响(包括对本会议员及区议员批评和监察政府,及向市民交待议会的工作,以及对公屋居民接收社会讯息的权利的影响);及

    (三)会否检讨政府的內部指引,以保障广大市民接收本会议员及区议员发放社会讯息的权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陈克勤议员问: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于去年录得147亿元盈利,但在本年3月宣布按照可加可减的票价调整机制,将于本年6月提高港铁票价,加幅达到百分之5.4,同时会提供一些票价优惠。这已经是港铁连续第3年加价,幅度更是票价调整机制于2009年实施以来最高的,令乘客的交通费开支增加。然而,港铁事故频生;根据运输及房屋局向本会提供的数字,港铁去年发生了839宗根据《香港铁路规例》须向机电工程署通报的铁路相关事故,较2010年的事故数字上升了百分之9。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港铁公司向乘客提供了哪些票价优惠,以及受惠的乘客人数和涉及的开支分别为何,并以表列出数字;

    (二)现时检讨上述票价调整机制的程序为何;会否提前检讨该机制,以及会否考虑在机制中加入政府的审批权,避免港铁公司可按照机制自动加价;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日后会否考虑将港铁的票价加幅与发生上述铁路相关事故的数字挂钩,作为赏罚制度,并监察港铁的表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如何确保港铁不会持续发生该等事故,提供适时和优质的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张国柱议员问:


本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仍有不少市民居于分间楼宇单位(俗称"劏房")、板间房及床位寓所(俗称"笼屋")。除了居住环境恶劣外,发生火灾时该等住宅的间隔亦阻碍逃生及救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根据当局估计,现时居住于劏房、板间房及笼屋的住戶数目分别及合共为何;过去6个月,屋宇署及消防处巡查劏房、板间房及笼屋的次数及涉及的住戶及住宅数目分别及合共为何,以及当中涉及违反《建筑物条例》及《消防条例》的住戶及住宅数目分别及合共为何;

    (二)过去4个季度,每季涉及上述3类住宅的火警数目分别为何;现时当局有何措施预防及应付在上述3类住宅发生的火警;及

    (三)过去3年,每年上述3类住宅的居民获编配公屋的人数分别及合共为何;当局将如何协助现居于上述3类住宅单位的居民尽快入住公屋;会否增加每年的公屋建屋量以缩短该等人士的轮候时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5. 何锺泰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就本港及新加坡的科技研究及发展的情况作出研究;若有,两地在这方面的优势及弱点如何比较;

    (二)除"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外,当局有否制订其他具体措施鼓励本港的大学参与创新科技业界及工业界的科技研发项目,以提升本港整体的科技研发能力;及

    (三)是否知悉,现时本港的大学有否与创新科技业界及工业界共同合作发展科技研发项目;若有,该等项目的数目、研究范围及涉及的资金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6. 陈茂波议员问:


为了支持以铁路作为香港运输系统的骨干,政府在政策上给予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多项支持,包括将铁路沿线上盖的物业发展权批予港铁公司。但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机制却沒有考虑港铁公司源自物业发展权所带来的连串收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两铁合并前,地下铁路公司(下称"地铁公司")取得物业发展权的地产项目为何;地铁公司就每一项目所支付的地价是多少;将发展权批给地铁公司时,政府据测算所得给予地铁公司的资金差额补助是多少;地铁公司完成发展后所得的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收入与测算中政府补助的资金差额相差多少;当中有些地产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在完成后并沒有出售,而是由地铁公司持有作出租或经营用途,该部分物业在2011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15年各年度为地铁公司带来的租金及其他收入是多少;其落成后至各年度年底时的公允价值或估值又分别是多少;并以表列出每一个项目的上述资料;

    (二)2007年地铁公司与九广铁路公司(下称"九铁公司")合并成为港铁公司时,政府有否把九铁沿线所有的上盖物业发展权售予港铁公司;如否,当年如何处理未有售予港铁公司的物业发展权;如有,以表列出该等项目的地点、发展內容和规模为何;港铁公司就每一项目支付的价钱(包括每平方呎楼面地价及地价总金额)为何;就已完成发展的该等项目,港铁公司所得的实际收入(在扣除上述给予九铁公司或政府的价钱后)分别是多少;就未发展的项目,每一项目现时的每平方呎估计楼面地价是多少,跟当时港铁公司支付予九铁公司或政府的楼面地价相差多少;就发展中但未完全落成的项目,以表列出其已发展与未发展的部分的上述相关资料;及

    (三)在两铁合并后落实兴建的每个铁路项目的财务安排详情(包括该项目是透过物业发展收益补助兴建所需的资金差额(例如南港岛线)或由政府出资兴建(例如西港岛线) )为何;就政府批出物业发展权的项目,政府已向或估计将向港铁公司收取的地价和已补贴或拟补贴的资金差额分别是多少,并按项目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何秀兰议员问:


发展局在2011年11月22日提交本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文件中指出,由于推展莲塘/香园围新口岸工程须收回和清拆整条竹园村,政府会在打鼓岭提供一个乡村迁置区连配套基建设施,以迁置符合搬村资格的竹园村村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迁置新界乡村的政策为何,以及提供相关文件;

    (二)据悉部分竹园村村民并不拥有其住屋的地权,当局将如何安排该批沒有屋地的原居村民迁村;

    (三)政府为竹园村原居村民建造迁置屋宇和相关赔偿的详细安排(包括赔偿方案与原来屋地类型和面积的关系及其他考虑因素、迁置屋宇的建筑规格、就荒废、空置或已倒塌屋宇所在的屋地的赔偿方案、以现金方式提供迁置屋权的计算公式、向拥有多于一幅屋地的原居村民提供的赔偿安排、竹园村村界范围內获赔偿的屋地地段数目和赔偿迁置屋权所涉及的迁置屋宇、土地及建屋津贴总数)为何;及

    (四)整项竹园村迁村计划的最新详情及详细开支(包括政府兴建的迁置屋宇的数目、每间迁置屋宇的建筑成本和赔偿金额等分项资料)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8. 叶刘淑仪议员问:


在本会财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上,保安局局长表示,去年约有5成未经预约冲入公立医院急症室分娩的非本地孕妇,是乘坐获批常规配额(俗称"中港车牌")的车辆("中港车")来港的;因此,去年经公立医院急症室入院分娩的1 656名非本地孕妇中,约有800名乘坐"中港车"来港。而早前于本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公听会上,就于本年3月推行的粵港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试验计划("自驾游计划")第一阶段,众多市民表示忧虑在该计划下赴粵的车辆可能同样会被滥用,于回港时用作运载非本地孕妇到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在上述公听会上,有委员质疑现时卫生署派驻医护人员在边境管制站协助入境事务处执法人员辨识孕妇的措施的成效,指出该等医护人员并不一定能以目视方式判断入境人士是否怀孕,亦质疑他们未获赋予足够权力而未能截查疑怀有身孕的人士,更有委员指出有关医护人员的人手严重不足,当局有何对策解决委员所指出的问题;现时派驻边境管制站的医护人员人数为何,以及会否再增加人手;及

    (二)针对深圳湾口岸现时实施过境车辆的司机及乘客不用下车过关的措施,该口岸的检查设施是否足以有效防止"自驾游计划"被滥用为非本地孕妇来港的方法;若是,具体详情为何;若否,有否计划更新设施;若有,时间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李华明议员问:


近年本人接获不少4人或以上正申请租住公屋的家庭投诉轮候时间很长,迟迟未获编配公屋单位,就算家有长者也未能于3年內获编配公屋单位,更遑论长者优先配屋。政府今年2月在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现时仍有不少对大型公屋单位的需求,而可容纳家庭人数较多的大型公屋单位的供应仍然紧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当局编配多少个大型公屋单位予4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获编配单位的4人或以上家庭的平均轮候时间为何,有多少轮候超过3年;如沒有相关数字,原因为何;

    (二)现时在公屋轮候册上有多少个4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并按轮候时间少于3年,3年至少于4年,4年至少于5年及5年或以上提供分项数字);如沒有相关数字,原因为何;

    (三)当局会否透过每年1次的公屋轮候册住戶统计调查,搜集公屋轮候册上4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的轮候时间的资料;如否,原因为何;

    (四)根据当局估计,未年5年每年有多少个新建或翻新大型公屋单位可供编配予4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并按地区提供分项数字;及

    (五)当局有何方法加快提供大型公屋单位(包括会否检讨现时的建屋安排,增建多些大型公屋单位),以供编配予4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谭耀宗议员问:


在去年7月6日的本会会议上,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局长")在回覆本人就有关社会福利署("社署")要求社会工作主任("社署社工")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为有关人士出任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委人的质询时指出,社署曾考虑过以其他身份证明(例如政府雇员身份证/部门职员证)的号码替代身份证号码的可行性,但该等身份证明的号码皆有可能更換,证件上的其他资料亦可能未更新,因此都并非稳妥而独一无二的身份辨识方法,以这些证件的号码代替身份证号码会增加在即时垫支现金时错发援助金的机会。局长亦表示基于上述原因,社署仍沿用现行安排,但会继续探讨采用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代替身份证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局长表示社署会继续探讨采用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代替身份证的可行性,至今有否实质进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针对政府雇员身份证/部门职员证号码并非稳妥而独一无二的身份辨识方法的问题,社署利用该等证件的号码加上核对部门的档案和人事管理或会计纪录,可否确定社署社工的身份;若可,当局会否使用政府雇员身份证/部门职员证号码代替身份证号码;若否,理据为何;及

    (三)在继续探讨采用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代替身份证的可行性期间,社署如何保护社署社工在相关档案內的个人资料私隐(包括有否将档案內载有他们的身份证号码的文件放入密封的信封內,并遮盖文件上显示的身份证号码等);此外,当局就探讨采用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可行性的下一步工作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1.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有关当局在2011年9月1日开始就《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的初步建议所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关咨询的专题网站(www.gprd-qla.com)无法接达,市民可如何了解《专项规划》日后的进展情况;

    (二)广东、香港及澳门三地政府之间是否设有专责协调框架或机构,以推进咨询文件所载述的跨界措施;若否,三地政府有否进行讨论以期设立专责协调框架或机构,以及有关详情为何;及

    (三)政府曾否进行任何检讨,确认一些可于《专项规划》定案前推行的措施,以期"早着先机"(例如鉴于广东省自2010年年初建设自行车"绿道"至今已取得显著进展,港府曾否考虑采取措施以便利自行车跨界通关)?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2. 刘江华议员问:


政府曾于2003年发表《人口政策专责小组报告书》("《报告书》"),当中建议拨出资源处理人口政策工作,每年检讨有关政策和计划的推行情况,以及每两至3年发表报告一次。另外,政府在2007年成立了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以促进人口政策的规划及协调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按《报告书》的建议,每两至3年就人口政策发表检讨报告一次;若有,分别于何年发表检讨报告;若否,原因为何;

    (二)督导委员会成立至今,共召开多少次正式会议,以及提出了哪些政策建议;及

    (三)鉴于在2010-2011年度的《施政报告》中,行政长官表示已要求督导委员会聚焦研究"因应长者选择回乡养老所需要的便利安排和配套设施",以及"內地女性在香港所生的儿童何时返港就读、生活和由此而衍生的影响"两项议题,而政务司司长办公室于2010年12月向本会提交的文件中指出,"督导委员会在未来数月会详细研究上述两项议题,以期在大约一年內制定初步建议",有关研究何时完成,以及何时公布建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13. 林大辉议员问:


有本港中小型企业向本人反映,随著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內地市场的发展潜力丰厚,许多港资企业都希望能够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带来的商机及拓展內销业务,但由于香港特区政府驻內地办事处("驻內地办事处")的支援不足,使他们对內地市场的实况和进入市场的渠道缺乏了解,因此遇到不少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各个驻內地办事处每年共接获多少宗港资企业在內地发展业务的求助个案,以及当中有多少宗获得协助;

    (二)过去5年,各个驻內地办事处每年共为多少间港资企业就业务发展提供支援服务,并按服务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对于港资企业在內地发展业务时要求协助,驻內地办事处的一般处理程序和做法为何;

    (四)有否计划因应內地市场庞大和港资企业要求支援的需求上升,而增加驻內地办事处的数目和扩大它们的职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驻內地办事处会否就內地不同省、市的市场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并向港资企业提供详尽的相关资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驻內地办事处会否协助拟在內地发展的港资企业联络和认识适合的內地政府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告知进入市场的渠道;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驻內地办事处会否考虑为在內地发展的港资企业提供法律和稅务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驻內地办事处有何具体计划进一步协助港资企业拓展內销及把握"十二五"规划带来的商机;

    (九)鉴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本年2月29日回覆本人质询时表示,个别港资企业在进入內地市场时有任何问题,可提供具体详情,各驻內地办事处会根据个案的內容,向內地有关当局反映及跟进,各驻內地办事处在过去5年每年共收到及转介至內地政府部门的个案数字为何,以及当中有多少个案已获解决;及

    (十)有否比较,各驻內地办事处与特区政府驻海外办事处在协助港资企业发展业务的工作上有何差别;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4. 梁美芬议员问:


据悉,早前在九龙塘喇沙小学附近,有数名该校的学生在放学后步行前往乘搭保姆车途中,怀疑遭一名男子企图诱骗拐带。校方已经报警备案。另外,警方重案组的探员亦已取走附近的闭路电视录影带以作调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在本港境內失踪的儿童人数为何;当中有多少儿童怀疑被拐带、诱骗或绑架;当中成功被寻回的人数为何,以及有否于本港失踪但于境外被寻回;

    (二)过去3年,因涉嫌拐带、诱骗、强行带走或绑架儿童而被捕人士的数目为何;当中多少人被裁定有罪,以及他们一般的判罚为何;被捕人士当中(包括最终被判无罪者)是否包括非本港居民;

    (三)鉴于有报道指,近日在本港多个公众场所接连发生怀疑拐带或诱骗儿童不遂的事件,有家长事后已经报警求助,就这一连串涉嫌企图拐带儿童的个案,警方有否制订针对性的应变措施;若有,措施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警方有否就本港近日发生的怀疑拐带儿童不遂事件与內地执法部门联络及交換情报;若有,有否迹象显示內地"拐子帮"在本港境內企图拐带儿童;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5. 叶伟明议员问:


关于托儿及幼儿照顾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以全港18个区议会分区("18区")划分,过去3年各区0至3岁及4至6岁儿童的人口分别为何;

    (二)以全港18区划分,过去3个年度各区的日间幼儿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留宿幼儿中心、特殊幼儿中心、互助幼儿中心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的服务名额分别为何;

    (三)以全港18区划分,现时各区的日间幼儿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留宿幼儿中心、特殊幼儿中心、互助幼儿中心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的服务需求为何;各类中心服务的平均轮候时间分别为何;

    (四)以全港18区划分,当局在2012-2013年度在各区的日间幼儿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留宿幼儿中心、特殊幼儿中心、互助幼儿中心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提供的服务名额分别为何;有关服务名额的增加/减少情况为何;

    (五)当局有否就各类托儿及幼儿照顾服务进行检讨;若有,检讨于何时进行及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六)现时日间幼儿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留宿幼儿中心、特殊幼儿中心、互助幼儿中心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的一般服务时间分别为何;鉴于不少家长的工作时间愈来愈长,当局会否考虑延长该等中心的服务时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七)就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方面,以全港18区划分,过去3个年度,担任社区保姆的人数,以及当局计划招聘的社区保姆人数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6. 余若薇议员问:


近年,政府和社会各界均主张弃用钨丝灯泡,改用悭电胆和发光二极管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过去5年:
    (一)每年本港进口和转口的钨丝灯泡的数量和本地市场占有率分别为何;

    (二)每年本港进口和转口的悭电胆的数量和本地市场占有率分别为何;及

    (三)每年本港进口和转口的发光二极管灯的数量和本地市场占有率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7. 陈淑庄议员问:


据报,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于2006年已开始与美容业界进行商讨,并已完成《美容业营商实务守则》("《守则》"),希望透过美容业的经营者自我规管,提高行业服务质素和加强消费者信心。近日,消委会又发表了《公平条款互利共赢》 - 标准格式消费合约不公平条款报告,建议标准格式消费合约("标准合约")应采用公平条款及加入冷靜期保障消费者权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消委会接获有关预缴式消费的投诉数字、涉款总额及跟进结果分别为何,并按行业(包括美容、健身及其他行业)分项列出;

    (二)当局会否配合消委会的宣传推广活动,采取具体的措施鼓励美容及其他行业采用消委会建议的标准合约;若会,有关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当局会否考虑加强相关的公众教育,让市民认识消委会最新推出的标准合约范本,鼓励他们向商戶倡议使用有关的标准合约;若会,详情为何;及

    (三)现时当局会否考虑把消委会的《守则》的原则及/或具体条款,纳入规管营商手法的法律框架,以及以立法的形式,具体落实消委会建议的"美容业标准格式消费合约草拟指引"和预缴式消费的冷靜期安排;若会,有关的立法研究和公众咨询工作的具体安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8. 甘乃威议员问:


有关本港的废物管理策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按收集、运输、转运及最后处理废物的程序划分,通过3个策略性堆填区及焚化方式处理废物以每公吨计的成本分别为何;此外,政府预计按计划扩建3个策略性堆填区后,相关成本将分别为何;以及预计通过计划中的石鼓洲焚化炉处理废物的相关成本将分别为何;

    (二)过去5年,根据有关资料或政府估计,通过源头减废策略,每减少一公吨废物所涉及的成本为何,并按该策略的各相关措施(例如宣传、教育及回收计划等)列出分项数字;

    (三)政府预计通过厌氧分解及堆肥策略在计划中的小蚝湾及沙岭的有机资源回收中心("回收中心")处理废物,以每公吨计的成本为何,并按收集、运输、转运及最后处理各程序列出分项数字;回收中心的营运模式为何;除这两个回收中心外,当局有否计划另觅地点兴建更多回收中心,以增加处理有机废物及厨余的数量;若有,详情及工作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除发展公营的有机废物处理设施外,当局有否政策协助发展私营的回收中心或设施;若有,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就全面落实汽车轮胎、塑胶购物袋、电器及电子产品、包装物料、饮品容器及充电池6项产品的生产者责任计划("责任计划")的相关立法工作的最新进度、详情及时间表分别为何;有否就全面落实该6项产品的责任计划进行影响评估;若有,每项产品的评估详情分别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预计全面落实各项产品的责任计划后,本港产生的该等废物的数量将分别有何变化;

    (五)政府除订下在2015年把废物回收率提升至55%的目标外,有否就源头减废、循环再造、分类回收及末端处理等废物管理策略订立明确及可行的目标,以及有否评估通过各项策略管理废物可达到的最高及最低成效;若有,按策略及废物种类(例如家居废物、商业废物、都市固体废物及整体建筑废物等)列出分项数字;另外,政府订立该等目标及推行废物管理策略时,有否就以一篮子方式或逐一实施相关措施两者的优劣作出比较;若有,详情及不同措施的组合的成效分别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过去5年,有否统计每年访港旅客制造的废物量;若有,港澳个人游(简称"自由行")旅客制造的废物量及占每年访港旅客制造的废物量的百分比,以及对本港废物管理的影响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9.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在2012年4月9日,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数码通")由于其新界机楼所处的大厦发生电力故障,导致其香港、九龙及新界各区的流动通讯及上网服务瘫瘓约8小时,受影响用戶多达150万人。惟截至当天晚上数码通仍未就事故作出解释或任何公布,该公司直到4月10日才发出有关服务中断的声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评估上述事故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日常运作的影响;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可否尽快评估;

    (二)政府有否规定电讯服务供应商("电讯商")在服务受阻或中断期间,须要作出应变措施,以减低对用戶带来不便及损失;如有,该等应变措施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因应上述事故,政府有否研究加强对大型电讯商的监管及加重电讯商违规的罚则,以确保电讯服务的稳定性,以及减少同类事故发生的机会;

    (四)鉴于有学者指出,现时电讯商的服务供应系统一般应设有"三重支援",以确保系统故障时服务不受影响,但有报章报道指,数码通的服务系统只有"两重支援",引致系统失效时无法立即抢修,政府有否考虑为服务系统稳定性订立标准,以保障市民的利益;

    (五)鉴于上述事故发生期间,不少市民曾致电数码通的客戶服务中心或到分店查询事故原因,惟服务中心和分店给予客戶不同答覆,现时政府有何机制或政策保障电讯服务用戶在类似事故发生时的适时知情权;

    (六)当局有否评估在数码通服务瘫瘓期间,各政策局、政府部门及医院有多少官员和医护人员在候命工作时需使用数码通的服务,以及该事故对他们工作的影响为何;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可否尽快评估;及

    (七)因应上述事故,政府有否考虑要求市场占有率最高的5间电讯商商讨紧急事故应变机制,当其中一间电讯商的网络出现故障,其他电讯商须负责向受影响的客戶提供通讯网络,确保服务不致中断?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0. 冯检基议员问:


近月有不少公司公布业绩,其中多间于本港上市的国內民营企业("民企")出现财务和审计问题(包括核数师因质疑帐目的真实性而辞任、短期债务急升、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活动而招致与业务无关的损失,或因帐目不明而延迟公布业绩),令其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投资者蒙受损失。此外,该等个案亦引起市场的关注,指国內民企的企业管治水平参差,同时质疑相关的上市门槛和监管机制等是否过于宽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规管于本港上市的內地民企的措施为何;过去有否就在本港上市的国內民企的企业管治质素,以及它们出现财务和审计等问题的情况,进行统计和研究;若有,结果为何;有否就近来国內民企涉及上述财务和审计等问题的个案进行调查以了解有关情况;若有,它们出现问题的原因为何,以及有否涉及违反上市规则、管理不善、讯息发布迟缓和误导投资者等问题;是否知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有否跟进相关个案;及

    (二)当局有否评估国內民企接二连三出现问题对本港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声誉等的影响;会否检讨现时的上市门槛、保荐人监管制度,以至现行的监管机制是否过于宽松,并适当地收紧和改善机制,以挽回市场对本港金融监管制度和在港上市的国內民企的信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1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2年4月13日
随立法会CB(3) 643/11-12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法案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1年香港理工大学(修订)条例草案》林大辉议员

林大辉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2年4月19日
随立法会CB(3) 655/11-12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1. 向第四任行政长官提出建议

    詹培忠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第四任行政长官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已顺利选出,本会促请各方向第四任行政长官提出建议;有关的建议应包括:

    (一)关注贫富悬殊,特别是照顾中下阶层的诉求;

    (二)处理老人交通费的问题;

    (三)检讨'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

    (四)处理'生果金'的问题;

    (五)策划从尖沙咀附近地区增建一条过海隧道,直达香港区中环地带;

    (六)在各区建设广阔地下城;

    (七)研究在中国內地建设老人城;

    (八)策划庞大的填海计划;

    (九)检讨郊野公园政策;及

    (十)培养人材。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第四任行政长官根据"之前删除"鉴于",并以"在小圈子选举下的"代替;在"长官提出建议"之后加上",而第四任行政长官必须落实该等建议";在"应包括:"之后加上"(一) 捍卫'一国两制',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并促请中央政府恪守《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例如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省市和自治区停止干预香港特区自行管理的事务;(二) 尊重和维护香港的核心价值,停止打压新闻、言论及集会自由;(三) 不会在任內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四) 于2017年实施低门槛的行政长官普选,容许不同政见人士参选,由市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并在不迟于2020年取消所有功能组别,实施立法会普选;(五) 于2016年取消立法会分组点票制度;(六) 落实多个联合国人权公约委员会在审议香港特区就如何履行多条国际人权公约所提交的报告后提出的多项建议,成立独立、具法定地位及多元代表性的人权委员会,处理本港侵犯人权的个案,改善香港特区的人权状况,设立专责委员会推广人权教育工作,增加资源推广人权教育;(七) 检讨人口政策,包括设立高龄人口基金以应付因人口高龄化而急遽增加的公共开支,以及爭取由香港特区政府审批单程证申请;";删除原有的"(一)",并以"(八)"代替;在"诉求"之后删除";",并以",重设扶贫委员会,订立贫穷线,制订全面的消除贫穷政策,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计划,为长者退休生活提供保障;(九) 增建公屋,达至2年上楼的目标,并检讨公屋编配政策,以满足基层市民的住屋需要;(十) 增加提供住宅土地,并持续推出居屋计划,重推租者置其屋计划,协助市民置业安居;"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十一)"代替;在"交通费的问题"之后加上",尽快实施长者2元交通费优惠";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十二)"代替;在"津贴计划'"之后加上",尽快实施双轨制,放宽入息及家庭资产审查额度,令更多市民可以受帮助";删除原有的"(四)",并以"(十三)"代替;在"'生果金'"之后删除"的问题",并以"及综援的问题,正式落实取消离港限制,让居住在中国內地的长者每年只须回港报到一次,也可以领取生果金及综援"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五) 策划从尖沙咀附近地区增建一条过海隧道,直达香港区中环地带;(六) 在各区建设广阔地下城;(七) 研究在中国內地建设老人城;(八) 策划庞大的填海计划;(九) 检讨郊野公园政策;及(十) 培养人材",并以"(十四) 积极考虑在主要交通干道的拥有权、调整收费等议题上扮演更主动和重要角色,例如政府出资回购西隧,并成立'隧道及桥梁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营运;(十五) 加强市民参与城市规划,探讨多元化途径增加土地供应,包括开拓新界土地、进行旧区重建、开拓岩洞、在各区适合地点建设广阔地下城等,并建设绿化城市及畅达的海滨长廊,划出更多地面公共空间,绿化缓冲地带及公众休憩用地,供市民享用;(十六) 在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及周边地区发展不会受严重影响,以及相关规划发展用途适合香港长远发展及有适当配套措施,并获社会共识之下,才研究策划维多利亚港以外的填海计划;(十七) 检讨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架构,增加民选代表,设立独立秘书处,强化其独立性和公信力,并尽快制定法定图则,规管郊野公园边缘范围的发展,保护自然环境;(十八) 建立开放政府,培养政治人材,建立完善教育制度,落实15年免费教育,推行中学小班教学,以提高中学教育质素,扩充资助大学学额,提高年青人向上社会流动机会,保证国民教育不是爱党洗脑教育,提高学生独立思考批判能力;(十九) 推行一系列全面、可行及有效的措施,推动市民更主动在日常生活中实行源头减废、废物分类及循环再造;(二十) 立法订定每周标准工时44小时,订明超时工作应有补偿,帮助港人回复理想的生活,能够平均分配工作、休息及活动时间,在各方面得以平衡发展;(二十一) 采取措施解决公营医疗体系人手不足的问题,包括改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增加医护人手培训、增聘在海外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长远人手规划,以及检讨发展医疗产业和私营医疗服务的政策方向和步伐,以免私营医疗巿场扩展令公营医疗服务承受医疗通胀及人手流失的后果;(二十二) 筹备开放电力市场,实施'厂、网分家',增加电力市场竞爭;(二十三) 促进多元经济,在任期內令创意、科技、环保产业在本地生产总值及劳动人口的贡献有明显增长;及(二十四) 检讨公共理财策略,善用财政储备,收窄每年估计政府收入与开支的误差"代替。

    (ii)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根据"之前删除"鉴于第四任行政长官",并以"社会在多番折腾、无奈和无力感充斥下,经过一个充满混乱、不公不义和不择手段的小圈子选举,以至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明目张胆的干预,而社会阶级和政治的矛盾被严重激化,第四任行政长官最终"代替;在"选举条例》"之后删除"已顺利选出,",并以"选出;就此,"代替;在"促请"之后删除"各方向第四任行政长官提出建议;有关的建议应包括:",并以"第四任行政长官"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一) 关注贫富悬殊,特别是照顾中下阶层的诉求;(二) 处理老人交通费的问题;(三) 检讨'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四) 处理'生果金'的问题;(五) 策划从尖沙咀附近地区增建一条过海隧道,直达香港区中环地带;(六) 在各区建设广阔地下城;(七) 研究在中国內地建设老人城;(八) 策划庞大的填海计划;(九) 检讨郊野公园政策;及(十) 培养人材",并以"拨乱反正,保卫香港的核心价值,坚决维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并纠正过去政府施政的失误和政治制度的扭曲,为未来新政府的角色和功能重新定位,确立一套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全民发展观,制订公平的社会和经济政策,并推动真正普选,建立民主开放的政治制度,积极处理贫富悬殊、住屋难、社会缺乏流动机会和经济单一化等社会深层次矛盾,建设真正和谐和公义的社会"代替。

    (iii)潘佩璆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第四任行政长官根据"之前删除"鉴于",并以"在2012年3月25日,"代替;在"选出"之后加上";就此";在"交通费的问题"之后加上",尽快将电车及小巴纳入长者及残疾人士票价优惠计划,研究为有行动困难而又必需外出(例如到医院覆诊及到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接受服务)的长者提供乘搭的士优惠";在"津贴计划'"之后加上",尽快落实双轨制";在"(五)"之后删除"策划",并以"研究"代替;在"地带"之后加上"的可行性";在"(六)"之后加上"研究";在";(七)"之后删除"研究在中国內地建设老人城",并以"积极研究应对人口高龄化的方法,包括增加本地长者院舍宿位及加强社区安老服务;为照顾残疾长者的亲人提供照顾者津贴;在內地建设老人城,为拥有不同程度自理能力的长者提供适切的住宿服务;研究将香港的公营医疗服务提供予在內地定居的本港长者"代替;在"策划"之后删除"庞大的";在"公园政策;"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十一) 检讨现时公营医疗服务的人手短缺,资源分配不均及效益不足的问题,透过管理及服务重组,以加强服务效益,满足市民需要"。

    (iv)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香港虽然已回归祖国多年,但许多深层次矛盾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在"本会"之后加上"要求第四任行政长官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并继续秉持著自由经济理念,创造更有利营商的环境,为各阶层尤其是中产及弱势社群开拓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和空间,在有必要时需提供更多关爱和扶助;本会亦";在"中下阶层"之后加上"(包括低收入家庭和贫困长者)";在"(八) 策划"之后删除"庞大",并以"适度"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及(十) 培养人材",并以"(十) 着力针对中产人士面对的各种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而全面的应对策略;(十一) 进一步完善教育及人才培育制度,以培养各方面的人材;及(十二) 善用土地资源,以提供更充裕的商用及居住空间"代替。

    (v)叶伟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第四任行政长官"之前删除"鉴于";在"根据"之前加上"已在2012年3月";在"官选举条例》"之后删除"已";在"行政长官提出"之后加上"符合社会整体利益,有利本港持续发展的";在"(一)"之后删除"关注",并以"缩窄"代替;在"贫富悬殊"之后加上",减少在职贫穷";在"(二) 处理"之后删除"老人",并以"长者"代替;在"'生果金'的问题;"之后加上"(五) 设立综合退休保障计划;(六) 优化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取消强积金雇主供款部分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对沖的机制;(七) 尽早立法制订标准工时;(八) 将劳工假期与公众假期划一订为17日;(九) 增加公屋兴建量至每年3万个或以上,让公屋轮候人士获编配单位的时间缩减至两年;";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十)"代替;在"从尖沙咀"之前删除"策划",并以"研究"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十一)"代替;在"在各区"之前加上"研究";删除"(七) 研究在中国內地建设老人城;";删除原有的"(八)",并以"(十二)"代替;在"填海计划;"之前删除"策划庞大的",并以"研究"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三)"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四)"代替。

    (vi)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促请"之后删除"各方向第四任行政长官提出建议;有关的建议应包括:",并以"第四任行政长官在不干预现届政府工作的原则下,在计划其任內工作时落实以下各项:(一) 尽快讨论如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废除功能界别议席及普选立法会全体议员;(二) 采取措施确保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不再违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条,干预香港特区管辖的內部事务;(三) 在未有真普选前不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四) 研究落实全民退休保障计划;(五) 完善现时医疗政策;"代替;删除原有的"(一)",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七)"代替;在"老人"之后加上"及残疾人士";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九)"代替;删除"(五) 策划从尖沙咀附近地区增建一条过海隧道,直达香港区中环地带;";删除原有的"(六)",并以"(十)"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八) 策划庞大的填海计划;";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二)"代替;在"公园政策;"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三)"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十四) 研究'三隧一桥'公营化"。

    (vii)张学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五)"之后删除"策划",并以"研究"代替;在"(八)"之后删除"策划庞大的",并以"研究"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此外,本会亦促请第四任行政长官优先处理'双非孕妇'来港产子问题,改善公立医院质素、缩短服务轮候时间,解决楼价高、租金贵、市民居住环境差,以及公共交通机构不断加价等问题,以回应普罗市民的诉求"。

  2. 捍卫学术自由与院校自主

    张文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谴责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多次公开批评香港大学学者锺庭耀负责有关港人身份认同的民意调查'不科学'和'不合逻辑',以政治干预学术,制造寒蝉效应,违反《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订明'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的精神,以及《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和院校立法保障学术自由,确保学者依法享有免受干预和免于恐惧的学术自由;学术自由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与院校自主不可分割,因此,大学对师生受到干预和威吓不能沉默以对,对权贵的利诱和压力也不能献媚折腰,以捍卫大学应有的自主与尊严。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余若薇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事务';"之后加上"本会就'左派报章'舆论针对本港两名学者成名和蔡子强,例如强烈暗示成名是法轮功成员,指他反中乱港、甚至鼓吹政治暴力,又指二人是'假学术研究之名而行抗中乱港之实的真政客、假学者'深表关注;";在"依法"之后删除"享有";及在"恐惧"之后删除"的学术自由;",并以",并竭力减少高等教育院校管治团体由政府直接委任的成员比例,促进师生民主治校;"代替。

    (ii)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就此,本会"之后加上"对多间大学的校长沒有就上述侵犯学术自由的行为公开作出谴责深表遗憾,以及对依附权贵的学术界人士未能挺身而出捍卫学术自由作出强烈谴责,并"。

    出席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