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
1. | EC(2012-13)1 | 建议由即日起,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通讯及科技科辖下的创意香港开设1个高级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提高政府为创意产业策划和提供支援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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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通讯及科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通讯及科技)/创意香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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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12-13)2 | 建议在发展机遇办事处(下称「办事处」)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到期撤销后,由2012年7月1日起,在发展局规划地政科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便在办事处的运作期不予延续后,接手办事处部分的职务和职责,并推展与土地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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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发展机遇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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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12-13)3 | 建议由即日起,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辖下保险业监理处开设1个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24个月,以执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和《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所订定的新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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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保险业监理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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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12-13)4 | 建议由2012年7月1 日起,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开设下述3个编外职位: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及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初步为期2年9个月,并把总目158在2012-13年度常额编制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4,595,280元,即由68,868,000元增至73,463,280元,以成立机场扩建工程统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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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运输)/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运输)/土木工程拓展署副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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