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12-26

立法会

议程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2年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55/2012
2.《2012年危险品(船运)规例》56/2012
3.《2012年渡轮服务(天星小轮有限公司)(船费厘定)(修订)令》57/2012
4.《2012年消防条例(修订附表2)规例》58/2012
5.《2012年警察(纪律)(修订)规例》59/2012
6.《2012年监狱(修订)规则》60/2012
7.《2012年政府飞行服务队(纪律)(修订)规例》61/2012
8.《2012年交通督导员(纪律)(修订)规例》62/2012
9.《2012年香港海关(纪律)(修订)规则》63/2012
10.《2012年应课稅品(修订)规例》64/2012
11.《2012年火器及弹药(修订)规例》65/2012
12.《2012年火器及弹药(储存费)(修订)令》66/2012
13.《2012年当押商(修订)规例》67/2012
14.《2012年按摩院(修订)规例》68/2012
15.《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释出)(豁免)公告》69/2012
16.《2012年〈2010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70/2012

其他文件

1.第89号

-语文基金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2.第90号

-职业训练局
2010/2011年报及财务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3.《2012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黃定光议员问:


有业界人士向本人反映,目前不少中小型企业(下称"中小企"),尤其是运输业等行业,为雇员投购工伤补偿保险 (下称"劳工保险")时,都面对保费剧增、保费高昂或者难以投购的问题。他们指出,他们沿用的保险公司因为风险成本问题不肯继续保,其他公司亦不肯接受投保,或者收取极高昂的保费费率,而市场上提供劳工保险的公司数目不足。他们又指出,现有的雇员补偿联保计划 (下称"联保计划")就算可以为雇主提供最终的投购保险渠道,雇主仍然难以负担其费用,这些问题大大增加了经营成本,令中小企难以生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会:

    (一)当局会否考虑放宽联保计划的申请资格,以及调低保费费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重新考虑设立中央雇员补偿保险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推出其他具体措施,协助中小企雇主面对劳工保险投购难及保费贵的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林大辉议员问: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于去年8月访港期间,公布了中央政府36项支持香港进一步发展的措施。就支持在內地的港资加工贸易企业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方面,该等措施包括继续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基本稳定,推进珠江三角洲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內销便利化机制,加强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提供融资保险支持等,以及鼓励港资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建议设立专项基金外,政府有否就上述支持港资企业稳定发展和升级转型的措施的內容作出任何跟进和支援的行动,以及至今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为何;

    (二)会否研究在內地推进珠江三角洲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时,准许区內的港资进料加工企业可就放置在內地的机械设备向本港稅务局申报折旧免稅额,以及享有50:50比例分摊基础课稅安排,以配合上述支持港资企业升级转型的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研究和评估港资企业现时就升级转型和开拓內销市场所面对的困难和障碍为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 李慧琼议员问:

2012伦敦奧林匹克运动会(下称"奧运会")将于本年7月27日揭开序幕。据报,取得奧运会独家播放权的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表示,由于旗下免费电视台的牌照申请仍未获批准,相信无法赶及奧运会前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另外两间免费电视台至今亦未主动与其商讨有关转播奧运会的事宜,因此预料本届不少赛事不能经免费电视频道收看。有评论指一半港人欣赏奧运会的机会将被剝夺,批评商业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3宗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的最新审批进展为何;就免费转播奧运会受阻一事,政府会否介入并与业界合作推出应变方案,让大众免费观看各项重要赛事的直播;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日后与电视台讨论续牌时,会否考虑加入保障公众利益的条款,确保大众可以免费观看各项重要国际赛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研究以公帑购入奧运会这类大型赛事的播放权的可行性;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4. 余若薇议员问:

候任行政长官(下称"候任特首")自当选为第四任行政长官后,曾多次公开发表对现届政府施政的意见,而现届行政长官曾表示会"奋斗至最后一秒"。公众批评这情况造成"一区存在两特首"、"越俎代庖"及"现届政府成为跛脚鸭"的状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食物及卫生局于本年4月6日表示已与私家医院就2013年接收配偶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妇(下称"双非孕妇")来港分娩的配额达成共识,但尚未公布有关详细资料,而候任特首则在4月16日公开表示,2013年应实施私家医院"零配额",又表示不能保证双非孕妇在港出生的子女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当局有否评估候任特首公开评论现届政府施政有否越权及令公务员感到无所适从;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就上述情况作出跟进,以挽回公务员士气;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报道指出,环境局打算就处理固体废物向本会申请拨款兴建焚化炉,却被候任特首举出作为例子,申明问责制下主要官员的政治手腕的重要性,当局有否评估有关言论会否令公务员感到现届政府被暗讽以致工作时力不从心;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就上述情况作出跟进,以挽回公务员士气;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候任特首的竞选政纲提出将12个政策局改为14个政策局,并开设两个副司长的职位统筹跨部门政策,但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表示,现届政府未有收到任何进行有关工作的指示,另本人得悉有公务员担心大幅改组政策局会导致架床叠屋及施政效率减慢,政府有否就上述情况作出跟进,以挽回公务员士气;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5. 黃容根议员问:

近年,有市民选择以海上撒灰(下称"海葬")的方式处理先人骨灰,而食物环境卫生署亦在本港设立数个指定的海葬地点供市民合法地撒放骨灰。可是,部分地点接近东龙洲海鱼养殖区,渔民担心骨灰和祭品有机会流向渔民的海鱼养殖区及捕鱼区,污染海产,影响市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可否进行详细调查及评估撒海骨灰会否残留病菌或其他污染物,以及市民进食曾染有骨灰的海产的健康风险,以释公众疑虑;

    (二)政府可否进行研究,将东龙洲以东海域从指定海葬水域列表剔除,改在远离渔业活动的水域(例如果洲群岛以东海域)进行海葬;及

    (三)鉴于现时政府未有全面监管私人公司提供的海葬服务,只依靠业界自律,政府有否研究推出措施以防止该等公司在非指定水域范围撒放骨灰,以及把祭品或骨灰龛倒到海里污染海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6. 张文光议员问:

不少校长及教师向本人表示,他们不满教育局将于本年 9月停止发放每校32万元的"通识教育科课程支援津贴"(下称"通识津贴")。他们指通识津贴多用作聘请教学助理制作校本教材等,故预计将有近千名具通识教育科(下称"通识科")校本经验的教学助理被裁减,影响学校透过运用通识津贴累积的教学成效,并会进一步加重通识科教师的工作量。他们亦指通识科推行时间尚短,教学基础尚未打稳,通识科教师仍在摸索及适应课程范围或深浅程度,极需人手支援。他们担心于2012学年开始即削减或取消通识津贴,会令教师的工作量雪上加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如何回应校长及教师对通识津贴的需求;当局有否评估,在新高中学制只完成首个教学与考评循环的关键时刻取消通识津贴,会对学校和学科发展造成甚么冲击;当局会否考虑延续通识津贴,或增设经常拨款或常额教师职位,以扶助通识科的健康发展,减轻任教教师的工作量;

    (二)除通识津贴外,当局曾否就新高中学制下其他新增的核心科目,提供经常或非经常拨款或津贴;及

    (三)当局为推行新高中学制提供的各项经常或非经常拨款或津贴的名称、用途、开始发放的年份、每校每年所得金额,以及每项涉及的政府开支为何;当中当局计划将会或现已停止发放或削减的非经常拨款或津贴为何、何时停止发放或削减,以及在有关年份停止发放或削减的理据为何;估计对教师或支援人手有何影响;在停止发放或削减各项相关拨款或津贴前,会否就当时教师的工作量、教学的实际需要,以及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先作充分评估和咨询学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7. 张宇人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2009-2010年度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发展包括教育产业在內的6项优势产业。发展教育产业的目标是巩固香港的区域教育枢纽地位,从而提升香港的竞爭力,配合国家的未来发展。关于吸引更多非本地学生来港就读的政策配套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非本地学生来港就读的入境政策,对来港就读的內地中学生的签证/进入许可("签证")申请有何限制;他们可否申请签证来港就读暑期课程 (包括本地大学开办的暑期预备课程);若可,列出过往3年获批发的签证数字;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放宽;

    (二)鉴于现时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列明,申请来港就读的签证安排,并不适用于部分国家/地区 (例如朝鲜、柬埔寨及越南等)的国民,过往3年,政府有否接获该等人士的来港就读签证申请;若有,被拒数字为何;政府会否考虑放寛有关限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过往3年,入境处接获的非本地学生来港修读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短期专上课程的签证申请及批出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政府会否考虑将短期课程签证安排扩展至其他获得教育局认可的课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8. 黃毓民议员问:

据悉,房屋署("房署")自本年3月开始阻止区议会议员 ("区议员")或政党在公共屋村张贴以"特首堕落"字眼为标题、呼吁市民参加本年的"六四游行和烛光集会",或以"捍卫廉洁香港,维护核心价值"为题的海报,与以往房署批准张贴海报的标准不同。房署职员更曾经撕去反对港铁加价和批评候任行政长官的海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署在改变以往批准张贴海报的标准前,有否知会相关区议员和公共屋村居民;若否,原因为何;

    (二)房署的上述做法与决策局、行政长官办公室或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的指示是否有关;及

    (三)房署审查海报內容有何法律基础;若沒有任何法律基础,会否重新让相关的区议员及政党张贴上述海报?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梁耀忠议员问:

本人近日收到不少投诉,指本港公众电单车泊位数目普遍不足,令电单车驾驶人士相当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如何评估现时本港电单车泊位的需求;有关评估结果为何,并按18个区议会分区("18区")列出分项数字及资料;

    (二)现时公众电单车泊位数目与实际需求相差的情况为何,并按18区列出分项数字及资料;及

    (三)当局有否计划解决目前公众电单车泊位供不应求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何秀兰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是否须按行政署发出的总务通告第2/2009号《档案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处理档案;由哪个职级的人员管理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的档案系统;

    (二)候任行政长官在本年3月25日当选后,与各界 (包括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会面商讨的事项及內容,是否已妥善记录及存档;

    (三)首任和现任行政长官与中联办官员的会面及商讨的事项的內容是否已妥善记录及存档、他们各就有关的会面及商讨事项开设了多少直线米的档案,并按机密程度以下表列出其中被列为机密的档案的数量及直线米;及

    机密程度数量直线米
    绝对机密

    高度机密

    机密

    暂时保密

    限阅文件

    亲收件


    (四)首任行政长官有否将第(三)项所列的档案移交现任行政长官或政府档案处("档案处");若有,按机密程度以下表列出当中被列为机密的档案的数量及直线米;此外,其中有多少档案在经档案处鉴定后被销毀,另外有否档案未经该处鉴定而被销毀?

    机密程度数量直线米
    绝对机密

    高度机密

    机密

    暂时保密

    限阅文件

    亲收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1. 张国柱议员问:

政府鼓励长者保持身心健康,卫生署并于1998年起于全港各区设立共18间"长者健康中心"("健康中心"),每年提供约共38 500个会员名额。按现时全港共约有94万多名 65岁或以上的长者计算,健康中心的名额只占该年龄组别人口约4%。此外,有长者表示有关健康中心服务的资讯并不流通,他们往往未能获得相关资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于2010-2011及2011-2012年度,每年每间健康中心的整体会员名额、新会员名额,以及跨区会员人数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

    长者健康中心整体会员
    名额
    新会员
    名额
    跨区会员
    人数
    2010-20112011-20122010-20112011-20122010-20112011-2012
    香港仔





    西营盘





    筲箕湾





    湾仔





    九龙城





    蓝田





    南山





    新蒲岗





    油麻地





    沥源





    石湖墟





    大埔





    将军澳





    葵盛





    荃湾





    屯门湖康





    元朗





    东涌






    (二)过去5年,各间健康中心的会员流动人数及比率 (即不续会的会员人数及该人数占整体会员人数的百分比),以及每年申请成为健康中心会员的平均轮候时间为何(按健康中心列出分项数字);

    (三)鉴于当局亦认为健康中心的服务需求很大,当局根据甚么标准设定在每一区只设一间健康中心;各健康中心现时的人手编制为何;

    (四)鉴于有健康中心的会员投诉指,他们轮候在健康中心接受身体检查的时间需长达18个月,当局原本预算他们轮候该服务的时间为何,以及现时实际平均轮候时间为何;当局会否增拨资源以缩短会员接受身体检查的轮候时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现时有多少间健康中心的正门是"自动门",而有多少是"手推门",以及当局会否将这些"手推门"改为"自动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叶刘淑仪议员问:

"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监管制度")已于2010年12月31日实施,以简化的法例规定,方便市民在私人楼宇进行小规模的建筑工程,从而促进香港楼宇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在向本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指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屋宇署已批出逾12 500份由业界人士提交的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申请,当中有否属于临时注册类别;若有,数目为何,以及当局估计提供补足培训的机构需要多久才可让所有该等注册类别的业界人士接受有关培训,以成为正式注册人士;

    (二)鉴于根据监管制度,安排委聘承建商的业主或中介人,负有法律责任确保所聘请的承建商是符合资格进行该小型工程,如被证实蓄意违反这项规定,业主或中介人有可能会被检控,当局有否记录自监管制度实施以来的相关检控数字;若有,该数字为何;及

    (三)鉴于根据监管制度,订明注册承建商只能进行其注册的相关级别小型工程项目,而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订明注册承建商均须遵守有关法例规定和安全标准,及有责任向委聘人士就工程提供准确的意见,否则可能遭到纪律处分或检控,当局有否记录自监管制度实施以来的相关处分或检控数字;若有,数字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3. 刘江华议员问:

本人收到沙头角莲麻坑村居民的投诉,指边境禁区逐步开放,但在不少边境地区包括莲麻坑村,仍未能清晰接收电视信号,而流动电话网络信号亦同样微弱,或出现流动电话经常被接驳到內地流动电话网络的情况,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测量哪些边境地区未能接收电视信号或信号模糊(包括数码地面电视及模拟电视信号);若有,未能接收该两种信号,以及信号接收不良的地点分别为何;该等地区未能接收或未能清晰接收电视信号的原因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当局有否测试在边境地区接收到的本地流动电话网络信号的强度;若有,测试结果为何 (包括哪些地点沒有本地网络覆盖,而在哪些地点流动电话会因信号强弱等问题而自动搜寻及转換到內地的流动电话网络);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在开放边境禁区后进行详细测试,以作出改善;及

    (三)当局会否采取措施改善边境地区电视及电讯信号接收不良的问题;若会,详情及执行时间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4. 黃成智议员问:

据报,元朗八乡石湖塘村一个邻近民居的非法油站于 去年7月被警方捣破后,在本年年初又再重开,不法分子安排大量改装房车把內地低价汽油偷运到该非法油站內卸油图利,罔顾附近居民的安全。另外,有报道指出,每星期有一辆外来货车在固定时间到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环署")辖下的香港仔田湾垃圾站,为不同的食环署清洁外判商的车辆加油,令垃圾站变成非法油站。报道又指出,消防处发言人证实,该辆货车并未获消防处批准运载属第5类危险品(即发出易著火蒸气的物质)的散装油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警方打击过多少非法油站;打击过后被发现重开的非法油站又有多少;当局有否检讨打击力度是否足够,并确定非法油站不会重开;就不法分子从內地运载非法燃油来港一事,各执法部门(包括警务处、消防处及香港海关)会否合作订立 一套机制,以防止及打击非法油站的出现;若会,详情及工作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除食环署的外判商外,其他政府部门的外判商有否以上述非法方式为其车辆加油;食环署有否就上述非法油站事件进行全港性调查,确保其他垃圾站不会变成非法油站,以及避免其他车辆非法加油;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食环署有否为部门辖下及外判商的车辆的加油安排及相关运作订立监管机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评估上述涉事货车在未获消防处的批准下运载属第5类危险品是否触犯香港法例;若有评估,详情及政府的执法行动分别为何;现时消防处有否提供实务指引,确保有关人士适当运载及处理该等危险品;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何方法确保该等危险品不会引起大规模意外 事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5. 涂谨申议员问:

政府于2009年1月向本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汇报,表示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会在选定的公共屋村进行优化现有行人通道设施的计划("优化计划"),在屋村范围內公屋大厦的外围地方加建升降机、自动电梯和行人天桥连接地面高度差异较大的平台,并会在沒有升降机设施的现有公共屋村大厦加设升降机,预计于2012年完成整个优化计划。同时政府亦表示会继续推行公共屋村更新升降机设施计划("更新计划"),更換使用超过25年并已老化的升降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照优化计划,有需要加建升降机、自动电梯和行人天桥的公共屋村数目分别为何;每年完成有关工程的公共屋村数目分别为何;就仍未完成工程的公共屋村,现时的工程进度及预计竣工日期为何;若未能如期于本年內完成,原因为何;

    (二)现时有多少幢沒有升降机的公屋大厦已加设升降机(按加设升降机的年度及屋村列出分项数字);就仍未完成的加设升降机工程的最新进度及预计 竣工日期为何;若未能如期于本年內完成,原因 为何;

    (三)鉴于政府曾表示,已于2009年批出合约为8个公共屋村的124部升降机进行更新,并预计工程将分期于3年內完成,每年完成更新工程的公共屋村数目分别为何;未完成的工程的最新进度及预计竣工日期为何;若未能如期完成,原因为何;

    (四)除上述优化和更新计划已涵盖的公共屋村外,政府会否扩展计划至其他公共屋村;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近期房委会公布将重建早前已完成加设升降机工程的深水埗白田村,日后政府的公共屋村改善计划将如何配合重建计划(例如会否待落实公共屋村重建项目才展开新的改善工程),避免浪费 资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6. 刘慧卿议员问:

近年很多巿民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门外示威。有传媒指他们采访该等示威时遭警方诸多限制,就此舆论亦批评当局打压新闻自由。据报,于本年4月在中联办外举行的数次示威请愿行动中,警方管制传媒采访的手法(包括指令传媒在远离正门的地方采访,更以铁马包围在采访区外的记者,又只容许4间电视台在正门花槽的采访区进行采访)引起传媒强烈不满,并向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投诉。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中联办外的大型花槽令行人路的阔度由9米减至3米,低于按照《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中建议土地用途属于"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的行人地带的阔度最少要有4.5米阔的标准,警方更占用大量空间设置行动区和放置大量铁马,令中联办外可供示威和采访的空间变得极小,据悉警方更以环境狭窄为由,拒绝让示威和采访活动在中联办外进行,行政机关在中联办外的公共空间设置花槽,是否因应中联办的要求;当局会否重新考虑拆除花槽,扩阔采访和示威空间;若否,原因为何;

    (二)在示威行动进行期间巿民可自由经过中联办正门,但记者却被限制留在采访区內的原因为何;警方基于甚么准则决定需要设置采访区;若是基于集会人数和安全的考虑,有传媒指其采访只有10多名巿民参与的和平请愿行动时,警方亦设置采访区,原因为何;及

    (三)警方有否评估,在处理中联办门外的示威和采访活动时是否采取较为严谨的准则;警方在处理4月的示威前,曾否接收或主动请示中联办的意见;当局有否评估,去年警方处理传媒采访的手法有否收紧采访空间的趋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7. 陈伟业议员问:

就往返天水围的巴士路线的大部分班次并非以可供轮椅上落的低地台巴士行走一事,本人曾于2011年4月6日的本会会议上提出质询。据悉,现时有关路线的大部分班次仍然不是以低地台巴士行走,以致轮椅使用者的候车时间往往超过30分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每间专营巴士公司的车队分别增添的低地台巴士的数目及百分比;

    (二)现时每天以低地台巴士行走往返天水围的路线的班次数目为何;该数目占有关的班次总数的百分比为何;以及该等数字与2011年4月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及

    (三)会否重新考虑在日后与巴士公司签订的专营权协议加入条款,规定该等公司必须在所有现役非低地台巴士加设方便轮椅使用者上落的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甘乃威议员问:

根据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大西洋蓝鳍吞拿鱼("蓝鳍吞拿")属全球濒危物种,而其合法贸易由国际大西洋吞拿鱼保育委员会制订的 《养护大西洋金枪鱼国际公约》("《公约》")规范和监督。目前中国是《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但香港仍未受 《公约》规管。另一方面,政府为执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贸易公约》")的规定而制定了 《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条例》"),对《贸易公约》附录內所列的濒危物种的贸易进行严格监管。《条例》附表1的附录I所列的为濒临绝种的物种,其进出口已被严格禁止,除非是用作科研和于博物馆展出等特殊用途才可进出口;附录II为若不管制其贸易便可能濒临绝种的物种;附录III则为个别《贸易公约》缔约国认为须透过规管国际贸易,保护其免受过度采捕的物种。按照《条例》的规定,凡进出口上述列明的受管制物种,均须领有许可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政府有否政策及规例监察本港的蓝鳍吞拿的合法与非法贸易;

    (二)本港有否计划施行《公约》的规定,以确保香港不会成为蓝鳍吞拿的非法贸易中心;

    (三)过去5年,因违反《条例》而被检控及定罪的人数,以及被定罪人士的最高与最低判罚分别为何 (按年及涉及附录I、II及III所列物种的个案列出分项数字);领有进出口受管制物种许可证的人数,以及进出口物种的数目分别为何(按年及物种列出分项数字);

    (四)过去5年,就附录I所列的物种,用作科研和于博物馆展出等特殊用途而获准进出口的相关动植物的数目及所属物种分别为何(按年及物种列出分项数字);政府如何确保该等动植物只用作指明的特殊用途;及

    (五)有否定期检讨及更新《条例》附表1的附录所涵盖的物种;若有,详情为何,以及有沒有计划将蓝鳍吞拿列入附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9. 陈淑庄议员问:

据了解,过去曾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士涉及风化案 (包括强奸、非法性交及作出猥亵侵犯的行为)。在部分涉及14岁以下男童与女童性交的案件中,基于现行法律拒绝承认14岁以下的男童可能具有性交能力,涉案男童不能被裁定干犯非法性交或强奸罪。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曾于2010年12月发表《14岁以下男童无性交能力的普通法推定》报告书,指出多个司法管辖区已废除这项普通法推定,而上述推定亦脫离现实,应予以废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涉及18岁以下人士的性罪行案件的 数目、犯案者与受害人的年龄分布,以及犯案者被定罪的数字分别为何(以下表列出);

    罪行受害人不足18岁的性罪行案件数字犯案者不足10岁的性罪行案件数字犯案者年满10岁但不足14岁的性罪行案件数字犯案者年满10岁但不足14岁并被定罪的性罪行案件数字犯案者年满14岁但不足18岁的性罪行案件数字犯案者年满14岁但不足18岁并被定罪的性罪行案件数字
    猥亵侵犯





    强奸





    非法性交






    (二)过去5年,就涉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士性罪行的案件,政府沒有提出起诉的案件数目为何;当中有多少宗案件的涉嫌犯案者确曾与受害人性交,但因其为14岁以下的男童,而基于上述普通法推定,该男童只能被控以猥亵侵犯而非强奸或非法性交罪;及

    (三)因应青少年涉及性罪行的情况,政府采取了甚么措施预防青少年性罪行,以及向未成年的性罪行受害人和触犯相关罪行的未成年人士进行辅导及提供支援;政府会否考虑检讨现时的性教育课程;若会,工作计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20. 谢伟俊议员问:

近日有分析旅游业、展览及会议业发展的财经节目报道,新加坡及上海均由专责的部门或旅游局,以"一条龙"模式(包括硬件设施及政策配合)发展旅游、展览及会议业,成绩斐然。该节目又指出,本港位于湾仔的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会展")因面积限制未能全面协助发展会议及展览业,位于东涌的亚洲国际博览馆("亚博")又因缺乏交通、酒店、食肆、景点等旅游配套设施,使用率长期偏低(平均只有约8%)。有业界人士反映,虽然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连年动用巨额推广开支,本地的旅游、展览及会议业的发展仍欠具体规划,发展缓慢,推广成效不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届政府在余下任期內,有何政策推动会议业的发展及提高亚博的使用率;有否评估本港会议业是否因缺乏政策支援及配合亚博的交通、酒店及商店等配套而严重落后于新加坡;

    (二)鉴于有报道指出,候任行政长官将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分拆出工商及旅游局,商务及旅游局会否统一处理旅游、展览及会议业的有关事宜,并仿效新加坡以"一条龙"形式综合发展有关行业;

    (三)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旅发局推广会议及展览业的开支为何;是否知悉及有否比较现时本港及新加坡会议及展览业的实质收益;政府有否评估旅发局连年使用巨额推广本港会议及展览业,其发展能否与新加坡的业界竞爭;若评估的结果为否,原因为何;过去3年,会展及亚博每年分别举办多少展览、会议及展览连同会议的活动,以及参与人数为何;有否评估会议展览场地面积限制,设施和交通配套不足,政策推动乏力及规划发展失当等因素,是否阻碍有关行业发展的原因;

    (四)政府有否评估现时会展和亚博是否处于竞爭者的关系;政府有何政策协调或会否提供诱因,推动及促使两者合作分流展览和会议活动,以善用两场馆的容量;及

    (五)政府有否评估现时会展和亚博分别由两间管理公司营运,是否欠缺统一管理,以及有否阻碍两个展览场地之间的合作和产生协同效应;政府有何政策推动两间公司合作,以加强香港会议及展览业的竞爭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12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2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2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i)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2年4月23日
    随立法会CB(3) 676/11-12号文件发出)

    (ii)陈伟业议员及黃毓民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2年4月26日
    随立法会CB(3) 693/11-12号文件发出)
IV. 议案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2年4月20日
随立法会CB(3) 662/11-12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1. 六四事件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呼吁: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运。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黃毓民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六四"之后删除"事件",并以"惨案,释放民运人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

  2. 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环球及本港的经济仍面临着极不明朗的风险,而中产人士受到本港产业发展单一化等问题困扰,在事业发展上又遇上不少瓶颈,以至在医疗、教育、稅务及住屋等方面亦担负着沉重的压力;一个机构最新的统计显示,寻求辅导的中产人士较年多前上升约三成,甚至有人形容自己为穷中产,可见中产阶层的困境备受忽略;就此,本会促请政府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全面检讨与中产阶层相关的政策措施,并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而全面的应对策略,以协助中产家庭减轻负担及促进个人事业发展,从而提升整体社会向上流动的动力;有关措施应包括﹕

    事业发展-

    (一)多管齐下促进本港的产业多元化发展,从而增加更多不同行业和专业的中、高层职位,以至创业机会;

    (二)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与內地等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圈,让中产专业人士在事业上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

    住屋困难-

    (三)增加土地供应以纾缓楼价,并多推实而不华的中小型住宅单位,包括只供首次置业港人购买的限呎盘,以减轻边缘中产人士置业之苦;

    (四)放宽居屋第二市场购买资格,让符合白表申请资格者亦可选购;

    (五)为边缘中产人士设立租金免稅额;

    (六)进一步延长居所贷款利息扣稅享用期;

    稅务负担-

    (七)调减薪俸稅,特别要扩阔薪俸稅稅阶和调低边际稅率,以着力减轻边缘中产人士的负担;

    (八)放宽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的限制,由须居于同一单位內,放宽至居于同一屋苑亦符合资格;

    教育及个人进修-

    (九)全面撤销幼稚园学券限制,以减低中产家庭的子女教育开支;

    (十)设立子女教育免稅额,供中产减轻子女教育开支;

    (十一)大幅提高薪俸稅个人进修开支扣除额及持续进修基金受惠金额;

    医疗-

    (十二)尽快妥善处理‘双非孕妇’问题,并保证本地孕妇在公私营医院皆有优先产子权;

    (十三)提供医疗保险供款扣稅额;

    (十四)提供健康检查扣稅额,以鼓励市民定期进行检查;及

    法律援助-

    (十五)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门槛,协助更多有需要的中产阶层以法律保障自己的应有权益。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梁家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环球"之前删除"鉴于",并以"有见"代替;在"发展机会;"之后加上"(三) 善用政府土地资源,增加土地供应,以纾缓中产人士营商的铺位租金压力;";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并以"(十一)"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一)",并以"(十二)"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二)",并以"(十三)"代替;在"‘双非孕妇’问题,"之后删除"并保证本地孕妇在公私营医院皆有优先产子权",并以"包括保证2013年公营及私营医院‘零双非’分娩配额,并使本地孕妇及丈夫为港人的內地孕妇在公私营医院的产子权得到优先照顾;加强打击中介公司及月子公寓;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向中央政府建议暂停审批內地‘双非孕妇’入境,并且在必要时修改《基本法》,以令‘双非婴’不享居港权"代替;删除原有的"(十三)",并以"(十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十四)",并以"(十五)"代替;在"进行检查;"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十五)",并以"(十六)"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长者-(十七) 拨款设立全民退休保障种子基金,为所有长者提供养老金,减轻中产家庭经济负担"。

    就梁家杰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月子公寓;"之后删除"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向中央政府建议暂停审批內地‘双非孕妇’入境,并且在必要时修改《基本法》",并以"加强执法及完善出入境限制,全面堵截‘双非孕妇’入境,并透过法律途径"代替;在"(十七)"之后删除"拨款",并以"研究"代替;及在"退休保障"之后删除"种子基金",并以"计划"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3. 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的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

    张学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宣布按票价调整机制上调车费5.4%对市民的影响,以及票价调整机制、车票优惠措施和政府的应对安排。

    出席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