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梁振英先生以西九龙填海区概念规划比赛评审团成员身份在该比赛中的参与及相关事宜专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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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谢香港有限公司 (下称"威宁谢公司")

由威宁谢公司提供并经专责委员会通过可向公众披露的文件


立法会文件编号文件会议日期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1(C) T.R. Hamzah & Yeang Sdn Bhd (下称"Hamzah & Yeang")的杨经文博士于2001年5月22日就西九龙填海区概念规划比赛(下称"规划比赛")向威宁谢公司设于马来西亚的相联公司Davis Langdon & Seah Malaysia Sdn Bhd (下称"威宁谢马来西亚公司")发出的传真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2(C) 威宁谢马来西亚公司于2001年5月23日向Hamzah & Yeang发出的传真文件,当中表明该公司有兴趣参加规划比赛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3(C) 威宁谢公司于2001年8月21日接获由Hamzah & Yeang发出的传真文件,內容关乎Hamzah & Yeang拟向规划比赛提交的参赛设计的用途分配表及图则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4(C) 威宁谢公司于2001年8月21日接获Hamzah & Yeang交来与其拟向规划比赛提交的参赛设计相关的用途分配表及图则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5(C) Hamzah & Yeang向威宁谢公司发出日期为2001年9月7日的传真文件,要求参赛队伍的所有成员提交资料,以便将有关资料纳入向规划比赛提交的参赛文件定稿內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6(C) 威宁谢公司的潘根浓先生于2001年9月11日致梁黃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梁黃顾事务所")的函件,当中告知梁黃顾事务所,戴德梁行有限公司已同意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土地估价工作及其他事宜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7(C) 威宁谢公司就纳入向规划比赛提交的参赛文件定稿內的资料向Hamzah & Yeang发出日期为2001年9月25日的函件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8(C) 梁振英先生向专责委员会出示的证人陈述书(W6(C))第50段所提述威宁谢公司最近于2012年2月份(或在这段期间前后)作出的公布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9(C) 威宁谢公司的潘根浓先生于2001年9月19日致戴德梁行有限公司的传真 (只备英文本) 2012年3月31日
专责委员会(2)(WK)文件编号:DLS10(C) 由威宁谢公司的潘根浓先生发出日期为2012年4月10日的覆函,以回覆专责委员会秘书于2012年4月5日发出的函件,当中夹附就专责委员会2012年3月31日研讯內容提出的多项问题 (只备英文本) 2012年4月14日