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
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修订议程
(截至2012年4月20日)

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1分)



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1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2)1746/11-12(01)号文件
(于2012年4月19日发出)

-暂定于2011-2012年度会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1746/11-12(02)号文件
(于2012年4月19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1746/11-12(03)号文件
(于2012年4月19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2)1786/11-12(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一)条提请解释《基本法》的程序"提供的文件
*III.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
(下午4时40分至5时20分)

立法会CB(2)1729/11-12(01)号文件
(于2012年4月1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法改会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746/11-12(04)号文件
(于2012年4月18日发出)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2006年1月23日会议纪要摘录

其他相关文件

(于2009年12月2日发出)

-法改会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

*IV.法改会的《一罪两审报告书》
(下午5时20分至5时50分)

(于2012年2月28日发出)

-法改会的《一罪两审报告书》

(于2012年2月28日发出)

-法改会的《一罪两审报告书》摘要

V.《粵港合作框架协议》中有关法律事务的合作
(下午5时5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1729/11-12(02)号文件
(于2012年4月1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有关《粵港合作框架协议》的进一步资料"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746/11-12(05)号文件
(于2012年4月18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粵港合作框架协议》下的法律事务合作"拟备的更新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2)1786/11-12(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香港大律师公会提交的意见书

VI.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议程第III及IV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